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合作协议书(汇总6篇)
甲方:性别:乙方:性别: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公司已由甲方于20xx年4月1日成立,至今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广阔,现20xx年12月20日经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决定扩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1、公司名称:
2、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150万元
5、经营范围: 交通设备、防护栏制作及广告制作等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各方出资方式及金额:甲、丙两方以现有的设备、技术及公司三年经营资质的方式折合出资 元,甲、丙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2、所有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场地,,建设厂房,
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款项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所出现金转入公司指定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开户行:
账 号:
4、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三条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甲方为公司厂长兼总经理。具体负责:
(1)业务洽谈,工程报价,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及售后服务等;
(2)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各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2、乙方为董事长,负责外联工作和监督公司运营情况,不参与公司管理;
3、丙方为公司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人员和外包制作管理,工作安排,施工调度及产品配送与管理;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各方共同聘任);
(3)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各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特殊项目与工程。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各方一致同意,每季度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第四条 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资金由公司指定账户统一收支,并由各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财务统一交由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总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甲方为%,乙方为%,丙方为%。
2、公司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利润的%,各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出资总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转股或退股
1、转股:
(1)公司合作经营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
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 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
二、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作方式
甲方授权业务代表与乙方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四、产品价格及生产安装周期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不得高于材料供货价的倍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4、甲方提供材料生产周期为天,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五、结算方式
主材款由甲方与装饰公司按实际发生材料量的订单价格结算,安装完成后甲方及时将结算详单回执乙方,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结算周期不得超过个月。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品目录、产品色卡、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
(2)甲方向乙方提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4)甲方应对所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甲方进行合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3)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的约定,提出赔偿(由乙方或客户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除外)。
2、义务
(1)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2)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3)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七天向甲方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等。
(4)对于终端用户订购的产品,乙方应在安装前提前天告知甲方安排安装。
(5)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含分部)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电话:
地址: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乙方:
电话:
地址:
传真:
日期:年月日
甲方:(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已方:(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及技术资源,乙方以人民币出资万元及技术资源。
第二条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
第五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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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成分配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当事人按单个项目总工程款%提取,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2.技术提成:甲方(姓名),主要负责公司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定位、技术交底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提取,乙方(姓名),主要负责公司工地现场技术掌控、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提取。合伙双方提成共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在单个项目工程泥水完工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第二次发放在单个项目结算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3.经销商补助提成:除设计师自身客户外,合伙双方直接客户购买材料所产生的经销商交通、
信息补助费用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企业合伙首任负责人由担任,任期为年(月),期满可协议轮换决定,为首任合伙监督人。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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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违约处理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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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单位: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
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天月日;竣工日期天月日;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执行(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2)完成%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地板(含安装)及辅料”
二、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作方式二选一:。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2、甲方分公司或分店与乙方天津总代理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产品价格
1、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三选一:。
(1)供甲方价格表。
(2)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的80%。
(3)市场标价的60%。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乙方保留对向甲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新产品新定合作协议。
五、结算方式四选一:。
1、月结。
2、季度结。
3、半年结。
4、年结。
六、甲方权利、义务:
互相遵守诚信、平等、互惠、互利原则,提供符合协议约定的产品。
七、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为现实资源共享,和谐共鸁,本着有效利用客户资源、增进合作交流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彼此长期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经营管理范围内所辖物业项目。
二、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合作项目所属物业的基本信息以及营销场地,广告宣传等配套服务。保障乙方业务的顺利开展;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费用作为报酬,积极配合、参与甲方物业管理房屋维修需要配合的工作,并以优质的装饰服务满足甲方保持良好物业企业形象的需求。
三、合作期限
1、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3、双方如需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合作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户元装修管理费。
2、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业务常驻推广展示位置,并允许乙方派谴相关人员,在不影响甲方物业管辖外的能力由乙方选择具体展示位置,乙方会携带相关必要的展示工具如展示板、桌椅等,所有费用将由乙方负责。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对乙方的从业资质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核。
对乙方进行《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装修期间对施工乙方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甲方义务
在乙方营销业务开展前为其提供合作项目中相关物业的房型图等资料。
在乙方营销业务开展期间为其提供适宜的办公场地。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业务宣传和业务推荐工作。
乙方施工期间,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和文件,并为其提供便利的施工环境。
3、乙方权利
自甲方交房工作起至结束,乙方在甲方物业区域内开展营销活动、品牌推广的权利。
合作期间乙方享有甲方物业区域内从事业务营销相关权宜。
要求甲方积极履行义务的权利。
4、乙方义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协议,做好业主的售后服务工作。
遵守甲方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依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规范施工。
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甲方报酬。
积极配合、参与甲方物业服务客户涉及装修维修需要的工作。
六、违约责任
合作过程中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民法典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