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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合同【合集9篇】

2024-02-03 17:13:32合同

委托代销合同【合集9篇】

委托代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委托销售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山东千榕家纺有限公司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中的委托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托销售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在促销活动中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动促销信息,确保产品不会出现滞销现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修改权。

  2.甲方承担此次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委托代理资格。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部分宣传支持,帮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保证其产品的花色多样化,并提供给乙方。

  6.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价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更改,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托乙方销售管理期间,按照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的2%为乙方管理之费用,结算期为商场与甲方结款后一周内。每月超额部分按3%提取。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月的销货明细和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日销售额须当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货后,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 当 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对于每月补充的货物,乙方应协助促销人员做好盘点,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当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产品的最终销售价,乙方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售价。

  4.乙方负责督促商场的回款工作,汇款手续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产品版权和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销售本产品的仿冒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受到损害,甲方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保证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壹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在委托销售管理期限内,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利息率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中途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委托销售代理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代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委托销售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山东千榕家纺有限公司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中的委托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托销售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在促销活动中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动促销信息,确保产品不会出现滞销现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修改权。

  2.甲方承担此次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委托代理资格。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部分宣传支持,帮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保证其产品的花色多样化,并提供给乙方。

  6.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价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更改,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托乙方销售管理期间,按照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的2%为乙方管理之费用,结算期为商场与甲方结款后一周内。每月超额部分按3%提取。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月的销货明细和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日销售额须当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货后,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 当 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对于每月补充的货物,乙方应协助促销人员做好盘点,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当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产品的最终销售价,乙方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售价。

  4.乙方负责督促商场的回款工作,汇款手续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产品版权和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销售本产品的仿冒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受到损害,甲方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保证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壹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在委托销售管理期限内,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利息率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中途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委托销售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代销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代销豆粕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销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豆粕。

  第二条代销货物的品名、规格和数量

  1.品名:

  2.规格:

  3.数量:

  4.质量:销售豆粕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乙方负责豆粕的检斤、检质工作。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第三条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手续费的计算

  1.乙方完成代销事项后,按照甲方销售额的%收取手续费。

  2.乙方在办理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此税费包括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乙方代垫,则甲方依乙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甲方应在代销事项完成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代销手续费,将代销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乙方的帐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销事务的,甲方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3.甲方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5.甲方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6.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7.代销豆粕的包装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豆粕销售市场调查,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需求量、价格等信息。

  2.乙方负责联系需求客户,洽谈销售事宜并协调甲方市场运作中的事宜。

  3.豆粕的销售价格由乙方及时传递给甲方,甲方按乙方与客户洽谈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乙方随时通知甲方。

  4.代销数量、质量、价格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具体发货数量由乙方通知甲方,按客户需求组织发货。

  5.乙方有向甲方通报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1.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在乙方完成或部分完成代销业务时,甲方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乙方可以向甲方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甲方指示从事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处理代销物时,须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委托代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即所有的日常销售通过乙方来完成,甲方不得擅自销售)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项目(即)的销售代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之《销售代理工作清单》。

  2、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收费标准

  乙方按当月实际销售额的%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结算方式

  本项目开始销售后每一个月按照的标准结算一次销售代理费,结算条件为:甲方已收到一次性付款客户的首付款或贷款购房客户完成首付和银行按揭手续。乙方在每月的30日提供销售明细及代理费结算表给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于次月5号前支付当月代理费给乙方。如果甲方拖延付款,每延期一日,则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付罚金。

  3、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及任务

  .1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的合法性。

  .2免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办公所需的必备电话、看房车辆等办公设备,免费提供售楼处、样板间等销售中所必备的硬件设施;同时,甲方承担每月电话费和宣传单及其它言行宣传等费用。

  .3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书面建议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乙方权利及义务

  3.乙方以派专案小组进驻销售现场的形式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乙方负责督促客户按购房合同及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及相关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费用(包括定金)。

  .3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乙方应协助完成客户的入住工作。

  .4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乙方员工工资、提成、住宿费等,由乙方承担。

  4、工作方式

  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供当周的销售情况报表,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的销售情况分析总结,并提交市场分析报告。

  甲方与销售相关的.工作人员与乙方专案小组,应每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

  不定期举行公司级别的工作会议,以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5、违约责任

  因各种不可抗力致使本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损失,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6、保密

  甲乙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往来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告知第三方。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案手续办理完毕后终止。

  8、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销合同 篇5

  委托人:

  受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销的作物、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作物

  品种

  产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纯度、净度、芽率、水分)

  第三条包装规格

  第四条种子的所有权属于所有。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八条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一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第十二条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三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十四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委托人责任:

  1.委托销售的品种,如果属应当审定的品种,必须经审定通过。

  2.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的品种,必须是自有品种、联合开发或授权品种,以及未经保护的`品种。

  3.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的种子,必须是经过包装的、质量合格的种子。

  4.委托代销的年限不得超过所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受托人责任:

  1.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

  2.受托人不得接受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种子。

  3.受托单位或个人不能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其种子。

  4.受托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委托单位或个人要求的指定地点、作物、品种、注册、包装规格销售其种子。

  5.受托单位或个人不得拆包销售其种子。

  6.受托单位或个人经营种子发生的质量纠纷,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出面协调,受托单位或个人积极配合。

  7.受托单位或个人可以接受多家委托。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委托代销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签定以下车辆代销协议,协议具体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车作为代销车辆,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车辆为手续完整、质量合格的车辆。

  二、乙方必须在提车前向甲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三、乙方不向甲方垫付购车款;

  四、甲方将购车发票直接开给客户;

  五、乙方不向甲方预付购车款;

  六、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维护公司的形象及甲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如有发现乙方有损坏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

  七、乙方要及时的为甲方提供最新的信息,反馈信息中间包括价格、销量、客户反馈、同级经销商意见反馈、当地货源等,每月不少于10次。甲方会针对反馈的有效信息制定相应的计划。

  八、代理期间,乙方应确保代销车辆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收车时应全面检查车辆的质量,甲方交车完毕后,如车辆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负。如车辆出现有乙方引发的质量问题,则甲方可以自行按维修费用的%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扣款超出保证金的要乙方补足。若车辆发生被盗或报废则由乙方按此车的原价支付全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代销合同 篇7

  委托人:

  受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销的作物、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作物

  品种

  产地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纯度、净度、芽率、水分)

  第三条 包装规格

  第四条 种子的所有权属于所有。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八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一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第十二条 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三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十四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委托人责任:

  1.委托销售的`品种,如果属应当审定的品种,必须经审定通过。

  2.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的品种,必须是自有品种、联合开发或授权品种,以及未经保护的品种。

  3.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的种子,必须是经过包装的、质量合格的种子。

  4.委托代销的年限不得超过所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受托人责任:

  1.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

  2.受托人不得接受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种子。

  3.受托单位或个人不能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其种子。

  4.受托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委托单位或个人要求的指定地点、作物、品种、注册商标、包装规格销售其种子。

  5.受托单位或个人不得拆包销售其种子。

  6.受托单位或个人经营种子发生的质量纠纷,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出面协调,受托单位或个人积极配合。

  7.受托单位或个人可以接受多家委托。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委托代销合同 篇8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合同签约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二、操作流程及合作区域:

  乙方就甲方产品在株洲市局方营业厅自愿包销,政策机甲方将终端直接铺货给株洲电信终端管理中心,乙方从终端管理中心领取货物进行销售,由甲方按受托代销的流程结算,然后按甲方制定的比例来给部门进行返利。乙方在收到甲方促销款后开具劳务发票给乙方。裸机销售则直接铺货给部门,一个礼拜结算一次,按提货价格结算。

  三、结算方式:

  合同期内每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一次。

  四、合作保障:

  1、货品保障: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两个月未销售机器,甲方有权收回机器。如机器出现划痕、机器损坏,包装损坏等情况影响甲方二次销售,乙方必须以结算价格买断。

  2、政策机甲方将终端直接铺货给株洲电信终端管理中心,乙方从终端管理中心领取货物进行销售,由甲方按受托代销的流程结算。

  3、裸机销售甲方将终端直接铺货给株洲电信营业厅,乙方进行货物销售,销售完按提货价结算,一礼拜结算一次,以现金形式结算。

  五、其它事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委托代销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委托人:签订地点:

  代销人:签订时间:年月

  第一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商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代销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代销期限终止后,未售出的代销商品的处理:

  第六条代销商品报酬的计算方法是:

  第七条报酬、货款的结算(可按下列方式选择,未选择的划掉)

  1.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

  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2.已售商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

  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3.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代销人||委托人名称(章):

  代销人名称(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