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范本多版14篇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贴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带给状况贴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带给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能够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职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个性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务必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租赁数量:xx辆。车牌号:xx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
五、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次,按月租用,不足个月按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天,加罚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设备配置
一、甲方将 小松 反铲挖掘机设备,数量一台,操作工人二名,租赁给乙方兴山县黄粮镇低丘岗地改造工程项目部使用。
二、保证金
乙方在设备到达工地当日,必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整。保证金不抵扣租金,合同期满后,双方进行合同结算,甲方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多退少补,互不拖欠。
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
三、此设备按小时计算租金,每小时租金为 元整。
按每月 小时向乙方收取此租金。
2、租金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每月结算日后三日之内支付当月全额租金,不得拖欠。如乙方逾期未付清全额租金,甲方每天将按所欠租金总额的3%收取滞纳金。并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设备停止期间乙方照付租金,直至乙方付清全额租金后方能使用该设备。
3、乙方每月以 转账方式付款给甲方(账号附后),甲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四、甲方职责和权利
1、挖掘机配备壹名操作工人为乙方服务至合同期满。
2、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辅油及其相应费用,负责为设备提供所需要的柴油。
3、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工程合理的调度,随叫随到,与乙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任务。若无故不服从乙方调度,乙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
4、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挖掘技术要求的挖掘操作。
5、租赁期间,甲方的服务仅限于租赁设备的操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材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乙方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工期停顿,无论时间长短,甲方仍将按时向乙方计收租金。
五、乙方职责和权利
1、负责甲方设备的签收与保管,遗失,损坏照价赔付。
2、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对施工安全负全责,并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并承担其费用。
3、乙方每月必须给甲方设备三天时间作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时,若因甲方设备自身原因,超出三天保养时间。乙方有权扣除超出时间的相应租金。 乙方每月以 转帐方式付款给甲方,帐号附后。
六、其他约定
1、设备的进退场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进场时由乙方支付车,退场时由 方再现金支付 元给 ,由甲方自行负责找拖车运输。(运费的承担标准:1、租赁期小于2个月,或单程拖车运费大于1000元,往返路费有乙方承担;2、租赁期大于3个月时,拖车所需往返路费由甲乙方各承担一次;)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设备作为抵押转租或转运其他工地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提前5天电话告知甲方,以便双方作好设备退场和租金结算工作,若因为乙方原因使甲方设备在合同终止当日未能及时退场,则视为乙方续租,甲方将计收租金直至设备离场之日为止。
4、挖掘机在退场时,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甲方提供便利退场条件,因民事纠纷或债权、债务而延期退场的,乙方按延期日历天数追付甲方费用。
5、其它: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附协议。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7、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 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 用期间的租金,并且出租方每一天还要偿付承租方 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 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 个月收费。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六、违约职责。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 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方式签订此合同,甲方将 出租车租给乙方,租期为年,租车开始时间年月日至终止时间年月日。(租金柒万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下列条件执行。
一、押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个月为6200元,其余每月5800元。
三、乙方租金必须在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四、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的营运手续,但是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车、保险、二保、缴费、修车费等,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不得酒后或醉酒驾驶车辆,如要有类似情况让甲方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还。
六、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盗被抢、车辆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不得随意破损车辆任何部位,车到更换机油时,必须更换,上述事宜如有违背。甲方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八、甲方交给乙方车时,车辆状况一切完好,无碰撞部位,四条轮胎完好,车辆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还车时,也必须向甲方当时交给乙方时一样,如有差错甲方从押金扣除,作为赔偿。
九、乙方在租车期间,不到期,擅自不租,甲方将押金全部扣除,作为补偿。
十、国家有一切政策和乙方无关。
十一、乙方如果有交通事故,碰撞和车辆造成车辆损坏在修理时修复原样用原厂件,如有不一样按原价从押金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须每年缴纳强险、商业险、保额在30万元以上,车上人员乘客险,如不交这些保险后果自负,甲方任意处理。
十三、乙方违反上述中的规定条件,甲方有权即刻解除车辆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如乙方违约,乙方负全部责任,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1、乙方承租车辆具体车型车牌、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赁期限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体租赁时间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 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1、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保险。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等车辆损坏、灭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通知甲方;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2甲方对乙方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的信用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隐瞒;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 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 合同期满
1、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交还租赁车辆。车辆交还时的.车况按第一年新车的30%折旧,第二年的25%折旧,第三年的20%折旧,以此类推;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还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
2、结算方式:租赁费一次性付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车辆信息
车牌号:
车辆类型:
第二条租赁用途
1、租赁用途为:日常工作、生活;非营利性使用,
2、转租说明: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给第三方。
3、乙方应按车辆操作手册、法律法规,并以良好驾驶人的习惯使用车辆。
4、乙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等。
第三条租期与交付
1、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车辆交付地点:
第四条租金与押金
1、租金标准:元/月。
租金标准的调整:自年月日起调整为元/(月/季/半年/年)。
2、押金标准:等于一个月租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支付时间:
年月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元,对应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元,对应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以后依此类推。
4、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帐号:
开户行:
户名:
5、发票: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租赁,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提供发票。
第五条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车辆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燃油费(或燃气、电费)。
2、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车辆本身的税费、车险;
第六条车辆保险
双方同意,车险按如下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已经了解车辆现有保险情况,对此无异议。
车辆现有保险为:交强险
如乙方自己承担费用增加险种或额度,甲方应予配合。
(2)甲方同意在租期开始前,为车辆投保下列险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险种额度备注
交强险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全车盗抢险
第七条维修与保养
1、租赁期间,除下列情形以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如双方对是否为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则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4s店或厂家进行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渠道处理。如经认定系质量问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甲方自行向4s店或厂家索赔。
2、租赁期间的保养,如不在免费保养范围内,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保养标准:要求必须到正规4s店进行保养;
保养要求:乙方必须按车辆手册要求的时间或里程内进行保养,如每超出500公里里程或超出10天,则乙方应承担500元一次的违约金(可分段、累计计算);如超出1000公里或超出20天,则甲方有权同时解除租赁合同。
保养记录:以4s店记录为准。
第八条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1、车辆年检:租赁期间如需年检,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2、车辆维修:
(1)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超过三天仍不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从第四天开始不再计算租金;
双方对是否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乙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如最后认定属于质量问题,可退回相应多交的租金。
(2)其它情形下的维修时,乙方应正常计算并支付租金。
(3)车辆维修应在下列地点进行:
车辆所属4s店;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地点。
3、车辆事故处理:
(1)如发生车辆剐蹭以上(不含剐蹭)的事故,乙方应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告知甲方;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2)任何车辆事故的,乙方应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与交警部门报案及理赔。因乙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保险理赔手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4、租赁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财产、人身损失、赔偿、维修等,如保险公司不能赔偿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租赁期间,车辆事故、损坏、盗抢、灭失,导致不能正常使用,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有权选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的租金不再支付;由此导致的赔偿,按本协议约定处理。
第九条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0日的。
(2)车辆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连续超过7天的。
(3)其他:无。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的。
(3)其它违约事宜,经甲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再次发生的。
(4)其他:无。
第十条车辆的归还
1、还车地点:原车辆交付地点。
2、还车时间:租赁解除或终止之日。
3、燃油处理:燃油与还车时不一致的,参照还车时油价多退少补。
4、还车条件:车辆归还时可正常使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如甲方认为存在其它问题,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还车条件补充:无明显可见的外面操作;无零部件、车内设备设施的丢失、明显损坏(正常使用下的老化、退色除外)。
如不符合还车条件且甲方拒绝接收车辆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继续计算租金至还车之日;如甲方接收车辆的,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5、还车时的违章处理:租车期间有违章未处理的,乙方应负责处理,但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乙方拒绝处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赔偿:
违章罚款;按罚款金额的150%要求乙方赔偿;
违章扣分:每一分乙方应赔偿150元。
6、车辆归还时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车辆可以修复至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2)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车辆价值;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乙方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不能理赔的差额部分。
(3)如第三方应对车辆损坏、灭失负责的,乙方应先向甲方进行赔偿;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第三方进行索赔(或通过委托乙方索赔、将债权转让给乙方等方式实现)。
(4)相关理赔手续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5)乙方按车辆价值作出赔偿之后,车辆残值应归乙方所有。
7、乙方如需要对甲方作出赔偿的,应在还车之日前作出赔偿;每逾期一日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8、双方确定:车辆价值为元(大写:圆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一方有违约情形导致对方解除合同的,除正常计算租金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月租金的200%。
2、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可以还车而仍拒绝交还车辆的,乙方应承担车辆占用费(但不再支付租金)。
车辆占用费的标准为:正常租金的150%,按日支付。
3、乙方未依约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本协议有关事项,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补充约定事项:
无
4、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
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 押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元。
行驶区域:在范围内。
起始地点:返还地。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
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 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 担保条款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
2、
3、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万科世纪花城北区号车位号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租车位期限为六个月,从20年5月14日至20年11月14日止。
第三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合计:
第四条: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等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要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七条:甲方车位如在租赁期间出售,应提前两星期告知乙方,把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给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为明确租用方(简称甲方)与承租方(简称乙方)的责权利,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订立合同双方(全称):
甲方:
乙方:
二、合同期限:
车型,共计 台,载客 人或载重吨,牌照号码 。自 年月日起至工程结束年 月日终止
三、约定与要求: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车辆驾驶员须具备五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无重大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违章记录,并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三份。
(2)乙方车辆必须是当年度检审验合格,车辆各种证件及牌照齐全有效。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
业险种”;车辆安全附件完整、技术状况良好,转向、传动、制动系统可靠有效,外观牢固并整洁。
(3)乙方车辆驾驶员应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安全行车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对其车辆进行的一切安全技术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修理。服从调动指挥,保质保量的完成运输任务。凡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将其辞退。
(4)乙方应对甲方和自身车辆的安全负责,不得违章驾驶和运输,因违章驾驶和违章运输时所造成的后果(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交通事故,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的处理,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单位制订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按照甲方指派的任务从事施工生产运输工作。在车辆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利用空闲时间运输其它单位或个体物资,违反规定一经甲方发现,甲方可扣发当日租车费并解除合同。
(6)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自身车辆的安全检查、保养和维修,随时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或运行。乙方需维修车辆和购臵汽配时应提前通知甲方,不得以此借口影响甲方施工生产和生活用车。
(7)严禁乙方酒后驾车、强超抢会、超速行驶、疲劳驾
车、将车辆交其他人、无证人驾驶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甲方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有权予以解除租赁合同。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应按交警部门的裁定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凡属个人原因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时,乙方应负责赔偿。
(8)乙方应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变换驾驶员或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如乙方需调整变换驾驶员或解除租赁合同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影响甲方施工生产,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对所获得甲方方面的任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权。有权获知保证安全行车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资料和驾驶员信息资料。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和更换车辆各总成件。
(3)按甲方单位规定,协助乙方对乙方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乙方进行保养维修。
(4)保护乙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转借、转租乙方车辆。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被盗抢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向当地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派车应填写派车单并明确用车路线和进行安全交底。不得强令乙方违章行驶。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损坏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6)租赁安全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违章、事故、车物损坏等经济损失及违约提前自动解租时,甲方从安全保证金中予以扣罚,租用期间无扣罚的,合同期满后乙方凭安全保证金交款收据,甲方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保证金不计利息。
(7)甲方给乙方提供与本单位驾驶员同样的学习工作环境,对乙方进行的交通安全管理、遵章守纪等各项要求与本单位驾驶员同等对待。
(8)甲方尊重乙方的人格与劳力,不能有任何歧视。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卫生、生活和劳动条件,按合同规定结算乙方的车辆费用,不能借故克扣和减免。
四、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乙方服务质量差、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单位劳动纪律、不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不能按约定及时对车辆进行故障维修、未能履行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甲方违章使用租赁车辆、违章装载运输、违章指挥、未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结算费用等,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作废。因施工生产需要续租时,甲乙双方协商后,办理续租手续。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规定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由乙方保存,副本及各种证件复印件由甲方保存,另一份由甲方单位安全监察部留存备案。(施工现场外租车辆应由分包队与其签订车辆租用合同书)。
7、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全称(盖章): 乙方单位全称(盖章):
受委托代理人: 租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租方: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签约时间: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