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作协议书【最新14篇】
甲方:
乙方:
为了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文化;
2、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够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元;
2、乙方不参与甲方店经营;
3、乙方无偿给甲方提供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乙方无偿给甲方提供微波炉一台;
6、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宣传单页、海报;
9、乙方在媒体上对店给予宣传推广;
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开发适当特色的新菜系;
4、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宣传品;
6、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时间: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甲方员工食堂伙食事项达成合作协议,确定甲方把员工食堂委托给乙方进行劳务管理及食品加工,双方本着诚实互信、平等互利、合作共进的宗旨,经充分协商,就食堂伙食承包经营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以达到加强食堂管理、提高伙食品质、保障师生的健康和甲方工作顺利进行之目的。约定条款如下:
一、用餐时间
早餐:时分至时分;
中餐:时分至时分;
晚餐:时分至时分;
若甲方作息时间及供餐模式调整时,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用餐时间。
二、承包范围
1、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餐标为:元/份。
2、风味餐(每天限量提供),每天餐数在份左右,每周一、三、五提供水果或饮料其中1份。
三、合约期限
1、经双方认可,合同期限为年。
2、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四、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日常就餐:刷卡记费,付款方式为月结天(甲方以转账形式转入乙方账户)。
当月对账应在次月号前双方核对上月实际发生的餐饮服务费,由乙方出具服务发票,甲方汇到乙方账户。
2、甲方根据双方汇总确认的餐饮服务费,于收到发票(以发票日期为准)个工作日准时由甲方财务转汇给乙方法人指定的账号。如甲方未按时付款给乙方,超时一星期后,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按银行逾期贷款处理)。价格调整,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适当提高餐费标准。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将其员工食堂运行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2、甲方负责提供:食堂场地、大中小型厨具、刷卡系统等食堂正常运作之必备的设备设施资源。
3、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可提出整改意见,监督乙方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的监督、协商及沟通。
5、甲方应在作息时间发生变化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饭堂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乙方需及时帮助安排维修事宜,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合约终止时甲方厨具出现因乙方人为损坏的则由乙方按价赔偿(自然磨损除外)。
7、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督促其员工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得将菜渣、骨头等倒在地面及桌面上应将食物残渣倒入指定垃圾桶内。
8、甲方负责提供水电煤气以及场地合格的消防安全系统以及环保系统。
9、甲方负责员工就餐制度的落实,就餐秩序的管理和员工浪费的管制。
10、每月餐数低于合同约定的餐数时,由甲方补给不足费用给乙方。
11、如遇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解决用餐问题。
12、如乙方在经营期间没有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餐饮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提出整改建议,不断改善甲方员工伙食品质。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经营自主权。同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2、根据甲方伙食标准及需求,配合甲方员工作息、用餐时间,提供适合甲方员工口味,符合能量消耗的餐饮服务,做到准时供应。乙方保证伙食品质、营养和数量,保证正常供应和正点开餐,保证在用餐时间就餐人员均可用到餐,如有短缺实时操作补充饭菜。
3、乙方指派一名现场经理管理饭堂日常工作,该人员与甲方协调、沟通,听取意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食堂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好日常事务,每周至少一次跟甲方负责人进行深入的沟通。
4、食堂工作人员,包括厨师、厨工等相关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培训与管理。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原件交甲方审查并复印由甲方备案。
5、厨房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体检,当班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手套,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仪表仪容,必须整洁大方,举止言谈文明得体,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如发现态度恶劣行为不文明者,将严肃告诫批评。
6、乙方应确保水电、燃气的使用安全,保证不会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7、如遇厨房设备坏旧等特殊情况需延迟开餐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处理。
8、乙方负责对甲方移交的厨房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好日常管理及保管工作,如属于设备设施正常损耗或报废,其维修和处理由乙方通知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支付。如属乙方人为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或按折旧价赔偿。
9、食堂布置:乙方负责对食堂作规范装饰,美术化的文字、图案标示、周围墙壁、立柱贴宣传标语、贴画等,以塑造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和氛围,体现人文关怀,提升服务质量。
10、乙方需确保蔬菜、水果、肉禽新鲜,肉禽类必须确保质量,保证饮食卫生及安全,青菜等原料必须是绿色环保、无污染、无毒无害的,乙方必须对每餐供应食品留样(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相应标识。
11、负责菜单的设计,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加工以及烹制与分发服务。严格按照食堂管理服务制度进行管理,完成甲、乙双方确定的管理目标。
12、甲方员工因在乙方餐厅就餐出现食物中毒时,乙方需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如经查证为乙方供餐问题,由此造成的医疗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全体员工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甲方公司的所有信息皆予保密。不管是在合同期内还是在合同期外。
14、乙方人员不可与甲方员工发生冲突,双方应互谅互让,友好相待,如发生纠纷,由双方负责人共同协商处理。
七、违约责任及管辖
1、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天的,应承担违约金元/天。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的水电供应等)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以及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2、在甲乙双方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引进第二家餐饮公司介入。
3、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执行合同或合同无法履行需解除合同,甲乙双方都不构成违约也不发生索赔。
2、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外,甲乙双方都不得随意终止本合约。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履行的期限或方式。
九、合同生效
1、此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份,乙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一部分,合同正文未尽事宜,参照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合伙人:甲(姓名),男,x年x月x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xxx(项目名称),总投资为x万元,甲出资x万元,乙出资x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x%、x%。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x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xxx(签字)
合伙人:xxx(签字)
x年x月x日
甲方:xxxxx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拓宽市场领域,提高企业知名度,充分发挥FengNong品牌效应,有效地提高了经济效益,经销商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但分布,甲方合作协议产品事项如下: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一)享受甲方的范围内从事这个范围的奖品的免赔额。乙方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进行法律有效和不损害他人利益广告推广活动,加强产品推广销售工作。
(二)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出厂价JinHuoQuan个人产品(包括优惠优惠)。乙方在分配合作期间,每月的销售任务完成任务的人民币,100%以上(含100%),享有3%的奖励;完成这项任务的150%以上(含150%),享受5%加值。每月统计,前5月奖金结算的商品到达。
(3)分布期满,乙方应享有平等的优先权的条件下的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以达到甲方产品之前,乙方必须进行特许经营,充分了解甲方的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式、充分体会到甲方产品,充分了解产品的销售餐饮合作协议书,使分布区域,并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营销计划,市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并在签订本协议的一方月支付定金,进货元,一个月,或在进货乙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给乙方,甲方有权取消特许经营店。
(2)广泛发育分布区域产品推广,建立和完善的销售网络,在一个月。应该建立代销商销售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的经销网点。
(3)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规定,保障流动在地震的强度超过了20%工厂一方不得低于一个确定的零售价格工厂销售产品。
(4)不应盲目进货,积压产品必须坚持的原则,第一批产品的销售。根据产品的质量管理需要良好的护理产品。
(5)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产品销售,并提出了合理的动态的意见。
(6)熊分布区域的一切销售费用
(7)由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支付分配。
(8)一方有责任来接受良好的国外客户,并及时反馈给甲方的接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的分布实施的方案经考核后确定由乙方如果销售的.免赔额。贫穷,未能完成销售任务给乙方,甲方有权取消特许经营店。
(2)乙方的分配行为,若发现追踪乙方跨区配送属于乙方的产品(各地客户海外连锁商店除外)、违反甲方的价格规定,甲方有权取消的产品销售给乙方的免赔额。
(3)及时货款回收。为乙方未按时付款,甲方有权收回产品,取消乙方的免赔额。
(4)确定产品的生产加工开发,更换产品包装、内容和价格,并及时通知乙方在15天前做出调整。
(5)对乙方的销售问题整改意见、建议。
2、甲方,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2)向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文件产品销售和宣传材料。
(3)订单及时按乙方脚,而这个组织发送产品。
(4)根据乙方的推广计划,送去给乙方销售区域,协助乙方做更大的产品推广活动,并向乙方提供促销期间,10%的宣传材料。
(5)由乙方提供的建议做整改和服务。
(6)努力使产品开发,及时推出符合规定要求乙方的新产品。
四、付款方式:
乙方将发货,现金的.照片。
五、质量问题和销售职责:
1、在保质期内,产品质量问题,显得内,由甲方负责甲方,乙方应立即回来,于是发生了什么)运费,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保管不当或没能及时跟踪服务,超过期满,乙方应毁灭或退还甲方变质的产品,它摧毁损坏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订单的产品无质量问题,不退还。
3、乙方应随时跟踪访问销售客户,熊在销售过程中支付担保责任。
4、如果个人产品,乙方不适合乙方销售区域需要调换,必须改变两个月里,和工厂需要承担10%的损失费用。如果乙方在保质期内非产品质量问题需要授权工厂需按每一个月扣10%的损失费用等等。
七、乙方停止销售产品,由甲方QianHuoKuan向甲方应在每月与其家庭财产损失)。乙方作为担保。
一、分销合作期限:
1本协议,完全履行一年来,分布,递给从双方签字的效果;合作期满,乙方可以优先取得资格,但是重新考虑合同签订经销协议。
二、乙方,乙方在甲方经销商的分布或其他分布区域,然后卖掉产品直接关系到乙方应引入客户。原来的推荐,由乙方提供零售商的销售任务都列在,但乙方必须履行销售服务。如果乙方未能积极开展销售业务或者停止一个月向甲方股票或者不作某种产品销售的,甲方可以另一集合的经销商们看看。
三、如果乙方终止协议,不能销售的产品需按销售,或由原价退还甲方加工厂下降50%,但是退货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保证。
四、乙方分配期间,允许按甲方要求甲方驻外办事处形式对外联系业务。然而,乙方应自觉维护合法权益,聚会,因此给信用,否则党一切造成的损失后,乙方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不得销售分布期间,甲方或产品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免赔额。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进一步讨论。
七、若有争讼经双方协商不下,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甲方和乙方发货清单与合同条款与储蓄存款收据。
甲方:
乙方:
电话:身份证号码:
银行家:xxxxx食品有限公司。电话:
FuLinDi帐户:
农业银行帐户:
信用合作社帐户:
签署日期
餐饮品牌店合作协议书
甲方:(品牌拥有者)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条.双方的投资额及股权分配:
共乙方经过考察后,同意对甲方经营的项目进行投资合作。该项目投资的总营业额为----万元整,乙方投资金额为---万元整,拥有该项目的---%股权
二条.投资方式: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后3日内,一次性向甲 指定账户注入资金 人民币—万元整 三条.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xxxxx项目享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不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
四条.利润分配及清算方式: 1.利润分配方式:
该店在正常经营每半年分红一次,在留取正常经营管理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xx万元整后,剩余利润10%留存在店里作为经营风险金。90%按甲乙双方的比例进行分红 2.负债清算方式:
若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负债达到人民币xxx万元整时需要进行清算,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承担责任 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该店享有收取品牌管理服务费的权利,费率为每月营业额收入的3%,按月收取 2,3,4,甲方拥有该店的经营管理权 甲方负有物资采购及供应的义务
甲方负有向乙方公开该店财务报表的义务,初定每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或财务分析会(乙方或乙方派人参加)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及监督甲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2.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获取利润的权利
3.乙方负有不对外公开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的责任,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
4.乙方不得擅自以投资人的身份对本协议项目店的经营日常管理活动进行干涉,合理化建业和要求可在与甲方负责人提出。 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让乙方提前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并遵守本协议条约,如违约责按乙方总投资额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2.乙方违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如违约甲方有权提出赔偿,并依法无偿收回乙方所拥有的所有股权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退股均属违约(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
七.条双方的投资额及股权分配: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协议约定收到乙方总投资款之日起生效。协议的终止以合作项目的.消亡或清算为截止。八.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商定结果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上诉至辖区法院判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壹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xxxxxx 乙方: 法人(或授权人)法人(或授权人)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餐饮入股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合伙宗旨
。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实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实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展开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实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展开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实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能够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理应实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实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因为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理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所以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理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实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合伙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筹备合作餐饮项目达成共识,在积极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创建并经营该项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在位于位置选址并进行建设投资项目所必须得经营工作环境条件。
2、申请并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行政许可文件和相关地方行政手续。
3、处理疏通当地各种其它社会关系、保障筹备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
4、在协商好的经营目标基础上,支持协助乙方经营管理工作的必要帮助。
5、监督检查乙方工作的效果和工作进程,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相关调整处理。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组建由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团队,不同环节的人员根据情况即时协商调整。
2、制定并实施项目筹备计划、物料准备计划、人员编制及工资计划、经营分析目标计划、出品结构计划、开业营销计划、服务工作流程等经营相关工作计划和制度流程,并不断加以改进。
3、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统筹工作、接受董事会领导,并定期上报工作总结效果。
4、不断开拓创新业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努力创造更好的经营成绩和经济效益。
5、与董事会协商订立经营目标、利润目标、品牌建设等体系,承诺并落实实施。
三、经营管理费用
1、乙方派驻生产、经营、管理团队,列单与董事会协商确认工资待遇、福利待遇。
2、乙方先期项目合作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万元,派驻团队配齐到岗后付万元,开业前一日付万元。营业后乙方定期派员进行工作指导培训,甲方负责报销往返食宿费用。
3、乙方由为首组成生产经营管理团队进驻酒店经营管理,前期人进入工作场地开展筹备工作,派驻团队从签约后天内进场开展筹备工作,其它人员等试营业前个月内到位。
4、签约后甲方提前预付乙方前期进驻酒店首月工资。
5、等人每年次假期。每次天,车船票由公司提供。
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合作协商。以酒店利益为前提,共同探讨工作目标和经营管理办法。
五、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有效对象仅限本协议文本指定酒店,不含甲方相关兄弟企业。
八、本协议签字生效,有效期年,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酒店存档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时间: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时间:年月日
甲方:xxxxx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拓宽市场领域,提高企业知名度,充分发挥FengNong品牌效应,有效地提高了经济效益,经销商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但分布,甲方合作协议产品事项如下: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一)享受甲方的范围内从事这个范围的奖品的免赔额。乙方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进行法律有效和不损害他人利益广告推广活动,加强产品推广销售工作。
(二)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出厂价JinHuoQuan个人产品(包括优惠优惠)。乙方在分配合作期间,每月的销售任务完成任务的`人民币,100%以上(含100%),享有3%的奖励;完成这项任务的150%以上(含150%),享受5%加值。每月统计,前5月奖金结算的商品到达。
(3)分布期满,乙方应享有平等的优先权的条件下的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以达到甲方产品之前,乙方必须进行特许经营,充分了解甲方的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式、充分体会到甲方产品,充分了解产品的销售餐饮合作协议书,使分布区域,并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营销计划,市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并在签订本协议的一方月支付定金,进货元,一个月,或在进货乙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给乙方,甲方有权取消特许经营店。
(2)广泛发育分布区域产品推广,建立和完善的销售网络,在一个月。应该建立代销商销售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的经销网点。
(3)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规定,保障流动在地震的强度超过了20%工厂一方不得低于一个确定的零售价格工厂销售产品。
(4)不应盲目进货,积压产品必须坚持的原则,第一批产品的销售。根据产品的质量管理需要良好的护理产品。
(5)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产品销售,并提出了合理的动态的意见。
(6)熊分布区域的一切销售费用
(7)由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支付分配。
(8)一方有责任来接受良好的国外客户,并及时反馈给甲方的接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的分布实施的方案经考核后确定由乙方如果销售的免赔额。贫穷,未能完成销售任务给乙方,甲方有权取消特许经营店。
(2)乙方的分配行为,若发现追踪乙方跨区配送属于乙方的产品(各地客户海外连锁商店除外)、违反甲方的价格规定,甲方有权取消的产品销售给乙方的免赔额。
(3)及时货款回收。为乙方未按时付款,甲方有权收回产品,取消乙方的免赔额。
(4)确定产品的生产加工开发,更换产品包装、内容和价格,并及时通知乙方在15天前做出调整。
(5)对乙方的销售问题整改意见、建议。
2、甲方,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2)向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文件产品销售和宣传材料。
(3)订单及时按乙方脚,而这个组织发送产品。
(4)根据乙方的推广计划,送去给乙方销售区域,协助乙方做更大的产品推广活动,并向乙方提供促销期间,10%的宣传材料。
(5)由乙方提供的建议做整改和服务。
(6)努力使产品开发,及时推出符合规定要求乙方的新产品。
四、付款方式:
乙方将发货,现金的照片。
五、质量问题和销售职责:
1、在保质期内,产品质量问题,显得内,由甲方负责甲方,乙方应立即回来,于是发生了什么)运费,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保管不当或没能及时跟踪服务,超过期满,乙方应毁灭或退还甲方变质的产品,它摧毁损坏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订单的产品无质量问题,不退还。
3、乙方应随时跟踪访问销售客户,熊在销售过程中支付担保责任。
4、如果个人产品,乙方不适合乙方销售区域需要调换,必须改变两个月里,和工厂需要承担10%的损失费用。如果乙方在保质期内非产品质量问题需要授权工厂需按每一个月扣10%的损失费用等等。
七、乙方停止销售产品,由甲方QianHuoKuan向甲方应在每月与其家庭财产损失)。乙方作为担保。
一、分销合作期限:
1本协议,完全履行一年来,分布,递给从双方签字的效果;合作期满,乙方可以优先取得资格,但是重新考虑合同签订经销协议。
二、乙方,乙方在甲方经销商的分布或其他分布区域,然后卖掉产品直接关系到乙方应引入客户。原来的推荐,由乙方提供零售商的销售任务都列在,但乙方必须履行销售服务。如果乙方未能积极开展销售业务或者停止一个月向甲方股票或者不作某种产品销售的,甲方可以另一集合的.经销商们看看。
三、如果乙方终止协议,不能销售的产品需按销售,或由原价退还甲方加工厂下降50%,但是退货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保证。
四、乙方分配期间,允许按甲方要求甲方驻外办事处形式对外联系业务。然而,乙方应自觉维护合法权益,聚会,因此给信用,否则党一切造成的损失后,乙方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不得销售分布期间,甲方或产品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免赔额。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进一步讨论。
七、若有争讼经双方协商不下,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甲方和乙方发货清单与合同条款与储蓄存款收据。
甲方:
乙方:
电话:身份证号码:
银行家:xxxxx食品有限公司。电话:
FuLinDi帐户:
农业银行帐户:
信用合作社帐户:
签署日期
合伙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伙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厅,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同人自愿合伙经营餐厅,总投资为元。
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①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②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经全体合同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第六条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全体合伙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属一事签订以下合同,本协议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范围:
项目经营地址:
二、甲方承担乙方承包所需要的煤气,水电,税收,等费用,以及乙方人工作人员的食宿。
三、乙方所需工作人员,由乙方自己管理,支付工资和福利,服从甲方规章制度。
四、乙方出品所需原料由乙方自己购买,其质量卫生标准安国家卫生标准。
五、乙方愿提供适当的奖金给予甲方销售业绩突出者,此奖励由甲方销售经理统一安排发放,乙方不能恶意促销。
六、甲乙双方按照营业额分红,甲方占销售总额的%,乙方占%,每月营业额超过万(不含万),甲方占销售总额的%乙方占%,所有出品不打折,如遇甲方组织重大销售活动,需乙方支持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组织折扣或促销内容等相关问题。
七、结账方式,甲方每半月给乙方结账一次,甲方无故拖欠,否则按法律规定,予以外罚,一切后果有甲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任何一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需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
九、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年,从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十、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地点、经营项目及范围
1、合作地点:。
2、经营项目及范围:餐饮产品的研发、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照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合伙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作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作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作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作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作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期间
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作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作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作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内经营与合作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在与合作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作。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作签订合同。
⑨合作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作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作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作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作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作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丁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戊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签署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 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1)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2)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3)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4)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5)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1)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4)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5)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1)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2)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3)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4)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5)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6)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2)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3)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5)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6)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7)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权利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