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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管理制度【汇编7篇】

2023-06-29 08:37:48综合

档案室管理制度【汇编7篇】

  【前言】档案室管理制度是组织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还能提高工作效率。那么,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呢?本文是网友“yafenfu”收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共8篇),供大家赏析。

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 篇2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主管领导对档案工作的职责

  一、熟悉档案工作的法令、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精神,结合系统的实际情况,研究部署档案工作,主持制定实施档案工作计划、规划,使档案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

  二、将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参加系统档案工作会议,使档案工作实现统一管理、现代化、规范化管理。

  三、关心档案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四、负责待销档案的审批。

  第二章 办公室主任对档案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定期召开系统及本级档案工作会议,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对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提出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搞好协调工作。

  三、定期组织档案工作检查,及时了解档案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关心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

  第三章 档案工作机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国家、公司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落实本公司工作计划。

  二、指导和督促各门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本级各门类载体的档案资料。

  四、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组织安排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进行价值鉴定。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档案工作。

  第四章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档案工作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要求,综合管理公司全部档案,保证公司各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二、工作范围

(一)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

(二)拟定执行公司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费用预算;

(三)统一管理公司各门类和各种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和编研以及档案的移交、销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类档案及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声像制品等),必须收集齐全及时立卷归档,同时要收集和积累与保险业务有关的资料;

(二)工作质量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应按照各种档案管理规定及立卷装订、整理的标准对档案进行整理,做到分类准确、装订整齐、牢固;

(三)主动、准确、及时、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档案利用工作,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编研工作;

(四)提高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利用办公系统管理档案,全面实现计算机检索、统计、分析、编研和保存档案材料;

(五)严格遵守执行档案工作的法规、制度,做好档案的安全保护和保密工作;

(六)各种档案借阅,交接手续清楚,对档案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档案材料的防火、防潮、防盗、防虫、防光、防尘,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 保密制度

  一、凡借阅档案室秘密级档案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严守国家机密。

  二、档案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商业机密、商业秘密和普通七种,由本公司保密委员会、档案鉴定小组与综合档案室做好档案密级划分与解密工作,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封面上盖密级章。

  三、划入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外借,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抄录和复印,违者视情节轻重,按《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外提供资料,发表文章等,不得系统引用提供本公司秘密级的档案材料。

  五、对秘密级档案要控制开放,查阅秘密级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六,未经领导批准,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复印或摘抄档案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档案内容。

  第六章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本公司统一保管的、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材料,由本公司档案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其保存价值,并决定存毁。

  二、档案鉴定,主要根据档案的内容和保管期限,以全面的、历史的观点去分析判定。

  三、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予以安排。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有关业务部门鉴定小组成员共同鉴定。

  四、凡经鉴定小组确认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登记造册,并在案卷目录上注明“销毁”,按规定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办公室领导批准后销毁。

  五、档案销毁时,必须有两人负责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由档案室长期保存。

  六、需永久保存的文书档案在本公司保管,不向当地档案馆移交。

  第七章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由专人管理,库房和箱柜锁匙专人专柜保管,除保管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二、档案材料进库或调出,必须进行登记、统计。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档案库房要有防盗、防火、防潮、防水、防光、防尘、防污染、防鼠、防虫、防霉等十防设施。库房门窗的防盗设施必须牢固可靠,并应设置消防设备和防光的窗布。

  四、档案库房环境必须清洁卫生,布局合理、档案装具排列整齐、美观、便于利用。

  五、注意气候的变化,及时调节库房通风和温湿度。保持库房内适宜的温湿度,做好温湿度记录,采用技术方法,保持温度为14-24℃,湿度为45-60%的标准。有条件的可配置干湿两用机,更好地控制温、湿度。

  六、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品、潮湿物品及其它杂物。

  七、每年对库存档案的数量,质量和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分管领导。

  八、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及时对损毁、褪变的档案进行修补或复制,延长档案的寿命。

  九、定期清点档案,确保安全准确,档案资料调出或入库必须及时登记和统计。

  十、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对保管的档案材料要详细清点履行交接手续。

  十一、库房内严禁烟火,易燃、导燃、爆炸品一律不准带入库房,亦不准在库房附近堆放。

  十二、库房内的电灯、空调、吸湿等设备应及时关闭,每天下班应切断电源,并认真检查,发现问题须及时处理。

  十三、要注意检查库房门窗的开关和上锁,库房钥匙应严加管理。

  十四、消防设备要完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八章 档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档案资料,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填写利用目的。

  二、借阅党内文件,必须是中共党员。

  三、借阅人事档案,依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四、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持单位证明,经公司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能借阅。

  五、查阅档案人员,须出示工作证。

  六、查阅公司司务会议记录,需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公司党组、党委会议记录,要经党组、党委主要领导批准。

  七、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借出,确需借出的要履行借出手续,借出期限为半个月,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和检查,如发现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八、借阅档案资料,不得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拆卸和损污,否则要追究责任。

  九、对摘录的档案材料,经过校对无误后才予以盖章,并注明材料出处(目录号和案卷号、页号)需要复制、拍摄的应该经公司办公室领导批准。

  十、借阅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未经同意不得翻阅其它档案材料。

  十一、涉密档案的借阅,需经本部门和办公室领导审批后,到档案室借阅。

档案室管理制度资料 篇3

  一、档案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2、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3、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4、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6、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7、每学期开学初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认识档案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四、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提供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鉴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具体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准确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达到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决定。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间、参加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

  安全与消防制度

  一、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二、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并全力扑救。

档案管理制度 篇4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大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档案管理制度 篇5

  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2023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版 档案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维护公司及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用户资料及档案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天然气安装合同、供气合同及大型用户的照付不议合同。

  第三条用户合同具体包括: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合同、燃气报警器安装合同、城市燃气居民用户供气合同、城市燃气商业用户供气合同及大用户照付不议合同,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增减合同类别。

  第四条符合正常业务流程的零散居民用户安装合同由业务人员与用户签订即可,对于商业用户安装合同、集体用户安装合同应由市场部经理审核签字,分批付款的安装合同由经营副总签字审批;供气合同由业务人员直接办理,未结清安装费用需要送气的由总经理审批签字;照付不议合同由经营副总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五条合同内容要按规定填写,主要条款必须清晰完整,权责要明确。集体用户必须有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有工期要求的要经过规划建设部测算后予以明确;分批付款合同一定要明确交款期限和工程安装内容步骤,大型用户涉及产权归属争议的由经营副总审核确定。

  第六条天然气安装合同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及预算部门测定的金额进行收费,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多收或少收任何款项,严禁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第七条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的《天然气用户送气通知单》和安装验收图纸办理开户手续,签订供气合同。

  第八条用户开户后,要及时完善表务信息、地址信息、燃气具信息等,并打印用户信息。

  第九条照付不议合同适用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和年用气规模在300万立方米或日用气规模在1万立方米以上(含)的工业用户、大型商业用户(集中采暖锅炉、大型中央空调)等,照付不议合同由市场部、财务部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由经营副总经理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十条业务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包括有关的信函、图表、批件、预算及通知单等)按编号整理,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用户档案的建立要全面、及时、准确,不得将用户档案和信息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十一条各类用户资料的查询要履行必要的手续,严禁泄漏公司和用户信息,具体规定由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计算机上的用户信息由业务人员填写备份,后台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负责,要严格设置分级管理和查询使用权限,保障信息安全,保全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20xx十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室管理制度 篇7

  一、档案室是单位存放各类档案的保密重地,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档案室应落实“三铁一器”措施,确保铁门、铁窗、铁柜的安全牢固,监视器的正常运行。

  三、要有足够的合乎要求的档案装具,档案不得随意堆放。柜架摆放位置应与墙壁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离,每行柜架间距不小于60厘米(密集架除外)。

  四、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霉等设备,并相应地做好“八防”工作。

  五、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对电源、线路、开关插头等要定期检查,发现有火灾隐情应立即报告处理。

  六、档案室内要做到现场整洁,档案柜排列科学,通道顺畅。

  七、档案室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八、档案室接收档案要双方当面清点核对,及时登记、编目。日常管理应做到档案、帐薄、检索工具相符。借阅档案要严格办理借阅和注销手续。因利用、整理、复印等原因拆卷的档案,使用后应及时装订。

  九、档案室应定期对各类档案进行清点,做好清点记录。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或出现重大事故应随时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或写出书面报告。

  十、档案室在日常工作或检查中发现档案破损、褪色,应及时修复或复印,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写明原因,保存依据。

  十一、对档案室要把好档案出入关,出门要关掉电源、关好窗户,放下窗帘,锁好铁柜、铁门,决不能掉以轻心。

  十二、要做好档案室的安全保密预防工作,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中心站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站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不同载体和内容的文件材料,它是中心站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反映中心站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是中心站工作查考、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中心站档案工作是中心站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心站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中心站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中心站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中心站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档案,包括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档案,均由中心站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留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 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材料,由各部门初步整理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业务档案则由业务部门整理完毕之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

  第八条 综合档案室负责档案材料接收后的归档、管理工作,对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都要进行系统化整理,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便于利用管理,并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积极主动提供档案利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第九条 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准确编制档案工作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 综合档案室要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审核、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 中心站的档案库房应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高湿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十二条 综合档案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档案管理的有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档案工作岗位人员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综合档案室应按时向上级机关移交由本单位制发的、或由本单位收到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正在执行的非秘密现行文件;在本单位保管已超过20xx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连同档案目录和有关的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机关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