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作协议书【汇编14篇】
【简介】每当我们达成双方合作协议书时,为了明确我们之间的合作意愿和共同目标,我们会草拟一份协议书,以确保双方的合作能够顺利进行。本文是会员“d0”分享的双方合作协议书(共14篇),供大家赏析。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甲方根据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同意乙方在省市区街号成立哈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实训基地。
二、合作组织名称:
合作经营项目
合作组织名称为:
合作经营项目为:
三、合作期限:
四、合作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作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五、债务承担:
如甲方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与乙方无关。
六、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上的急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发生急议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签署地为哈尔滨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复印件无效。
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加相关手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帐 号: 帐 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姓名甲,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
姓名乙,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 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年月日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本工程项目名称: 万元人民币。
经过双方协商,双方投资款从入帐之日起按银行计息方式计算利息,月利
率定为2%。利息计算日未超过三个月的资金实时结算本息;利息计算日超过三
个月的资金每三个月结算利息,如果超过三个月未结算利息,则未结算的利息
计入投资款本金。
本工程项目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股份比例占 %;
乙方股份比例占%;
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追加投资。业主所支付的工程
款,应优先按比例支付甲、乙双方的投资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
况需动用资金,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为了工程的顺利完工,如投资者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
者另一方可以筹集资金到位,双方应共同承担利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章 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2. 该项目的机械设备调用、管理及现场施工安排由主管,甲、乙
双方共同辅助管理;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 谢绍恢 主管。
2. 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负责
管理。
2. 施工相关材料等方面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由双方委托派工人管理执行;
采购当天应经双方共同确认签字方可入库记帐。
管理人员的选用、待遇
2. 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管理人员的聘用、工资待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材料采购及其他
.1 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意
确认后方可进行。
.2 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 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
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章 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利润、风险分配
3. 该项目的利润、风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
按照占股比例分享承担。甲方分享承担 %;乙方分享承
担 %。
第四章 其 他
资金和管理
4. 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
支付。
4. 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
用帐户上,专款专用。
出纳与财务管理
4. 出纳每月应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收支情况表及支出预算给财
务,并随时接受合作双方股东的银行资金查询,以便安排资金投放。
4.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
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方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
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合同争议与免责
4. 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
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
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
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 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
分。
4.工程结束后,如有后续工程甲乙双方不愿合作,在本次施工中采购的设
备、机械、材料等,双方协商折旧价款后按投资的比例分摊,分配。最
后利润分配在工程项目全部结束后,付清所有工人工资、材料款、上缴
税金等才可分配。
4. 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
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合作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
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年 月日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第一条 合伙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合伙人(签章):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合伙人:a方,20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 市(县) 街道(乡、村)
合伙人:b方,20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合伙人:c方,20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合伙人:
d方,20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合伙人:e方,20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合伙人:f方,20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人自愿合伙经营浸出黄金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a方出资15万,b方出资15万,c方出资195万,d方出资15万,e方出资15万,f方出资15万,g方(提供矿源方)出资30万。
第二条合伙企业创业初期由刘言臣出资300万,投资额利息按月息1分或1分2计算。刘言胜任总经理,岗位补贴加伙食补贴每月6600元,任总工,岗位补贴加伙食补贴每月6600元。其他股东岗位补贴加伙食补贴每月3600元。(每年按实际工日结算)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一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六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它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合伙人可以自由退伙,但股权只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不能对外转让。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六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各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20年月日
甲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对于20年月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元人民币。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须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丙方:身份证:
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x公司一事,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三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确保所经营的公司稳步发展。
二、合作期限
初步商定,合作期限为10年。自20xx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投资要求及规模
初步商定,本公司全部出资额为x万元。其中甲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乙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x%;丙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x%。
四、出资要求
本协议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投资各方必须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天内交齐本协议所约定的出资额。凡逾期交纳出资额的,按预期天数,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利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每个日历年终了后,进行财务决算,按盈亏状况和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和亏损负担。
若有盈利,利益分配应当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完成。分得利益者可以将盈利取走,也可以将盈利的部分或全部留在公司作为再投资,公司接受后,应当对该部分新增投资给予计付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或按议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若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担亏损。亏损可以按公司的议定原则处理,由以后的赢利弥补;也可以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所分担的亏损额另行出资,补足亏损额。
六、退伙或转让出资
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不得退伙。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退伙时,应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若中途有人需转让出资,首先应当在合伙人内部转让出资。其他合伙人不收购转让人的出资额时,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
七、重大事项的议定原则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正常经营时按议定的管理办法处理。若出现正常经营以外的情况或有另外的经营变化或改变经营策略、经营方向时,应当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待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八、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满自然解除。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出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利息承担以外,还应赔偿因不能足额及时出资所造成的`经营损失。正常经营过程中,如果有人非法占用合伙资金,视为违约,按本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该本分资金所能获得的盈利给予赔偿。
十、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邮编: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保持长期良好的战略合作,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作机制与模式
1、满足条件的乙方加入“中国xx联盟”。
2、乙方为甲方推荐相关企业办理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设计资质、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监理资质、造价资质、招标代理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园林绿化资质、电监委(承装、承修、承试)资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等,获得相应佣金。
3、佣金按照本协议附件一执行。
4、若乙方的客户推荐客户,则计算为乙方有效信息,以此类推。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联盟成员提供互相交流的平台,不定期举行联盟会议。
2、甲方应在乙方成功推荐客户办理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造价、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电监委(承装、承修、承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资质后支付乙方相应佣金(见附件一)。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成为“中国资质联盟”成员单位。
2、乙方应遵守《中国资质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宣传联盟,为联盟做出积极的贡献。
4、乙方具有自主退出联盟的权利,退出联盟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联盟提出申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内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正当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执行。
2、一年内乙方未提供相关企业信息或两年内未推荐合作成功的企业,则丧失联盟成员资格。
3、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以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做补充规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中国公司和国(或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等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省市建立合作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发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现金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元;其他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天内运至中国港口。(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乙方%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一)向外销售%;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由方推荐人,另一方推荐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方各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省市签字。
甲方(盖章):公司乙方(盖章):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B)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C)在代运营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配合,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拿出确定的意见。
D)在公众平台运营管理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公众平台完成托管运营项目。
B)乙方在托管运营过程中,提供信息采集,图片处理等相关操作,若甲方需要在图文发布中需要要求使用到某类图片,则图片应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承担与此相关的版权责任。
C)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收取合同费用。
D)协议签订后后,及时向甲方提交运营报告供甲方查阅。
第二章代运营合作流程
1.合同签订
甲乙双方就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代运营合同书》
信息提供
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信息,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图文资料、活动策划案图文、运营注意细节等。由于必要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开始安排图文设计人员,操作运营托管工作。
第三章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营过程中需与甲方积极配合,提供有效的修改意见或确认信息,若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处于停滞状态,即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既不给出有效修改意见也不对其进行肯定确认,如果停滞时间超过个工作日以上,则视作甲方主动解除本合同,处理办法遵循本章第3条。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3.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章其他条款
1.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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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付款方式
1.费用共计价格〔RMB〕:元,(大写)圆整。自该协议签订起,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合同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乙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银行:乙方公司账号:
甲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姓名甲,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
姓名乙,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 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目前正处在发展时期,公司目前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乙方的邀请,由乙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店。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1、甲乙方其拥有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乙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2、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万元,
其中:(1)递延资产金额为:万元;
(2)配资债权金额为:万元;
(3)押金金额为: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万元;
(5)投资账户为:万元;
(6)无形资产为: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3、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
4、清算结束后,对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丙方不予认可,由甲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万元)其中万元作为出资,占公司%股份,其中甲方占%股份,乙方占%股份。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从甲乙方购买股份,占公司股份%。
6、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三方按以上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经股东会研究可以将利润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7、公司成立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经营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2)新产品的引进;(3)重大的促销活动;(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8、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公司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9、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
10、公司合股后,公司作为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有关平台的书面认可并由所代理平台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11、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在产生利润以后每月应付工资,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12、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公司章程应及时变更并报工商备案。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份,三方各执份,见证方签字,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名):日期:年月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日期:年月日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承办###年“###展览与论坛”, 展会时间:###年#月#日,地点:某省国际会展中心(新馆),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配合甲方代理甲方有关招商招展事宜,双方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积极互动、互相保守彼此商业秘密、互不损害对方利益并谋求长期合作互利双赢。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认可乙方为本次会展的“指定代理招展机构”, 支持乙方代理招展职能, 同意乙方使用会展有关标志,支持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前提下自费建设培育全球销售网络,扩大会展宣传,开展各种合法促销活动。甲方招展网站等对乙方作为甲方“指定代理招展机构”要有所体现。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本次大会的所有相关展会资料、大会议程资料和各项价格文件等,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有效性,甲方保证销售价格的严肃性和相对固定,保证销售价格双方透明并统一报价,步调一致。
3、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视必要性双方补签支付劳动报酬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甲方此次展会名义从事与代理招展无关的有损于甲方利益或非法的的经济社会活动。
2、乙方在代理此项招展活动期间应保守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展会秘密,不向非相关第三方透漏这些秘密。
3、乙方需在其自有网站体现甲方大会logo或名称,并采取不限于自己网站的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三 、佣金及支付
本协议约定,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招展情况来支付佣金,具体约定如下:
1、国际参展商销售: 乙方作为甲方国际招展业务的全球代理机构之一,负责所有国际参展商、赞助商的邀请、组织及服务,并负责会期与之相关的所有协调工作。在各项参展费用以原价收取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展商的参展形式提供参展商展位费(室内外空地)的*% 、赞助商赞助费的*% ,标准展位费(包括标准展位内配备的桌椅及其他附件)的*% 作为乙方的佣金。
2、国际展厅销售:乙方作为甲方国际展厅的代理商之一。可与相关的国际协会(组织)进行协调、合作来完成展厅的销售。在各项参展费用以原价收取的情况下,甲方提供参展商展位费的*%和赞助商赞助费的*% 作为佣金。关于国际展厅的代理销售,必须保证一定的数量,最小数额为30个标准展位的面积。如果参展商选择额外的服务,则另计额外服务费用(以额外服务价格表为准)的15%作为乙方的佣金回报。
3、中国区参展商销售: 乙方作为甲方中国区招展业务代理机构之一,负责中国境内所有参展商、赞助商的邀请、组织及服务,并负责会期与之相关的所有协调工作。在各项参展费用以原价收取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展商的参展形式提供参展商展位费(室内外空地)的*% 、赞助商赞助费的20%、标准展位费的*% 作为乙方的佣金。必须保证一定的数量,最小数额为20个标准展位的面积。
4、 税率按乙方总业务量收入的6%计算,税务按以上提成比例由双方共同承担。
具体操作如下:
国际参展商部分:乙方按提成比例承担室内外空地总收入税务的*% %,赞助商赞助费总收入税务的*% ,标准展位费总收入税务的*% 。
国际展厅销售部分:乙方按提成比例承担参展商展位费总收入税务的35%,赞助商赞助费总收入税务的*% ,额外服务费总收入税务的*%。
中国区参展商销售:乙方按以上提成比例承担室内外空地总收入税务的*% ,赞助商赞助费总收入税务的*% ,标准展位费总收入税务的*% %。
5、 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乙方招商的资料中,收款单位和账户必须是甲方指定
或同意的接受账户。属乙方独立完成的招商工作在展会结束后两周内,甲方根据上述协商后的比例计算并与乙方核实之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本次活动应得款项。甲方有按本协议协调兑现乙方应得佣金的义务。
6、 若乙方无法完成上述任务,将视情况降低返点比例。
组委会招商范畴内的国内外企业,甲乙双方请勿重复联系,避免冲突。
四、违约责任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合作期间,均需严格遵守以上协议,由于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免责条款
因地震、暴雨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届展会不能如期举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
甲方指定收款帐号:
乙方指定收款帐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诺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体现甲方乙方的合作诚意,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达到双赢目的,乙丙丁方特向甲方作出如下合作承诺:
1、本人志愿加入深圳顺天亿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护公司的纲领,遵守公司的章程,履行股东义务,执行公司的决定,严守公司的纪律,保守公司的秘密,对公司忠诚,积极工作,为公司奋斗,永不背叛公司。
2、至加入之日起,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绝不利用公司资源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绝不破坏公司形象.共同努力让公司良性发展!3、4、5、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无条件的退出本公司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可以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本承诺书长期效期。
承诺方: 合作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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