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房合同的(精选14篇)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 年 月 日共同出资 元钱,甲出资 元钱,乙出资 元钱,合伙租了一个店铺,做宠物店的生意。
二、位于 的商铺是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并以甲方名义承租的,甲乙双方对该商铺享有相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同的义务。
三、房租每月为元(大写),月一付,商铺以甲方名义承租后,由甲乙双方分别装修、使用。房屋租金、物管、水电等费用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有啥特殊情况,可由双方协商调整。
五、甲乙两方必须一起商量有关店铺的事,如有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而去做跟店铺有关的事时,视为违约。
六、 对于商铺的续租、转租、退租(退租即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及租赁价格调整等重大事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如下方式处理:
1、一方希望续租,另一方不同意时,希望续租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转让费(具体金额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后,可将商铺全部租下;若双方无法就转让费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必须共同选择转租或者退租;
2、一方希望转租,另一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另一方不愿接受转租部分时,转租方可将商铺转租给经另一方同意的第三人。转租方必需与第三人明确约定:第三人自愿接受本协议项下转租方的全部权利、义务。若另一方不同意转租方选择的第三人,或第三人不同意遵守本协议的,双方必须共同选择转租或者退租;
3、一方希望退租,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另一方可向希望退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转让费后,由不愿退租方全部租赁;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的,应当共同选择转租或退租。
4、甲乙双方无法就续租的价格(或业主方的涨价要求)达成一致的,应当共同选择转租或退租。
七、甲乙两方当天进行结算营业额,当天把所有的账目清理干净,如有特殊情况甲乙两方进行协商。
八、其它: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为了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万仟佰拾元整,并于每个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仟佰拾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出租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3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合同于年月日订立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签定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 乙方服务内容和甲方服务要求:
a)乙方负责向甲方租赁以下设备:
品名 数量 租金 使用时间 合计金额
b)甲方于 年月日 :点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取上述设备,乙方在调试完毕后,经甲方检查无误,移交甲方投入使用。
c)设备的起租时间为一天。隔夜按两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d)设备租赁服务费由设备租赁单独组成,不包括其他服务。
e)甲方租用设备时间为年月日:点至年月日:点整。
f)在甲方使用设备的过程中,由于甲方保护设备不当造成划伤,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由产品厂家修复金额为主。
g) 甲方应以机器的市值向乙方交付押金(无)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自保存一份。
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复印有效。
承租方: 出租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出租方(A方):
承租方(B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A、B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B方承租A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产证编号:
2、权 利 人:
3、房屋座落:
4、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A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B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A方已告诉B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A方同意B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A、B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A、B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A方向B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B方向A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B方向A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B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A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AB双方约定,A方于年月日前向B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期满,A方有权收回该房屋,B方应如期返还。B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A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A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A、B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A、B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二)B方应于【每月日前】【】向A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B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A、B双方约定,A方交付该房屋时,B方应向A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A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B
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A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B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B方。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A方】【B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A方】【B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B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A方修复;A方应在接到B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B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A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因B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B方应负责维修。B方拒不维修,A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B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A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A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B方。检查养护时,B方应予以配合。A方应减少对B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A方同意B方续租外,B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地产,未经A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B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A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B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A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A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B方转租外,B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A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二)B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B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A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A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A、B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二)A、B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A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B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A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A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B方安全的。
3、B方未征得A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B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B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B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个月的;
十、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影响B方正常使用的,A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A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A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B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B方损失的,A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A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B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A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A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A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B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B方损失的,A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B方未征得A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A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A方可以要求B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B方中途擅自退租的,B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A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A方损失的,B方还应负责赔偿。A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B方另行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A、B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A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B方,并向B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B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A、B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A、B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A方:
B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坐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列明。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应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元。(大写:万千佰拾元整)
乙方应当于每月日前,以方式将租金交付甲方。
租赁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经将房屋交付乙方。
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除存在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应予同意。
甲方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保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自然损坏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修。
甲方对乙方的报修,应当按规定的修理范围及时进行修理。
甲方养护、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乙方使用房屋的影响。乙方应予自给,不得借故阻挠。
乙方装修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对增设的附属设施,由双方另行约定产权归属及维修责任。
乙方需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扩建后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屋的维修责任、租金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元(大写:万千佰拾元整),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乙方需转租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期间,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转租收益,转租收益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应当退还乙方已付租金。
并支付给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的违约金。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拖欠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甲方对乙方报修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未能及时修复,造成乙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未及时修复,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方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房屋租赁事宜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易中心份。
甲方:住址:代理人:
乙方: 住址:代理人:
签约日期: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
7-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 。
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
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增加居住使用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本市规定标准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11-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12-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2-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3-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甲方联系地址:,邮编:;乙方联系地址:,邮编:。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4-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
7、违约责任
(一)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 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 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出租方(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方(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整组/主卧/次卧),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否)已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用途: 。
第三条出租期限
(一)甲方出租权限为:
1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2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3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并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
4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个月。出租期限可延长(□日/ □月)。
(三)出租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该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人民币整(元),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以后每叁个月结算一次,提前一周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租金)后必须开收据给乙方。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乙方必须准时将租金转入甲方账户。
第五条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如期按单据复印件交予甲方。
(三)乙方将缴纳各项费用的收费凭据(复印件/扫描件)交予甲方。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予乙方使用。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若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三)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其在该项租赁房内的所有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及该地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反行为。
(二)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的结构、装饰、并爱护使用租赁房屋,因乙方过失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可提供的设备如下
(一)空调、彩电、冰箱、淋浴器、洗衣机、衣橱、微波炉、床、床头柜、椅子、空调、餐桌、其他
(二)当前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入住查表):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
(3)煤气表现为:度。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等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无辜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元)。若是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反之若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押金外,还须支付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
(二)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将出租的房屋房型为 室 厅 卫。
(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此租金 物业费 发票税金),租金以 方式支付。此租金 年不变,不递增。
(2)双方议定首期付 个月租金,押 个月押金,以后按每 个月结算一次,提前 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 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宽带费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6-3,甲方应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配备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灯具,厨房设备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是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在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之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租金不退。
(5)如果乙方拖欠房租超过 个月以上的,或故意不接听电甲方电话的,甲方有权通过警方,中介方协助进入室内,收回房屋。
(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正确使用家电设施,安全使用电,煤气,且有义务注意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或另附清单说明):
其他家具,家电 :
水,电,煤气表现当前数字:水表读数 电表度数 煤气表读数
九、押金及违约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按期归还房屋给甲方,如超出一天,按 元补偿给出租方。期满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室内设施,并付清所应付的金额。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坐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列明。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应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元。(大写:万千佰拾元整)
乙方应当于每月日前,以方式将租金交付甲方。
租赁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经将房屋交付乙方。
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除存在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应予同意。
甲方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保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自然损坏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修。
甲方对乙方的报修,应当按规定的修理范围及时进行修理。
甲方养护、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乙方使用房屋的影响。乙方应予自给,不得借故阻挠。
乙方装修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对增设的附属设施,由双方另行约定产权归属及维修责任。
乙方需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扩建后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屋的维修责任、租金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元(大写:万千佰拾元整),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乙方需转租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期间,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转租收益,转租收益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应当退还乙方已付租金。
并支付给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的违约金。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拖欠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甲方对乙方报修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未能及时修复,造成乙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未及时修复,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方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房屋租赁事宜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易中心份。
甲方:住址:代理人:
乙方: 住址:代理人:
签约日期: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共同居住人:身份证号码与承租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与承租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与承租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与承租人关系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市区路号室的室厅(面积:
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共人)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甲方出租的居住房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2.本房屋月租金元,按(年\季\月)结算。每(年\季\月)乙方须提前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停租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元,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等租期圆满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其他: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其他: 4.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台,热水器台,电视台,冰箱台,床张,电风扇台,沙发组,餐桌张,写字台张以及部分家具。其他: 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其他: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7.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水表:电表:燃气表: 8.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身份证: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用于乙方使用,乙方承担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市区路小区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的支付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双方议定首期付个月租金,押个月押金,以后按每个月结算一次,提前 天支付下次房租。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宽带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期缴纳。
六、甲方的义务
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七、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在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之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
;
九、押金及违约金
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按期归还房屋给甲方,期满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室内设施,并付清所应付的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承租的乙方。
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可以向管辖地人民提起诉讼,中介方协助双方所需见证工作,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址:
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地址:
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门面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市区街道路号;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电器:家具: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门面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门面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门面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门面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门面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门面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门面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入住时的水度数电度数天然气度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室商品房一套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租赁年限: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
2、乙方付租金以每季度结算一次,季度前应一次性付清月租金。
三、乙方应依约交付租金,如迟延交租,甲方有权可提前终止合同。
四、甲方提供水电等给乙方使用。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费及经营性税收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需装修,重新改造,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六、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损坏甲方所提供的财物。否则,乙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不得以租房作抵押等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在租赁期间,双方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终止合同后,甲方无息将押金退还给乙方,若乙方中途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押金并立即停租。
十、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1、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房产性质,证号为。该房屋抵押情况:。
2、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3、本租房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乙方续租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再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5、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6、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8、出租房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9、承租房违约责任
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承租方违反房屋租赁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10、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