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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位租赁合同【10篇】

2024-03-16 08:07:28合同

铺位租赁合同【10篇】

铺位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年月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二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3000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四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商铺租金元、三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办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计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2)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年月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铺位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承租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门面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房屋,面积约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用于。

  二、租赁期限

  1、本着赁合同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届满,如乙方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期满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的权利。

  3、合同期满前,如乙方不租赁经营,应于四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若未经同意单方终止合同,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租金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内壹年租金为元,于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需调整租金,双方协商随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证金的约定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元。合同期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退租的相关手续,并由甲方对其所承租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凭租赁合同和收据退还保证金。

  五、房屋装修

  1、乙方进行装修不得影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和建筑风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届满,对乙方装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于补偿,其所有权属甲方享有。

  六、其他费用

  1、水、电等费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数(计量),按相关部门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

  2、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使用的租赁物装修时的方案进行审批,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

(二)乙方在经营中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活动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门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私自转租;

(四)对租赁房屋装修时,执行甲方审批同意的装修方案;

(五)合同期内,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他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卷门、水电设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城市规划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补充条款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铺位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

  场内经营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进场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租赁

  甲方将座落于路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的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乙方。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时间、方式

  租金:该营业用房(摊位)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按结算,由乙方于交付甲方。

  第四条 场地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营业用房(摊位)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有督促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的权利;

  2.有要求乙方更换违规从业人员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具有租赁营业用房(摊位)的经营范围,并核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日常经营所基本的条件和相关设施,同时须加强对日常设施的保养、维护;

  3.不得随意变动市场用途和布局,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

  4.须制定消费者投诉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作好记录,认真依法处理;

  5.负责对出租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的正常维修,或者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的费用在租金中折算;

  6.租赁期间,甲方确需收回出租场地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赁期内可收取租金金额的%计算,并退还有关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

  2.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营业用房(摊位),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经甲方书面同意,有对所承租的营业用房(摊位)进行修缮的权利;

  4.有权拒绝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应当在承租的营业用房(摊位)内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它经营许可证;

  2.经营的商品购自合法渠道,并提供正规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不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3.须向商品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物凭证。

  4.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对承租营业用房(摊位)及相关设施的损坏,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负担修理费用或者对损害部分予以赔偿;

  5.租赁期内,如乙方因情况特殊需要退租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的%计算。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或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被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出售掺杂使假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的,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的;

  3.未经甲方同意,将营业用房(摊位)转租、转让给第三人的;

  4.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营业用房(摊位)的,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5.逾期日未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

  6.。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擅自变更营业用房(摊位)的位置、布局而影响乙方经营的;

  2.擅自变更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的用途而影响乙方对租赁营业用房(摊位)的使用的。

  3.。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必须重合同、守信用,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使营业用房(摊位)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有关的预收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续租

(一)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营业用房(摊位)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二)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营业用房(摊位)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营业用房(摊位)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营业用房(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或者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更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商品,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商品抽样检测;如果检测不合格,由甲方负责销毁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置,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行使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铺位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经营体制

  广场实行商业铺位的独立经营模式,整个广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对外统一名称,由乙方签约经营的铺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商铺编号、面积及位置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长安镇财富广场 号铺位,出租乙方经营,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及经营范围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其中乙方享有装修期 个月和免租期 个月,共计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计算租金。

(2)商铺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和项目以甲方解释为准,乙方必须在甲方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在合同上注明)。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禁止乙方继续经营,收回铺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

  四、租金,水、电及其他费用

(1)租金

  在本合同经营期限内,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租金计算标准为:

  第一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币 元/月(人民币大写:元整),租金均为甲方税后实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赁发票,相应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二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币 元/月(人民币大写:元整),租金均为甲方税后实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赁发票,相应税费由乙方负责;

(2)水费、电费

  乙方用电容量和用水容量需控制在经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核准的用电用水容量之内,容量之内的计算标准按长安镇相关的收费标准以实际发生额和变压器电损实际发生额交纳,超出容量的部分需另外申请,并经批准后按相关部门的相应计费标准计费交纳。

(3)管理费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收取的管理费,是用于提供广场内部公共卫生、保安、广场整体形象维护,宣传费及公共用水、电量正常支出。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币 元/月,管理费均为甲方税后实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发票,相应税费由乙方负责。

(4)费用收取

  乙方应于每月(遇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缴纳当月租赁费、管理费、污水处理费和上月水、电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逾期不交,则每天按所拖欠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拖欠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工商管理费、税金

  工商管理费、税金由工商、税务部门与乙方核定后由乙方自行交纳。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签定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水电押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 元),共人民币(大写): ( 元)。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于 拾 日内将保证金和水电押金无息退还予乙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或由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有权按期收取租赁费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2)甲方(或由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广场营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监督。

(3)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A. 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改变经营范围。

  B. 擅自将商铺对外出租、转让或利用商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C. 逾期不交纳租赁费及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并经甲方限期要求到期仍不缴纳者。

  D. 严重违反广场管理纪律和有关制度又不予改进的。

铺位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房产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店面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店面状况

  1、店面座落:

  2、面积 平方米,间数 间。

  第二条 租赁用途:

  该店面仅作为乙方用于 经营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按 元/平方米计算。

  2、每月租金人民币 (小写: 元)。

  3、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支付时间需在上一个月的 日前。

  4、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租赁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和计算方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缴付人民币

  整(小写: 元)(相当于叁个月店租金额)的款项。

  其中, 整(小写: 元)为首月租金。 整(小写: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得充抵租金及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情形,或乙方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店面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店面符合出租店面使用要求。

  2、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店面现状。

  第七条 店面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改变店面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店面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店面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店面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必须遵守店面用房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店面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店面,应在租赁期届满日30天前主动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乙方如未主动与甲方协商,视为放弃继续租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将店面租赁给他人。

  6、乙方应及时、完全缴纳出租店面租赁期内由己方经营或居住产生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费等。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相关缴费手续证明。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店面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对承租的`店面进行内装修时,不能破坏原有主体建筑结构,并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9、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及经营,必须符合环保与消防要求。

  10、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 租赁期满后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收回店面的交接约定:

  1、合同期满次日或乙方接到甲方合同解除书面通知后2天内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租赁店面,除乙方配置的可移动物品外,乙方不得破坏、拆除原有的装修。乙方也不得就存留装修向甲方主张补偿。乙方如未在到期日后的二天内办理返还店面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单方直接收回出租房。甲方采取直接收房措施的,乙方在租赁店面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置。

  2、合同期满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需提前收回店面,乙方强行占用、拖延不搬的,每拖延一日,日租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30×2计算(如果甲方与其他人签订该店面承租合同的日租金高于本计算标准的,就高不就低)。甲方因乙方强占、拖延不搬行为,需对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完全承担甲方损失。

  3、保证金约定:租赁期满后,在乙方结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在2天内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店面,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2、乙方逾期缴纳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没收保证金。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将承租的店面擅自转租的,按转租租金的5倍赔偿给甲方。

  2、将承租店面擅自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店面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店面的。

  4、拖欠租金超过7天的。

  5、合同终止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需收回店面,乙方有强占店面、拖延不搬行为的。

  6、利用承租店面进行非法活动的,除自行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出租店面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店面现状。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由于一方违约或侵权引起诉讼的,违约方或侵权方应赔偿对方由此发生的律师代理费及其它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以违约或侵权的相对方与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为标准计付。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和文件送达地址如下,任何一方按下列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电话: ,地址: ,邮编: 。

  2、乙方:电话: ,地址: ,邮编: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铺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铜市德江县沙溪乡中街 号门面房,该门面房面积共3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共5年,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本人使用,用于经商。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贰仟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内每年的5月1日前乙方用现金将租金支会给甲方,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3% 的违约金。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据。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法处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3%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一方违约,赔偿违约金500元给另一方。

  九、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铺位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姓名(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人姓名(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商用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位于104国道北二环,北星花园临街108#,结构两层,计平米。内置楼梯及洗手间地板,水电通入。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约定:

  1.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房屋租金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元)。

  3. 付款方式:签约之日,一次性支付两年的房租全款。

  第三条 协议事项:

  1. 房屋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及水电使用安全工作,如果发生火灾及电气事故应负全责。所租房屋的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如果人为损坏、擅改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两门、窗、楼梯等)损坏或发生故障,需负责维修还原及赔偿损失。

  3. 甲乙双方如果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等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 ,存放危险品影响公共安全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续租事宜: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遵照乙方意愿,双方签订下一年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乙方付清房租全款。

  6. 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五日内搬离。租赁期满后不归还房屋的,除补交租金外,应赔偿违约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应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壹仟元。

  8.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壹仟元的装修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房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履行三(2)中的相关协议,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互相以诚信为本。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铺位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是位于大同市城区北都街亿都国际大厦的产权所有人,拟将亿都国际大厦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大同市城区北都街亿都国际大厦层 (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亿都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是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铺位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搞活商品流通,繁荣经济,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租赁条款:

  一、 租赁地点、期限、租金及费用:

  1.甲方出租位于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25号益嘉园商场

  2.租赁期限从月日至年日止。

  3.本合同的铺位第一年免租,物业服务费为元/㎡;第二、第三年每月的租金为 元,物业服务费为 元/㎡。

  4.本合同铺位按金为元。

  二、交租办法:

  1.乙方必须在每月的8日前(含8日)向甲方交纳当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如乙方逾期甲方则按每日100元向乙方征收滞纳金。

  2.铺位内的用电独立计算,按电力部门定价加3%电损后计收。每月用电量于下月日前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缴纳。

  三、甲、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铺位的所有权人,并拥有管理权。乙方为租赁方,在租赁期内对铺位有使用权、维护权。

  2.该铺位只作如乙方对铺位原设施需拆改或对铺外门面装修等,须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铺位结构。乙方经甲方同意而搭建入墙的建筑物,在退出时不得拆除搬走。

  3.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铺位转给他人。

  4.在租赁合同期内,除乙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之外,甲方不得随意收回乙方租赁的铺位。

  四、甲、乙方的义务:

  1.铺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自然现象,包括地震、台风、暴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其中,铺位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货物损坏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都有确保安全用电的义务,甲方应对市场的电线、用电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严禁乙方私自修改、增加铺位内电线电路,违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都有确保安全防火的义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进入商场。乙方不得在租赁的铺位内使用电炒锅、电炉、电热水器、石油气炉、煤气炉等设备,只能在商场指定的专用厨房内煮食。不得在商场内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使用明火香烛。不得在商场内烧焊(如确需烧焊须申报并做好防范措施)。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保安员只负责管理及维护商场秩序,乙方对自己存放的一切财物,要自行保管好,做到防火、防盗。甲方对乙方的财产因失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为其商铺内的财产投保,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严重损失。

  5.商铺的经营时间为每日 至 ,非经营时间内由甲方统一断开所有商铺的内部电路,仅留商场公用部分照明电路。

  6.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期内,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行为,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程度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铺位,原按金不退回给乙方:

  (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五天的;

  (二).乙方私自将铺位改变用途的;

  (三).乙方擅自将铺位转租他人的;

  (四).乙方逾期3天不缴交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五).乙方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

  (六).在铺位内煮食的、违章停放车辆的、违章烧焊的,以及甲方警示但屡劝不改的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的;

  (七).乙方违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催告后仍不改正违规行为的。

  六、其他事项

  乙方须领取江门市蓬江区工商局办理的营业执照方能在本市场铺位经营。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壹份。

  八、甲方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九、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诸商铺所在的法院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本合同相关通知除直接送达外,按以下地址以EMS等特快专递方式向对方寄出一日后视为有效送达,乙方地址变更须提前五日有效通知对方,否则须承担送达不能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铺位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壹仟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