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绿化合同范本12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新,旧办公院内外所有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管理。
二、 期限:养护期为一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养护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
四、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经验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负责养护范围内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部负责。甲方提供水源、电源、工具临时安放点(水、电费由甲方负担)。如因水、电源不畅而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 乙方在接管养护前应清点甲方现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无法补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记录在案,乙方在养护期间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时报知甲方,协商补种。
七、 乙方在养护期间,严格按《太原市绿化养护条例》标准养护管理。如乙方未按条例养护,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甲方承担违约全部责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 乙方在日常维护期间,维护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如未达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现场,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十、 本合同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双方信守合同,如有违约,协商解决,如解决不妥由当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一、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减少养护范围,应双方及时沟通,补签合同,甲乙双方应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证园区的绿化效果。
十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护承包方(以下称甲方):
养护承接方(以下称乙方):
关于对绿地养护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养护,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合作的原则,根据养护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绿化养护名称:
二、绿化养护地点:
三、承包范围: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养护方案,总面积为平方米。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养护价款说明:
1、三个月内成活养护期:每日必须浇水1次,每月费用元。
2、三个月到六个月生长期:每星期浇水2—3次,每月费用元。
3、六个月到管养期满验收:夏季每星期浇水2—3次,冬季酌情每星期浇水1—2次,每月费用元。
六、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可再续签。
七、甲方责任:
1、协调好乙方现场人员的养护工作安排,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通知乙方和现场人员。
2、若受到人为的破坏,如甲方认定乙方有及时劝阻,甲方视情况给予补偿。6、绿化养护期满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乙方责任:
1、提供现场养护方案,提供养护人员、养护的机械设施、养护用的肥料和药物、用水用电。
2、按照审定的方案和行业标准进行养护。
3、对苗木养护出现问题的进行认定,属于技术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更补苗木。
4、现场工作人员服从甲方单位的制度管理,并与甲方人员协调工作。
5、养护期满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交接。
九、养护评定标准管护期定为3年,自到。管护期间苗木的所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管护期具体要求为:第一年为正常的保养期: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并对枯死及损坏的苗木及时补植到位,勤中耕施肥,勤修剪、勤浇水、勤防治病虫害,及时对苗木加土扶正,清除绿化地环境卫生及杂草脏物,保证苗木正常旺盛生长和保持环境整洁美观。第二年要求成活率达到95%以上,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对苗木逐步修剪成形,经甲方组织检查考评达到合格以上。第三年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要求修剪到位,保持形状,苗木旺盛成长,质量符合要求。种植数与第一年初验时相符合,若达不到要求,要管理至达标为止。
十、其他: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条款的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如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本合同条款为无效。
4、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总额:
二、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范围:按甲方审定的乙方预算范围内全部。
第二条工程期限: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竣工。(如遇气候和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顺延)
第三条质量标准: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园林工程施工标准,必须符合各项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凡非包工包料项目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施工条件:
1、甲方在开工前应做好“三通一平”(路、水、电通、场地平整)工作。
2、施工中如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追加相应的工程款项用于施工。工程工期应顺延。
3、工程设计及预算如有漏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审查后可作变更修正。竣工结算时依照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规定及时申报验收各分顶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确保苗木整齐均匀,生长旺盛。具体负责保活期内的所有苗木各项养护工作,确保草坪、花木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3、所有苗木保活期为年。保活期内若有苗木死亡,须及时更换、补种,以确保整个绿化工程的完整性。
4、工程要求对于工程观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实物样板,并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承包方在地下隐蔽构筑情况不明时,应谨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承包方对地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施工单位有义务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与保护,如有污染或损坏则需无条件修复完整,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绿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须提供二年内详细养护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即成为养护期内考核检查之依据。如承包人养护工作不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金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方未能及时养护,发包方有权另找其它单位养护,其费用由发包方从质量保证金(又名养护期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补齐。
8、乙方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项目施工资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必须取得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该工程无预付款,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或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再付,余款审计完毕养护期结束后付清,并由承包方出具相应的正规税票。
2、本合同造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子目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风险与养护维护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根据实际子目和数量调整。(清单及规格见附表)
3、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提交审计机构审计,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保存2份,乙方保存2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项目承包方式和工期
承包方式:乙方包清工不包材料(不含土建部分)。
工期:
本工期30天,自甲方通知施工日起计算(阴雨天顺延)。
第三条:造价
中央花瓣区域(圆形区域):150元/m2中央水景马赛克:60元/m2中央水景侧石:20元/m中央水景池压顶:50元/m广场普通铺贴:35元/m2广场四周收边:60元/m2陶土砖地面(含四周石材收边):35元/m2花坛墙壁面贴、景区外墙壁面贴、标示景墙面贴:60元/m2花坛压顶、景区外墙压顶、标示景墙压顶:50元/m草坪(含草皮购置):10元/m2景观灯柱:500元/个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进驻工地施工过程中每7天按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直至工程结束,包清工款项付清。
第五条:甲方职责
向乙方提供无可争议的施工用地。
施工现场具备水、电、路三通和土地平整的条件。免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职责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环境保护规定。按照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及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在正常施工中,确保施工工期,如甲方变更设计方案(以签证单为准),工期顺延。
因不可抗力影响(如暴雨等),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设备管线或其他附属设施等,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附则
本项目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完成业主结清尾款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发包方”)
承包方:(简称“承包方”)
工程内容:
一、树苗搬移
1、宿舍楼门口树池内的桂花树由于长势不好,商定更换同等大小(已指定)的`桂花树,原先的桂花树移至运动场所内指定地点,由承包方移植包成活,发包方支付费用计万元。
2、棒杰新厂区桂花树移至宿舍楼指定区域(已实际确定),移植费用每株元,按实际移植数量计价。
3、原种植桂花株,已确认死苗株,商定不再购新苗补植,按当时购价每株元,合计人民币元,抵付移植苗费用,多退少补。
二、新增树
1、地下室树池,大树池种植竹一丛(数量20株,高度为5米),四小树池为小球类树,价格详见报价确认单。
2、观玉兰地段种植小树苗,部份地段植草皮,价格详见报价确认单;少部分人工损坏的补苗,按补苗按实际数量计价;结算工程款按实际数量确定。
三、工期及养护期
1、原则上在年月底前完成,少量因树的移栽季节相关,可相应顺延,但须在年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2、苗木养护周期为一年,苗木种植日期即为养护周期开始时间。成活苗按现时计算。
四、承包方式及价款支付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包成活,承包单价包括起苗、运输、种植、基肥、检疫检验,养护管理、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此工程款包含税金及各项费用。
2、工程完成验收后,结算工程款,预留%保成活费,承包方提供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由发包方支付。
五、此合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当地法院判决。
六、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发包方、承包方各执2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将本公司东厂区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范围:甲方东厂区绿地、横纹花坛、水泥六角亭、花架、路沿石、办公楼前补绿化。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价。
三、工程说明:工程所含植物、景观的名称、单位、数量和规格详见《XXX生物制药公司景观设计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
四、补充说明:
1、《预算表》第18项“凉亭”为水泥六角亭。地面理石碎拼(水泥地基水泥铺装);座面为8厘米花岗岩,花岗岩石柱;水泥柱光面刷漆。
2、《预算表》第16项“花架”为水泥花架。砖混基础,理石碎拼;两侧栽紫藤;双面花岗岩座位,石面8厘米厚,花岗岩坐墩。
3.《预算表》第20项“路牙”用5厘米厚、25厘米高花岗岩,地基夯实水泥座底。
4、园路用水泥彩砖三七灰土基础打实铺装。
5、水泥用沙栾或油井,钢材为国标。
五、工程价款:合同总额为固定价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
六、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工程质量标准:执行相关的土建及园林行业技术规范,乔木成活率100%,工程质量合格。
八、工程决算:工程结束后,甲乙双方按效果图及《预算表》项目共同验收。
九、付款办法: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三日内,甲方预付工程价款30%,即9万元;工程完成50%时再付30%,即9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再付30%,即9万元;其余10%(3万元)作为质保金,第二年补植结束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
十、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指定工程范围,确保水电路三通,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清理好现场,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确保按期付款;乙方负责工程设计、施工,负责下年补植结束前一个养护周期内的养护管理。
十一、违约责任:甲方如果不按期付款,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未付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工期顺延。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除甲方暂停给付乙方所余工程款项外,并由乙方在限定的期限内整修到位,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战争、洪水等),造成本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不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迁安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分开招标,甲方将皇庭国际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余干环城东路;
2、工程总造价:贰仟柒佰万元整;
3、工期:乙方确保在20xx年12月15日开工,于20xx年12月14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一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值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3个月后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改苗木品种,规格量,所有苗木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主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6个月,养护标准达到一级,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乙方逾期违约金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接工程造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条款后终止。
10、合同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将本公司东厂区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范围:甲方东厂区绿地、横纹花坛、水泥六角亭、花架、路沿石、办公楼前补绿化。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价。
三、工程说明:工程所含植物、景观的名称、单位、数量和规格详见《XXX生物制药公司景观设计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
四、补充说明:
1、《预算表》第18项“凉亭”为水泥六角亭。地面理石碎拼(水泥地基水泥铺装);座面为8厘米花岗岩,花岗岩石柱;水泥柱光面刷漆。
2、《预算表》第16项“花架”为水泥花架。砖混基础,理石碎拼;两侧栽紫藤;双面花岗岩座位,石面8厘米厚,花岗岩坐墩。
3.《预算表》第20项“路牙”用5厘米厚、25厘米高花岗岩,地基夯实水泥座底。
4、园路用水泥彩砖三七灰土基础打实铺装。
5、水泥用沙栾或油井,钢材为国标。
五、工程价款:合同总额为固定价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
六、施工期限: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七、工程质量标准:执行相关的土建及园林行业技术规范,乔木成活率100%,工程质量合格。
八、工程决算:工程结束后,甲乙双方按效果图及《预算表》项目共同验收。
九、付款办法: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三日内,甲方预付工程价款30%,即9万元;工程完成50%时再付30%,即9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再付30%,即9万元;其余10%(3万元)作为质保金,第二年补植结束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
十、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指定工程范围,确保水电路三通,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清理好现场,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确保按期付款;乙方负责工程设计、施工,负责下年补植结束前一个养护周期内的`养护管理。
十一、违约责任:甲方如果不按期付款,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未付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工期顺延。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除甲方暂停给付乙方所余工程款项外,并由乙方在限定的期限内整修到位,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战争、洪水等),造成本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不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迁安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年月 日 日
甲方:
乙方:
一、苗木品种、数量、价格
注:以上苗木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交货,价格包括起苗包装、装车、运输、检疫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卸苗)。
二、苗木的起苗时间及质量要求
苗木的起苗时间:甲方提前天通知乙方开始起苗,乙方必须按照合同内容中苗木数量、规格等相关要求,将苗木拉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有权拒收。
四、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凭甲方出具的苗木验收单及苗木发票进行结账。苗木款于年月日内结清。
五、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所签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苗木款项全部付清后,自动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武汉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绿地总面积为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厘米,加工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乙方指派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约定
。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图纸预算各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院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苗木、土方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Ⅱ类工程标准收取,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注:附价格表一份。
三、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款额,剩余款额保活期满一次性付清。(保活期一年)
四、双方责任:
1、施工中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地下埋伏线路及管路有关图纸,或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指导,如指导人员误导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花苗成活率不可控制,乙方应及时更换。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无偿给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公路K0+000至K15+000路段栽植绿化小灌木的工程委托乙方完成,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路两侧小灌木的栽植。
2、施工范围:挖坑、购苗、运输、栽植、浇水、修剪。
3、施工要求:公路两侧绿化带内每隔100m栽植1丛红叶小蘖或金叶女负小灌木,冠径≥50㎝,苗高低一致,公路两侧红黄相间栽植,村口、叉路处加密栽植。
二、工程造价及施工方式:
1、工程造价:每丛小灌木50元,总价以验收结果为准。
2、施工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工期:20xx年10月27日---11月5日,工期为10天,如遇雨天工期顺延。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及工程款结算,在工程结束后组织人员验收,出据验收单,根据验收结果当年结付工程款。
2、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苗木,技术力量和劳动力,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在20xx年5月前对未成活苗木进行无偿更换补植(人为、机械损坏的苗木、丢失的苗木不在无偿更换之列)。
五、付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代表:(签字)
乙方:花圃(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