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合集14篇)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铺面出租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号铺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期:叁年,自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三、铺面租金:
1、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元。
2、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元+(x×x%)为租金。
3、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年租金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为年租金。
4、铺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个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铺面押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需支付给甲方 元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内要保证按时交纳水电费。期满乙方必须交给甲方当时乙方装修时的原貌不得损坏(以乙方装修好时的照片或录象为依据)若无损坏则甲方退还铺面押金,否则甲方不退还所收铺面押金。
五、从合同签订日起,甲方给乙方一个月的装修时间,铺面由乙方自己出资装修,甲方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助,到期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关税费:在租期内水电费,收视费铺面出租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在租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水管、电表、电路、卷帘门等各种维修费。
八、乙方在租期内若需转租,应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租,而且,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权,并不退还租金和押金,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应收总额收取每月10%的滞纳金。
九、乙方在租期内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活动。
十、承租期内,乙方应依法经营,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加强安全意识。如出现火灾或非正常事故,其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负责。
十一、其它事项:
十二、合同一经签订,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换定金,若甲方违约,则双倍退还定金。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话: 电话: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将韶关市新华南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商铺或/柜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以自己的名誉进行商品经营活动,甲方在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实施统一管理。
第一条专柜位置与面积
租赁的专柜位于铺位,商铺合计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经营与管理
1、乙方在其承租的新华南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商铺内经营商品品种按甲方统一规划,确认为;或按甲方统一规划,确认经营为商品品牌是(乙方已获授权代理),其品牌中文注册商标为,英文注册商标为。
2、乙方在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销售的商品以确认范围为限。如需增加或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附相关经营资料,需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单品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限时改整。
3、乙方销售的商品是代理经销的商品,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代理或授权证件。如因代理授权不明而引起纠纷或法律诉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保证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须在其销售的商品或包装的主显示面上按“省(市)有关产品标识管理方法”标贴具体标识,标识内容需用中文填写。
6、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在提供件前用﹡表示)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3)外销许可证(甲方为境内非本市企业)
4)商标注册证、当地工商部门受理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5)代理委托书(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商品出厂合格证
8)报关清单(复印件)
9)进口完税单(含增值税单)
10)商检证明
11)卫生检测报告、合格证、计量标准号
1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13)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乙方提供在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销售的商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本地区其他销售网点同种(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将该种(类)商品零售价降至与其他商场相同,并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进行营业。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
10、乙方在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推出的一切商品,如发生顾客投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的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处理裁决,乙方保证服从甲方裁决决定,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租金与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乙方所承租专柜的租金从年月日(以此为计租日)到年月日止,优惠为元/月(大写);从年月日起,专柜的月租金开始为元(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同意所承租专柜的租金按(年、季、月)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季、月)的第一个月的5号前支付当(年、季、月)的租金,每推后一天,乙方要承担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的罚金,如拖欠租金至一个月时乙方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乙方还将承担两个月月租金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进场开业保证金
进场开业保证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缴纳贰仟元的进场开业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按时开业营业,甲方则不再退还;如是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进场的,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进场开业保证金。
在乙方进场后,进场开业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一个月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质量保证金
为做好商品质量检验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根据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的面积,乙方应交纳的质保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在终止协议后(国家规定的本类商品质保期质保完毕),如乙方售出的货品被确认再无质量投诉,甲方则将此项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发生顾客质量投诉事件,质量保证金用于赔付投诉,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足。
第六条促销
1、甲方在每年重大节日或销售转季都将举行大型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合作,并分摊其费用。促销活动的方案及大致费用,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2、乙方如需自行举办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批准,如需使用甲方场地或设备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支付相应使用费用。其活动不得影响其他客户的整常营业。
第七条费用
1、综合管理费:指用于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统一管理和用于保安、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各项费用支出。乙方同意管理公司收取综合管理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月计算,并于每月前5日内按月向管理公司上缴。
2、水电费:自用电费按实际用电千瓦数进行计费,公共区域水电费按建筑面积据实分摊。乙方不得随意私拉乱接水电管线。
3、广告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月计算,并于每月前5日内按月向管理公司上缴。本广告费只是日常统一宣传、布置所需,含重大节假日、店庆。竞争对手的针对性促销以及销售转季举行大型促销而产生的费用另计(使用情况张榜公开)。
第八条乙方进场与营业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进场时间为年月日,
乙方保证营业时间为年月日。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承担的义务:
遵守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商品经营的品牌或品种。
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所有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范围。
必须将经营证照交由甲方列管。
保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中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必须爱护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的所有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商业街内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遵守商业群楼内的安全消防规定,自觉维护商业群楼内的卫生。
5、乙方所有合法、合约经营活动,均不受甲方干预。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整常营业活动所必备的条件。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管理、处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含超合同规定,改变或增加经营品牌、品种);
B、擅自改变商铺的建筑结构及装潢设施;
C、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D、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E、乙方严重违反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的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而又不接受处罚的。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合法、合约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管理为名干涉乙方的整当经营活动。
5、甲方应平等对待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所有经营客户,并为各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道具与装潢
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原有的装潢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保管权。乙方自带入场的道具,合同结束后应在当日自带离场,否则甲方认为乙方已放弃权力,甲方即可自行处理。乙方进场如需二次装潢的,必须先行书面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不可移动的装潢部分(含不可移动的道具),乙方在离场时必须保持原样。
第十二条工商、税收
甲方、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交费、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及合同续签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期限为月,于年月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续租请求。
第十四条提前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中的任一方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提出方必须在解除本合同的二个月前提出,并支付对方双倍月租金的违约金。
本合同整本一式三份,订立合同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甲、乙方如需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出租 店面房屋位于县正街祥和家园,现出租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为兼顾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立下如下条款:
一、承租暂定叁年,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1日止,门面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因室内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火、水灾而导致的各项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二、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浮云,由双方协商后适当调整。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且水电费由乙方自行交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先交款后出租。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租金暂定为每半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星期时间,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1%加收滞纳金。
4、租赁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结构,如有破坏,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由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位于大石城首层第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合同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现甲、乙双方就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履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大石城首层第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于年月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等。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商铺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甲方向乙方退回应退费共计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约期限内办理完退铺手续,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15天的清货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清货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并保证只售卖原商铺内的积货,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该清货活动。同时乙方自行负责保管好清货物品,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双方不得再依该《商铺租赁合同》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姓名: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40#门面及紧靠40#门面左则的109#房间出租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的40#门面租赁给乙方。40#门面合法产权为盖一市场所有,甲方已经从盖一市场买下了40#门面20xx年到20xx年的合法经营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经营范围由乙方自己决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五年,自 20xx 年 11 月 07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06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形式
四、40#门面的租金为每月壹仟肆佰伍拾圆整(),190#门面的租金为每年壹千圆整()。乙方每年的6月1号到6月7号期间向甲方缴纳一年的租金壹万柒仟肆佰圆(),乙方每年年底向盖一市场缴纳190#门面的租金壹千圆()。
五、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伍千圆()人民币做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后应全额交还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允许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在盖一市场其他门面进行经营活动,如有,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行为。
十一、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盖一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诺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设备(设备清单及设备状态见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设备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设备随时间会老化,合同期满后,乙方交付给甲方时,乙方不承担相关折旧费用。
第五条 续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租金、押金等)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违约
十六、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间内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滞纳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的5%做为滞纳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终止合同。十七、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重新确定租金和押金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保证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十九、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租赁期租金总额。
第八条 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二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二十二、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三、乙方营业范围可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五、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4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中介写字楼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物业名称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间中介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
3、乙方介绍客户后,应将租赁客户给予乙方的>提供给甲方盖章确认后备案,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内仍不能促进客户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该条款随即失去对甲方的.约束力。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的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居间中介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佣金。
四、报酬支付
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佣金。支付时间为委托方收到租赁客户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且正式入驻后一周内。报酬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
五、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出租人姓名(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人姓名(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商用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位于104国道北二环,北星花园临街08#,结构两层,计平米。内置楼梯及洗手间地板,水电通入。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元)。
3.付款方式:签约之日,一次性支付两年的房租全款。
第三条 协议事项:
1.房屋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及水电使用安全工作,如果发生火灾及电气事故应负全责。所租房屋的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如果人为损坏、擅改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两门、窗、楼梯等)损坏或发生故障,需负责维修还原及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如果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等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存放危险品影响公共安全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续租事宜: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遵照乙方意愿,双方签订下一年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乙方付清房租全款。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五日内搬离。租赁期满后不归还房屋的,除补交租金外,应赔偿违约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应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壹仟元。
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壹仟元的装修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房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履行三(2)中的相关协议,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互相以诚信为本。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个人)/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提供以下第项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1)房产证(房产证编号:);
(2)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3)其他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文件名称/编号:)。
3、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甲方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有其他共有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或其他共有人同意甲方出租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甲方保证对房屋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及出租该房屋未侵犯第三方的权益,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房屋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房屋,对房屋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装修等情况均予以认可。
5、房屋交付时需通水通电、门/窗/锁完好、屋内附属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前应结清管理费、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1、租赁用途:。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将房屋全部转租或部分分租给他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以上是整理的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出租房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此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同意承租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议定此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房屋押金3万元,租金每季度付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2日前付给甲方三个月的`租金,付款方式为现金。
三、该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商业用房。如出现第三人对该房产权有争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必须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若对此房屋产权有所变动,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但是,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有意要回房屋。如有意要回,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六、屋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或维修应给予协助。
4、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可优先续租,如不续租,可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5、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营业税费,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海游街道赛格特小区7号楼406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年。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700元,按年结算为人民币元。租金于月号到月号日内付清。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
四、乙方同意预交3000元作为保证金。
五、房屋租赁期为年,从年月2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0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需保证房屋干净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手机:
手机: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甲方所有的楼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房地产经纪业务,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乙方由于经营政策调整,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3、乙方同意,最迟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4、甲方同意乙方最迟于乙方须在搬离房屋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注册于该房屋地址的营业执照注销。
5、甲方同意如果自20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并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甲方退还乙方元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的.房租。
6、如在20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未能寻找到新的承租人,则甲方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区小区号楼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供暖等设施齐备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万元后,由甲方将该房屋购房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当日,乙方将剩余房款一次支付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当天,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负责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
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交房日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大修基金、购房契税等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等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自己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
手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区小区号楼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供暖等设施齐备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万元后,由甲方将该房屋购房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当日,乙方将剩余房款一次支付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当天,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负责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交房日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大修基金、购房契税等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等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自己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手机:手机:
年月日年月日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