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的(精品14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随机人员(人数):
机手补助:
租赁金额: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万元/月,次月万元/月,第三月万元/月,第四月万元/月,第五月万元/月,第六月万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超出部分按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天(维修时累计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附件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年月日
机械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机械()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经签订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租用甲方台。
(二)租用地点:
(三)租用方式:按月包干(包月),采用按月租计价租赁的方式。
(四)租用时间: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日止,如工地未完成可再另行协商。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元(大写元正税后款),工作时间在每月小时内,如不满小时,月租不变,如工地需加班超时费乙方按每小时元计算给甲方。工作时间每月以机械电脑显示计时,进场显示器走字为、
2、支付方式:进场时付清当月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须配备驾驶人员壹名。
2、甲方工作人员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调度,确保安全施工。
3、甲方负责机械的辅助材料(保养油料)
4、租赁期间乙方确保甲方操作人员每日有时间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如注黄油、检查、紧固、清洁等。甲方机械每月有三天正常保养维修时间,如超过三天仍未能正常工作,乙方有权扣回所误天数。
乙方责任: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机械进费由乙方负责
元(大写)、出场时乙方必须把机械油加满,出场费由甲方负责。
2、甲方的机械的燃油(柴油)、机具在工地做工期间的停放,守护和安全工作驾驶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
3、由施工现场的地质资料不明、如塌方、坡度、山体滑坡、飞石、河边地带等所造成的后果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4、遇施工现场危险场面,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乙方指挥,在乙方的指挥下,机械、人身安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该项目手续不全或与当地人发生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必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租赁金额:
二、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
三、甲方的.基本责任
1、甲乙双方在乙方施工现场交接设备,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乙方提供机手、提供食宿,工资由乙方支付。
四、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协商。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每月元,因天气造成停工,每月最低租金不低于元作每月满30天以现金方式结算(±3天),月底结账一次付清。甲方机械每月工作日保证在30天(±3天)。
3、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费用。
4、设备维修保养: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保养费用甲方自行解决。
5、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24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部分以每天760计算扣除。甲方机械在进入乙方工地后,在机械正常情况下,乙方保证不了生产运转,乙方照付给甲方机械租金。
6、双方合作期间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协议,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名,其每人工资元/月,由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xx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承租垂直运输设备:施工人货电梯。 甲乙双方为明确设备租赁的权利及义务,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几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设备名称、数量及设备租赁交接地点、使用地方。
1、 设备名称:
2、 租赁数量:
3、 租赁设备交接地点:
租赁使用地点:
4、 设备使用高度:
二、 租赁期限及日期:
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使用完毕停用为止。乙方若超期使用,可续签补充协议,但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2、 租赁日期: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于 年 月 日安装验收,或安装三天后开始计算租赁费至设备租赁结束停用为止。
四、租赁期设备的维修,保养与其它:
1、设备租赁期间维护保修工作由甲方承担。维修一般工作必须在四小时内完成,机构换件不超过8小时,特殊故障在24小时完成,未能解决的扣除相应租赁费。
2、甲方设备进入乙方现场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保管好设备的各种附件,并由乙方提供库房一间用于保管。若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2、 租赁设备的操作人员每台三人。(工资由乙方承担)
4、租赁设备的操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支付,由于操作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违章指挥所发生的费用有责任方承担。
5、甲方设备进入乙方现场后,乙方应安排好设备及各种附件保管和管理工作。
五、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设备的基础施工,基础必须符合设备的参数要求,满足设备的使用性能,若因基础问题(未按甲方提供的数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设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所提供的数据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得对所租的甲方设备进行销售、转让、改制、转租、抵押或有其它任何侵害甲方的所有权的行为。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3、租赁设备的报验费由甲方承担。
4、租赁设备纳入乙方设备管理范围。
5、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场地、电源及道路畅通工作,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垂直度、水平度的观测,电梯附墙安装孔由项目负责,使之符合规范要求。
6、乙方负责教育员工不要乱动设备,未经甲方许可动用设备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设备损坏由责任方负责。
7、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食、宿便利条件。
8、甲方操作人员听从乙方的正常工作安排管理,如甲方操作人员不听从乙方的正常安排,乙方有权退回更换人员,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9、甲方租赁设备由乙方调度,人员24小时听从乙方安排管理指挥。
10、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应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安装方案,并指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甲方必须严格按乙方的要求,纳入乙方安全体系管理及规范管理。
六、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销除合同,违约方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款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一经签定,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订地址:
签订时间: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主选定租用甲方工程机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名称、数量、机号:
①机械名称
②数量台
③型号
④驾驶员名。
⑤当前工作小时数以乙方或乙方代表签字为准
⑥机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施工地点土质、转场费:
①施工地点:
②土质。
③进出场费: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①租金:大写:(租金中不包括打破碎,打破碎每小时另加100元。)
②支付方式及期限:
五、租金结算方式:
①全月工作小时数240小时(以数码表为准);
②全月天数为30天;
③每月工作不足240小时按240小时计算;
④当月内,双方签字认可的维修超过三天的部分扣减月租金;
⑤超时计算方式:以元小时加收,本合同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六、甲方责任:
①由甲方操作手操作,操作手工资由甲方负责。
②甲方负责对机械进行维护及保养。
七、乙方责任:
①乙方负责甲方机械的现场看护和现场安全管理;
②乙方负责机械燃油用油;
③乙方负责安排操作手食宿;
④乙方负责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抵押甲方设备,确因需要经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⑤为确保甲方机械安全,乙方移场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⑥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欠付金额的1%按天计收违约金;
⑦租赁期间,机械丢失、损坏及其他意外损失等,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甲方机械操作手造成机械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遇诉讼约定在甲方户籍所在地解决。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即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5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⑴、100T租金 18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⑵、主机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⑶、板车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⑷、装载机租金3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⑸、挖机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乙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30%,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用和反程运费押金 5万 元。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20xx年8月10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5.机械的进退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风力发电机安装工程
2.工作内容:风机吊装
3.施工地点:山西神池县楠华山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挖掘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第八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5万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九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十条 其它相关事宜
1.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00 小时,超出部分按 8 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2.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99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4.设备保养:乙方每月因提供 2 天正常设备保养时间,超出正常保养时间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 2 天(维修时累计 20 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特殊原因除外,如机器配件缺少等)。
5.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 20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每月元(大写:贰万壹仟元)。
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年月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每天工作12小时,机械柴油费及人工费每人100元天,加班另算,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金每月日支付。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准格尔旗薛家湾神华一号露天矿
2.工作内容:土方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挖掘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随机人员(人数) | 机手补助 | 租赁金额 |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 万 元/月,次月 万 元/月,第三月 万 元/月,第四月 3万 元/月,第五月 万 元/月,第六月 万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万 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 5000 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出租人:济宁市吉安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
规 格
单 位
价 格
备 注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元,模板卡丢失每个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元,螺丝丢失每套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
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良好的设备和操作驾驶员。
2、甲方驾驶员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驾驶员必须听从乙方的安排,如果工作现场出现险情不能施工的,甲方有权拒绝施工。如果乙方强行施工,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液压油机油、维修、零配件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基本责任:
1、为甲方驾驶员及管理人员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驾驶员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在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上地下设施及不明物,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进出场拖车费用:个月内由乙方全部承担进出场拖车费;超出个月,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费用,乙方负责进场的拖车费,甲方负责出场的.拖车费用。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租期自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至年月结束。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并将设备完好交还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
2、单价:
大写:
3、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月天小时)计算,乙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定金元
(大写:)。本设备按(月天小时)结算租赁费用。
4、在租期内,乙方指定一名时间记录人配合驾驶员准确做好时间记录。
5、油料提供: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燃油。。
6、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在工地上施工期间,因乙方指挥不当所造成的机械损坏或造成的人员伤害,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如果甲方违约,罚款三千元。
(2)在合同期间,如果乙方违约,支付往返拖车费及(当月当天)租金。
(3)如果乙方拖欠租金,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的百分之十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此合同共五页,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数量(台): 随机人员(人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甲方在施工期间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乙方负责协助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乙方应保证租赁期间不少于 个月。若租赁期限不足 个月,甲方不退还预付租金。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 天一计算。乙方在确认甲方设备进场后向甲方支付预付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预付租金在租赁期满 月后可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及时预付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工作时间:乙方应保证甲方机械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小时(少于 小时按 小时计算机械租金),超出部分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机械租金。机械租金按 元/小时计算。若因设备故障而影响工作时间,从包干小时内扣除。
4、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5、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需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予以排除。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定。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在建设的需要,特向乙方 租用挖机 台,租用期 个月,并诚信达成以下协议:
一、实际每天工作 小时,每月工作 小时,月租人民币大写 元,如超时按 元每小时计算,工作破碎头按 元小时计算,如不满壹月时按 元一天计算。
二、签订合同后甲方付 元进场费,在机械出场后扣回,机械进场运输费用由方 负责,回程由 方负责,进场后甲方应负责机架人员食宿与机械停机后安全看守。
三、工作时甲方应有安全指挥员指挥,不得多人指挥,如有指挥不当造成后果一切由甲方负责,包括地下不明物。
四、甲方应在每月机械租期满时付清当月租金,如不按时付清另按 元一天计算违约金。甲方付乙方款时,乙方不出任何税收发票。
五、机械每月保养与维修期为3天,如超过了3天应往后顺延计算,租用期满时甲方需继续租用乙方机械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本合同继续生效。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订而成不得违约,如谁方违约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出租期满4个月机械回程费用由乙方负责进出场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租金中扣除(指车费)。
甲方发人代表:
乙方发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