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作协议书(汇编9篇)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
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
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的方式包括:现金、劳务、客户资金、设备、技术等);
出资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或采用如下出资方式。
第一次, 年 月 日前,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
第二次, 年 月 日前,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
年 月 日所有项目资金到位。
双方以设备、技术作为出资时,必须经甲方确认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方X作为出资。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不需以自己的其他财产(项目投资以外的资产)为对方的投入该项目的利润或亏损承担责任。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三方想加入该项目,甲方X以自行决定。
项目由甲方实际经营和管理,乙方对项目不享有任何实际权利,仅享有利润分配权。
对于乙方的利润分配,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进行:
按照项目实际运土数量进行分配,每运一车土,乙方X享有30元利润。由甲方每周向乙方交付运土数量情况,并在每月日前结算。
按照项目运营情况,每月给付乙方5万元至8万元的利润。
按照上述方式分配利润后,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分配所得资产的形式应以投入时的形式进行返还。
上述利润分配,均按月结算。
乙方收款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
该项目对外经营、签约、收款(开具发票)均以 名义进行;项目内部权利义务分配则按本协议处理。
第四条 事务执行
甲方对项目享有全部的经营权和管理权,甲方为项目执行权人,乙方无任何事务执行权。
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于本项目的资产,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本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承担。
乙方存在如下情形,必须经甲方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中的自己的投资份额;
以本项目的资金对外出担保。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其投资份额的无效。乙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项目开始运营起 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份额,除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转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履行乙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按时、足额投入其资金或货物,否则,保证金没收不予退还。协议签订生效后,若乙方在 月内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保证金没收不予退化并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禁止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与本项目外的第三人从事与本项目相竞争的业务,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守约方X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须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公开或泄漏予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个人或单位知悉。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项目运行过程,除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撤回自己的投资,因擅自撤回自己的投资给本项目及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撤资方承担,撤资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 %作为违约责任。撤资方赔偿损失并承担了违约责任,并等于项目的终止,项目仍应继续。
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投资的一方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被另一方发现时,应当立即停止该行为。如果因为上述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期限内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因为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该项目的不能进行,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 %作为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项目无法经营,或者由于项目在营运期间持续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项目。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平坝县高峰镇桥头村下花排页岩采石场及其设备元,大写陆拾肆元整,占总投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占总投资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元
(二)乙方、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各支付现金元(大写万元整)给甲方;余款于年月日之前付清。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每年终总利润%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平坝县高峰镇桥头村下花排页岩采石场页岩开采。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沙石开采。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20年4月25日起,至20年4月25日止,共20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平坝县高峰镇桥头村下花排页岩采石场及其设备元,大写陆拾肆元整,占总投资额的40%;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占总投资额的40%;丙方出资人民币元
(二)乙方、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各支付现金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给甲方;余款于20年7月1日之前付清。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壹佰陆拾肆万元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每年终总利润10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就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牵头完成搭建平台的基本工作,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
2、甲方帮助乙方争取配套服务境等支持,协助解决乙方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3、甲方支持乙方与可以展开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与合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构架下,参与事务,享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2、乙方有义务执行双发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其它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署时间: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鉴于乙方拥有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产品。首批生产套(其中系统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2、合作期限
年月日到年月日,共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4、知识产权
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英文: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
6、甲方职责
(1)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项目部的独立账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账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标准厂房)。
(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1)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2)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3)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元/套内,其中产品在元/套内。
(4)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5)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6)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对项目部独立账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8、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1)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项目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2)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每月工资经项目部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人员和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3)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4)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账户内。
(5)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货款回笼的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甲方可以逐步收回初期投入的万元基本资金。增值部分资金必须经过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用(包括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等)。
(6)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7)指纹产品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9、利润分配
(1)本项目和税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2)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的%(以账面统计为准)后。
(3)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双方各占%。
(4)甲、乙双方每期所得的利润扣除%留作本项目发展基金外,其余%应及时划入各自账户。
10、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如不能解决,则提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1、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12、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的合作权和续约权。
13、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住址:
出资额:200万
经营范围:x经典代理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5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占总投资额的10%;乙方出资人民币180万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8%;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年10月8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企业出资共计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润分配额。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展览会门票派发、名片收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将本次展会对外宣传的门票发往乙方处,邮费由甲方负责。
2、门票发放及名片收集的范围主要为本市、区、县汽车用品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汽车装饰店、汽车装具店、汽车装潢店、汽车美容店、洗车场等。
3、汽车修理、汽车配件、汽车4s店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门票的发放、相关行业名片的收集,无需承担任何风险。
2、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完成门票的发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3、工作完成后乙方必须将收集的相关行业名片回邮给甲方,邮费由甲方负责。
4、乙方收到门票后,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发放完毕并完成名片的收集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发放范围进行门票的发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6、乙方每发放一张门票并回收一张名片,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1元/张,计算方式以回收名片数量为准,名片重复、不在规定行业范围之内的作废,但乙方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门票发放普及率不能低于98%,若低于98%,则价格按元/张。
7、乙方工作完成后甲方需进行抽查核实,核实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劳务费。
8、乙方在门票派发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公共交通安全,对自身的安全负责,如出现其他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如遭遇不可抗力,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20--年月日至20--年07月10日,此时间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期限: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全套机器设备并负责维修费用等。
2.甲方提供技术人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提供足够的经营场所,用于合作。
2.乙方需提供安全及保卫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务和治安费用等,其包括:水电,治安,公共关系,房费等一切费用。
3.乙方需保证场内的正常运行,并负责机器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出现人为破坏,被盗,没收均由甲方全面负责,照价赔偿。
三、分成方
1.双方按营业收入的:分成,甲方%,乙方%。
2.每日结帐一次,帐与现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结帐时按机器的总底分结算,乙方不定时间查看帐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协议解决。
2.如受政策影响,特殊情况和经营状况不好,甲方需保证乙方的设备安全运出。
3.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单方违约,任何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困难很大,运转不良,为了扭转公司局面,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内部股份合作协议书。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方其拥有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分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年月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有限公司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万元)作为出资。
乙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年月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
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年月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江阴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江阴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总厂在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