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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采购合同(合集5篇)

2023-09-10 18:16:05合同

服装采购合同(合集5篇)

服装采购合同

服装采购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当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当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XX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服装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制服买卖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订购的物品、数量、金额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以上单价、总价如未作特别说明,均已包含了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损耗及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货款最终总价按甲方实际接受的货量计算。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套码榜,并经甲方确认后严格按照样板标准制作。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

  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及装货,因运输及装卸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四条货品的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甲方收到货后,应即时签收数量。甲方在收货后1个月内如制作质量问题,交由乙方负责修改完善或更换。如甲方需要补充服装定做量,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均应按本合同价格在甲方的要求期限内如期交货。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签订合同后甲方付给乙方订金总额元。余下款项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累计支付全部货款的90﹪,剩余10%三个月内付清。

  乙方必须凭有效的正式发票结算货款。

  第六条风险条款

  如发生不可抗力原因而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阻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货品货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达五日,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付款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均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如因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的一方应向交货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服装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在公平、合理自愿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合伙从事服装批发。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定如下条款:

  一、投资项目

  甲方双方合伙挂靠在(企业)名下,在该企业店铺内设立专柜,从事服装批发业务。

  二、经营地点

  甲乙双方同意经营地点设在(企业)所有的店铺,位于市。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限年),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四、投资金额及股份占有情况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各投资人民币万元,总共投资万元。

  2、投资履行期限如下:

(1)首期投资总共万元,在签订本协议日内由甲、乙双方各投资万元。

(2)第二期投资万元,甲、乙双方各投资万元,甲、乙任何一方视经营情况在任何时间均可以提议要求履行该投资,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对方;只要协议一方提出要求履行该投资,协议另一方必须无条件同意。

(3)第三期投资万元,甲、乙双方各投资万元,甲、乙任何一方视经营情况在任何时间均可以提议要求履行该投资,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对方;只要协议一方提出要求履行该投资,协议另一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同意。

  五、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1、合伙经营项目所得利润,在扣除一切成本和税费以及退回甲、乙双方投资款后,由甲、乙双方按照各方的实际投资比例分享。

  2、合伙经营项目如亏损,由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3、甲、乙双方应当每月对合伙经营项目进行全月财务结算,所产生的利润则按季度为单位进行分配(从开业之日算起3个月为一个季度)。

  六、各方的权责

  1、甲方主要负责合伙经营项目的销售管理、业务拓展、财务、营运及管理工作,以及协调处理合伙经营项目的工商、税务、城监及水电部门等公共关系的相关事项。

  2、乙方主要负责服装设计开发、面辅料的购买,服装生产的管理,运输,直至服装成品到合伙经营项目店铺。

  3、单笔交易额在万元及以下的,甲、乙双方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可以单方做出决定;单笔交易额在万元以上的,应当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

  4、合伙经营项目的其他重大事项均由双方共同商议后决定。

  5、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合伙项目经营中收取第三方的回扣。

  6、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协议期内单方撤资退股或放弃自己对合伙经营项目的管理职责。

  7、甲、乙双方应当相互协助对方的工作。

  8、甲、乙双方及其配偶在合作期间不准在市内私自或与他(她)人合作开出有竞争性相关的门店。

  9、共同投资企业的营业款项于每天上午时之前必须存入甲方所开设的银行账户。

  10、甲方有义务每个月向乙方提供合作企业账务供乙方审核。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或逾期支付投资款,应当每日按逾期投资款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任何一方有以下违约情形的,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如合伙项目有盈余,违约者将视其自动放弃在合伙经营项目中所拥有的一切投资及权益,且守约方可不与任何补偿,如合伙项目有亏损则由违约者承担全部亏损:

(1)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投资义务且逾期超过日的。

(2)无正当理由要求退股份或撤资或单方放弃自己对合伙项目的管理职责的。

(3)违反本协议的竞争禁止义务的。

(4)私自收取第三方回扣的。

  八、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有责任为合伙经营项目保守技术、商业秘密,不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擅自向非合同方进行泄漏或转让。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泄露对方商业机密,不得有诋毁对方产品及对方声誉的行为。

  九、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服装采购合同 篇4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行谈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行变换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并准备好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等,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承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商议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 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后,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四条 运输体系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格执行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承运所发货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日期,不以违约处理。

  第九条 商品从甲方承运到乙方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物件丢失、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有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回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一个月内(珍贵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配合研究,明晰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金钱的结算,购销双方应商定结算的具体划定,商定适宜的结算体系。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

  1、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装卸变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过时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损失的出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双方商定的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过时提货部门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过时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由此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过时付款的,应按照双方协商时付款的约定,向甲方偿付过时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抵偿金,保管、调养费用和各类经济损失等,应在明晰责任后,10天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过时付款处理,但任何双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发货色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三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缠时,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第十四条 本合统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签章后,依法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双方如无续签意向的,合同自动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 备注: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收款账号:

  收款人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装采购合同 篇5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北京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北京市。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上文库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 乙方业务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