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作合同10篇
甲方:义乌迪拜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拜会所)
地址:义乌城中北路267号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
凡持有迪拜会员卡,凭卡在乙方场所可享有乙方会员优惠! 凡持有乙方会员卡在迪拜会所消费均可获赠果盘一份,并且
1、当日消费达到1000元,还可获赠100元的`会员充值卡一张;
2、当日消费达到20xx元,还可获赠200元的会员充值卡一张;
3、当日消费达到3000元,还可获赠300元的会员充值卡一张;
4、当日消费达到5000元,还可获赠大果盘一份、500元的会员充值卡一张。
5、当日消费8000元以上, 另送大果盘两份、并按15%赠送会员充值卡一张。
凡购买迪拜会所贵宾卡
1、 人民币3000元以上,送现金会员卡
2、 人民币5000元以上送现金会员卡元,加 总店领取)
3、人民币元以上送现金会员卡元,另送(凭卡到总店领取)
乙方贵宾卡实施细则:
1、凭卡可免门票进入迪拜场所
2、持卡人生日在迪拜消费时均可免费获赠鲜花、蛋糕, 并且能享用迪拜举办的会员专场或沙龙
3、持卡可在迪拜旗下任何场所享受VIP优惠待遇
4、甲乙双方贵宾卡不能同时使用,即不能享受重复优惠。
合作期间乙方尽如下义务:
在乙方前台或明显处摆放由迪拜设计出品的会员互动卡等宣传品以示提示。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如确需变更、必须提前30天向对方书面提出。
2、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获优先续约权。
3、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作期从每年月日开始,至同年月日止
甲方:义乌迪拜会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作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合作项目
代理品牌在商场的经营合作。
2、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该项目万元,甲方投资人民币元整,占总投资额%,乙方投资人民币元整,占投资额%,以上投资可以根据经营发展的进度到账,且双方不得退股或抽股(经双方协商同意的除外)。
3、收入分配
按投资比例,除所有开支外,甲方得利润的%,乙方得利润的.%。
4、债务及风险
(1)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若赔本,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甲方承担风险%,乙方承担风险%;
(2)双方投资额的筹款方式及债务和利息自行承担和解决。
5、权利、职责及任务
(1)甲方负责品牌的发展及规划,拥有对该项目的最终决策权。
(2)为使本项目能够运转正常,经分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品牌的经营及管理,含:
1)市场开发、维护及运营管理;
2)费用报销:单次费用元以上必须经甲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
3)员工薪酬福利,必须经甲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
4)团队的招聘、培训、激励的管理工作;
5)甲方交办的其他运营事物等。
(3)乙方须守法经营和管理,在经营过程中不能发生违法行为,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6、财务管理:设会计一名,负责品牌的财务和账目等手续。
7、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或一方退出后退出方)不能在省内再经营品牌及危害该项目的行为。
8、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宿州市商业项目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利用自有商业资源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陪同商业公司领导实地考察商业项目。
2、甲方帮助乙方和商业公司高层领导协商合作条件。
3、甲方协助乙方在合作主要条件确认后,积极和商业公司高层领导沟通,尽快完善项目合同,按程序报批。
4、乙方在确认合作主要条件后,应向甲方支付项目合作诚意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元)
5、乙方在项目合同正式签订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项目合作尾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元)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商业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商业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商业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商业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商业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商业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商业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商业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商业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商业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商业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商业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商业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商业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商业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商业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商业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商业合作伙伴进行商业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商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商业合作框架协议,商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商业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商业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商业合作。
7. 双方的商业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共同建设大棚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棚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3、开工日期:年月日(以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为准)。
4、竣工日期:年月日。
5、合作方式:乙方出资人民币元与甲方共同建设日光温室大棚栋,大写。(本项目共建设日光温室大棚栋,双方只合作栋。)因乙方不懂工程,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给予乙方万元红利,该项目利润大小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6、合作内容: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建设大棚项目,甲方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本金及人民币元合作利益分红。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建设该项目,并执行与农业经济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合同条款。
2、甲方负按本合同要求的.付款金额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共计壹佰万元(该款包括乙方投资本金及利益分红)。
3、甲方负责建设项目的全面工作。
4、乙方负责及时付予甲方全额的投资款人民币伍拾万元。
三、甲、乙双方商议本项目在年月日完工前甲方保证返还乙方元投资款及元的利益分红。
如因甲方工程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四、甲方在年月日前必须付予乙方人民币元,如到期未能将款付予乙方,甲乙双方商议,由甲方每月按元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五、其它:
1、如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 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方式: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就业实习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互认挂牌、就业推荐、员工培训合作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XXXXXXX学院就业实习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
2.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作为乙方的人力资源培养基地,甲方应利用学院的软、硬件教学资源,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包括各类员工职业培训、技能考证等在内的人才培训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为甲方相应制订各专业培养目标,审订合作各专业培训计划、员工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5.双方将定期(每季度一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发情况,双方将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
(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
1.双方共同合作,在相关专业中,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并根据乙方企业发展状况,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2.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乙方应投入一定的办学资源。推荐企业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承担合作班级的部分教学任务;积极为合作班级的学生下企业实践创造条件,以使合作培养的学生快速适应企业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等。
3.应乙方需要,甲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乙方挂牌设立“XXXXXXXXXXX学院函授点”,采取“函授”模式组织实施教学工作,为乙方员工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并按照招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培养专业和培养方案。
4.劳动力转移培训:乙方以“招工就业”、“边工作边学习”形式吸纳劳动力资源,并与甲方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灵活合作模式共同培养企业员工。实现“招工”与“求学”联动,甲方为乙方培养专
业人才(工作的同时,可以就读甲方的成人大专或成人本科学历教育)。
5.乙方有对甲方的“订单班”或“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
6.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7.乙方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客座教授、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技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三)顶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合作
1.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指定年级、专业的学生到乙方进行顶岗实习,具体
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乙方作为甲方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同时也是甲方的校外实训基地,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方面的需求。双方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紧密、长效的合作机制。
3.乙方若在甲方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协议另订),甲方应向乙方公允收取一定的资源费,如房租费、水电费等。
4.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企业实际、适应企业生产周期的角度,制订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以保证顶岗实习期间工、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甲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岗前思想教育,指导教师、班主任老师必须定期下企业协助乙方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
5.乙方为甲方学生顶岗实习提供相应的实习工作(顶岗实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实习期间企业与实习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酌情发放实习补贴,以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6.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乙方应负责实习学生在乙方单位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7.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反之亦然。实习结束,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8.甲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和实习生之间的关系。
(四)教学、科研及产学合作
1.甲方聘请乙方相关专业的中高层领导为XXXXXXX学院客座教
授,进行企业文化与管理实务的系列讲座,并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工作。
2.乙方聘请甲方高层(院领导)担任乙方企业发展顾问,并定期进行系列讲座。
3.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可以通过“XXXXXX职业学院”网站刊登相应的科研成果。
三、需另行明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确定实习基地的名称和牌匾的制作,并负责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乙方的社会知名度。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每次实习的详细方案,并提前一个月与乙方协商,共同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实习学生的相关费用有双方协商决定。
4.实习学生如因故意违章办事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有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5.优先安排乙方职工的业务进修,外语培训和职业培训。
6.按照乙方提出的订单式培养方案,积极推荐并培养一方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7.为从乙方聘请的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8.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优先并择优推荐毕业生。
(二)乙方
1.充分利用企业的行业优势和影响,根据自身需求为甲方提供实习
2.根据情况酌情为实习生提供生活和劳动补贴。
3.在学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实习期满后,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做出面鉴定对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并提供给甲方。
4.学生在实习期过程中因乙方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按照甲方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实习生的指导老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6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 以上协议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各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
代表(或授权)人:
年月日 乙方:代表(或授权)人: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
商业用房: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注:根据委托经营的具体情况写)
第二条 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的广场(以下简称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层号,建筑面积。
2.标的用途 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甲方就其拥有的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2.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
3.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第四条 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定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第五条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止于年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六条 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维护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第七条 经营收入的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个月之日至日,乙方应当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银行以划拨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 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具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以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分立、解散、破产等事项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告知对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继承人。如对方不同意,则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名称。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号:
日期:
买方:
电报:电传:
卖方:
电报:电传: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
单位: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
6。装运港口:
7。卸货港口:
8。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
(电报:),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声明。
卖方:
买方: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