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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制度_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精选6篇)

2023-06-28 12:01:11综合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_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精选6篇)

  【导语】在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时,我们需要认识到其重要性,因为这不仅是对员工信息的有效管理,更是对组织运作的保障和发展的基石。下面是热心会员“iosc26”整理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_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共6篇),供大家品鉴。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_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篇1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更好的利用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档案分类

  员工人事档案分为以下几类:

(一)入职档案:

  1.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笔试试卷、面试评价表、薪资审批表、体检报告、背景调查授权书及信息表、背景调查报告等;

  2.员工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各类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离职证明、工资证明等;

  3.劳动(务)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应届毕业生协议、实习协议等。

(二)培训档案:

  1.新员工入职培训试卷、培训总结;

  2.参加培训登记表、外派培训总结表、培训申请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3.培训服务协议。

(三)职位档案:

  1.职位说明书、职务说明书、职务聘任书;

  2.职务变动申请、职位职务变更记录。

(四)薪酬考核档案:

  1.试用期目标任务书、试用期月工作总结表、试用期考核表;

  2.月度/季度/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考核面谈记录;

  3.薪资调整审批单、调薪/降薪记录。

(五)奖惩档案:

  各类奖励、处罚记录。

(六)离职档案:

  离职申请、离职谈话记录、离职工作交接单、离职协议、离职证明存根等。

(七)其他档案。

  二、人事档案归档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集中统一保管,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人事档案归档流程如下:

  1.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审核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2.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处;

  3.补登档案目录名称及有关内容。

  4.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三、人事档案利用

(一)查阅:

  人事档案查阅须履行以下手续:申请查阅者填写查档申请,注明查档事由、内容、查阅人的概况等;经由查阅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查阅。

  人事部设立档案查阅台帐,记录查阅的资格审查及登记工作。

(二)借出

  因工作需要需将人事档案借出使用时,借阅人必须履行严格的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档人员需填写借档申请,注明借档事由、内容、借阅人的概况等,经由借档部门负责人和人

  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借档。

  借档时间、材料名称、份数、事由等须详细填写,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

  四、保密规定及保存期限

  1.公司设专人负责各类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不得对各类存档档案进行删除、涂改、变更或销毁,并且严格保密;

  2.公司的内部各类人事档案原则上永久保存

  五、其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人事档案管理 篇2

  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劳动人事管理有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岗在册正式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员工、所属公司中层干部及以上职位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所属各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普通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对各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行使指导、检查、监督的权力。

  第五条 人事档案分类:

(一)入职档案包括:

  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入职试卷、面试评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上岗前体检表复印件等个人入职基本信息;

  2.劳动合同、试用期协议书、试用期考核评价表、公司规章制度培训签字表、录用条件告知书、保密合同、应届毕业生协议书等。

(二)培训档案包括:

  1、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考试试卷、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考试试卷、运行员工导师带徒弟培训协议书及考核评价表;

  2、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签名表、培训考试成绩记录表、外出培训申请表、外出培训效果评估表、培训服务期协议;

  3、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学历材料(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三)岗位、职务档案包括:

  1、员工岗位说明书、《人事调整通知单》复印件;

  2、中层及以上人员职务说明书、职务变更记录、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四)绩效考核档案包括

  1、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公司评优选先文件复印件;

  2、政府、行业系统对个人科技发明、英雄模范事迹、业绩突出方面的表彰材料及证书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及各种证书档案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考级、审批表、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职称证书复印件;

  2、国家职业(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3、公司统一组织考试的电工证、焊工证、锅炉操作证、压力容器证、锅炉水处理操作证等证书复印件。

(六)参加党派、社团组织档案包括:

  1、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

  2、加入民主党派、社团材料;

  3、参加党团代表大会各种资格证、代表证复印件。

(七)处分档案包括:

  1、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降职、降薪等处分材料;

  2、司法部门判决书,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处分材料。

(八)婚育住房方面档案包括:

  1、单位出具的婚姻材料;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材料;

  3、福利住房职工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

(九)社会劳动保障方面档案包括:

  1、劳动工伤、伤残鉴定材料;

  2、加盖社保局公章的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

  3、加盖医保办公章的医疗保险转移单;

  4、单位出具的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十)其他方面档案包括:

  1、员工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解除劳动关系等材料;

  2、员工退休相关资料。

  第六条 人事档案的归档:各公司劳资员人事综合专员负责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根据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做好各类档案的目录。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检查核对

(一)各公司办公室负责定期对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进行检查核对,包括查看人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存放错误,有无霉烂、虫蛀等;

(二)遇有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水灾火灾之后,应对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

  第八条 人事档案的转移

(一)集团内部转移:员工在集团内部调动,当事人凭《人事调整通知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填写《员工内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二)人事档案外部转移:员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人事档案转移,当事人凭所在公司的《工作交接单》及调入单位开具的提档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当事人填写《员工外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第九条 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一)查阅:相关权限的人员可以查阅员工人事档案,无关人员不得要求档案查阅,各公司要做好档案查阅的审批及登记工作。

(二)借出使用:相关人员为完成某项人事工作任务,必须将人事档案借出使用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工作,到期及时归还。

(三)出具证明材料:一般由于使用人因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要求需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由管理部门向证明人核实情况,可以出具证明材料。出具的证明材料经认真校对、审查,经审批,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 人事档案保密规定及保存期限

(一)各公司劳资人事综合专员负责各类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不得对各类存档档案进行删除、涂改、变更或销毁,并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二)公司内部各类人事档案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已辞职、辞退人员的个人档案相关资料,自员工离职之日起3年后方可销毁。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员工内部档案转移通知单、回执单;

  人事档案使用审批单;

  员工外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人力资源部

  2012年8月27日

  员工内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兹有公司员工因原因,人事档案转移至公司。档案包括,请给予接收。

  年月日公司盖章:

  员工内部档案转移回执单

  兹收到公司转来的人事档案,包括。

  年月日公司盖章:

  人事档案使用审批单

  员工外部档案转移通知单

  兹有因,提走的人事档案一份,人事档案包括。

  年月日提档人签字:

  提档人身份证号码: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篇3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 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 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 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 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八条 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 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 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人力资源部

档案管理制度 篇5

  一、设立健康档案资料柜,以户为单位,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0岁以老人、困难群体、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每年免费随访4次,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各科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以便及时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允许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本院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六、非本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未经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档案室管理实施细则 篇6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校的管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云南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学校领导的管理常规

  1.认真执行法律法规。

  学校领导者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指示、规定,依法治教,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学校工作规范和良好的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个方面。

  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分工负责学校工作。

  学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外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相应的工作,对校长负责。

  学校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工作计划实施,对分管领导和校长负责。

  规范学校领导职数配备和内设机构设置。

  (1)普通中学、完全小学配备校级领导3人,内设机构为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高中(完中)学校在24班以上的,可增设学校办公室;达30个班以上的再可增设科研处。

  各内设机构可配备领导1-2人。

  农村小学(1-3年级)或分校、教学点指定1 名教师负责学校工作。

  乡镇中心小学设教学总辅导员1人,列入教务处成员,各学科辅导员由学科教研组长兼任。

  (2)学校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建立。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党群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可以相互兼职,也可以由教师兼任。

  3.建章立制,依法治校。

  学校领导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教育规律制定和健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要结合本校实际,首先制定好学校章程,使之成为学校管理的基本法;在学校章程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制定德育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财务财产管理、校园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各种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并作为检查和考核教职员工工作的依据。

  4.规范学校管理过程。

  学校管理工作应包括:计划----执行----检查----总结这四个环节,构成完整的管理过程。

  (1)全面规划学校工作。

  学校要在发展规划的框架内,每学年(学期)开学前,要精心制定本学年(学期)学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形成学校工作计划,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印发到各处(室),组织教职工学习。

  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分解,制定贯彻学校工作计划的方案(即工作计划),上报主管处(室)。

  学校所开展的专项、专题活动也应在事前充分做好计划,按计划开展工作。

  (2)全面执行工作计划。

  学校工作计划确定后,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指导各处(室)、科组和教职工全面执行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工作。

  (3)及时进行工作检查。

  及时检查督促是确保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

  只有计划,没有检查,计划就会容易落空。

  学校领导要建立工作检查制度,每四周要组织检查一次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工作要按完成任务的时间周期,分阶段进行若干次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通过检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4)及时总结反馈。

  学校各项计划任务完成后,校长或分管领导要认真总结计划执行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工作计划执行效果的原因,为制定新的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学校各方面工作,每学期要总结评比一次,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建立值日(值周)制度。

  要建立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和学生干部值日制度,用专用的值日(值周)记录薄检查记录师生出勤情况、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卫生情况、安全情况和学校内务情况以及当天学校的大事,作为学校管理过程的原始资料,妥善保管。

  5.切实做好开学工作。

  新学年开学前,学校要抓好学生入学、招生和新生编班工作;落实人事、教学和生活用房及设施安排。

  学校领导要组织人员清理校园校舍,检查和维修校舍、课桌,打扫环境卫生,清洗食堂炊具餐具;组织购买课本和办公用品,印发“三表”(校历表、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校长要组织领导成员,对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工作和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坚持工作例会制度。

  一是学校行政会每周一次,由校长主持,分管领导分别汇报本周学校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周工作思路,研究确定下周工作项目(周计划);二是班(年级)主任会议间周一次,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或学生处主任主持,班(年级)主任汇报班级管理和学生思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学生德育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

  三是间周一次教研组长会议,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主持,主要是了解和研究教学进度和教学问题,研究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办法;四是间周一次班会,由班主任主持,班主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或班级实际,选定班会主题;五是间周一次团队会,由团干部或少先队辅导员主持;六是至少每期一次教代会(规模小的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校长主持,主要内容是:

  校长做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上届教代会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征求教职工的办学意见、讨论通过学校经费支出预算方案和重大事项。

  七是校会,每学期1-2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由校长或副校长总结本学期(阶段)取得的成效与经验,总结表彰先进,提出下学期(下阶段)目标、任务和要求;八是要认真执行升降国旗制度,每天升降国旗,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学校领导或聘请上级领导、先进典型作“热爱祖国,立志成才,报效国家”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九是每学期一次的开学(毕业)典礼和表彰会。

  十是定期组织召开全校性或年级性的专题教育会。

  学校领导要充分做好工作例会准备工作,提高会议质量。

  凡是会议都应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7.实行民主管理学校。

  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办事公道,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依靠教师办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要经常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依靠他们贯彻落实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基本要求,尽心尽力为教师排忧解难,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要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每期结束时,要组织教师代表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布一次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公布审核情况。

  8.妥善安排期末工作。

  要认真组织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结束工作,教师、班主任、科组和各处(室)要认真写好工作总结,上交学校;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措施、经验和成绩,形成书面总结,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领导要督促班主任认真填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督促有关人员收集、保管好各种资料图表,妥善保管教学仪器、设备,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9.抓好档案资料管理。

  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固定资产档案、证件(土地证、房产证、法人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办学章程等)、合同、协议、财会档案等重要档案要有铁柜存放,专人保管;党政档案、师生档案、教学档案、值周(值日)记录、会议记录、各种规划(计划)、检查记录、工作总结等要按年度分类立卷,专人专柜保管。

  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有档案室,一般学校应有专门档案柜。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二、教职工的管理常规

  10.抓好政治业务学习。

  每周组织一次教职工政治或业务学习,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教学改革先进经验,不断增强教职工的政治敏锐性,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提高教育理论水平。

  11.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

  要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和教师的实际,选定培训专题,组织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制定教师专业发展目标,激励教师自学、自练,不断提高岗位能力;实行师徒结对的带训制度,加快新教师成长;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学历提高进修,不断提高教师学历水平;积极开展校本教研,引导教师开展教学总结反思,发现教学上的问题,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开展行动研究,促进教学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教师教研的参与面和实效性。

  12.抓好师德教育工作。

  要经常性地根据教师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准则、教师工作纪律,学习先进教师的事迹。

  实行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师德考核评价要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凡是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在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要积极开展“七好教育”,教育全体教职工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坚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13.督促教职工履行职责。

  按照国家要求,督促教职工遵纪守法,执行岗位职责和师德规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不得歧视、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停课,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14.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根据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和教师与员工的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学科教学岗位、后勤和教辅人员岗位,制定好各岗位条件和岗位工作要求。

  在此基础上,推行教职工竞争上岗和岗位目标责任制。

  对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好,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履行岗位责任的,要坚决调整其岗位。

  15.加强教职工出勤管理。

  学校应建立符合教师和员工工作特点的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纪律,落实考核措施。

  教职工请假审批:小学教职工请假3天以下的由校长审批,4至7天的由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审批,8天以上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中学教职工请假7天以下的由校长审批,8天以上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有在编不在岗的或辞职的,学校都要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16.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学校应以“一人一档”的办法建立健全教职工个人业务档案,存档内容包括:教职工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习进修证明材料、个人教学计划和总结(含论文、著作)、师德考核材料、出勤情况、教学成绩统计、奖惩材料、年度综合考核表等等。

  三、学生的管理常规

  17.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学、转学、休学、毕业(结业)手续完备。

  中小学均不实行留级制度。

  严格控制学生休学和流失,不得借故迫使学习困难的学生转学或退学,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和复读生。

  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学校应按规定及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学生学籍。

  要健全学生转学登记制度,学生转出要出具转学证明,特殊原因须要休学的出具休学证明,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验印的转学证明接收外校(外地)学生,并及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新学期开学时,要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学生注册手续,一式两份,一份存班主任,一份交学校,学校按年级按学期装订成册备案。

  18.规范学生的编班。

  小学编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中学编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6人。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编重点班、快慢班和尖子班。

  公办中小学不得举办全日制升学补习班。

  开学时班主任要按学生的视力、身高等情况及时编排好学生座位表,以后每个月调换一次。

  19.加强学生考勤管理。

  实行每课考勤制度。

  教师上课前应检查学生出勤情况(检查人数),记录迟到和缺勤学生名单报班主任;若发现有无故缺课(旷课)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生了解原因,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自习课由班主任或班干部考勤。

  班主任要加强检查,经常掌握学生出勤情况。

  四、德育工作的管理常规

  20.健全德育工作网络。

  要建立和健全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处--- 团队组织—思想政治(品德)教师---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学校德育工作网络。

  各学科教师要充分利用课程的德育因素,把德育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充分发挥学科课程的育人功能,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教辅人员和职工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以自己的言行教育和引导学生,做到服务育人。

  21.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础,以主题活动为载体,以课堂为主渠道,根据未成年人的思想实际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养成教育,优化德育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要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加强“三生教育”,帮助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教育学生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德育工作规范。

  要以诚信教育和养成教育为重点,加强教育,严格训练,注重实效,完善学生操行考核办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22.开展多种教育活动。

  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班、团、队、学生会活动、传统节日纪念活动和专题教育月活动;组织学生按规定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要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23.调整和充实德育内容。

  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调整和充实德育内容,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

  小学应从行为习惯养成入手,重点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和诚信教育,联系实际对学生进行热爱家乡、热爱集体以及社会、生活常识教育。

  初中加强国情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品格修养。

  高中阶段注重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本观点教育。

  对中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

  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4. 扩大学校横向联系。

  要建立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制度,聘请校外教育辅导员和当地有关方面人员参与学生教育工作;要定期家访或召开家长座谈会,举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讲座,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

  五、教学工作的管理常规

  25.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学校工作要以教学作为中心。

  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课程计划(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每个学期都要及时订购教材和教学参考用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究课程计划(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并严格贯彻执行。

  开齐开足课程计划(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订足订齐教材,不得随意增减、变更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结束授课。

  未经县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得停课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

  26.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严格执行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

  学生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不得超过7小时。

  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为10小时,初中为9小时,高中为8小时。

  节假日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27.规范教学工作管理。

  学校要加强教与学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备课(预习)、上课(听课)、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辅导(复习)、布置作业(做作业)、课外指导(课外学习)、教学改进(学习改进)、成绩考核等方面都要有明确的要求。

  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和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特别要严格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与质量分析的要求;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形式要多样,数量要适当。

  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作业负担适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初中不得超过一个半小时;高中不超过两个小时。

  28.规范进校书刊管理。

  教学用书由学校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向合法的发行部门征订;学生学习用书(教学辅导资料)由学生在省教育厅统一公布的学生学习资源目录中自愿购买,学校和教师不得统一为学生订购。

  坚决杜绝进校书刊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29.落实教学工作检查。

  要经常采取自查、互查、领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加强师生双向交流反馈,及时了解学生课堂学习质量,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要落实听课制度,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年级组、学科组长以上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小学校长每期听课至少25节,中学校长每学期听课至少20节。

  教师和领导听课、评课均要有记录。

  30.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学校要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抽样检查教与学的质量,并认真进行质量分析,找出影响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的原因,提出改进教学和学习方法的意见,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

  31.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

  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按照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要求,更新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全面地、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

  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师工作和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要通过检查评价,营造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的和谐环境,鼓励全体师生走向成功。

  32.加强教育教学研究。

  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教学研究计划,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以校本教研为重点,以教学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每学期每个教师都要有目的(解决自己教学或班主任工作中的某个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教研活动,鼓励教师总结教研成果,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教研组集体备课由教研组长主持,每周不少于2小时。

  教研活动包括开展研究课、集体备课、交流校本教研的经验等等。

  六、体育卫生工作的管理常规

  33.落实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按规定开设体育课和健康课,积极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检测,不断增强学生体质。

  34.举办学生运动会。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学生体育运动会。

  35.保证学生体育活动时间。

  要开足课时,并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每天安排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每周安排3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

  36.落实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增强师生的卫生意识,培养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完善卫生设备设施,为断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和质量。

  37.搞好卫生保健工作。

  办有食堂的学校,要设立卫生监督员,每天都要对供应给学生的食物进行严格的卫生检查,把好采购关、清洗关、制作关,切实防止病从口入,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食堂工人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体检。

  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对残疾体弱和患有疾病的学生应提醒其监护人加强医治,并加强心理健康指导。

  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病等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加强预防艾滋病教育。

  38.搞好学校环境卫生。

  学校校园、校舍、学生宿舍要坚持“每天两扫、每周大扫”的校园校舍打扫制度,并有相应的分班、分区保洁措施,消除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每学期开学前、洪灾后或遇到其他特殊情况,应对校园校舍进行全面清理和消毒。

  七、艺术工作的管理常规

  39.执行艺术教学计划。

  按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课程计划,开足艺术(美术和音乐)课,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40.举办全校艺术节。

  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艺术节,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

  八、安全工作的管理常规

  41.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

  4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震、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等教育,开展相应的自救技能演练,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学校值班巡逻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巡逻。

  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外地参观游览。

  经批准后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有教师带队监护,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实行寄宿制的学校要加强和改进学生宿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的值班、会客、携物、安全等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学生宿舍内不准随意乱接电源和使用电器。

  44.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

  要建立校舍、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每次检查均应有记录。

  学校不得使用D级危房。

  45.实行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处理,保护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分别向医疗部门、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领导报告。

  九、校园的管理常规

  46.合理配置校园设施。

  校园建设必须做好整体规划(要有整体规划图),布局合理,各种设施的配置要简朴、实用、美观、引人向上;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和绿化区区分明确、联系方便、互不干扰,环境安静、和谐、健康。

  学校建筑要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做到墙壁洁白、地面平整、屋面不漏、门窗完好、排水畅通。

  47.配齐教育教学用房。

  学校在保证足够的教室、实验室的前提下,还要配置有办公室、阅览室、图书资料室、会议室、科技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卫生室、仪器室、音乐室、劳动技术教育室、团队活动室,条件较好的还应配置语音室、多媒体教室、阶梯教室等。

  48.搞好校园绿化。

  要按照学校总体规划绿化校园,多种花草树木,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

  校园绿化要平衡协调、错落有致;要落实专职或兼职护理人员,努力创建四季树常绿、花常开的校园。

  49.搞好校园景点的设置。

  要把校园景点设置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根据校园的特点、学校的办学理念、学校的传统和学校的精神,精心设计校园景点(包括假山、花园、花带、花圃、亭台、塑像、文化广场、宣传长廊等),美化校园,提高环境育人的功能。

  50.保持校园整洁美观。

  围墙要完整,校门要端庄,校牌要得体,校训、校风要体现学校的特点,并书写在校园显目位置;旗杆位置要适宜,旗坛要规范大方;世界地图和中国地图的设置和教育方针的书写位置要恰当。

  校内主要通道要平整、开阔、硬化。

  校园要净化,师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垃圾,不乱画墙壁,不随地吐痰,不在门口过道堆放杂物。

  51.规范室内布置。

  教室布置要体现学段、年级特点,课桌椅(凳)整齐规范,物体安放有序。

  办公室内要清洁,摆设要整齐有序。

  52.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及在校门周围聚集闲逛。

  不允许在校园内和校门口摆摊设点,不准在校园内打场、堆物、取土、采石、燃放鞭炮和放养牲畜。

  严禁在校内从事有毒和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校园内建造祠堂、庙宇、坟茔及从事其它封建迷信活动。

  十、财务财产工作的管理常规

  53.认真编制经费支出预算方案。

  要根据国家和省州规定,科学、准确地编制学校经费支出预算方案,经教代会审议,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执行。

  54.规范学校财务管理。

  要按照《会计法》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记账,完善、落实财务审核及审批制度,按规定合理使用学校经费,严禁搞假票和假账。

  学校会计(报账员)每月应向学校领导提供财务报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要向学校领导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经费决算报告。

  55.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亮证收费,接受监督。

  严禁学校和教师乱收费。

  56.规范物品采购。

  学校大额物品采购、工程建设都应通过校务会议、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属固定资产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

  食堂食物采购每天应公布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和采购经手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实物采购要有专人验收,并在票据上签名。

  工程建设符合招投标的,一律要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57.健全财产登记制度。

  学校要设立财产登记制度,把学校固定财产一一登记在册(包括财产名称、数量、价格、总金额),并落实专人管理。

  教职工借用财产要有借用手续,定期归还。

  已报废的财产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后注销。

  十一、后勤工作的管理常规

  58.坚持服务育人宗旨。

  后勤工作人员要树立为师生服务和服务育人的思想,加强食堂、宿舍、生活设备设施和校园环境管理,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严格工作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59.加强设备设施管理。

  学校的图书、教学仪器、体育器材以及师生活动和生活设施等,要根据经济实用、耐用、安全的要求及时购置,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加强爱护公物和厉行节约的教育,提高学校各类设施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

  60.搞好勤工俭学工作。

  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办好校办产业和劳动实习基地,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努力改善学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