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商铺租赁合同模板精华1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商铺坐落地址新世纪大道38号怡康春城5栋0101号,和一单元0101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年月 到月日为甲方给乙方的半个月装修期,期间不收租金,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已装修好的设备,家具由乙方保管好,出现破坏必须及时修复好、如不及时修复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扣除押金,相当合同违约作废。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整(¥ 元),年租金共壹拾万元整(¥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元),作为商铺押金(该押金待甲乙双方租赁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返还乙方不计利息)。乙方经营项目为保健品系列及旅游开发不能转租,转移经营项目。如中途不按时交租金违约、不退还租金、押金。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于每年4月16日前缴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如拖欠房租超过30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乙方需无条件迁出。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甲方将商铺交给乙方后,甲方装修的天花、地板、墙壁、灯具、门、窗、家具是完整无缺,经乙方验收确定后保管好。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铺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商铺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承租期内乙方在不影响商铺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商铺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商铺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商铺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商铺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商铺,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需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和营业收入);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纳租金。
第十条 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于安定区西河村126号1楼11号铺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铺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上述经营用房的月租金为元/㎡,共计元,
四、租赁期内,除给排水、供热管道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费用外,其他的维修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五、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增添房屋的固定设施,如对房屋进行装饰的,待合同终止、解除或租期届满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向乙方折价补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损坏甲方房屋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2、乙方不能按政策规定如期交付水、电、暖等费用,逾期一个月的,应向甲方承担5‰的滞纳金,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合同。
3、在特殊条件下,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向他人转租、转借房屋的,应向甲方缴纳1万元以上2万以下的违约金。
八、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期限届满后,甲方应与乙方续签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甲方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家庭财产总额已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新世纪大道38号怡康春城5栋0101号,和一单元0101号;建筑面积145。53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三年,自20年 5月 1日起至 20 年 4 月30日止。 20年4月16到4月30日为甲方给乙方的半个月装修期,期间不收租金,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已装修好的设备,家具由乙方保管好,出现破坏必须及时修复好、如不及时修复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扣除押金,相当合同违约作废。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整(¥8333。00元),年租金共壹拾万元整(¥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元),作为商铺押金(该押金待甲乙双方租赁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返还乙方不计利息)。乙方经营项目为保健品系列及旅游开发不能转租,转移经营项目。如中途不按时交租金违约、不退还租金、押金。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于每年4月16日前缴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如拖欠房租超过30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乙方需无条件迁出。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甲方将商铺交给乙方后,甲方装修的天花、地板、墙壁、灯具、门、窗、家具是完整无缺,经乙方验收确定后保管好。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铺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商铺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承租期内乙方在不影响商铺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商铺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商铺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商铺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商铺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商铺,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需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和营业收入);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纳租金。
第十条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仟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月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租赁期间一切安全、卫生由承租方全权负责。
六、 每月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水每吨元 ,电每度/月
2、维修费:租赁期间,房屋设施损坏,一切由乙方负责。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给予第三方使用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期:年 月日 日 期:年 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则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铺,乙方用于酒店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业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楼,二间共三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建筑面积的商铺,供乙方经营使用,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
1.租赁期限为五年,自月起至年月日止。从第二年起,租金按前一年递增8%,直至合同结束。
2.本合同期满后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续定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续合同。
3.甲方如不接受乙方提出的续租条件,本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
4.乙方的经营范围是酒店,在未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其不得随便经营其它项目。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第二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应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应于年日向甲方全额交纳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并交纳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2.租金按年支付,乙方于每年月赁费用及物业管理费。
3.乙方需交纳1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违约,此保证金将作为甲方的补偿金,不予退还;如乙方履约,待合同期满后甲方足额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和物业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经营场所或利用经营场所从事非法活动。
3逾期不交纳租金,物业费,经限期交纳后,仍拒绝不交纳
4严重违反青云花园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3、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为乙方经营提供方便。
5、依合同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10%向乙方交付违约金。
6.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和屋面防水维修费用及甲方的修缮责任。因甲方延误维修而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7.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另行销售该房屋,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有权抵押该房屋,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且甲方保证在该房屋产权转给第三方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拥有和承担,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8.租赁期间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不得从事非法经营,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3.爱护经营场所设施,在租赁期间如损坏设施,必须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4、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端正经营态度,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定。
5.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6.严格按房屋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乙方改变使用,用途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
7.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将房屋转租,必须签定转租合同,该合同必须在甲方备案。
8.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设备,发现房屋及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使用房屋不当或者造成房屋损坏,应负担修复或赔偿。
9.租赁期间内,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租赁期满日,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回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继续租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免责条约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不负担责任(房屋租金按实际天数据实计算租金)。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间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可终止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其它条款
1.在甲方交付乙方该房屋前,乙方需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房屋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等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租金:。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一楼门面二个、一楼住房一套、三楼住房一套及一楼后面的空地。
2、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十年。
3、甲方同意乙方租赁该房屋可作开办幼儿园、居住、办公、仓库使用。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可以改变门面的内部结构。
4、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回,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该房屋租金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每月元,第四年至第六年每月元,第七年至第九年每月元,第十年每月元。
6、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必须在每季度前十日内支付租金给甲方。
7、租赁期内,乙方承租该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8、在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该房屋,但乙方不得把该房屋转租给进行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的承租人。
9、违约责任、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因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副食大楼一楼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装店使用。
二、租期从二O一五年四月一日起至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注册地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专卖店位置、建筑面积、经营商号、经营范围
专卖店位置:
出租面积:
经营商号:
经营范围:以高尔夫球具、高尔夫服装用品等为主,如有增加其它与高尔夫不相关项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租金、水电费
月租金:
押金:
水电费:
结账方式:
第四条 租赁期间
双方同意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承租期限年。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期限交纳租金。如不能按时交付,拖欠一天按每月租金的百分之二每天加收滞纳金,拖欠个月,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承租场地并没收押金。
在练习场内甲方不得开设与乙方相类似之高尔夫专卖店。
甲方客人可在乙方店内享受所购商品折优惠。甲方可提供服装、旧球放在乙方场地代售(价格面议)。
乙方不得破坏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高尔夫店内设备。租约到期时,应完整交还甲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有损坏,照价赔偿。
甲方提供电话设施,但每月电话费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卖店工作人员住宿,水电费自行支付,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员工宿舍制度。(入住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人)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将承租场地转租他人。
第六条 合同的履行、调解方式
本协议是唯一的有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遇到甲方场地发生变动(如转让、整体出租等),甲方只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解约,乙方则无条件配合甲方解除合约。
遇有不可抗拒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外,甲乙双方不得在合同期内,随意收(退)回商铺或违约。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
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年1月30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二年:自年6月18日至年9月18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年1月30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3000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四个月(年9月18日至年1月18日)商铺租金元、三个月(年8月14日至年11月14日)的办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计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年1月30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电话:
日期: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 临街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商铺坐落于 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上下两层约 m2。该商铺不得用于饭店等对室内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应互示身份证以真实的证明双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作本协议附件。
3、该商铺租赁期三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 元()/年,合同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在原价格基础上随行就市协商而定(注:合同期内年租金递增应控制在15%以下)。
4、商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时,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双方签约后2日内交付。以后两年必须在每年阳历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房屋,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铺面,乙方拥有合同期内合法的使用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原则下有权转租此商铺,但转租前须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收回商铺房屋,且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7、合同期内,与该商铺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城市市容费、垃圾清理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乙方滞交所产生的罚金应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应于 年 月日内将该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并经双方交验移交房室钥匙及物业手续等交割完毕后视为交付;乙方租赁后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因装修等原因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和墙体结构。
9、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此商铺押金¥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冲抵商铺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甲方并交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交付的相应押金。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动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自行装饰、装修(地板、地面、顶、隔房、固定电料等)的构筑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
11、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其他损失,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章):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