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出租合同优秀9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区号室;房型规格。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支付,物业管理,暖气费用由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
四、室内附属设施
1.电器:。
2.家俱:。
3.水表底数:。
4.电表底数:。
5.煤气表底数:。
五、其它:。
六、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
承租人:
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一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6号的第一层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时间:从至止,租赁金额:每月租金¥元(人民币大写:),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的5号前交当月租金给甲方。
三,租赁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人民币:)的租金保证金。
四,甲、乙双方应当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法律法规和义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应退回租赁保证金,并要赔偿违约金¥元(人民币大写:)给乙方;若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不退回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满,甲方将元(人民币大写:)保证金退回乙方。
五,水电费缴付:按乙方单独使用的水电表读数按月计缴给甲方。水电按每立方叁元计算,电费按每度壹元贰角计费。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签定项目用途,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如需转租,必须要先征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租赁场所与其相关经营的办理证照费,税收等费用,水电,卷闸门等相关的保养,维修,更换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法定及时解决。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中山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位于号楼单元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电费;
2、宽带费;
第八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
乙方退房时要保证房屋物品完整整洁,否则不退押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
二、租赁期限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两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签订地点:
承租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鉴(公)证意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将位于石材城东巷内大宿舍楼北面。租期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每个星期六上午,每租金 (大写)元,计元。租金付款方式按付清,乙方如果未提前交下个租金,此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愿提供给乙方的室内外设施物品有。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或单方提高租金。
二、租赁房屋价格不包括冬季采暖费、水、电费。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造原房屋的结构,不得转租、转让或转借他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四、乙方应保管好甲方交付的室内外设施物品,如有损坏,按价赔偿。乙方应正确使用各种设施、物品,由错误使用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期满后,乙方不按时交回房屋或不提前说明情况的,期满后三日内甲方有权通过由公安机关开锁收回房屋。如有乙方物品甲方负责保管,但收相应的保管费,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通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期届满前,乙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重新签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承租方):
电话:
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门面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市区街道路号;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家具: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门面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门面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门面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门面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门面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门面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门面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入住时的水度数电度数天然气度数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
租赁代理机构: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乙方在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账号为:,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煤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清洁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