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项目合作合同【精彩11篇】

2024-01-17 20:22:37合同

项目合作合同【精彩11篇】

项目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果品批发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果品批发项目为投资主,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

  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项目合作合同 篇2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住址

  乙:,身份证号:,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医药保健产品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万元。

  第二条甲方只负责投资分红,其他具体销售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本合伙期限为三年。如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乙方第一年付给甲方%的利息,合计元,第二年付给甲方%的.利息,合计元,第三年付给甲方%的利息,合计元。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代表(乙为本人)签字之日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在中途撤资,必须在协议期到之后才能解除合作。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项目合作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鑫现代美术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即人民币

  ¥元,(大写:)。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鑫现代美术部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受甲方委托,为完成甲方同公司取得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乙方负责完成对本工程项目的调查、对接、洽谈等相关事务,由此产生的差旅费、招待费、工资及考察等费用作为投资条件,代表甲方完成该承包的实施。

  2、甲方负责组织,提供承包该工程的一切手续及资金至最终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由甲方独立组织施工,自负盈亏。甲方经过严格的预算程序,决定按本协议规定分配给乙方相应的收益作为乙方代理行为的投资回报。

  二、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及名称:工程。

  2、工程总造价:元,大写元人民币。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

  5、工程保证金:元。

  6、本工程计价方式:按主合同执行

  7、本项目合作方式:以甲方同项目方约定方式执行。

  三、合作收益

  1、本协议规定按甲方所做工程中土石方总方量提取元/立方米作为乙方的收益。

  2、乙方收益的支付时间与方式:甲方与项目方签订项目施工合同进场的个工作日内,支付万元(大写:元整),乙方应得收益剩余部分根据工程月进度按比例足额支付,直至付完为止。

  3、乙方应得收益所涉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缴纳的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不提供票据,相关审计等由甲方负责完成,确保乙方所得款项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每月工程进度款到账后,甲方保证在每月收到进度款后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收益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乙方有权派专员对甲方财务进行监管,并且对甲方工程进度款的到账情况,享有监督权和知情权。

  四、协议的履行及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的约定收益,乙方有权凭本协议向项目发包方提出从甲方应得工程项目款中扣除,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申请执行本协议约定利润,并按合同约定工程造价总额的%追究违约金。

  五、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都应当无条件保守本协议的商业秘密,本工程承包项目在未经施工队伍进场之前不得向协议外第三方透露该协议约定的任何内容;更不允许违规炒作。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不承担甲方与项目方之间的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等责任。

  2、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甲方同项目发包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生效,如甲方与项目方签约不成,本协议无效。

  3、本协议在甲方支付完乙方所有应得定额利润后自动失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

  4、本协议涉入的内容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如需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视为约,甲方仍无条件按此协议负责。并赔偿乙方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

  5、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协议未涉入事项,以项目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为准。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项目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

  如下合作协: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合作

  项目,乙方入股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并且依约享有的收益权。

  第一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同时取得该项目的收益权。

  第二条双方自准备当天,乙方依约支付人民币万元;项目开始后30天内,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本合作协议签订后,成立合作项目,在合作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至后,出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还。

  第五条项目产生利润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合作协议协约定乙方占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利润按分配比例来进行分红。每月分红总净利润额的,剩下作为发展运营金到年底一次性分红结算。每年项目需要扩大投入的,按分配比例进行固定投入。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按管理单位要求终止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二条协议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一方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四条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的

  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股东(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合作合同 篇6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甲:(姓名),身份证号:籍贯:

  合伙人:乙:(姓名),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及技术和客源支持,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在合作期间合作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他人能够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本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年一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和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为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乙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二)合伙期满;

  (三)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状况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证粘贴处甲方身份证复印证粘贴处

项目合作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项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人民币元,占股70%;乙方出技术,占股30%。

  二、合作项目

  1、软件项目名称:

  2、开发内容:根据甲乙双方合作的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软件的功能开发,该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a、根据合作内容的实际情况设计开发与之相符合的系统。b、供应链系统开发出包含(采购申报,领导审批,财务支付,发货供给功能):

  3、系统运行环境包括:

  4、项目经营范围:

  5、项目经营地址:

  三、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四、合作分工

  1、乙方应当在天内将软件产品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产品时需要向甲方提交如下材料:

  a、完成甲方功能要求的可执行软件;

  b、软件的开发计划文件;

  c、软件的设计文件;

  d、软件的模拟环境;

  e、软件的质量保证计划;

  f、软件的确认测试计划;

  g、软件的源代码;

  h、软件的使用说明书;

  i、软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文档。

  3、开发完毕,乙方应将系统的所有文件、源代码移交给甲方。

  4、软件产品的交付形式应当为电子档(以作备档)

  5、开发阶段的验收:甲方应当按照开发计划在每一个开发阶段对乙方所开发的产品进行检测和验收,在不符合开发计划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6、产品交付的验收:

  (1)验收标准为:

  a、程序正常运行;

  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

  c、项目按时完成;

  d、文档和源代码齐全;

  e、将系统架设到甲方指定的服务器上。

  (2)验收期限为天时间。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人情况,项目每月向乙方支付元的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项目开发成果及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对本次开发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3、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4、乙方有责任对为甲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它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5、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项目合作合同 篇8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项目合作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租用以作甲方所属项目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

  2、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逾期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提供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

  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民法典规定给乙方%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账户:

  开户行:

  帐号:

  全称: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

项目合作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x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职责,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职责。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构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职责;

  5。共同投资人能够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务必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职责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带给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带给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职责。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项目合作合同 篇11

  甲方: 姓 名,身份证号;

  乙方: 姓 名,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

  合作方式: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技术入股方式,出让的股份,相应的乙方付出相应的技术。

  第五条

  盈余分配:方案一 年终总利润按股份比例分配;方案二 年终总利润按持有股份比例分配。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双方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方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方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另一方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技术支持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另一方造成损失;

③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入伙期的财产分配状况进行结算。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事由;乙方负责日常技术支持。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股份占比分配。

  3.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另一方产生的事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技术分享给竞争合作方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方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3.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