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合同13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0xx停车位租赁合同合同范本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北京市区小区号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车位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大写:仟佰元整),押金为元(大写:佰元整)。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不得将车位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位。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后,本协议自动顺延。第八条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因车位产权方造成的特殊原因导致租金调整或提前解约,甲方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本小区负一层,小区物管部自编车位号车位出租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第二条出租期限。出租期限共个月/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本小区负一层号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废除。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甲乙双方议定月/年租金 元。乙方需月/年租用车位,应按月/年一次性缴纳给甲方车位租用费,先付款后使用,甲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收到乙方车位租用费月/年元整。
第四条租金付款币种及付款方式。甲方不接受乙方转账付款,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交付给甲方车位租用费。
第五条车辆进出小区卡证。甲方将车辆进出小区卡证及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车辆进出卡证期限内如卡证损坏、丢失,必须及时告知甲方进行补办卡证,补办卡证所发生的工本费由乙方全额支付。
第六条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甲方必须收取乙方租用的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元整。乙方不租用车位时退回甲方的卡证,甲方将卡证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电话:电话:
住址:住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通嘉东方御景一期负一层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B区251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
三、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的所有管理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同意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五、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应提供协助,证实乙方为车位的合法租赁方。
六、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售、转租、转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在履约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放弃继续出租或租用本车位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尚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赁费。同时,违约方还应支付违约金 元。
九、租赁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1、1期第55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1、1车库地下第55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3600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年07月15日至年07月14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20年7月15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1、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2、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4、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6、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小区号楼单元车库,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该车库租赁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须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三、该车库租金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乙方应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手动钥匙把、开关门遥控器只,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四、乙方向甲方: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或放置无污染、无异味、无液体流淌等对车库不能造成损坏、污损的物品,不用于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门开关遥控装置等附属设施如在租赁期内受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
五、甲方向乙方:甲方保证车库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该车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如因此给乙方造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如乙方需要改变该车库用途,必须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
七、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租金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补足相应赔偿),且受损失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车辆基本状况
第二条、物业情况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2、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规定的行为。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到物管处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盛世嘉园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该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租金和管理费;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如甲方发现乙方停放的车辆有严重破损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情况登记工作;
5、对停放的车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
第四条、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车库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公共设施设备配套完好,运行使用正常,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
4、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第五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改变车库的使用性质;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停放;
5、地下车库严禁烟火,经制止不改者,将取消停车资格。
第六条、停车费价格与收费方法
车位租金:元/月
停车蓝牙卡遗失或损坏另补元/个
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合计元,乙方须于协议到期一个月前到物业管理处交付下一期的车位租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停车资格;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停车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并有权取消乙方停车资格;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名、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业主有车位购买优先权。因业主购买车位而造成车位租赁发生相应调整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xx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xx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xx小区xx号地下车位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租赁期限为xx年,每年租金为xx元。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xx日xx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
3、双方协定租金按xx个月xx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xx年xx月xx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每期xx月xx日。租赁期内产生车位使用的管理费等用由xx方xx承担。
4、乙方向甲方承诺:车位如在租赁期内受到人为毁损,乙方应负责维护、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只享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第三方使用。
5、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位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清障、协调,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同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若甲方车位出售,则乙方享有此车位有限购买权。
6、租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出需要终止此合同,提出方应当至少提前xx30xx日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7、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规定,在友好协商未果前提下,违约方应向受损方支付¥xx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且受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xx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xx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xx家庭住址:
签订日期:xx签订日期: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
车位地址:号车位。
二、租赁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正常结算租金,但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如因物业整体变动导致车位无法继续租赁的,双方可提前解除合同,除正常结算租金以外,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三、租金与押金
1.租金标准:¥元/每月,含物业服务费。
2.押金:¥元。
3.支付时间:
年月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共计元,对应租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后乙方应于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月日前支付后续个月的车位租金;
依此类推。
4.发票:甲方无须提供发票。
5.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四、其他
1.甲方除提供车位以外,不承担车辆及其财务的保管义务。
如发生车辆被盗抢等,如需要甲方配合向第三方进行索赔的,甲方应予配合;但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进行任何索赔。
2.乙方应接受车位所在的`管理场所对车位的管理,如管理措施发生变化,乙方应按新的管理措施执行。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赁费,若乙方拖欠租赁费达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车位没收押金。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本人/公司欲订 年 月停车车位 个,本人/公司之车辆资料如下:
车牌号码:
登记车主姓名:
车型:
车身颜色:
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
本人/公司明白并遵守下列规则:
1.使用停车场之一切责任由本人/公司自负,停车场业主及管理处不必负任何损伤、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2.如有损毁停车场之任何设施,本人/公司需照价赔偿。
3.泊车证乃管理处所有,如有遗失及损毁,必须照价赔偿及缴交手续费计人民币元。
4.泊车证只限所登记之车辆使用,不得转让、涂改、伪造。
5.泊车证须张贴于车头挡风玻璃显眼处。
6.车位租金有效期按照认购书上所填写日期计算,每月车位租金必须于上月最后天前缴交,否则其优先权将给予轮候者。
7.泊车卡为专用磁卡型月票,其乃管理处所有,如有遗失及损毁,必须照价赔偿及缴交手续费及工本费共计工民币 元整。
8.泊车证及泊车卡应随车携带,进出车场不能同时出示泊车证及磁卡或泊车证与车身车牌不符者,将被视为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缴交停车费。
9.由于泊车卡质量问题需要申请更换磁卡的车主,必须携带与同时使用的泊车证,方可办理更换手续。
10.车位租金的收取一律以办理泊车手续的当月第一日开始计租,收取全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11.所有已缴付之车位租金,概不发还。
12.如有更改车辆登记资料,必须携带书面通知及原车牌号之泊车证到管理处办理变更泊车证手续。
13.管理处有保留签发泊车证之权利。
14.倘若违反停车场之条例,可被禁止使用停车场。
15.管理处有权保留/改变泊车位申请办法之权利。
租赁人签名(盖章):
出租人签名(盖章):
认购日期:
本人/公司欲从 年 月起,租赁 停车场车位 个,本人/公司之车辆资料如下:
车牌号码:
车型:
登记车主姓名(公司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人/公司明白并遵守下列规则:
1、使用停车场的一切责任由本人/公司自负,停车场业主及管理处不必负任何损伤、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2、如有损毁停车场的任何设施,本人/公司需照价赔偿。
3、停车证乃物业管理处所有,如有遗失及损毁,必照价赔偿及缴交手续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4、停车证只限所登记之车辆使用,不得转让、涂改、伪造。
5、停车证须张贴在车头挡风玻璃显眼处。
6、车位租用有效期按照本协议书上所填写日期计算,每月车位租金必须于上月最后五天前缴交,否则其优先权将给予轮候者。
7、泊车卡为IC卡,属物业管理处所有,如有遗失及损毁,必须照价赔偿及缴交手续费及工本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8、蓝牙、停车证及泊车卡应随车携带,进出停车场不能同时出示停车证及磁卡,或停车证与车身车牌不符者,将被拒绝进入停车场。
9、由于IC卡质量问题需要申请更换磁卡的车主,必须携带与同时使用的停车证,方可办理更换手续。
10、车位租金的收取一律以办理停车证手续的当月第一日开始计租,收取全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11、所有已缴付的车位租金,概不发还。
12、如有更改车辆登记资料,必须携带书面通知及原车牌号的停车证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变更停车证手续。
13、物业管理处有保留签发停车证之权利。
14、倘若违反停车场之条例,可被禁止使用停车场。
15、管理中心有权保留/改变停车位申请办法之权利。
出租人签名(盖章): 租赁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如因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