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锦集12篇
甲方:李中平
乙方:肖桂苏王建伟
丙方:姚珍柏
丁方:吕开勇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企事业及其合伙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万佳百货超市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万佳百货超市
经营场所,回龙寺镇建设街106号商贸大厦第一、二楼房屋万佳超市股份分配为:甲方占四分之一股,乙方肖桂苏占八分之一股、王建伟占八分之一股,丙方占四分之一股,丁方占四分之一股。
万佳百货合伙经营期限依照肖桂苏、李中平与汤海勇、姚作
全所签订的《合伙经营超市协议》规定的5年期限,即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合伙人同样享受与分担李中平、肖桂苏与汤海勇、姚作全签订的《合作经营超市协议》的权利与义务。
四、合伙人出资:
1、 总投入资金由甲、乙、丙、丁四方以现金出资,按所占股份出资。出资总额由四个股东商定。
2、 万佳百货超市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任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人的出资仍归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合伙人分工
合伙人实行明确岗位责任制,并且合伙人有权对其它合伙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合伙人不得私自得利,如发现有私自得利者,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六、盈利分配及债务承担。
1、 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人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债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清偿自己应负责的部分。
七、对于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
八、超市内部事务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由董事长最后决定。
九、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进行赔偿,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超市的货物及流动资金,合伙人有权对货物及资金进行抽查。
十、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当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合伙人签字生效。
甲
合伙人签字: 乙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丙 丁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服装公司、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合作设立服装公司进行服装生产与销售。
2、甲方投入人民币元,占股%,乙方投入人民币元,占股%。
3、服装品牌为。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主要负责服装设计工作。
2、服装款式设计由甲方负责,设计师工资由甲方承担。
3、甲方提供设计师设计、打板及样衣制作场地和必要设备。
4、甲方配备设计部相应完善的管理体系。
5、甲方负责服装生产面料和辅料的采购事宜。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日常生产管理。
2、乙方负责对外进行服装销售与宣传。
3、乙方负责招聘除设计人员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五条:收益分配
1、公司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乙方占股权分成%。
2、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甲乙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内,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守约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
甲方业主:
乙方:
丙方:
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伙企业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协议书》的首要法律依据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未予规定的事宜,方能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其性质为普通合伙企业,三方均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叁人,其中一合伙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即甲方,另两合伙人为自然人,即乙方、丙方。
第四条为了便于本合伙企业顺利开展业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本合伙企业名称沿用甲方注册登记的商号即“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对外开展业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方未经乙丙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其商号。
本合伙企业住所地:
第五条合伙人入伙出资的方式、数额如下:
合伙人甲方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出资方式为甲方店内截止年月日所有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刘萍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鉴于甲方之业主屈胜龙此前与他人合伙经营过甲方店务,甲、乙、丙三方特别声明,甲方保证年月日前无任何债务,若未来发现此前负有债务,乙、丙两方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若乙、丙两方因此承担相关责任,则享有无条件向甲方追索的权力。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时间及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合伙人甲方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甲方店内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刘萍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伙企业期限届满后自行终止,若继续合作则须以书面形式为之。
第七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上述出资事项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后,应于每月5日前向合伙企业交付。
上述出资比例为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30%,丙方承担30%。
第八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三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甲、乙、丙三方对合伙企业财产共有性质为按份共有,共有份额分别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第十一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二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由甲
方负责,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会计由乙方担任,出纳由丙方担任。超过元的开支事项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40%,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
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实行月报制,每月月未七个工作日为当月报表制作时间。
合伙企业若有盈利,按本协议约定分配方式进行分配,但需预留元作为流动资金。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亏损的承担比例如下: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30%,丙方承担30%。
第十八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二十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二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退伙需经其他全部合伙人书面同意方可为之,强行退伙对于退伙前及退伙后产生的债务均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约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担任。
第二十五条本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协议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八条争议条款
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应当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三十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业主(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广告行业及团队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广告公司,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共同分享经济利益。现就共同经营广告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1、合伙经营的广告公司名字为:
2、经营场所与面积:平方。
3、经营项目为。
4、因甲方原已经经营几年,前期投资全是甲方出资。乙方现入伙则需补给甲方元作为合伙出资资金补偿。此资金因甲方已垫出,所以归甲方所有,不属于公司共同财产,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则属公司共同所有。
5、乙方入伙后。甲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乙方所占比例为:
6、乙方加入合伙后公司原有帐务一律归零,甲方必须保证公司无负债,无欠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重新记帐,合作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8、乙方和甲方合伙后,双方共同经营,乙方负责管理经营事宜。若需再扩大经营或更换办公场所,增加办公设备,则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股份比例出资进行更换。
9、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10、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所占股份为依据,年终进行分配。
11、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所占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解决。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第一条 投 资 方 的 投 资 金 额 及 股 权 明 细
新驰网吧(以下简称“网吧”)开设于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金马大市场商务楼二楼北。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出资设立,甲方出资元(大写圆,其金额占%股份),乙方出资元(大写圆,其金额占%股份),丙方出资元(大写圆,其金额占%股份),丁方出资元(大写圆,其金额占%股份),戊方出资元(大写圆,其金额占%股份),合作经营网吧。
第二条 网 吧 财 产 及 其 分 配
所属网吧的所有财产,包括:电脑、证照、桌椅、上网设备、线路、所有杂物及其衍生物等,都为甲、乙、丙、丁、戊五方按股份成等比例所有。
第三条 利 润 分 享 及 亏 损 分 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网吧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网吧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 务 执 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网吧外围事物。包括但不局限于:、
1.在房租上保证网吧最大利益。
2.在水电等相关费用上保证网吧最大利益。
3.在行政事务处理上保证网吧最大利益。
2.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网吧网管职责。包括但不局限于:
1.管理网吧所有机器,保障所有机器正常运行。
2.管理网吧所有电脑、网线、耗材等设备。
3.管理网吧网络,保障所有机器网络运作正常。
3.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网吧财务、人事管理职责。包括但 不局限于:
1.网吧财务清晰,每笔财务往来,有账可查。
2.管理网吧员工,及时处理网吧员工问题。
4.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汇报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任意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 资 与 转 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5.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附 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签定地点为: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金马大市场商务楼二楼北。
4.此协议一经签订,即已在协议所规定之范围内法律效力,如若上述各方中一方或者多方不论以何种形式或者行为违约,且拒不执行此协议第六条所述的,其他各方或者一方均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国家法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法院判决并追究其违约后,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一切相关责任。
5.本协议自各方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典所规定过半数投资自然方签定完毕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戊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信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或延长合伙经营必须提前六个月取得甲乙双方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预计总投支肆拾万元(¥元)。甲方、乙方各占50%股份,计各投贰拾万元,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 另注:
1、 合伙人的出资,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合伙资金。
2、 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
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1、 经双方协商一致推举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
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对财物账目的监管权利,对于实际财务、账目以
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500以下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必须加以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
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分工作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
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比例分担。
3、 人员安排,经甲乙合伙人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共合伙人不愿接纳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店赔偿另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事宜,合伙人之间其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
合伙人乙方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甲方:号:
乙方: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互利共羸,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共同经营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二、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1、合伙组织名称:
2、合伙经营项目:
三、合伙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出资方式:甲方出资,乙方出资。
1、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合伙终止后,甲乙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2、甲乙双方以合伙组织名称有限公司,向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经营业务。
五、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以甲乙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甲乙合伙人同意。
七、合伙负责人及甲乙双方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九、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合伙人:签字盖章
合伙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1、委任
兹委任乙方为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乙方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甲方;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甲方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甲方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供给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提议或修正,供甲方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甲方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景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甲方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2%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甲方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对甲方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景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甲方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甲方的职责
(1)向代理商供给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供给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供给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甲方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甲方。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甲方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甲方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甲方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规定,就合作经营杭州×大酒店视讯服务系统,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项目
1.双方同意在甲方安装乙方提供的视讯服务系统。
2.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正常开通日)至 年 月 日。
3.双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负责甲方视讯服务系统设备的投资,设备 视频播放系统,
在开通正常运行后 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 万元系统服务费用。
(2)甲方的利益,视讯服务系统设备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档次,稳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4.结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额每月付款给乙方,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项,乙方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滞纳行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五年内,乙方对该系统的设备拥有所有权。第六年开始该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2.负责提供全套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均符合约定(具体见附件)。
负责合同规定期限内该系统的运营和维护保养。该系统的设备划归甲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营,并定期进行保养。(具体的承诺书见附件,包括如何及时维修,补救措施)
3.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承担由于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保证视频服务系统的音像质量。(质量的标准如何确定?)
5.保证片源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证每个频道每星期更换一部影片(共设轮播 个频道)。(影片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复?)
6.系统归属甲方后,乙方应保证提供有效及时的片源,直至该系统不再使用为止。(提早 日提供片源清单。)
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备做抵押或提供担保。
乙方对甲方的有线电视线路进行必要的改造,必须保证有线电视收看的效果(等同于以往的收看效果),并无偿提供 台 寸数源彩色电视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统服务费,因视频系统设备原因导致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系统服务费。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系统的所有权属乙方,但甲方拥有使用权,甲方不得自行转让、迁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担保。
3.合同签订后派专人协助乙方在工程勘测和安装期间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物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义务对本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协议内容保密,为系统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设备损毁,甲方需对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5.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甲方无偿提供设备操作间和一部工作电话,并无偿为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和系统维护期间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2.违约责任: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责任。
3.双方发生争议时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需加盖公章并经代表人签后有效。
附件包括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频系统技术文件、设备规格、型号、质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略)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丙方:(公正人姓名或单位名)
总则
合伙人本着公平、公证、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享有自已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得盈利额的分红,共同支出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水、电、杂和本网吧周边设备的维护更新等支出)现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制定如下条款,并由丙方给予公正:
第一条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万元。甲方出资-万元,
乙方出资-万元,各占投总额的-%和-%。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网吧,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双方家属包括亲戚不得参与或干涩合伙人的一切决策。
第四条本网吧由甲方一人经营管理,但网吧的重大变故或主要大事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方
可决定。
第五条网吧盈余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盈亏和各项收入、支出按双方投资比例各自分担。例:总投资60万元,其中甲方占总投资的80%,乙方占总投资的20%;当月的营业额为6万元,去除员工工资水电费、光纤费和务业管理费等所有支出共计3、5万元,则当月盈利为2、5万元。则甲方得2万元,乙方得5000元。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有权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是部份财产份额时,但须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
(三)合伙人终止后,依法按比例分得合伙的剩余财产。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经营期限自网吧正式营业之日起算起。
(二)合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
(三)合伙解散时,进行清算,并妥善解决资金问题双方按比例分得财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二)本协议附带法律公证处公证。
(三)本协议经二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盖章(或指纹)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正人或单位)签章:
年月日
合作人: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原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二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店名为:具体地址为:;店名为: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双方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元整。
甲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股权%;
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股权%。
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3天内50%到位,装修过半100%到位。
三、由甲方全权负责店的前期装修、乙方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甲方向乙方提供启动资金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方把日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提供给乙方,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
六、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3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若连续亏损3个月以上,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参与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九、甲、乙双方都具有财务监督知晓权。乙方有对工资结算分配方法、工资支出、业务支出、财务收入等财务知晓权,甲方应给予配合。
十、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质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