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租房合同汇编11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盛世东方A栋502号房、面积118平方米套间房,租给乙方居住。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4、房屋只限乙方作居住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9、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页数,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将楼建筑面积住房一套租给乙方。
一、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
二、经双方协商,租用金额第一年为元,以后房租费随市场变化为准,每年月日以前付第二年房租。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房屋和屋内设施完好交给甲方,如有损坏,乙方根据损坏情况酌情赔偿,如连续租用,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办理续签手续。
三、租赁期间,水、电、暖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交给甲方或有关部门。
四、租赁期间,乙方无权转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手续,甲方因特殊原因用房时,应提前30天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按时搬出交给甲方。
五、租赁期间,如双方中途违约,违约金数额为租期总租金的%或元,违约金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
六、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在不破坏房屋结构,不损坏设施和影响外观美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己装修,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以拆除,但必须保证房屋、屋顶、墙壁、地面整洁、设施完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附款项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1、甲方将位于常州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2、甲方提供设备如下:单人床、桌子、衣橱、电视机、电冰箱等。
3、房屋使用性质: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
4、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抬头:
5、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6、租金: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租金支付:租金先付后租,在签合同时乙方先支付给甲方元,余款在年月日前付清。
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7、乙方需交付给甲方200元水、电押金,到期返还给乙方。
8、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房屋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押金: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
11、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
1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1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15、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16、本租房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管理处存档。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日期: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居住人数为:3人,最多不超过5人。
(二)乙方居住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留存,同时乙方居住人员有外地来乌人员的,需在3日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12个月。甲方应于 年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现金,人民币 元/月(大写: 佰元/月)
支付方式:先付后用,每次支付需一次性付三个月租金,各期租金支付日期:20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二)押金:人民币: 仟 佰元整 (¥: ) 。甲方收到乙方押金时,需向乙方提供收据(条)。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1至13项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 供暖费(4)电话费(5)上网费(6)电视收视费(7)燃气费(8) 煤气费(9)物业管理费(10)房屋租赁税费
(11)卫生费(12)车位费(13)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修及养护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可以修复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不能维修的,乙方应按照损赔表(见附表一)照价对甲方进行赔偿。
2、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乙方承担,所有权属甲方。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租金延迟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3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骚扰、吵闹严重干扰楼上楼下、左邻右舍休息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第3、4、5、6、7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应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更改租金及支付方式,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达5日的,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六)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出卖房屋,乙方有权责令甲方停止出卖行为,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七)甲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10日,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乙方腾让房屋。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八)乙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10日,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甲方验收房屋。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宜
(一)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依照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条款进行验收房屋,乙方如无损坏也无其他违约行为,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违约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二)退还押金时,乙方需持甲方开具的押金收据(条)原件给甲方,凭原件票退还押金款,无原件或原件复印件均不能作为退款的票据。
(三)乙方居住人员有外地来乌人员的,需在3日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需在5日内到当地社区办理人员登记,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若出现恶性违法事件连带或危及甲方的,甲方有权不返还预付的租金和押金;
(四)甲方口头/电话通知( ),书面通知(张贴在出租房防盗门上);乙方口头/电话通知( ),书面通知(张贴在甲方家防盗门上);2种通知方式均视作已做到通知义务。
(五)租赁期间不满12个月的,甲方需向乙方收取更换锁芯费50元。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市区栋层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缴纳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元,(大写: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房屋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 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四、房屋的维修及保养
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该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按照移交物品、设备清单把有关的物品、设备移交给乙方(见附件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清单所记载物品、设备的状况、特征,把其交还给甲方。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物品、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享有国家有关法规赋于出租人的权益。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
3、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房屋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依法使用该房屋,享有国家有关法规所赋予承租人的权益。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楼宇《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若乙方受到投诉仍不予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
4、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缴纳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公用分摊等费用。
5、在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屋收取的管理费及其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等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须确保该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物品、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7、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于任何第三方。如确需转借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借或转租后,乙方对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时所负责任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 、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 日提出,经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该房屋增加固定装修或安装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应严格遵守本条第6款的规定,在安装完毕时,通知甲方检查。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该房屋,须在 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每月租金的 %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 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7、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退还保证金并支付与保证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届满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的终止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合同终止
a、合同期满;
b、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而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地面等的固定装修,拆除后可恢复原状的,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 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将所租用的房屋及其有关的物品、设备(依据附件 )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的使用进行干涉和干扰。但在甲方预约情况下,甲方有权带准租客或准买家进入该房屋看房,乙方应给予配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
)元。(大写:万千百十元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十、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济宁市。 该房屋情况为:面积:平方、结构:▁▁▁▁▁▁、其他▁▁▁▁▁▁▁▁▁▁▁▁▁▁。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第一年为▁▁元/月(大写: ),年租金为▁▁▁▁▁▁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年付(12个月/次)
(三)租金支付日期为:▁▁▁▁▁▁▁▁
第四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欠费搬离时退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交房标准:甲方按交付时的房屋现状交付房屋,经双方当场踏勘,确认所交毛坯房的状况 与甲方同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完全一致,甲方对该房屋未进行任何装修,也未添置任何家具和电器。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随房交付的有房屋防盗门钥匙 片、
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整,该价格为不含税、费的价格,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4、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电表、燃气表的底数均为零。
5、乙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地面及墙面装修时,不得使用地板砖(瓷砖),卫生间厨房可以使用瓷砖。乙方的装修本着来装去丢的原则,本合同终止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6、乙方因使用租赁房屋或对其进行装修等原因导致该房屋受到损害或者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乙方不允许居住,只限于办公,装修时安装水电不能破坏墙面,只能装在墙外面。乙方装修时物业管理部门增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8、乙方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租赁房屋及其防盗门钥匙 片,门卡一张,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返还给甲方,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按照房屋的性质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包括房屋的所有门、窗、玻璃、护栏、水管、气管、电线和水电气的计量表等应完好无损。
第六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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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3. 承租方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共公利益或影响他人休息,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限其在7日历日内搬离,承租方逾期不搬,出租方将视承租方室内一切物品为弃物,并有权作任何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居间人(见证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房屋用电根据实际数量计算,电底数是: 度。
三、甲乙双方议定房屋月租金 元,合计年租金 元(计人民币大写: ),交纳方式为现金支付。由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交纳给甲方。
四、在承租期间,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六、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交纳社会公共收费。
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仍需继续租赁房屋,需提前两月通知甲方,并及时交清全年租赁费用。甲方收到租赁费后,给乙方出具收款凭证,重新签订合同。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九、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10%罚款。
十、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地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室内主要家具有:。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三、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结算。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四、乙方应于签合约时交付甲方人民币元整(¥)作为房屋的家具押金,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应交清所有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交清后,甲方应无息退还押金。
五、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六、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甲方将座落在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39;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签订于年月日
经办单位:(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