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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合作意向书【汇总13篇】

2023-12-19 16:52:15综合

初步合作意向书【汇总13篇】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就项目的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同意就项目开展合作研究开发。

  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

  甲乙双方针对甲方开发项目,开展销售代理合作。甲方信任乙方在市场营销方面的专业能力,聘请乙方代理销售产品。乙方凭借营销代理方面的专业能力,把项目操作好。

  二、前期工作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按计划开展项目营销进度,货源到位、产品知识以及安装技术的培训支持;

  2.建立顺畅的合作沟通管道、合理的沟通机制。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安排相关人员到位,积极参加产品、安装技术的的培训学习;

  2.销售方案的确定;

  3.资金到位。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月日签订正式合同。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

  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月日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就项目的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同意就项目开展合作研究开发。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

  二、前期工作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2.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2.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年月日签订正式合同。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3

  编号:

  甲方(出租方):

  项目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座机)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租赁意向:

  1.租赁物为位于的号商铺(下称"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承租期限为个租约年,从双方正式签署的《房屋租赁(联营)合同》(以下简称"租赁(联营)合同")项下计租日起计算。

  3.装修期为天,自租赁合同约定的进场日起计算。

  4.租金标准(不包括物业服务费):该房屋的租金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付,具体标准为:

  一个租约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5.租金支付方式:以一个年度为一个缴租期。

  6.租赁(联营)用途:经营品类以租赁(联营)合同载明的乙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品牌为。

  公共区域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每月20元人民币(暂定)。

  7.乙方装修设计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每日施工时间:至。

  合作意向金:本确认书签署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作意向金,金额相当于第一个租约年个月租金,即rmb元。

  双方签署租赁(联营)合同后,合作意向金自动转为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

  如因甲方原因,双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署租赁(联营)合同,则合作意向金无息退还;如因乙方原因,双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署租赁(联营)合同,则合作意向金不退还给乙方。

  乙方应在签署本确认书后日内或按甲方另行通知时间签署租赁合同。超过此日期未签署正式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租给其他承租人。

  乙方确认,其在签订本确认书之前已明确了解将签署的租赁(联营)合同(包括主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认可租赁(联营)合同文本及全部条款,同意按照该文本签署租赁(联营)合同。双方特别明确,本确认书不构成双方之间租赁合同;双方有关租赁事宜的权利和义务以正式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本确认书于甲、乙双方签署且乙方足额缴纳合作意向金后生效,于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后终止。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盖章)

  (签/盖章)

  签署日期: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区参照项目单位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目前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目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逾期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接协议规定建设的,应缴纳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区参照项目单位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逾期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接协议规定建设的,应缴纳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区参照项目单位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目前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目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逾期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接协议规定建设的,应缴纳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7

  甲方: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申请加盟甲方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如下:

  一、 双方责任分工

  1.甲方责任

  (1) 协助乙方进行加盟专卖店地点勘察、市场调查、商圈评估等项工作;

  (2)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为乙方保留 的特许加盟优先权;

  2.乙方责任

  (1) 配合提供甲方要求之相关资料,接受甲方之考查评估,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在任何时间乙方提供之资料被查出有虚假情况,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须配合甲方进行加盟专卖店选址事宜。

  二、 加盟意向金:

  1、 加盟意向金的定义: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协助地点勘察、市场调查、商圈评估等项服务的费用及取得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加盟区域内的特许加盟优先权的费用。此外,乙方须按甲方人员出差的报销标准为甲方人员支付相应考察开销。

  2、 交付时间及金额:在签署本协议当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 元(大写人民币贰点伍万 元)作为加盟意向金(签完正式合同后,此款项可作为首批货款冲抵),以到甲方指定帐户为标准;如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该加盟意向金仍未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

  3、 若甲、乙双方能达成进一步共识,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签署了《商品经销协议书》,则甲方同意将本条所述加盟意向金冲抵乙方应缴之加盟金或货款。

  4、 如乙方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与乙方签定《商品经销协议书》,则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5、 若甲方经评估认为乙方不符合甲方之加盟要求,或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不能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及延长期限内签定《商品经销协议书》,则在扣除甲方因协助乙方进行的地点勘察、市场调查、商圈评估等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后,加盟意向金余款将无息退还乙方。

  三、 保密条款:

  双方在协议书有效期间内不得将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包括双方公司内部的与加盟事宜无关的其他人员),否则将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 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时生效:

  1. 双方签字盖章;

  2.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加盟意向金人民币 万 元(大写人民币贰点伍万元)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五、 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 其他:

  1、 双方如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达成进一步共识,将正式签署《商品经销协议书》对加盟之具体事宜加以约定。

  2、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时装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约代表: 授权签约代表: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8

  甲方:

  乙方: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互联网应用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网络市场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充分协商,现就有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总则甲乙双方拟建立长久及亲密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的开发与推广。

  二、合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约定初期将共同推出。

  (二)甲方负责建设互联网应用平台,并为乙方提供接口,供乙方接入。

  (三)乙方负责建立相关数据库,并接入甲方的应用平台,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甲方作为平台提供商,为乙方提供有偿通道。

  (二)甲方负责平台的日常维护及相关技术支持。甲方承诺对记录备份保存日,并供乙方查询。

  (三)乙方负责相关数据的采集及录入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四)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相关业务的报批工作。

  (五)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业务的宣传与推广工作。

  (六)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执行。

  四、合作事宜正式确定后,双方再就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时间、业务资费及分成比例等协商一致并签订正式合同。

  五、本协议有效期年。如签订正式合同,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本协议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之日起恢复执行本协议,协议期限因此顺延。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寻求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签订本意向书:

  第一条 双方在各自独立,不干扰自身和对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寻求合作机会;双方的合作不限制和约束任何一方的.原有权益和经营活动。

  第二条 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加强相互了解,信息互动,日常往来,承诺不向竞争对手透露信息,互不损害对方利益和声誉。

  第三条 双方在各自的网站上建立友好链接,建立业务联系,相互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和资料,并承诺保守商业秘密,明确日常联络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双方在各自开发市场,寻找客户,开展商业服务过程中,关注对方的经营方向,为对方牵线搭桥,推荐潜在客户,促成生意,按照本企业的规定合理收取信息服务费用。

  第五条 条件成熟,双方建立企业联盟,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企业联盟协议,提升合作关系水平,建立更加广阔的互补性资源平台,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双方在签订合作意向之后,仍保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互不干涉。

  第七条 双方签订意向书后,在自身经营活动期间可邀参与另一方社会活动增进互动了解。

  第八条 双方在相互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对方办公和活动区域进行企业和服务业务、产品宣传,互不收费或费用协商。

  第九条 本意向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到期前双方协商一致,随时解除意向,也只可以进一步签订合作协议,如到期双方无意继续合作,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本意向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注册公司的规章制度,齐心协力为了公司的发展和公司利益化的努力,不得有违背国家和公司利益的行为,在为新公司服务期间双方不得与其他同行业公司进行另外合作或技术服务,一方需要进行其他的技术合作或服务时,必须要征求另一方的同意才可进行,否则要追加其责任,严重者负刑事责任。

  二、双方在合作成立新公司上,利用现有的注册公司,法人和公司以前的性质暂不予进行改变,合作之后针对人事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共同的目标下达到双方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现有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合作后对于注册资金也不予增持,乙方合作时出资的10万元暂时不参与注册资金,只作为乙方在销售额承诺的保证金;乙方在合作后半年内达不到承诺销售额的.50%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退还保证金并解除此合作意向,即合作结束,但是在解除之前双方必须对各自的债务自行负责,乙方的债务由乙方全权负责,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三、新公司的管理,对于新公司管理方面,沿用公司现有的一切管理制度以及销售、生产考核制度,对于公司理事人员的销售额,理事人员不提取任何销售提成,但是出差事宜均按照现有的制度执行,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附后,为此意向书附件。

  四、人员安排方面,在新公司人员做成上,依照以下原则和现有的人员编制。法人由现有的担任、董事长由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兼生产主管。同时成立理事会,对于重要抉择进行理事会商谈定夺,进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理事会人员由等人组成,后期所有的制度修改和人员晋级、中层人员调动必须通过理事会议表决。

  五、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由合作双方各自担任一人,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也是分别管理,所有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进行手工和电脑双套做账,并于每周五下班之前,将公司的周报表报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流程也沿用现有的工作流程,见附件。

  六、公司的运行,新公司成立后,在正常运行中的开支先有原公司垫付,生产管理由负责,销售事务由负责,采购由人员负责,或负责由原人员或委派人员监督管理审批。

  七、对于新公司后期销售,由负责销售工作,销售管理沿用公司的管理模式,其他后期随着规模的扩大和公司的发展新引进销售人员,销售管理制度,利用目前的销售管理办法(见附件)。但是与销售时,价格暂定为产品成本价上浮20%点销售(含税),

  八、新公司场地,新公司场地暂设在,场地租金暂由垫付,但是租金计入新公司投入开支中,年底结算时计入到成本投入中。

  九、资金预算

  ①投资固定资产,设备;

  ②购买2台车,以便于采购和物流运输,预计35万;

  ③人工工资,年工资预计35万;

  ④周转资金20万,

  ⑤厂房租金30万,总计投资预计150万。

  十、年利润分红:

  方案一(甲方意见):在分红时遵循入股比例进行分配,对于原有的注册资金不列入分股比例,只是针对后期的固定资金投入的总投入进行入股比例分红,对于乙方技术人员年终奖励也算与成本中,因此利润分红是针对所有计入成本之外的净利润。

  方案二(乙方建议):针对利润双方采取原提取净利润的51%,提取净利润的49%,其中的49%中包含有员工的年终福利;合作双方本着相互优势互补原则,为了进一步占据市场,同时为了利润空间化而进行合资,为此对于利润分红在年底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讨论,考虑到后期规模的扩大、扩建,每年在利润分红前进行理事会议,商讨后期发展是否进行扩资,但是为了新公司的发展,三年内双方不得进行分红和提资,但假如一方存在有背与公司发展的行为或无法完成承诺约定,则对违约方进行解除合作关系,同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十一、公司亏损承担,假如公司在经营理念或方式上存在误差,造成公司亏损,则合作双方各自承担50%;如若因某一方原因导致亏损,则责任方承担80%,非责任方承担20%。

  十二、另有事宜,再行商议。

  甲方:

  乙方: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就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E12”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

  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于年8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E12”项目。

  “E12”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E12”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E12”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E12“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E12”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E12”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E12“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12

  甲方:

  乙方:

  双方就室内门销售的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门业已发展为一个快速增长的行业,门业历史悠久,产品有复合实木免漆门系列、钢木门系列、高分子门系列、复合实木烤漆门系列、铝合金门系列,荣获产品质量免检证书,中国绿色环保产品,等多项荣誉。央视广告品牌,以合理的.价位和优良的质量保障了加盟商和经销商在市场上赢得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前期工作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产品的生产及质量跟踪

  2、做好为商业伙伴服务的各项工作,包括产品咨询,开业前准备辅导,店面设计,业务员,导购员,安装师傅培训,技术支持,营销市场传帮带,广告及推广计划支持,物流配送等、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了解目标市场的现状

  2、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决心做大做强门业市场、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年月日签订正式合同。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初步合作意向书 篇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有意就共同经营云南省昆明市路号的“”餐厅,并以甲方所提供之技术、新项目、管理的餐饮行业的经验及相应的资金,合作共同管理、经营。为表合作之诚意,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意向书,作为双方之间具有真诚合作意向之证明:

  一、甲方保证所提供予乙方的合作经营资讯和意愿均属真实。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合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模式,并有其他区域获得餐饮行业成功的成果及经验作为合作的条件。

  三、乙方保证其合作意愿真实与具备合作场地的合法使用权、经营权、管理权。

  四、乙方清楚了解甲方提供的合作方案并认同甲方所作出的前置工作,均以真诚合作为前提而提供;乙方亦基于同等立场,就双方之间所进行的会谈内容、人员资料、出品种类、试吃成果及所有由甲方提供的资讯等,均应严守保密之责任,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五、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内容如下:

  1、进行全面的股份制调整,将乙方原来全部股权的70%股权向甲方转

  让,调整后双方的持股比例为:甲方70%,乙方30%。

  2、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在双方正式协议(合同)约定之日起正式进入,原乙方“会馆”的管理、经营权全部移交甲方。

  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可对现有的经营场地及相应的设施、

  设备进行改造和调整,但是不得改变原来建筑物的主题风格和结构。

  4、双方初步达成意向,本合作经营期限暂定为年。如果需要延长合作期限,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5、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6、盈余按照各自的股权的比例分配。

  7、合作前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合作后债务按照各自股权比例负担。

  六、本意向书之签订,仅是就双方在将来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作意向确认,双方之间的合作效力均以正式签订合作合同为准。

  七、自签订本意向书之日起天内,如无其他问题,双方应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并真实履行各自的合作义务。

  八、甲、乙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应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充分保障双方的合理权益。

  九、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