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买卖合同(精选13篇)
买受人
签订地点:计量单位:
合同编号
出卖人
收货单位
到站
品种
树材种
产地
规格
等级
单价(价)
总数量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数量
路局
车站(港口)
专用线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买受人
出卖人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通讯地址
帐号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电话
邮编
1.本合同按《合同法》、《木材统一送货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8.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2.运输方式:
9.违约责任:
3.结算方式: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交(提)货地点、方式: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6.检验的标准、地点及期限:
11.其他约定事项:
7.检疫办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备注:木材运输需依法办理木材运输证。
买受人:(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出卖人:(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编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方向(项目名称):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盘条圆钢执行,螺纹钢执行,以及相关国家标准。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全权负责。甲方应在在收到木材7天内,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出现规格型号或数量不符合甲方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调整更换。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质量随出库单及货走。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 螺纹钢、圆钢按理论重量结算,盘圆以过磅重量结算。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乙方收到甲方下达的计划后在3日内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八条 供应范围、数量及相关补充:乙方负责运输范围由至;本合同使用量约计吨,具体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地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 结算单价的确定及内容:结算单价 =阿里巴巴木材网公布单价+ 运杂费单价 + 业务加价;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费、装卸费、税费、利润等落地单价。
第十二条 关于阿里巴巴木材网公布单价的约定:
1、阿里巴巴木材网公布单价是指需方下达计划当日的阿里巴巴木材网公布的 木材市供方供应的钢木材厂家在阿里巴巴钢木材当天未公布的,则执行阿里巴巴木材网当日公布的相应规格中的最低单价。
2、如果需方下达计划中部分规格在当日没有公布单价,则按照以下规格间价差规律进行相应调整。
[(1)HRB335φ12mm单价=HRB335φ32mm及以上规格单价=HRB335φ14mm单价+50元=HRB335φ16-25mm单价+100元;(2)盘条φ单价=盘条φ8mm单价=盘条φ10mm单价;(3)圆钢φ12-14mm单价=圆钢φ16-32mm单价-80元。]
3、需方对生产厂商有要求时,供方必须优先满足需方要求。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到现场,收合格后 日内付结算货款的80%,剩余20%一个月内付清。如甲方资金困难
第十四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3‰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 的违约金。甲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逾期付款应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甲方法人工商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账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木横板木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木模板木方基础情况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厂家:
数量:
单价:
第二条:质量标准
不起皮、不开胶。
第三条:交付方式、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的承担
1、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3、交货时间:年月日。
第四条:验收
对于木模板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立即当面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经核实,乙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如在3天内买方未提出书面异议,视同甲方认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尺寸误差超过协议约定误差,甲方可按实际尺寸结算。如因其他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了相关损失,均由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需用木材时应提前两天向乙方提报书面计划,乙方应确保供应,不能按时送达现场的,乙方承担元/次的赔偿金。
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如因提供发票不真实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甲方未能按时结算货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
5、如甲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比例按时支付已结算的货款,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甲方每延期一天付款,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协议总额的%(5%为上限)。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货到仓库之后,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付给乙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木材统一送货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木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木材基本情况单位:
品种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树材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
收货单位到站时间数量地点方式路局车站专用线送货自提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四条验收:对于木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验收标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1.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2. 。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木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买方(章):卖方(章):
住所:住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年月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标的物名称
规 格
计量单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以下称“合同总额”):
大写: ¥:
2、生产厂家及商标
3、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进场日为准。
4、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为: 。
5、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将所有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6、交付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及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8、包装标准
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质量完好。
9、结算方式及期限
结算方式及时间:
乙方指定其员工 (须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为依据,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时向乙方付款,逾期每日按 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
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货物的,逾期每日按 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4、其他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购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销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价额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
四、乙方在准备原料时须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准备,材料光面不得有虫眼、开裂、炸裂、凸凹不平、光节等现象。
五、甲方须在提货时的20天前书面告知乙方所需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如甲方提货时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的要求备足所需材料,此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在甲方处压一趟货款,及第二趟提货时按第一趟的实际数量付清第一趟的货款,第三趟提货时按第二趟的实际数量付清第二趟的货款,以此累推最后一趟提货时付清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的违约金。
3、所交木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 标的物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计量单位: ;计量方法:
第三条 质量标准: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时间、数量:
方式: 。
地点: 。
时间: 。
数量: 。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 。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标准: 。
方法: 。
地点: 。
期限: 。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买方: 。
卖方: 。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卖方(章): 买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下列合同:
一、产品名称原木、矿坑木、采矿用木每方单价1100/方。
二、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卖受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到货后由买受人对该产品检验,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售人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处置:标准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八、物品数量、品种及价格见附表。
九、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标准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合同法》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如买受人违约,卖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月日:
卖受人: 木材加工厂 合同编号:
买受人: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桐梓县(传真有效)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见附表)
二、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卖受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到货后由买受人对该产品检验,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公司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售人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处置:/。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八、物品数量、品种及价格见附表。
九、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合同法》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如买受人违约,卖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起生效。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经双方协商,拟定以下几条,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 今有甲方向乙方定购缅甸花梨木(原木)1500吨,价格为8600元每吨,(活动差额不能超过100吨),价格不含报关税,运费。
2. 甲方于20xx年5月17日星期五向乙方支付定金50万人民币,乙方不得再将木材卖给别人,否则按定金双倍赔偿(100万人民币)甲方。
3. 每天拉走木材的货款当天结清,定金为最后一天的货款结算,多退少补。
4.甲方负责将所有木材运到乙方厂内
5. 乙方负责在货场装车,甲方负责后期物流运输事务。 甲方必须在20x年6月5日前将木材全部拉走,否则定金赔偿给乙方,当做补偿。
6.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订
卖受人:木材加工厂合同编号:
买受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见附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卖受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到货后由买受人对该产品检验,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四、交(提)货方式、地点:公司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售人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处置: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八、物品数量、品种及价格见附表。九、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合同法》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如买受人违约,卖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买受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售人(章):有限责任公司出售人(章):木材加工厂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鉴(公)证机关(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税号:
账号:开户银行:经办人:
邮政编码:账号:
年月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允许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建筑工地木材事宜签订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合同条款如下:
木材购销合同 合同签定地:平湖市国际箱包城一期B标段工程项目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验收标准,(GB/T-2001)二级木材和双方确认的样板加工生产。
2、由于乙方材料质量对甲方工程造成的影响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合同结算总价三倍的违约金。
3、提供样板,并按样板收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承担和验收
1、产品交货时间为:提前三天时间通知乙方供货到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新兴三路东侧、福臻路北侧工地施工现场,运费及卸货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电汇方式付款,或者转账
根据双方约定人防地下室封顶至±完成后40天内付供货总款的70%,剩余款逐次累计。标准十二层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供货总款的80%,全部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付至总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结清货款,合同范本《板材购销合同范本》。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支付乙方货款。
2、由于乙方供货的质量问题及加工的工艺未达到甲方要求造成延误而影响到甲方整体施工或造成甲方工期的延误,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不按期供货对甲方工期造成的影响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结算总价10%的违约金。(自然灾害除外)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 方:
开户行:账 号: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木横板木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木模板木方基础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不起皮,不开胶
第三条:交付方式、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的承担: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验收:对于木模板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应立即当面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如在3天内买方未提出书面异议,视同买方认可。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货到仓库之后,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付给乙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丙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