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转让合同14篇
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甲方现将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为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1、汽车质量
该车于年月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日。该车养路费缴至年月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2、汽车价格
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后确定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
3、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4、车辆过户
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5、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6、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执行。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另份备用。
11、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奇瑞出租车,车辆手续齐全,价值12万元,夜间时承包给乙方,乙方须各甲方一次性预交月租金元整,押金元整。经协商双方须遵守以下条款:
1、甲乙双方须认真制定协议条款,如有违反将发生法律效力。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爱护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决不允许开英雄车、造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3、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必须遵守出租车管理条例,如造成不良后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出现交通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每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50元整。
4、乙方在承包期间,决不允许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如被发现,收回车辆,扣乙方押金600元。
5、乙方逾期不交租金,乙方中途退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扣押金元。
6、在承包期间出现被盗、丢失、车毁等现象,由乙方承担按价赔款。
7、如一方交车时间晚,另一方可以同样的时间交给对方或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以上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本协议签订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出租汽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营运证号,于 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转让金额为人民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乙方即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款项,该车所有权、营运权利及其它一切权益全部归乙方,乙方有使用、营运、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甲方保证该转让车辆及营运手续无任何他项权利,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该车辆及运营手续无关。
三、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真实、合法、有效。事后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证件等有虚假、伪造的情况,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将车辆退回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回购车款,因伪造手续、票据、证件等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因本协议争议发生的所有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方承担,由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方协助办理。
五、双方协定本协议争议事宜由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六、该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年月日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出卖方: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购买方: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所有的黑JT 出租车一辆出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车牌号为黑JT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出卖给乙方.
二、该车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拾 万 千 元整(¥ 元)。
三、甲方须保证转让车辆手续、证件齐全合法,符合过户条件,若因车辆手续欠缺,甲方应全力协助办理,
四、年月日时分,之前的.债务违章及其他经济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年月日时分,以后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该车辆转让后,所有有关该车辆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所有
六、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须自觉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车辆行驶证过户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运管过户由甲方承担费,甲方协助办理. 不得违约. 出租车燃油补贴年度之前全部归甲方所有,年度以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另一份交由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合同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
详见本合同附件《自驾汽车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已经收取的金额在计算全部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人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租赁车辆。
(3)从事其他损害出租人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租赁期满后未归还车辆的。在上述情况下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2、租赁期间,不承担因租赁车辆造成的第三方责任。
3、法律法规规定出租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4、根据合同,提供技术条件良好、牌照和费用齐全的车辆。
5、在租赁期间监控车辆使用情况和客户信誉。
四、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有权使用租赁车辆。
2、租赁前对租赁车辆的损坏不承担赔偿和维修义务。
3、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足额支付抵押,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如果用银行信用卡消费,需要承担应付银行的手续费。
4、负责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燃料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在租赁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发生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人必须承担因承租人行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人办理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损失认定和理赔。
五、抵押条件
1、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应按出租人关于定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抵押。
2、租赁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后,出租人除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还应将剩余的押金退还承租人。
3、承租人不得将保证金作为租金提存。
4、出租人提供司机的,承租人不用交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人已经为租赁车辆提供了相应的保险。详见《租车登记表》。
2、承租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当被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的修理厂,承租人已提供所有有效的保险证明手续,且租赁车辆符合出租人应投保的《汽车租赁登记表》的要求时,出租人将停止计算租赁费。车辆在租赁期内被盗、报废或以其他形式灭失的,自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人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承租人应承担车辆租金的40%和保险可扣除部分。
3、因保险公司拒绝和免除对承租人的赔偿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支付车辆加速折旧费用和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加速折旧成本相当于本次事故维修总成本的30%。
承租人无法取得保险公司理赔所需手续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和加速折旧费用,并承担未支付保险事件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除相应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未履行部分及其附件租赁总额20%的违约金。承租人应根据双方签署的归还时间及时归还租赁车辆。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天,除继续收取租金外,还应当支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归还一天,交付日的租金在扣除当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本合同所指的经济损失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的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只有在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才有效。
九、争端的解决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合同和附件
《租车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租车结算单》、《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在
卖车人(以下简称甲方):边,
男,
汉族,
住区太白庙附近,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车人(以下简称乙方):李,
男,
汉族,
住区刘官寨村158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所有的陕3077出租车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陕3077卖于乙方,并且甲方的`经营权与继承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该出租车的价格为肆拾陆万伍仟元(:元)。
三、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前出租车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以及保险理赔款等由甲方负责。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后所发生的39;交通事故、违章及保险理赔款等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因政策性问题,车辆过户手续在签订本合同时暂时不能给乙方办理。
待能办理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车辆过户手续不能办理期间,若出租车公司或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以及有关单位需甲方本人亲自到场协助办理时,甲方必须无条件到场,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五、付款方式:分为三次付款,
第一次年月日付元定金,
第二次年月日付元,剩余款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日内乙方全部付清甲方。
六、在出租车买卖合同签定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如有任何违约情况甲、乙双方适用定金罚则。
本合同签订之后,出租车如有市场上的价格变动,甲、乙双方都不能另行变动价格,都以本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和平的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以及中介人签字和奈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中介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出卖方: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购买方: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所有的出租车一辆出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出卖给乙方.
二、该车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元)。
三、甲方须保证转让车辆手续、证件齐全合法,符合过户条件,若因车辆手续欠缺,甲方应全力协助办理,
四、年月日时分,之前的.债务违章及其他经济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年月日时分,以后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该车辆转让后,所有有关该车辆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所有
六、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须自觉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车辆行驶证过户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运管过户由甲方承担费,甲方协助办理. 不得违约. 出租车燃油补贴年度之前全部归甲方所有,年度以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另一份交由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鉴(公)证意见: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附件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出租汽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关主体资格认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争议处理的内容,不得任意变动。
三、本合同中凡划线的地方,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或告知职工本人具体政策规定。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条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该条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职工本人应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应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六、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合同编号:xx
出租方(甲方):xx
承租方(乙方):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及用途
甲方将xx牌车xx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
从xx年xx月xx日xx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xx年xx月xx日xx时止收回,租赁期共xx年xx个月xx天xx时。
交付地点:xx
用途:xx
第二条租金标准及担保
每天租金xxxxx元,共计人民币xx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xxx%,即xxx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xx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乙方租车在xx个月(不含xx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xx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的xx%作为违约金。
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xx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xx元;超出xxx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xx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xx%(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甲方负责车辆的xx级维护和年检。
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xx区域内xx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权力义务
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xx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xx%(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xxx天(含xxx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xx%的违约金,逾期xxx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约定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xx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xx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xx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xx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xxxx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租赁期在xx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签订地点:xx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出租方(章):xx出租方(章):xx
地址:xx地址:xx
法定地表人:xx法定地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委托代理人:xx
开户行:xx开户行:xx
帐号:xx帐号:xx
电话:xx电话:xx
邮政编码:xx邮政编码:xx
使用说明:在未使用的空白处画上“╲”或“╳”等符号。
附表车辆状况登记表
外观:
发动机:
内饰:
操控:
其它: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本协议签订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出租汽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营运证号,于 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转让金额为人民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乙方即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款项,该车所有权、营运权利及其它一切权益全部归乙方,乙方有使用、营运、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甲方保证该转让车辆及营运手续无任何他项权利,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该车辆及运营手续无关。
三、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真实、合法、有效。事后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证件等有虚假、伪造的情况,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将车辆退回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回购车款,因伪造手续、票据、证件等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因本协议争议发生的所有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方承担,由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方协助办理。
五、双方协定本协议争议事宜由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六、该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年月日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出让人(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标的:号出租车及该车随附的经营权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合同:
一、转让标的详情如下表所列:序号内容详情备注1车号2品牌4经营权依据5经营权期限6行驶证号7保险单号8其他说明
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转让标的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全面了解了转让标的的各项情况及其存在的瑕疵,乙方对以现状受让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
四、乙方应于年月日向甲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即现金元人民币。
五、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当日,甲方将转让标的及下表所列的全部证照交付给乙方:序号内容具体说明1行驶证2保险卡4保险合同5
六、转让标的的全部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负责配合;因上述手续办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须办理的过户手续包括:行驶证、保险卡、经营权证书或依据、七、转让标的交付日前,因该车引发的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转让标的交付日后,因该车引发的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因解决纠纷所发生的全部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仲裁费用、法院执行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合同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注明:上文“”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自行填写。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让人: (简称甲方)
受让人: (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全权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车牌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底盘号码:
经营权证号:
的 牌出租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作价人民币 。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人民币现金 元整( )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全部有效手续转移交给乙方,如有手续不全则甲方负责补全交给乙方,甲方应将车辆及随车工具全部交给乙方。如果在甲乙双方都认可相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延迟 天过户。合同签字之日起到过户完毕前引起任何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经营权过户,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过户时,甲方应无条件无拒绝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的一切手续。
六、本协议双方签订之日起,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
八、本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购买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从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一辆出租车的经营权、所有权终身卖给乙方所有,车牌号为蒙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为.
二、车辆卖价人民币 元整(¥: 元),终身卖给乙方所有。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车辆成交后,乙方付完车款,甲方必须办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在办理过户途中,甲方必须无条件提供与过户相关的证件、手续,并积极配合,不得推诿。
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后,即将所有该车的维修工具、各种票据、行驶证、登记证及相关所有证件交给乙方所有和保存。
六、甲方交付车辆之前,因该车所发生一切事故和产生所有费用(包括违章记录)及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接受车辆以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新产生的费用(包括违章记录)及纠纷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七、燃油补助从签定合同之后由乙方领取,甲方必须提供领取燃油补助的`相关证件和签字手续。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中介人签字后生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效益。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买主和卖主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此合同书,不得造成任何特殊借口违反此合同,双方如有反悔给对方付违约金元( ¥:元)
出卖人(甲方)
购买人(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