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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房合同【最新10篇】

2024-01-11 19:52:09合同

商铺租房合同【最新10篇】

商铺租房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位于大石城首层第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合同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现甲、乙双方就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履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大石城首层第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于年月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等。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商铺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甲方向乙方退回应退费共计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约期限内办理完退铺手续,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15天的清货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清货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并保证只售卖原商铺内的积货,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该清货活动。同时乙方自行负责保管好清货物品,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双方不得再依该《商铺租赁合同》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名):承租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日期:

商铺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坐落地址:,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

  1、租赁金额:年租金为押金为。

  2、各年度租金交付日期。

  3、付款方式:半年付,房租款凭证以收据形式支付给乙方,无发票。

  付款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半年的房租,自第二年起房租要提前15天交。

  5、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乙方应按照合同上缴纳房租的日期自行缴纳,如甲方通知乙方3次后,乙方故意拖欠房租30天以上,此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房屋,不退还剩余租金。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费,电费,取暖费。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生产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水费,电费,取暖费等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装修门脸时,不得破坏门脸主体钢架结构。

  2、乙方装修房屋时,确保人员安全及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3、租凭期间内,乙方负责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保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确保安全,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

  5、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九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让店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该保证产品质量,如与客人产生的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甲方提供乙方办照的房产手续。

  第十四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商铺租房合同 篇4

  甲方(房主):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需本人填写)

  一、甲方将路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期壹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a)现金支付;b)上期转入;c)其他形式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zhèng fǔ 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电视费;

  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本次调整为叁万陆仟元整(人民币3万6千元正)。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一般在15%-20%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壹式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年底即年月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签名/盖章(红印)乙方: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暂住证号:

  联系电话: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即日生效

商铺租房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

  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商铺租房合同 篇6

  户主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小区)栋单元楼号的房屋间(套),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协议,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协议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交纳方式为支付,计人们币(大写)元(元)。由乙方在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协议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吨,电度,气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协议。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协议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协议的申诉权。

  第九条 免责条款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协议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协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1.. 2..

  第十二条 本合同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房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店面租给乙方 ,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租甲方店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年每月租金为 元,以后每年分别按每月租金百分之十增值支付,租金等其他契税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租店违约押金肆仟元正,甲方出具收条,合同到期押金退回乙方。如合同未到期,甲方无权收回店面的经营权

  三、店面租金从甲方支付乙方使用之日,乙方按三个月一次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乙方不得违约。

  四、店面租赁期间,乙方有权转租,但需经甲方同意。

  五、在乙方承租期间,水,电,卫生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店面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益。

  七、店面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店内外主体结构,要确保店容店貌,合同到期不能乱拆内外装饰,否则违约金不退还,如遇市建设规划需要拆除,甲乙双方必须顺从。

  上述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房合同 篇8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铺位置: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郑州市金水路号号楼1-2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租赁期间: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年6月15日至20年6月4日止,共计180个月。自20年6月15日起给予乙方40天的装修期间,该期间免收租金。

  三、租金约定:

  乙方在扣除应缴税费后,每月向甲方支付的月净租金(人民币)为:第一年元/月(大写叁万壹仟玖佰元整),其中所扣除的税费由乙方依法缴纳。以后每年的月租金按照上一年度月租金递增7%计算(如第二年的月租金为*;第三年的租金为**,其他年费以此类推……)。

  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应提前40日将本季度的租金一次支付给甲方。

  四、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交付乙方使用。

  2.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4.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自行承担水电暖及物业费。依法交纳所有税费。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及水、电及其他设施的一切维修、更换费用;对租赁期间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承担责任。

  3.将房屋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事前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4.因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7.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其他约定: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使用权。

  2.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3.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2.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收取违约金,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3.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九、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答章):

  代表代表

  立约时间:地点:

商铺租房合同 篇9

  甲方:(门面出租方)乙方:(租用方)

  甲方将拥有房产权的xxxx78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针、棉类或床上用品类产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以下几条:

  一、租用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 贰 年整到期,合同终止,甲方要收回此门面,乙方终止续租权。

  二、租金:第一年租金为 元(小计币),当年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的租金为 元(小计币),必须在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前主动交给甲方,否则,作为乙方自动放弃最后壹年续租权,合同终止。

  三、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允许转租,如发现转租,合同从发现日起终止,甲方收回此门面,甲方有权另租他人,押金、租金一律不退。

  四、门面到期后,甲方要收回门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无条件退还门面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条件向甲方索要装修等其它一切费用。

  五、在租用期间,本门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商管理、物业管理、税收、水电、其它附加费用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包括本门面第二年上缴费用上涨)。

  六、在租用期间,乙方要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交押金 元整,到期后,如乙方没有损坏本门面的一切设施和没欠任何费用,方可退押金给乙方,否则,如果有损坏门面设施或欠缴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要安全经营,如门面发生人为事故、电、火灾及其它意想不到的事故都与甲方无关,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铺租房合同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租赁双方就出租方将房屋出租于承租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出租方将坐落在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作为出租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租赁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起止时间为。

  2—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于前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由承租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赁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元。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2租赁双方约定,租金每个月一付。承租方应提前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4—1租赁双方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后,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承租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取暖、有线电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中上述费用应由出租方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租赁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物业管理费、服务费等其他本协议未提及费用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具体承担方。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5—1出租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该出租行为已取得所有房屋权利人同意。

  5—2出租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 7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出租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3租赁期间,出租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出租方应在检查养护前 7日通知承租方。检查养护时,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出租方应减少对承租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房屋返还后,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承租方保证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承租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承租方违反上述保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2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应付的款项。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内,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6—4承租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5承租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补充条款中约定;如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七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间,承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承租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八条 续租

  8—1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果需要续租的,承租方应提前 XXX日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2租赁期满,租赁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绝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方提出终止租赁关系的,应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给予承租方 XXX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8—3 租赁期满前,出租方若准备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赁期满前 XXX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 当日内返还该房屋,结清相应款项,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房内清洁,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9—2除本合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承租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出租方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0—1租赁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

  10—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承租方催告后 3日内仍未交付的;

  出租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赁双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承租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承租方逾期超过 7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14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出租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

  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3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并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XX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未与承租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1—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房屋原状。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2条款约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XX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

  11—3若租赁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除特别约定外,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2—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租赁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承租方结清其承担的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以及承租方预付的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实际居住的房屋地址与合同约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的房屋地址为准。

  13—4在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已线下沟通看房,充分了解并接受该租赁房屋的现有结构、附属设备及其他与房屋相关的信息。

  13—5签约双方签订本合同,又在线下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冲突部分以签订时间在后的租赁合同为效力优先;同时签订的,以实际履行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效力优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时,相对方为此提起诉讼、或被牵连进违约方或侵权方与第三人的诉讼活动中来时,相对方因此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代理费用),均由违约或侵权方承担;

  13—7合同双方依双方协商的通讯地址向相对方以快递方式邮寄书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邮超过5日即视为受达。合同当事方若要变更通讯地址的,应由双方共同确认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与以上条款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出租方: 承租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