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职责6篇
一、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领导下,根据党在各个时期中心任务及学校工作计划,拟定学校团委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
二、指导团部开展活动,培养和提高团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自治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做好团的发展工作。
三、指导学生会工作,做好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
四、加强对团内外青年的思想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
五、组织学生、青年教职工参加业余党课活动,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六、丰富、活跃团内外青年的业余生活,开展多种有益于身心健康又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七、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有关处室办好学校宣传橱窗,做好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三好生”的评比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根据校团委职责,负责团委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和团支书会,传达校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研究确定本校团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根据校党支部、局团委的工作部署,主持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和安排,并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及时向校党支部领导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三、关心全校各专兼职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
四、经常帮助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工作。
五、组建学生会并使其很好的服务于广大学生。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开展好广播站、文学社及鼓乐队的活动。
七、安排好每周升旗的具体事宜。
八、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和团员关系转出、转入工作。
九、负责团员发展工作,一年进行两次入团仪式。
十、签发以团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
十一、开展好三月学雷锋活动月的各项活动。
十二、做好团内的评优、评先工作。
十三、按学期时足额按标准收缴团费并上缴局团委。
十四、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全校性学生活动。
十五、完成校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一、研究制定、补充完善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
二、负责团组织各项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团组织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年度组织统计和团费收缴和电子团员证(青年卡)的管理、发放工作,适时筹备东航团代会;
三、帮助指导各单位团组织加强团建工作,办理基层团组织定期换届选举、组建的审批手续;
四、帮助指导各单位团组织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定期实施团员先进性教育和评议活动;
五、帮助指导各单位团组织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选拔、协管、考核二级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建立、健全团干部科学评价体系;
六、负责公司级以上的各类团内先进的评癣审核、推荐和表彰奖励工作;
七、负责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推优工作进展情况;
八、按权限办理团纪处分,受理团纪申诉,指导和组织团纪教育;
九、负责青年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向公司各部门推荐优秀青年人才。
十、搞好团结协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团委的日常工作。
2.组织教工团员和学生团员学习有关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指示。定期向学校党委及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3.根据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制定本校团委的工作计划并具体落实执行。检查督促各团支部贯彻情况。
4.每学期做好工作总结,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
5.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团代会、团员大会,或讨论团的重大问题,并负责向团委委员和团员大会(团代会)汇报工作。
6.抓好团课学习,经常深入各团支部指导工作。抓好团干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团干培训班和进行团干教育、培养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对青年教师和学生中的积极分子,进行党课学习。
7.做好发展新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毕业生转团组织关系的工作,以及对犯错误团员的处分教育工作。
8.领导学生会、各级社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和级社的独立工作职能。
9.协助德育副主任做好德育工作和全校重大活动的准备、组织工作。
1、全面负责学校团队工作。
2、及时传达、组织学习和落实党委、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
3、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4、定期召开团委会议和团支部会议,督促检查团员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5、在团员大会上,代表团委会报告工作,组织团员及时讨论和分析团员意见。组织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
6、举办少年团校和青年党校,培养发展新团员,向党委推荐发展学生党员。
7、积极主动与班主任配合,经常掌握和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
8、积极协助兼职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开展工作,在“十一三”“六一”等重大节日开展活动。
9、建立和管理好各种学生社团,及时指导他们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并保留有关资料。
10、组建和管理好团委会、学生会的干部队伍,提高他们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并指导他们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11、协同教育处主任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条 主持学院团委全面工作,处理团内日常事务,召集并主持学院团委委员会议,团员大会。
第二条 负责制定和提出学院团工作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汇报工作,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和重视。
第三条 代表学院团委参加上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校和上级团委的指示,负责与学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做好协调与监控。
第四条 指导学院各个团支部开展工作、抓好团干培训,加强对团干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发挥团干能动作用。
第五条 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组织团员学习,深入基层,主动关心团员青年,密切注意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
第六条 抓好团的组织建设、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注意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七条 在德育处密切配合及指导下,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进一步提高校园文化建设质量。
第八条 做好团员的推优工作,向党组织输送合格人才。
第九条 负责团费的上缴和使用的审批。
第十条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