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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作协议【必备5篇】

2023-07-07 12:33:29综合

双方合作协议【必备5篇】

  【简介】在双方合作协议的签署之际,我们愿意以赠言的形式表达我们对这份合作的珍视与感激之情。下面是热心会员“lkc80”分享的双方合作协议(共5篇),供大家赏析。

双方合作协议

实用版双方合作协议书 篇1

  第一章总则

  中国公司和国(或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等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省市建立合作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发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现金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元;其他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天内运至中国港口。(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乙方%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一)向外销售%;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由方推荐人,另一方推荐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方各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省市签字。

  甲方(盖章):公司乙方(盖章):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合作合同协议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B)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C)在代运营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配合,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拿出确定的意见。

  D)在公众平台运营管理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公众平台完成托管运营项目。

  B)乙方在托管运营过程中,提供信息采集,图片处理等相关操作,若甲方需要在图文发布中需要要求使用到某类图片,则图片应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承担与此相关的版权责任。

  C)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收取合同费用。

  D)协议签订后后,及时向甲方提交运营报告供甲方查阅。

  第二章代运营合作流程

  1.合同签订

  甲乙双方就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代运营合同书》

  信息提供

  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信息,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图文资料、活动策划案图文、运营注意细节等。由于必要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开始安排图文设计人员,操作运营托管工作。

  第三章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营过程中需与甲方积极配合,提供有效的修改意见或确认信息,若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处于停滞状态,即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既不给出有效修改意见也不对其进行肯定确认,如果停滞时间超过个工作日以上,则视作甲方主动解除本合同,处理办法遵循本章第3条。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3.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章其他条款

  1.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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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付款方式

  1.费用共计价格〔RMB〕:元,(大写)圆整。自该协议签订起,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合同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

双方合作协议书通用模板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

  地址(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电话):

  为了能够更快更好地扩展市场和顺利地共同发展和获利并达到互通信息网,信息资源共享,经甲方研究讨论,同意乙方加盟甲方经营体系。为甲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县级市)镇(街道、路)开设分部(连锁店)。为了能使甲乙双方顺利开展工作,按甲方委托范围帮助甲方推销产品或为甲方顾客提供优质、市郊、快速、的服务,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定出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和合法服务机构,保证依照本合同及规定应向乙方发放有关奖金及兑现对应的奖励。

  2.乙方保证其是对本部及所经营服务范围有深入了解和良好认识的人员,属自愿加盟本部和长期按本部要求合法开展甲方服务范围内的业务。乙方保证其已是年满18周岁,其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专职从事经营本部业务的合法中国公民,并非全日制学生和国家规定不得从事兼职或经营活动的人员,并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乙方保证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劳动规定和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保证按时缴交管理费及各项应缴的费用。

  二、 设立分部(连锁店)的条件及名称

  1.有临街门面平方米以上的铺面,并具有直拨电话。

  2.分部(连锁店)经营场所内外装潢及办公用品等,其所需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3.加盟连锁店名称:

  三、 加盟合作经营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由甲方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价格开票、收款,统一培训、统一工作服、统一门面装修等,实行由乙方独立经营,具体地址由乙方选定,并负责开发及拓展市场,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使用甲方商号作合法经营之加盟金人民币(大写),以收款收据为准。乙方同意从年月起每个月向甲方上缴管理费人民币(大写),于每月日前付清。

  2.乙方人员属甲方管理,乙方如需要聘职员,要按照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经营合同期满,乙方招入的人员自行终止合同,甲方不安排工作。乙方对营业人员负全部责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按时发放工资补贴。

  3.甲方所牵涉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4.乙方所牵涉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乙方人员必须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5.宣传资料的印刷及报纸广告等费用按数平均分摊支付。

  6.各连锁店、加盟店之间合作产生的营利殷实分成计算。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乙方姓名的营业执照并负责帮乙方设计统一的装修模式。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3.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人员合法权益,落实经营自主权,支持经营者行使职权,抵制各种乱摊派、乱收费等。

双方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xxxx限责任公司

  乙方:银行

  为了完善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担保行业整体信用水平和防控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和银行贷款抵押资产变现难问题,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促进企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围绕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项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项业务的合作,应以自愿与合法为基础,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控制风险、讲究效益、探索发展、稳健经营的原则,并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在合理分担风险的前提下,保障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甲方愿在全省范围内为乙方对符合贷款和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与担保服务,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承诺的保证为信用保证,而非抵押保证或质押保证,甲方有权选择一般保证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在全省范围内积极为甲方推荐信用良好、资信等级高的贷款客户,促进甲方业务的开展和降低甲方担保风险。

  第五条信用担保对象的范围为在我省注册的各种类型企业和各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应遵循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和全省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符合全省产业发展规划的、能扩大财政税源、安置就业以及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项目。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六条信用再担保合作方式。甲方在全省范围内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凡是单笔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贷款项目,或者乙方要求提供再担保的贷款项目,担保机构须向甲方申请再担保,按照甲方与担保机构签订的《再担保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再担保责任,乙方按照与担保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可开展授信再担保业务。在贷款担保中,甲方委托乙方在约定的限额贷款内,自行决定担保机构,事后向甲方备案,由甲方承担约定的保证责任;或在履约担保中,担保机构在甲方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担保项目,事后向甲方备案,由甲方承担约定的保证责任。

  第七条信用担保合作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业务操作规程对借款企业进行审查,对甲方同意担保,乙方同意借款的项目,甲、乙双方签订《保证合同》,乙方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

  甲方可委托乙方开展授信担保业务。授信担保额度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但单笔授信担保额度,每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第三章担保额度与风险承担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承诺的保证责任实行总量控制,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管理试行办法》,甲方承诺对各担保机构提供的再担保责任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净资产的30倍;对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净资产的10倍,以上两类担保责任合并计算。

  第九条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仅对乙方贷款本金进行担保,同时实行比例担保。原则确定:再担保项目,甲方、担保机构、乙方按4:5:1的比例担保并承担损失;担保项目,甲方、乙方按9:1比例担保并承担损失。具体担保比例按照《再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在乙方指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存入一定数额担保保证金。

  二、甲方对乙方推荐的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业务项目有审核的权利,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有权利不予提供再担保或担保。

  三、按照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将符合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材料送交乙方,或由担保机构送交乙方,由乙方按程序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贷款。

  四、对乙方推荐的符合担保条件的贷款,甲方应按程序审查并提供相应的贷款再担保或担保。

  五、甲方提供的贷款担保方式以具体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六、在贷款到期6个月后,借款企业仍未偿还乙方银行贷款本金,属担保贷款,由甲方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和乙方银行代偿通知书向乙方银行偿还;属再担保贷款,由担保机构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和乙方银行代偿通知书向乙方银行偿还,甲方按《再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担保机构代偿通知书向担保机构履行再担保代偿。

  七、甲方应定期对被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及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被保证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致使资金流失(损失)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应及时与乙方贷款银行协商提出预防风险的措施。

  八、双方同意甲方仅需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包括法人登记及年检手续、验资报告、管理制度、报表、税务登记等)后,不需每笔担保再提供同类资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月度担保明细表和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及审计报告。

  九、甲方承诺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协调、促进全省各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共同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贷款再担保、担保有复审的权利,对不符合乙方有关规定的,有权利不予提供贷款。

  二、乙方将符合贷款基本条件、风险较小的贷款担保项目推荐给担保机构或甲方,由甲方按程序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提供再担保或担保。

  三、乙方对甲方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应按程序审查,并提供相应的贷款支持。

  四、乙方愿意给予甲方再担保、担保贷款以规定范围内的最大便利。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不上浮,以降低受保企业贷款成本。乙方对甲方的存款给予优惠利率,比照银行同业存款利率执行。

  五、乙方应按规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包括定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对未能履行贷款合同规定义务的企业,乙方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企业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企业尚未使用的贷款。在贷款将要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在甲方对具体项目的保证期间,发现受保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出现有关重大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

  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六、乙方承诺当受保企业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时,乙方应于逾期日起1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催收或办理贷款展(转)期手续。贷款逾期时,乙方愿意给予担保机构和甲方6个月的追偿宽限期,期满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本金,乙方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向担保机构或甲方提交代偿通知书,并分担《担保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风险。

  七、在甲方代借款企业偿还乙方贷款后,乙方承诺积极配合担保机构和甲方共同对借款企业进行追偿。

  八、按照甲方需要,乙方承诺将及时准确的把所掌握的信用信息提交给甲方。乙方承诺自觉配合执行甲方对再担保、担保项目设置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日常检查安排。

  九、乙方可根据甲方具体情况给予贷款支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协议为基本合作框架,对再担保与担保业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整,经双方协商相应调整本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及条款修订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陕西省xxxx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乙方: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双方合作协议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具体需求情况,乙方供给甲方种苗名称种苗,数量具体数量株,预计出苗时间、品种为年月日前出种苗名称数量具体数量株;年月日前出种苗名称数量具体数量株。

  2、乙方所供种苗,须植株健壮,无菌,无机械损伤,无多心;若不能达到任何一项标准,甲方有权退回或重换。

  3、乙方所供种苗,需保证品种纯度,成活率在85%以上。(除自然灾害,甲方自身栽培管理水平不正常的情况外)。若出现品种混杂在10%以内或成活率低于85%,乙方赔偿甲方不达标部分种苗或苗款。若出现品种混杂在10%以上或成活率低于85%则此批种苗可视为不合格种苗。

  4、乙方所供种苗,按单价元每株、抛头5%进行苗款核算。

  5、交货地点: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D栋05号,运输方式:

  6、甲方在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按苗款的20%付乙方种苗订金元(大写)。

  7、甲方所购品种,若出现质量问题,必需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事故及时处理。质量裁决,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取证确定。若有争议,可报国内权威部门进行鉴定。

  8、付款方式:甲方按月结的方式将已发种苗款结算给乙方,种苗订金在最后一次供苗完成后才能充抵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苗款,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调整品种、数量、供苗时间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未遵守合同签订的供苗协议履行。按不能履行部分种苗订金的300%赔偿对方。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1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个人签章): 乙方(公司/个人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