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精品9篇)
【导语】每当我们决定与他人共同合作,为了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与顺利,我们需要起草一份合伙经营协议书。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合伙经营协议书,才能体现我们的诚意与专业呢?本文是会员“ww1”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共9篇),以供借鉴。
甲方: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
乙方:(被扶持创业项目、团队名称或个人)
甲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专门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提供创业服务和场地管理的机构。乙方是申请在大学生创业体验基地创业的团队或个人。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项目名称为:项目。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创业体验基地(地址为),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平方米及以下设备:。使用权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
2、及时向乙方传达教育部、教育厅、工商税务等相关政策和规定,提供政策指导并协助落实。
3、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遵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体验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爱护公物,履行安全,卫生责任,确保创业体验基地的和谐有序。
2、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各团队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大学生创业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经营场地与设备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乙方应报告甲方,由甲方派人维修;若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维修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
4、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和传销,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场地与设备。
5、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进入创业体验基地并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四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日告知。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双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前日协商确定。
第五条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及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
1、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
1、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
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六、纠纷及其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七、利润分配原则: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第一条 合伙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经营甲方所承包的库车县绿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果园20亩地和两个大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方式:
共同经营果园20亩和大棚两个(见地理方位图),合作经营期限:合同签订日到20年12月30日止。双方协议商定:在合营20亩地的基础上,再经营一个桃棚一个空棚,桃棚是在20年的果子甲方收了以后,乙方方可正式接管,空棚是在签字之日起乙方方可接管,生产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绳子、压膜线、人工、肥料、药剂、水电费、苗木等)。
1、大棚生产的果实收入即时按甲乙分得发生争议时,按压合同第5条解决。棉被、棚膜的更新,从卖果收入中优先扣留。
2、除不可抗拒的特大风灾以外,如遇大型风灾,让棚膜损坏(标准为附近大棚棚膜保全50%以内)致使棚内果树造成死亡属乙方责任。
3、合营大棚葡萄棚一个、桃树棚一个合同违约金为每亩伍万元整(元)。
4、在经营大棚期间,如果乙方资金不到位,需要向甲方借支时,在一个月内借款不到位造成棚内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如果借用甲方的现金,乙方要按银行利息结算方式付给甲方。
5、乙方若此将甲方的借款不能按时归还,乙方应承担所欠借款利息的20%的逾期罚金。
二、出资合作方式:
甲方承担合作期内库车县绿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承包费及土地使用权,乙方承担合作期内除承包费外生产经营的一切费用。
三、在合作经营期间,由乙方具体负责对果园的种植、耕作、收获的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管理中所需要的生产供水、供电,生活条件,住房2间,每年乙方必须交300元房租给甲方。
四、乙方应科学的、精心的对果园进行管理,注重对果树的防虫、防病管理,按时对果树进行施肥、浇水、修剪、施药等作业。甲方应对乙方果园作业进行监督,监督的方法是:当乙方果园作业不及时、不到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警示,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如不及时做出有效反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权单独销售果品,销售果品单价时由双方共同认定。认定单价有争议时(应即时拟一份双方各自意见的书面材料,详尽阐明各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据,作为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时间为果品销售完即时解决。
六、果园的更新换代品种,应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果苗及栽种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合作经营期间,凡涉及到双方利益的事宜,应共同商议解决,任何一方不能隐瞒事实或擅自处理决定,否则视隐瞒方或擅自处理方为违约。
八、分配方案,分配时间:每年每批果品销售后即时分配,所有比例分得。果品需储藏时,储藏费用也按甲乙双方的分红比例承担(储存费用以发票为准)。亏损由双方各自承担。
九、合作经营期内,国家政府征地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国家政府
所给的赔付款由甲乙双方各得50%。
十、双方共同爱护果园及果园内设施,任何一方使果园或设施受损,应负责赔偿损失,另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外扩散本果园的油桃种条。
十一、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卖果或摘果送人,若经发现按偷果处理,每公斤罚款100元,所罚款项归另一方所有。
十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与库车县绿源农业技术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果园承包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一份,以便使甲乙双方能最大限度地履行本协议。若发生甲方与库车县绿源农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签承包合同不能履行,致使乙方受到连带损失,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十三、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视为对本协议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的约束,任何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拾万元整(元)。
十四、协议期间,乙方本人因病、病故无力经营果园,其直系关系亲属有权继承本协议。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营果园履行本协议。
十五、本协议未涉及到的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另行商议。
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丙方:(公正人姓名或单位名)
总则
合伙人本着公平、公证、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享有自已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得盈利额的分红,共同支出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水、电、杂和本网吧周边设备的维护更新等支出)现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制定如下条款,并由丙方给予公正:
第一条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万元。甲方出资-万元,
乙方出资-万元,各占投总额的-%和-%。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网吧,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双方家属包括亲戚不得参与或干涩合伙人的一切决策。
第四条本网吧由甲方一人经营管理,但网吧的重大变故或主要大事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方
可决定。
第五条网吧盈余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盈亏和各项收入、支出按双方投资比例各自分担。例:总投资60万元,其中甲方占总投资的80%,乙方占总投资的20%;当月的营业额为6万元,去除员工工资水电费、光纤费和务业管理费等所有支出共计3、5万元,则当月盈利为2、5万元。则甲方得2万元,乙方得5000元。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有权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是部份财产份额时,但须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
(三)合伙人终止后,依法按比例分得合伙的剩余财产。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经营期限自网吧正式营业之日起算起。
(二)合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
(三)合伙解散时,进行清算,并妥善解决资金问题双方按比例分得财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二)本协议附带法律公证处公证。
(三)本协议经二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盖章(或指纹)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正人或单位)签章: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及注册
1、合伙企业(餐馆)的名称由合伙人共同商定为“”。
2、合伙投资的餐馆位于门面,由甲方负责装修、注册、经营,其他合伙人只出资,不参与经营管理。
二、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和合伙期限
1、出资方式和数额: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暂定总投资元。
(1)甲方出资元,乙方出资元,丙方出资元。
(2)为确保正常经营,不足的再按股份补足出资。
2、缴付期限:前期出资额在签订协议后天内全部到位,补足出资在开业前到位。
3、合伙期限:本次合伙期限暂定年,以餐馆租赁合同期限为准。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合伙人同意合伙续租,没有另签合伙协议时,按本协议继续执行。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以甲方名字注册,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出资不具名,不参与经营管理,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甲方应完整记录核算所有收支,对前期投资使用在正式开业后两周内报告结算情况,每年度向合伙人报告全年经营情况,办理结算,兑现分红。
3、合伙人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经营情况,确有必要时可以查看账目。
4、合伙人有义务尽自己能力为合伙企业提供一切帮助。
5、为了招揽业务,甲方可以向相关客户说明合伙人情况,但不得提供任何依据。
6、合伙期间,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合伙人利益的重要事情由合伙人全体会议决定,共同承担。
四、工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方式
1、甲方工资奖金按底薪加提成,每月底薪元,年终结算按利润%提成,不另计奖金,如亏损则保底。
2、年终如有重大开支,需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利润中列支。
3、正常情况按年度结算,利润按股份平等分配,直接现金支付。亏损按股份共同分担,如有必要,合伙人统一补足股份。
五、入伙、退伙及出资转让
1、原则上不再接受新的入伙。如果接收新合伙人入伙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同期内,合伙人不得退伙。合同到期,合伙人自愿退伙的允许退伙,不愿意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强行要求退伙。
3、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合伙份额。如合伙人私下转让部分份额,甲方只认可原合伙人权利义务。
4、如果合伙人一致同意增资扩股购买所租赁房产,可以适当增加一、两个合伙人。新入伙人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并遵守合伙协议。否则放弃增资扩股。
六、合伙的解散、清算
1、合同到期,合伙人不愿意继续合伙时,合伙解散。合伙人一致同意时,合伙解散。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合伙时,合伙解散。
2、合伙解散时应该及时进行清算,并处置所有资产。如果甲方愿意继续经营,清算不能影响正常经营,资产未处置前,退伙人不得故意干扰甲方经营。
七、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九、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的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姓名)出资人民币元,及技术。 合伙人(姓名)出资人民币元,及技术。 合伙人(姓名)出资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合伙人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合伙人(姓名)因出技术支持,工资分别为。
2.盈余分配,扣除包括合伙人工资后根据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根据出资额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②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经营商行(以下简称商行),该商行所有资产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百货,经营地点为北京市………。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化妆品、厨房用具、衣类、食品类…….。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合伙人张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50%的股份;合伙人王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12月1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商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商行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商行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商行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商行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商行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双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商行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商行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商行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伙经营: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商行名称继续经营原商行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张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年月日
合伙人王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
甲方:南京阳光酒店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南京阳光酒店二楼西餐厅合作经营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营方式
1、乙方挂靠在甲方的餐饮部下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每月将餐厅当月的实际发生营业额的15%作为甲方的利润支付给甲方,并于次月5日支付。
3、西餐厅名称:南京阳光安格斯牛排餐厅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一名收银员对甲方的收入进行监督,由乙方负责其基本工资;或由乙方自行安排收银员,收银采用pos系统,每日将当天的经营状况汇报给甲方;
2、甲方负责标的物餐厅、厨房正常经营所需的水,电,燃气的正常供应,并承担相应的水,电,燃气等费用;
3、甲方方负责缴纳" "经营收入的税金(即开具发票);
4、甲方服务人员或管理人员不得无故为难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经营工作;
5、甲方负责乙方因正常经营需要的对外交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卫生,税务、消防等政府部门);
6、甲方应明确其相关人员在" "就餐的签单权,签单总额从甲方当月应得利益中扣除;
7、甲方允许乙方在酒店户外设立广告或指示牌,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甲方二楼外玻璃幕墙交由乙方做户外广告图片,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8、甲方允许乙方的就餐客户在甲方停车场免费停车;
9、甲方对乙方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升四星工作;
2、乙方免费使用甲方西餐厨房、西餐厅、厨具、厨房设备(包括西餐厅用的瓷器,玻璃器皿,布草,桌椅等),为保证食品安全,西餐厅和西餐厨房由我方独立使用;
3、乙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进场前对西餐厅和西餐厨房进行适当的改造,所有增加的设备和人员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需承担,但须对乙方的改造进行必要的协助;
5、乙方的厨师、服务员由其自行招聘,并由乙方统一管理,工资由乙方发放;
6、乙方负责西餐厅的营销工作,日常费用及广告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要负责西餐厅和西餐厨房的日常保洁,保证和酒店的卫生要求一致,并对就餐客人的食物安全负责;
8、乙方每月推出二款以上新品,每半年更新一次菜单;
9、乙方营业时间为早上十点至晚上九点半。
第四条 终止合作协议
1、乙方破坏性经营导致甲方利益或声誉受到损失且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做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能按本协议项下的约定配合支持乙方经营而给乙方造成利益或声誉受损,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不做改正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20年 月 日起至 20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附则 1.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 贰份,甲乙双方各持 壹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