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代理合同合集8篇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 以下称为“甲方”)与 (以下称为“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关于 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制定本合同,供双方执行和遵守。
一。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认可并承认乙方为 产品的 地区代理经销商,起有效期限从 20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产品的进价要低于市场售价,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
4. 产品售后服务一年内保修(人为自行拆装造成损坏自行负责,收取元件与包装成本费)。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
2. 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所定设备的全部款项。
3. 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并在其网站、店面上及有可能加强宣传推广的媒体平台免费为甲方产品做宣传。
4. 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真实地向甲方反映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客户档案以及客户反馈信息,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服务。
5. 乙方在收货后,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设法寻求解决,否则视为全部接受。
1. 代理销售选择方式( )。 独家代理
2. 付款选择方式( )。
乙方定货并同时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帐户上,甲方在收到汇票传真或款项到帐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三。 运输方式及费用
甲方通 方式,将乙方所定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确认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 方式,交付运费。
四。其它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在合同有效期的任何内部资料,其中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于第三方。如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4. 如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执行,视为违约。如果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沈阳市人民法院经济法庭仲裁。
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贸易有限企业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 特许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三、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 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 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 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贸易有限企业(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第二条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第三条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
第十条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代销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签订地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公众平台的二次开发与技术支持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同合,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本合同。
一、 合同项目
1、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开发的 产品。
2、 代理权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市代理商,负责产品的销售。
2)、乙方只承认甲方为公众平台的二次开发 的代理商,概不承认甲方与其他公司签
订的其他代理合同协议。
3、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止。双方可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甲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乙方书面提出。乙方同意的,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a)、未违反软商公司的任何规定,包括客户投诉次数;
b)、完成软商的考核;
二、 合同款项
预付款(共计) 元,金额大写: 元。
注:
(1)代理商统一归纳为金牌代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需将预付款转入乙方账户;
(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二十万元,余款十万元在甲方开展八十个客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到以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产品的代理价格:详见本合同附表(一)
三、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知道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以及接受此服务所需要的所有费用;
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本合同方可生效。若甲方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资格,同时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4. 甲方负责在当地拓展业务,维护好客户。
5. 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与本协议中约定的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第三方公司合作,若违反该约定,甲方则赔偿乙方 万元人民币。
6. 甲方负责了解客户需求,负责给客户培训使用系统。
7. 甲方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年限不得超过1年,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独家代理权。
四、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所有经营活动中不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的内容建设及发布;
2. 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操作系统。
3.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4.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 乙方需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外泄资料,避免给甲方带来损失。
6. 如果软件开发的平台或接口在第三方上,由于第三方原因涉及到软件不能正常使用,双方与第三方协商处理,若处理不成,乙方适当退回此功能的费用。
7.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8. 甲方没有违反本协议中若干规定,乙方不得在甲方所有代理的城市寻找其他代理商,若违反该约定,乙方则赔偿甲方 万元人民币。
五、 维护条款
1. 乙方负责甲方所接项目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提供7日24小时响应维护服务;
2. 乙方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性维护,其工作范围为:软件版本升级和错误更正;合同所界定的功能范围内的局部调整。
3. 当出现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到乙方。如属于严重故障,乙方立即委派工程师进行处理;如属于一般故障,乙方委派工程师在一小时内开展问题处理工作;必要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4. 由乙方负责日常性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更新、数据维护和系统管理。
六、 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项目业务需求产生较大的变更、外在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致使项目期限需要延长的,乙方应及时知会甲方,在经双方协调同意的情况下,工期可以适度顺延。
2. 如因甲方人员不积极配合、不能满足试用或使用条件,而导致项目延误,乙方有权适当顺延项目期限,直到满足条件为止。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延期责任。
3. 剔除以上因素,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的需求完成项目,或项目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如数向甲方退回项目所收款。
4. 如甲方拖欠乙方的开发费或维护费,从应付款截止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收滞纳金,每月按应付款的2%加收滞纳金。
5.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软件,从应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收逾期罚款,每月按项目造价的2%加收罚款。
6. 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项目的软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全额的开发费用。
七、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火灾)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争议的解决
1. 如因软件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 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保密协议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或项目过程中了解的经营秘密及相关资料 ;乙方交与甲方的任何资料、图表、文字、计算过程、电子文件、访谈记录等。
2. 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组成员、甲方公司及其省公司 。
3. 保密期限:2年。
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甲方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归第三方,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 其他条款
1. 甲方如主动终止维护服务,应书面通知乙方。维护服务终止后,乙方仍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但不进行技术协助、软件升级、功能调整。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共同解决。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为“X”X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X”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乙方应积极做好“X”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X”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X”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X”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X”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切运费邮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代理权期限为X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一条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X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代表)
乙方:(公司代表)
委托方(甲方):
邮编: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a:
受托方(乙方):省XX天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邮编: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a:
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充分得到合同中约定的服务;
甲方可以书面申请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账进行重新编制及调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以书面形式可以申请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代理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代制的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请表和账薄上加盖乙方公司及服务人员印鉴。
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填写《服务信息质量反馈通知单》;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正确填制和依法取得符合统一规定的原始凭证。对乙方退回的并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正、补充;自制原始凭证、取送和审验外来原始凭证的工作由甲方自行完成,否则,由此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本企业日常货币的收支和保管,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商品或材料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辅助账、往来明细分类辅助账(应收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账款)等基础性工作,并接受乙方的`业务指导;
0 甲方有责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即每月日前将上月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原始凭证整理并粘贴完毕,按双方约定的交接地 进行交接;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进行交接,应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交接,另行交接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 甲方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签收乙方代制的上年会计账薄、会计凭证等资料。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取回上述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元月的保管费。如需乙方送达,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自行负责代理过程中的资料复印,如需乙方帮助,其费用自理。
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有权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履行责任,有权查阅甲方的有关财务报表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经劝阻无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指派 为甲方代理的服务人员,由于乙方原因需要换服务人员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
乙方及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或送达相关资料;
乙方应坚持依法代理的原则,按照合同的内容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乙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日内,指派会计师、税务师及相关服务人员在本公司(或在账簿所在地)接账;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建立相应的会计和财务等制度,应及时报送给甲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或送达甲方;
乙方应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审核原始凭证,代甲方制作记账凭证,指导甲方正确填制和依法取得有效原始凭证要注意审核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
应根据会计凭证所确定的会计分录,通过计算机代甲方编制电子会计账薄;
0 应及时代甲方编制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并于每季(或月)纳税申报完毕后日内送达甲方;乙方应经常进行对账(月或季)工作,进行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在会计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将会计账簿、资产负责表、损益表、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整理完毕,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1 乙方应在甲方不拖欠代理费的情况下在合同终止4个月内,将会计账簿、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交还甲方。
2 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责任;
3 乙方有责任安全、完整、无偿地保管甲方年内的会计资料;
4 乙方因指导有误或操作失误,致使甲方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甲方负责补税,乙方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3.代理项目:
代建会计账薄。
审核原始单据。
代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
国地税报税
4、委托代理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 日;
5、代理工作期限:
代建会计账薄:即年月日至年 月 日;
审核原始单据: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代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即年月 日至年月日;
6. 代理费金额及结算办法:
每月服务费
元月。
甲方要预付一季度的代理费,每季度终了时,要预付下季度的代理费。
7.违约责任:
当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收费标准的违约金;
当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时,剩余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并支付给甲方相当于1个月代理费的违约金;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原始凭证,否则,造成乙方代理操作失误,致使甲方或乙方受到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其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自乙方向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缴纳罚款之日起计算),每超过一天,甲方要向乙方支付1%的违约金;无故拖欠代理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有权因甲方拖欠代理费及违约金而暂留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薄等相关会计资料;如甲方或执法机关急需上述资料时,甲方应以抵押物(其价值不得低于所欠代理费金额)向乙方进行抵押后方可取回上述资料(其合同另行签定)。
8.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由双方按《民法典》协商议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 方:省XX天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第三条 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 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 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 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 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
第十条 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代销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为“”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乙方应积极做好“”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切运费邮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代理权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一条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代表)
乙方:(公司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