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营销自我方案
一、目的
本计划旨在调动员工全员营销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二、操作方案
适用对象:所有部门员工。
1、提成计划
员工的个人业绩提成按照其顾客在酒店消费的实际金额的2%计算。
2、业绩确认
员工客户必须在客到之前预约,由员工本人亲自向消费部门经理预订。
适用对象二:吧台收银员、接待员、预订员、DJ、足浴技师、部门主管和部门经理。
1、提成计划
员工的个人业绩提成除了本部门外,还包括其顾客在酒店其他部门消费的实际金额的2%。
2、业绩确认
员工客户必须在客到之前预约,由员工本人亲自向消费部门经理预订。
三、操作规定
1、当日员工业绩统计必须在次日上班之前由各营业部门经理将统计表提交给陈玲处。
2、员工业绩提成将会在月底进行统一领取,领取地点为财务室。
3、对于来自同一批顾客在酒店的消费,将会由第一预订人进行接待,其他接待人将全力协助。业绩将算进第一预订人的名下。
4、营业部门经理必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果出现不公、渎职、处理不好各种协调工作或者给员工解释不到位的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5、顾客通过主动拨打酒店任意部门的电话进行预订,不会计入员工的个人业绩。
6、远大公司的客户,也就是集团公司、工厂、贸易、房地产和酒店内部的客户,不会计入员工的个人业绩。
7、以下几种行为将会受到酒店的严厉调查和处理:
(1)适用对象二利用职务之便将本部门业绩倒卖或者馈赠给其他部门员工。
(2)接受他人利用职务之便馈赠业绩的员工。
(3)因为抢客户而导致顾客不满意或者不适应的员工。
(4)因为利益或者私人恩怨而怠慢顾客的员工。
(5)以任务为借口或者透露酒店营销方案,从而给社会带来不良评价的员工。
四、以上方案未尽之处以行政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