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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书优秀5篇

2023-09-09 19:48:47综合

投资合作协议书优秀5篇

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1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产业。

  第二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企业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企业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企业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企业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企业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企业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企业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企业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企业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企业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企业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企业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企业设立后该费用由企业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企业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本协议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为扶持创业企业快速发展,经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股权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甲方对乙方股权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对协议双方均具有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欲获得甲方投资,需新发起设立通过APP和网站搭建的整合平台(以下简称"项目")为技术支持而提供人才服务业务为主要营业方式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为首要条件。

  3、 目标公司合法设立后,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优先就股权投资事宜与乙方合作。

  第二条 排他性条款

  1、 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公司设立之前("排他期"),甲方享有与乙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协商和谈判的独家排他权利。

  2、 在排他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之外的任何投资者洽谈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同或相类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间内甲方通知乙方终止合作的。

  第三条 投资安排

  1、 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本协议投资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内达成正式的股权投资协议。

  2、 投资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① 甲方股权投资方式及具体时间;

② 甲方入股后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资金监管等事宜;

③ 甲乙双方约定的承诺条款;

④ 甲乙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条 双方承诺

  1、 资金用途

  乙方承诺由甲方股权投资分阶段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目标公司项目的发展建设(具体投资计划由双方另行约定)。

  2、 知识产权担保责任

  乙方保证为开发目标公司项目所享有的知识产权,为乙方独立完成并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相关程序"、"网页设计作品"、"商标"、"专利"等),所有作品的知识产权独占许可目标公司使用(独占许可有限期由双方另行约定),没有设置任何质押、转让等有损甲方利益的权利瑕疵,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对项目开发前的知识产权,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致的任何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3、 债权债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除已向甲方披露之外,乙方未对外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债务。

  4、 公司管理

  甲方注入资金后,目标公司的项目战略主要由甲方制定,乙方可以与甲方共同制定项目经营战略。

  5、 财务管理

  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后,甲方按该协议约定的计划分阶段注入资金,并有权对目标公司财务进行全面监管,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以享有该项目发展建设用途资金的收支管理权利。

  6、 团队建设

  甲乙双方正式达成股权投资协议后,由乙方主要负责对目标公司项目团队的搭建,甲方为目标公司项目团队提供工作场地。

  7、 投资退出

  乙方承诺如约定的退出条件成就,甲方有权按照约定退出投资,具体投资退出条件及具体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8、 股权结构

  甲乙双方承诺,甲方投资的全部资金分阶段注入(具体投资计划由双方另行约定),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方式交易后,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乙方将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在没有各方一致同意下,甲乙双方均应对商业计划、公司信息等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对第三人披露框架协议任何细节。本合同终止、撤销、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2、 甲乙双方必须妥善保管双方提供的公司资料及设计成果,不得放置于双方非工作人员可以触及的地方,更不可对外复印,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双方要求归还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资料。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第七条 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至此结束,以下无正文)

  甲方:四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3

  投资人: 身份证:

  现住址: 电 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及所有参与者的意愿,为实现共同合作之愿望 ,特制定本协议各条款;

  二、本协议所有参与者系自愿参加;

  三、本协议为组建福建会馆而制定。

  四、本协议规定投资额度按福建会馆章程相关条例执行;

  五、筹集的资金打入福建会馆的专用账户内,公司成立后转入新公司账户;

  六、所有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

  七、所有款项的用途及有关福建会馆的投资事宜,对所有投资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投资即为福建会馆的入股本金,投资人将获得相应股份并享有其权利义务。

  九、如本协议因故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清算条款进行清算。

  十、本协议公布后三日之内,将在福建会馆招开投资人会议并举行投资活动,选举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尽事宜,由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决定并报投资人全体会议备案;

  十一、本协议规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执行机构人员不领取报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资人全体会议或董事会决定;

  十二、执行机构主要工作有:

  1、 制作福建会馆项目商业计划书;

  2、 精心挑选合作的投资人;

  3、 与投资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甲方:乙方:

  签署: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上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合作投资农业种植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经五方协商同意,共同投资注册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总投资预算为俩佰万元(元)。五方各占百分之贰拾(20%),即各方需投资计币:肆拾万元。投资方式为现金。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1、共同投资人平均享有公司的利益,平均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公司财物及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五方共同处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如有此类行为一律视为无效。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3、若协议终止或者清算时,共同投资人平均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入股条款协议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公司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个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经协商同意方可继续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公司成立起五年内,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资或退股、转让。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强行撤资、退股或转让,视为其自行放弃公司内的权利,公司不承担(承认)任何责任。如其行为有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五年后,公司正常经营后,如共同投资人某一方提出申请,经全部共同资人同意后,可转让或退出其在公司的股份,具体事项须另行商议签约;

  3、、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投资五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与公司同步。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丁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戊方(签字):

  年月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5

  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