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出租合同精选7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位置及面积
出租房屋位于市区路号小区号楼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如续租,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乙方租赁房屋用于居住。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元/年(大写),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另计。
2、支付方式:按年支付,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房屋租金,并支付房屋押金元(大写)。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未设置抵押,出租前的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全部缴清;
2、甲方应提供能正常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并在交付时确保门窗、水电表等各项设施齐全,交付清单详见附件1;
3、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检查、修缮一次,正常的房屋大费用由甲方承担;
4、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乙方不续租的,甲方可用房屋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5、其他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支付房屋租金和在租用期间内发生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转租房屋;
3、租赁期内,乙方应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通知甲方,并于租赁期满前自行搬离房屋;
5、其他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预收的租金、押金相应退还: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30日以上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转租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支付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违约金,本合同租赁期限起始日期相应顺延;
4、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且未在租赁期满前搬离房屋的,每占用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日租金2倍的房屋使用费;
5、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通知送达
1、双方通过本合同所列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二、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出租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5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在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房产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权继续承租。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议定,租赁前三年的租赁费用不变,每年租金为壹拾肆万元整。如租赁市场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租赁费(可以增加或者减少10%)。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该租金仅为甲方收取的商业用房租赁费,不含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各种费用以及物业费用。
(2)、付款方式: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乙方提前一个周交付租金。本协议签订日,乙方先行缴纳2万元定金,乙方缴纳定金日甲方将商业用房移交给乙方,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后2日内乙方开始装修。甲方预留1个半月的时间让乙方装修。一个半月后,不管乙方是否装修完毕,甲方都开始计算租赁期限。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亦不承担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等。
2、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乙方按时缴纳水、电、物业等各种管理费用。在办理交接前的.水、电、物业等各种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同意,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房产的时候仍出现空置情况,乙方可将房产部分出租,甲方与乙方关系不变。
4、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商业用房框架结构及水、电等商业用房内相关设施的完好,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商业用房及相关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坏和损失费用。
5、乙方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可根据需要对商业用房进行简单装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时,该装潢部分能够拆除的部分,乙方可以拆除,不能够拆除的部分,可以折价归甲方所有。
6、租赁期间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赁期内房产或其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12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出通知12小时后自行维修。本款所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六、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擅自调换使用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2、租赁期内,乙方提前退租时,甲方扣除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
3、由于甲方的房产属于按揭贷款的,由于甲方不能够按时归还贷款而导致乙方不能够继续租赁时,双方的租赁合同解除,甲方赔偿乙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的租赁合同解除。
七:争议解决方式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变更合同的情形,双方应协商解决,且应以书面材料作为依据。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街95号18号楼351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 ,建筑面积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元(大写:)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 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 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商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月。租金按 〔 〕 结算,由乙方于 交付给甲方。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
2、甲方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负责水、电到位,但乙方需要改装及增加容量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租赁期间:
甲方负责房屋保险及房屋税费,乙方负责房内财产保险。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之规定,按时支付租金。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所有租赁的结构,乙方不得将所租赁房屋整体转租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部分转租,须通知甲方参与并同意,转租人不得再转租。
4、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全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存在危险品及国家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间,甲方承担租赁房屋结构的维修,保养。
第八条 终止及解除规定:
1、在租赁期内加以双方均不能提前终止合同,加以双方任何乙方提前终合同,均构成违约。
2、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房屋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房屋的装饰、拆除后无法保证完整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并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要求。
第九条 违约的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合同终止,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双方约定为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房内的装饰、拆除后无法保证完整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并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要求。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房屋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涝、战争)及房屋拆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相不承担责任。如乙方管理不到位,造在的火灾及人为损坏房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屋内的所有活动不合乎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房屋,要求赔偿所受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3、本合同连附件共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由同等法律效力,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大兴村广电职工宿舍利用层出租给乙方经营。租赁期壹
二、门面租金为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押金为壹仟元整(¥:1000元)。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后,方可进入利用层经营。租赁期间,该利用层所需向有关部门缴纳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利用层内部原有结构。若确因经营需要,需对该利用层的地面或墙壁等进行适当装饰,经甲方允许后,乙方可以进行,但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四、租赁期间,该利用层门锁、灯泡、电源线、水管、水龙头之类损坏,由乙方自行出资更换。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再将利用层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楼层经营权。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利用层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对楼栋用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对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物品。若出现上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协议且不退还乙方租金。
七、若因乙方用火、用电不慎或其他原因在利用层内引发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位于(房产证地址)商业用房一套出租给乙房作营业使用,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1、本房租期为5年。自年月日年月日,租金如下:
租金每年的付款时间是每年的月号前,超过30天不付租金,合同自动解约,甲方有权将房屋租给其他人
2、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用途为,若乙方需作其他用途或转让给他人,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否则转让无效。
3、在承租期内,乙方须爱护房屋内现有设施,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如有破损按实际价格加倍赔偿,如需添置设施,费用由乙方自理。
4、在租房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楼宇物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否则产生的责任后果与甲方无关。
5、在承租期内,水、电、物管等费用以及经营中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时缴纳,与甲方无关。如有拖欠,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在租房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但有权查看房屋使用情况。
7、租房期限从年月日年月日。租房期满,如双方续约,则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乙方承租;如不再续约,则房屋和房屋固着物归甲方,乙方不得予以损坏。其余归乙方。
8、租房期满前两个月乙方须通知甲方,违者按实际租房天数参照当时房屋市场租金标准按天结算租金。
9、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经营,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单方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小区物业备案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
11、收取承租人水电保证金元,如承租人在承租结束结清水电,并将房屋恢复至原样时,本出租人才退还保证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