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买卖合同【合集6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X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立契约人兹就机器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本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机器设备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愿将油脂机器设备生产线,扎花设备生产线,地下、地上、管道和电缆,架空设备及全厂的整个金属和金属制品,以现有现状一次性卖给乙方。(不包括甲方不卖的)。
二、油厂的`机器设备的价款为(大写)捌拾柒万元(¥:元)。价款由乙方三次付清,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交付给甲方定金两万元,剩余设备价款乙方应在所拆卸设备生产线前付甲方叁十万元,设备在拆卸中10天后再付30万元。剩余的价款在乙方拆完设备前五天付清。
三、在机器设备的拆装卸和运输乙方负责。如在拆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发生施工人员伤病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在机器设备拆卸过程中,对设备的厂房拆除,要以便利施工、减少损失为原则,确实需要拆除部分厂房的,乙方可以拆墙打洞,但不负责修复。
五、甲方因不良情况影响乙方施工时,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在生活照明和居住方面,甲方尽量提供便利。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当事人订立:
甲方(出卖人):
地址:
乙方(买受人):
地址: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门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后续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等到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约定本合同是保留所有权买卖的合同,只有当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该机器的所有权才转移至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此外,甲方在将机器转移给乙方时,应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存在影响机器正常使用的隐蔽瑕疵告知乙方,若未尽告知义务且机器由于自身的隐蔽瑕疵出现故障时,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若该瑕疵严重致使合同履行不能,则由甲乙双方选择解除合同、更换,并且承担相应的标的额%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即( ),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第十条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方(甲方)买受方(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受让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日期:
买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