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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行为税岗位职责3篇(财产行为税税种)

2023-03-28 16:55:39综合

财产行为税岗位职责3篇(财产行为税税种)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财产行为税岗位职责3篇(财产行为税税种),供大家参考。

财产行为税岗位职责3篇(财产行为税税种)

财产行为税岗位职责1

  财产行为税有关问题调研

  一、当前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给财产行为税工作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2012年如何适应形势的要求确定财产行为税工作安排。

  近年来,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收入随经济的发展、税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征管的加强逐年快速增长,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近三年,我市的财产行为税(不含耕契税)入库税款逐年增长,从2008年的亿元到2010年的亿元,2011年1-10月份更是突破了10亿元大关,入库亿元;而耕契两税自2009年移交地税征收后更是突飞猛进,从2009年的亿元到2011年1-10月的亿元,同比增长倍。但是,当前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给财产行为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财税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制度改革已在上海试行,预计“十二五”期间将推广到全国,地税部门在流转税、所得税方面征收管理的空间日趋有限,地税部门的工作重心将从流转税和所得税等税种逐步向财产行为税延伸。

  因此,2012年地税部门应及时转变观念,克服畏难情绪,着眼大局,立足长远,从关系地税部门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考虑,切实抓好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要牢固树立大税种做实、小税种做大的观念,突破流转税、所得税管理的思维定式,创新管理机制;要树立向管理要收入的思想,结合财产行为税的特点,从堵塞征管漏洞入手,不断完善征收管理办法;要树立依法治税的思想,不应把财产行为税作为收入结构、收入进度的调节器,做到应收尽收。

  二、2012年财产行为税工作面临哪些内部与外部的有利条件和困难,如何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面临的困难,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2年财产行为税工作面临的有利因素:一方面是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制定的税收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税收改革的任务,财产行为税改革都被列入“十二五”规划。可以说,未来5年,财产行为税的改革和发展将面临一个非常难得的机遇期,另一方面,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协税护税网络更加健全,国税、工商、房产,规划,建设,土地等各部门都定期向地税传递有关涉税信息。通过以信息传递为契机,查找漏征漏管情况,及时追缴、补征税款,源泉控管得到加强。而全省征管新系统的推广运行,各级政府部门对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市场运行秩序的清理及加强规范化管理等,为财产行为税征收工作提供了充分有力的基础保障。同时,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随着经济和企业的发展也逐步增强。不利因素:各种财产行为税的立法层次低,仍停留在暂行条例的层面上,权威性较低、效力层次不高,税收政策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财产行为税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缺乏必要监督,落实不够到位;依托科技信息手段、提高财产行为税管

  理质量做得不够,信息共享的程度不高,难以实施有效的监控。如未能与国土、房管实行信息化联网,及时获取土地房产信息、房地产开发信息以及建安工程信息等,加强对耕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有效管征。由于纳税户面广线长,现有征管力量不足,对纳税人的情况掌握不全、不细。

  2012年财产行为税工作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用好税收法规赋予地方的管理权限,发挥好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以提升政策法规的立法层次,提高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效力层次。要勇于开拓创新,随着税收制度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收管理必须与时俱进,一些落后的征管方式和方法必须改变,财产行为税管理要在不断创新中提高质量和效率。积极深入开展协税护税工作,灵活采取直接征收、委托代征、代收代缴、核定征收等多种征管方式,大胆探索和实践有利于加强财产行为税管理的模式,有利于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措施和办法,保持财产行为税管理的生机与活力。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到税收管理活动,建立人机结合的征管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基础税源数据库和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实现税收信息的动态化管理。要切实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建立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以法律法规明确各有关部门协税护税的义务和责任,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加强税源管征。采取多

  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财产行为税政策,使广大纳税人了解税法、掌握税法,监督执行税法,不断增强税收法制观念。

  三、财产行为税干部队伍的素质存在哪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缺陷,如何克服缺陷提升财产行为税干部队伍的素质。

  目前财产行为税干部队伍的素质存在的缺陷主要是,部分干部仍然存在重大税轻小税的片面观念,单独任务观点,没有充分认识到财产行为税在地方税工作和调控管理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有的税源底子不清,征管基础管理不扎实;有的管理松弛,工作简单化;有的征管措施不到位、造成税收流失。税务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干部素质不能适用新形势的要求,不少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税收政策水平较低,对征管程序掌握不全面,缺乏扎实的业务基础,甚至不能独立工作,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影响征纳关系。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制约着干部队伍的建设,制约着税收事业的深入发展。如前不久网上出现的一则新闻“律师告地税”,说的就是由于我局窗口人员业务素质低,政策解释不清,致使地税部门被告上法庭。财产行为税的征收管理是一项细致而繁琐的工作,财产行为税政策性强、税种多、涉及面广、征管复杂,要做好本职工作,仅靠责任心和工作热情是不够的,还需要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作保证。它要求税务人员要有较高的财税法律知识,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为认真勤恳的工作态度,较为深刻缜密的工作方法,以

  及较好的沟通技巧,才能有效执行政策,堵塞征管漏洞,以做到地方税收应收尽收。一方面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广泛开展财经知识、税收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努力提高税收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办法,对业务素质好,征收本领强的税务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授予其“征管业务能手”称号,有效地激发广大地税干部爱岗敬业、精业创业、争先创优的热情,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在全系统内形成“人人钻研业务,人人争当能手”的热潮,为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效,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导税岗位职责

  财产管理岗位职责

  财产物资岗位职责

  财产物资岗位职责

  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

财产行为税岗位职责2

  一、车船税重点:加强对保险公司扣缴工作的业务培训、政策辅导和监督管理,使他们熟悉车船税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扣缴的方式和程序,从思想上切实重视起这项工作。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严把车辆的“购车”与“年审”关,实施“先税后检”,堵塞车船税漏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船监督检查,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公平税负。

  二、资源税重点:巩固“一区一品”管理,对不能正确计算资源税的开采户全部进行测算,否则建立健全账户。加强代扣代缴力度,凡是不持有资源税完税凭证的,一律由收购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三、房产税工作重点: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出租的房屋,二是房地产企业自用和出租的房屋(重点售楼部),三是以契税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一体化管理

  四、土地使用税重点:一是通过宗地管理对面积不清、备案类减免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进行一次实地测量(复查),二是工业园区和近年来招商和外资企业管理。

  五、耕、契两税重点:进一步推进一体化管理,对房地产缴纳的出让金、征地费、拆迁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闲置费等契税依据开展一次清理,对漏缴或少缴的进行补征。认真落实“先税后征”,加大综合治税。

  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财产行为税政策性强、税种多、涉及面广、征管复杂。要做好本职工作,仅靠责任心和工作热情是不够的,还需要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作保证。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方面还有待提高。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另一方面加强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要做好传、帮、带工作,要在工作能力方面悉心培养。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培训计划重点培养师资力量,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推动财产行为税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财产行为税岗位职责3

  2009年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

  2009年,我局财产行为税工作在上级局的正确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围绕各级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和税政工作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为目的,坚持“大小税并重”,积极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努力挖掘地方税收新增长点。现将2009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地方各小税种管征,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2009年我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地方“七税”和耕契“两税”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征管,认真执行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加大征管力度,积极培养税源,努力拓展地方税基,大力组织收入,财产行为税征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共组织入库地方“七税”和耕契“两税”.16万元,占全局税收收入总额的%。其中耕契“两税”移交后共入库.26万元,地方“七税”共入库.9万元,同比增长%。

  二、认真做好财产行为税管征工作

(一)夯实税源基础,抓好房产土地税收征管工作

  1、积极开展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自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局要求,认真制定具体方案,按照表实相符的原则,逐户核实房产土地情况,及时对三层征管系统的“税种登记”和“房产土地车船情况登记”等基础信息进行更新完善,以保证清查数据库的信息、三层征管系统登记的信息与纳税人申报信息以及实际土地占用情况一致。同时充分利用更新后的数据库资源,实时动态管理土地信息,切实加强土地使用税的管征。定时与国土部门进行土地登记信息数据的交换,将取得的土地数据信息,与纳税人申报的占地面积以及所提供的产权证等数据进行全面比对,对有存在差异的纳税户及时下企业进行实地测量。同时建立了我局各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传递制度,利用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信息开展比对,尽快将土地纳税人纳入管征,从源头加强对纳税人应税土地的监控。共对户纳税人土地进行了清查自查,查增税款万元。

  2、抓好外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改征房产税的管理工作。为促进政策尽快落实,我局抓紧抓早做好布署,大力宣传,强化辅导,全年共组织入库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万元,同比增长%。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纳税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将取消城市房地产税、统一征收房产税的意义、政策调整内容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利用手机短信群发提示政策调整的相关信息,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摸清税源底数。加强与商务、房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通过房产信息比对、资产账目核对等逐户掌握企业房产原值、应税房产、应纳税额等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外资企业房产税税源台账,切实做到税源底数清、应纳房产清、应征税款清。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辅导,详细讲解房产税的计算方法、申报方式、缴纳时限、优惠申请、处罚程序等情况,帮助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及时准确地进行纳税申报,认真处理纳税人提出的问题。

  3、认真组织开展2007年-2009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局要求,认真制定了具体方案,对外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加强与纳税人联系,主动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对内认真做好比对分析,要求各税管员要将征管系统查询的征收情况与产权证、房产土地登记情况表以及对照税源数据库逐户进行认真比对分析,对存在偏差的单位进一步审查核实,必要时实地丈量核实,并及时做好税源数据库的更新和完善,特别要对改扩建企业、工业集中区新建厂房,对多块牌照、空执照的内外资企业的房产土地,以及对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征中的盲点和难点进行重点检查,认真界定房产土地的产权,对不拥有产权的,视同租赁行为严格按照租赁情况征收相关税收。同时要求各基层单位之间要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及时传递《交叉户土地房产税收资料传递表》,尽快将房产土地纳税人纳入管征,避免造成征管盲区。自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共自查在管户户,通过自查发现有问题的房产税漏征漏管户159户、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户76户,补征土地使用税万元,房产税万元。

(二)认真抓好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 展“两税”信息比对,充分利用国地税信息比对系统所提供的“两税”异常数据,加大对增值税户的监控和管理,逐户认真核对国税的申报表、缴税凭证,对确实存在“两税”差异的,及时补征税款。2009年共处理“两税”异常申报信息1975户,共补征各项税费万元,其中城建税万元,教育费附加万元,地方教育附加万元,其他税款万元,通过比对发现了漏征漏管户41户。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货运、服务业、娱乐业等营业税户的管理,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变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继续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相关行业的“一体化”管理,促进建安及房地产业营业税稳定增长,为城建税提供了稳定税源。三是认真做好委托国税部门代征临时开票小规模纳税人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工作。按照省局通知要求,成立了由税政、计财、信息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责成税政科专人具体负责委托代征工作。及时与当地国税部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联系,协调委托代征事宜,了解国税部门综合软件代征模块的运用功能,以及国库部门的税款入库操作情况,并由三个部门成立了协调小组,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委托代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委托代征工作进展顺利。2009年10-12月我局共入库国税部门代征的城建税万元,教育费附加万元。

(三)认真抓好土地增值税清结算和预征工作。一方面及时更新数据库,切实抓好清算工作。我局每年都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列为工作重点之一。为确实抓好今年的清算工作,我局于年初对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销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更新土地增值税基础数据库,实时掌握项目开发情况及符合清算条件的情况,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及时通知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报送清算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在清算中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清算,将企业自查和税务清算相结合,将重点清算与稽查清算、中介清算鉴证相结合,以及将清算工作与核定征收相结合,我局今年有8个房地产项目实行稽查清算,3个项目由中介清算鉴证,1个项目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今年已完成清算项目4个,共补征税款万元。另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增值税的各项规定,加强做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对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严格按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的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确保税款及时足额预征到位。1-12月共入库预征税款万元。

(四)实现“契税”两税征管平稳划转。一是成立“两税”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多次召开会研究部署移交工作事项,指定专人负责“两税”相关业务的对接和移交。二是积极主动与财政、房管、国土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联系,认真做好各种资料和数据的交接工作,指导解决接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三是加强培训,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耕契“两税”业务培训,并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到财政局征收窗口跟班学习耕、契“两税”征收工作流程,以便更快地熟悉该项工作。四是设立专门窗口,在办税服务中心设立耕、契“两税”征收窗口,专人受理咨询、辅导及申报事宜。五是明确部门职责,指定直属分局和征收分局具体负责“两税”征收事宜,简化办税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六是是强化研究分析。认真收集纳税人对“两税”征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细致分析归纳实际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提出问题建议。3-12月,我局共受理审核缴纳耕契税申请842份,共征收入库耕契两税.26万元,其中耕地占用税入库万元,契税万元。

(五)认真抓好印花税、车船税、资源税等其它小税种的征收管理。一是强化对印花税查帐征收户的审核检查,继续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办、增资企业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缴纳印花税的管理。继续加大对代征单位的监督指导,结合开展企业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核查工作,加强对股权转让印花税的征收,促进2009年入库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同比增长%。二是继续加大对车船税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各保险公司的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控管工作,建立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联系人制度,及时处理纳税人拒缴车船税情况,实现车船税“零拒缴”。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建筑、陶瓷用石、用沙应纳资源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强化石材业资源税管理,通过认真调查,调整了我局石材加工企业资源税的管征办法。

(六)认真贯彻落实减免税政策,积极兑现税收优惠。经审核,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5户中小学减免耕地占用税402万元、契税万元,减免3户企业吸收合并契税万元。认真执行国家房地产税收调控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万元;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暂免预征土地增值税万元;减免924户个人销售住房土地增值税万元;减免736户个人购房契税万元。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