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导语】下面是热心网友“zhangbu”整理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同,供大家阅读。
甲乙双发自愿友好协定如下协议,并将共同遵守,其具有法律效力。
二、会员资料:
姓名
电话联络详情
寄送地址
E-mail/电传号
投资分类:
低于五万元
伍万元至十五万
十六万元到三百万
三百万元以上至一百万元
一百万元以上
机构投资
三、甲方责任及服务内容:
仅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等提供无偿的专业分析成果、投资资讯及其操盘策略,不承诺任何盈利回报。
甲方对获取到会员财产或任何隐私应严格保密。
会员禁止未获甲方允许公开传输由甲方提供的证券资讯与建议予第三者。
甲方秉持诚信、专业与尽职精神为乙方提供最优质的咨询与建议,但对乙方所投资的结果仅承担作为参考资料角色,并拒绝乙方任何形式的资金托管服务。乙方的投资风险全由自行评估及承担。
建议与决策完全依据由甲方提供之参考资料,任何可能发生的亏损由会员方全权负责。支付咨询费可在签署协议时采现金、转帐或其他规定方式,详细资讯会另行通知。
不同类别会员将得到如短信提醒、在线咨询、特定投资信息与策略等不等程度的服务,并附期限标注供查询。
此协定位有为期限定之服务合约自生效起(需填写生效日期)到终止时(亦填终止日期为止),并设有展延期数情况供政策调整影响会员预期目标时执行,乙方同意续约并有权享受额外咨询服务。
协议更改与终止条件:协议一经签署即生效并收费完毕,在无正当合理退费诉求的前提下,乙方不再要求撤销协议。
乙方违规传播甲方提供的投资分析或建议内容将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已缴费部分不再归还给甲方。
合约有效期由(指定启始月、年)至(明确终止日期与年份,填写完整年度信息),若政策变更造成乙方未预期效果,乙方同意延展合同并有权免费获得新一轮的咨询服务至少一次。
此协定正副共一份三方持有。
各方确认清楚自身责任义务,应友好商议合同条款。
对于未尽事项之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则提交至双方所在地仲裁委或法院处理。
[请在此位置填写甲方全称与公章,并签署会员之个人签名与联系方式]
甲方签名及公司信息:
地址及证件号:
乙方签名或单位盖章确认:
地址及身份证号 /单位信息:
[协议内容最终确认由手签、公章确保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