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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合集13篇)

2023-12-17 15:04:07合同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合集13篇)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东环小区院内101#私家车库租给乙方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租赁保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该车库租金元/月(大写:元整),支付方式为壹年一交,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库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整,(大写:)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将该车库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果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车库的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果自然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车库,仅供乙方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为其它经营之类的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库收回,并保留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

  2、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的,乙方须提前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泊车库内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签约日期: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车辆基本状况

  第二条、物业情况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2、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规定的行为。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到物管处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盛世嘉园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该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租金和管理费;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如甲方发现乙方停放的车辆有严重破损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情况登记工作;

  5、对停放的车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

  第四条、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车库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公共设施设备配套完好,运行使用正常,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

  4、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第五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改变车库的使用性质;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停放;

  5、地下车库严禁烟火,经制止不改者,将取消停车资格。

  第六条、停车费价格与收费方法

  车位租金:元/月

  停车蓝牙卡遗失或损坏另补元/个

  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合计元,乙方须于协议到期一个月前到物业管理处交付下一期的车位租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停车资格;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停车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并有权取消乙方停车资格;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名、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业主有车位购买优先权。因业主购买车位而造成车位租赁发生相应调整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租赁地址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租给乙方使用。

  二、车库区域范围

  1、该地下车库区域范围以甲方产权证为准。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租金

  1、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

  2、租金按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季度首月日。

  3、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则按租金的1%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除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保证金

  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

  2、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将地下车库向甲方移交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三天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交纳。

  2、租赁期内日常设备、设施的养护工作,照明灯管等易耗品的更换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义务

  1、甲方须在合同约定日将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的地下车库,因房屋结构、设施等部位的建造质量原因而造成损坏时,甲方有修缮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乙方义务

  1、应在车库使用前检查甲方所交付房屋结构的完好以及所配备的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

  2、租赁期内应按日常设备、设施养护要求对设备、设施定期保养。

  3、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应付款。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

  1、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2、在合同期内,如遇乙方不再担任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经甲方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则视其为违约,按本合同10。1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大写:元整),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2、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中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他

  1、租赁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

  自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样本(四)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区大道路号幢屋车库#车位的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及租金

  1.本合同的租赁期为年年日止,租赁期满后,本合同效力自动终止。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再行商议。

  2.本车位租金元/年(大写::元整)。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该车位租赁期间,产生的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车位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改变车位用途,,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小区内停车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小区停车场管理员的指挥,不得损坏小区道路(停车场)标志、消防、照明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2、乙方应当按划定的停车位内停车,停车时应当保持与相邻车辆的安全距离,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通道上。

  3、乙方不得在本小区停车场内为车辆加油、试刹车、练车以及清洁、维修车辆。

  4、乙方不得在停车位内随意抛弃杂物,弄脏停车位、通道等。

  5、乙方不得在停放的车辆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存放并造成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严谨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进入车库。

  6、乙方不得允许人员在停放车辆内睡觉过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停车位上的车辆安全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号。年月日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人: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车库位于万友七季城内,车库号码59号。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租金: (车库日常管理费包括在内)。

  2、在乙方租用期限内,甲方承担此车库的日常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直接交给此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使用期限内,乙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发生的`各种关系均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进行调解。

  3、租用期限为 ,乙方每交一次出租费用,下次交费应提前十天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4、在每次已经交费的时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租或者要回出租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不把车位租予乙方或者退还出租费。

  5、停车使用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在退租时交还给甲方,此卡押金为 ,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此押金。在乙方使用期限内此卡若有损坏或者遗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进行办理。

  6、第一条中的月租金只在乙方租用期限内有效,此租用期限终了后,甲方有权改变租金。

  7、乙方若不想在续租此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想在一次出租车位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车位出租给第三方,若经查实有此现象,甲方有权利将车位收回,不予出租给乙方,并不退还已交费用。

  9、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双方证件附后。

  10、此合同有效期限与租用期限相同。

  11、其他: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车牌号: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9

  车位出租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是号。年月日至)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

  租用人:

  甲方有一车库位于,车库号码号。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租金:元(大写元整)(车库日常管理费包括在内)。

  2、在乙方租用期限内,甲方承担此车库的日常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直接交给此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使用期限内,乙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发生的各种关系均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进行调解。

  3、租用期限为,乙方每交一次出租费用,下次交费应提前十天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4、在每次已经交费的时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租或者要回出租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不把车位租予乙方或者退还出租费。

  5、停车使用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在退租时交还给甲方,此卡押金为,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此押金。在乙方使用期限内此卡若有损坏或者遗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进行办理。

  6、第一条中的月租金只在乙方租用期限内有效,此租用期限终了后,甲方有权改变租金。

  7、乙方若不想在续租此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想在一次出租车位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车位出租给第三方,若经查实有此现象,甲方有权利将车位收回,不予出租给乙方,并不退还已交费用。

  9、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双方证件附后。

  10、此合同有效期限与租用期限相同。

  11、其他: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 租给乙方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 元整( 元整 ) 每年,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 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 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电话:

  承租人: 电话: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年月日至年月日)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