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协议书【锦集9篇】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现达成投资合作协议如下,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总则:
(1)甲方将其拥有知识产权的《传世宝典-百家姓·传家宝》系列文化产品作为无形资产,投入成立公司。甲方拥有公司的控股权。
(2)乙方以技术参股的形式加入公司经营、管理、开发、销售等相关事务。乙方享有公司%的股权。
二、责任:
1、乙方以“技术参股”的形式成为公司股东,拥有公司股份的%。
2、乙方享受公司股东同等待遇,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务,具体职务为公司总经理,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以及资金运作。
三、约定:
1、乙方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负责相关延伸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
2、乙方对甲方负责,接受董事会的领导,并对其职务相关的职责、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分配:
1、会务活动营销,按照活动举办一次分配一次的原则进行;团购销售,按照比例结算分配。其他方式的营销,按照月结或者季度结的原则分红。股东分红比例按照其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2、高级管理层和营销人员占有“期权”和“技术股份”的,经营业绩提成奖励另案处理。
3、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有新的资金或者股东加入,具体股份比例另行商定。
五、争议的解决:
1、公司重大决策由董事会集体决定。
2、涉及公司的重大争议提交董事会集体决议。
3、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法律解决;公司内部无法解决的,向海南地方法院申诉、裁决。
六、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参照国家相关法律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份,各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合资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
住址:
合资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资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资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资经营xx(项目名称),总投资为xxx万元,甲出资xx万元,乙出资xx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xxx%、xx%。
第二条本合资依法组成合资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资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要是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资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休息,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包袱。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日外向对方清偿自己包袱的部分。
第五条别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划一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变,合资终止
一)合资期满;
二)合资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资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环境。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x份,合资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资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资人:
年月日
合资人: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号一家美发店。营业面积 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 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XX%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XX%(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2)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3)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4)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5)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4)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5)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
(1)每月日为红利分配日。
(2)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
(2)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
(3)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址:x市(县)x街道(乡、村)x号
合伙人:乙(姓名),资料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状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xxx(项目名称),总投资为x万元,甲出资x万元,乙出资x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x%、x%。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我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能够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状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x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甲方):
接 收 人(乙方):
根据中建六局承建广安教育文化创意园项目一期所需混凝土,甲方已与中建六局签订协议,从即日起中建六局在广安市范围内所需混凝土全部由甲方提供,甲方已与中建六局共同协商决定在该项目工地上建立混凝土生产线,一切条件成熟,目前正在前期建设当中,现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本项目总的混凝土用量120万立方,每立方C30单价为300元(含税),若原材料升、降幅度大,按市场行情调价。
二、该搅拌站占地十二亩,两条120生产线等设施按2000万元总投资保底,现乙方投入100万元占整个股份的10%股权,因乙方不参与任何管理,每月只看财务报表、销售总量,按所占股份提取利润。
三、乙方所投入的100万元,待整个搅拌站正式生产4个月后全额退清,整个搅拌站的亏损都与乙方投入的100万元无关。
四、在公司要做重大决策时,乙方有权参与股东会发表个人的看法与见解,共同商议而订。
五、公司所有股东中途不得退股直至项目竣工为止,待乙方投入资金退还后,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应共同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未尽事宜,可互相协商补充,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相关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 方:乙 方:
住 址:住 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共同成立公司,共同开拓开市场,自愿签定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资并在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乙方%、丙方%,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进互联网的信息化发展为目的,其业务主要为:
三、甲方责任以及权利:甲方以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四、乙方责任以及权利:乙方以作为出资,负责公司具体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五、丙方责任以及权利:丙方以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六、三方之间的合作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本着开诚布公、团结合作的原则,公司经营及发展涉及问题以三方商谈确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本人签字之后生效,有效期为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决定中途退出,另外双方有优先接受其股份的权力,如果无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决定退出的双方可以再另找寻其股份接受方并经股东会同意通过。如果决定退出的这双方无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则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继续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
1、名称:。
2、地址:。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2、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2、研究开发经费总额:元(大写:人民币)。
3、经费本合同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担提供。
4、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总付:元,时间:年月日。
(2)分期支付:元,时间:年月日。
(3)按利润%提成,期限:年月日。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年月日。
5、结算方式
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人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决。并且受托人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甲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2、属于乙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地点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三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履行地点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人所在地履行。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受托人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种方式处理:
1、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3、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第十条、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1、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
标准号:。
发布日期:。
技术指标:。
技术参数:。
2、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三条、合同转让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第十四条、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权利
1、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有权依据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3、有权对合作开发投资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5、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权,在他方转让权利权时有优先受让权。
6、声明放弃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在他方申请取得专利权后,有免费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7、共同开发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开发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转让中的受益权。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开发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以技术出资,第三人对投资合作的技术提出侵权要求的,使合作开发合同终止的,他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正确履行合同的,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研究开发工作,该当事人还应赔偿其他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推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投入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投资秘密,已经刊发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而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可能是合同责任,也可能使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八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