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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合同8篇

2023-09-10 11:03:10合同

材料采购合同8篇

材料采购合同

材料采购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20年7月15日至20年12月31日

  一、购买产品清单:

  合计(人民币大写):伍拾万零玖仟伍佰贰拾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郑州区域内客户,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给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20日内结清合同余款。

  2、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甲方负责无条件维修,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材料采购合同 篇2

  供方:需方:

  一、供需方本着互相信任、真实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野生菌供销事宜签订本合同。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供方厂房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费由甲乙双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材料的费用负担:纸箱定重标准散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开箱验收,货到叁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供方视为需方验收合格无误。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订货,X%款到帐发货,余款年底结清。

  八、本合同签订期限为年。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由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请求,均提交由卓尼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 X 月 X 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3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建材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型号 颜色标号 材质 批次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验收: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 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墙地砖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 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材料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 :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按国家标准执行;

  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深圳房价搜房网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乙方送货

  乙方代运

  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 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 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 ,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 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 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材料采购合同 篇5

  合同号:

  日期:

  买方:

  电报:

  电传:

  卖方:

  电传: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单位:数量:

  单价:总价:总金额: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3.包装: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

  6.装运港口:

  7.卸货港口:

  8.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支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小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项目”寄交买方。

  (3)航邮:航空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此外,货发10天内,买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11.装运:

  (1)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电报:),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

  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超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超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期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买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载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买方: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6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下列标的物的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及其价款

  出卖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1、出卖人按下表所列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买受人应按下表中所列价格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标的物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下表中所列标的物随附物品构成标的物的组成部分,买受人不再就该等随附物品支付任何价款。出卖人应将下列随附物品随同标的物一并交付买受人:

  随附物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2、出卖人按本合同附件所列规格型号、数量等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双方约定,标的物质量除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要求:

  第三条 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确定标的物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1、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标的物送至上述交货地点,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2、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交货地点为。买受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到上述交货地点提取标的物,运费由承担。

  3、按通知分批供货。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分批向买受人供货,按买受人通知的时间和数量将每批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4、按计划分批供货。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应按照下表约定分批供货。

  交货计划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1

  2

  3

  4

  5

  第四条 装卸费及包装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装卸费由出卖人承担,包装方式为。

  2、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的,出卖人应负责对标的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保护作用,以确保标的物安全运抵交货地点。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标的物锈蚀、损坏、灭失的一切责任均应由出卖人承担。

  3、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的,出卖人按国家有关标准对标的物进行包装,并应告知买受人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条 所有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按照合同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标的物的检验

  1、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

  2、如买受人经检验后发现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有权拒收、要求补齐或退换标的物,并要求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结算及付款

  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确定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交付后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检验合格后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剩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支付。

  2、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作为定金;于标的物交付后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检验合格后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剩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支付。

  3、标的物分批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作为定金;其余按交货计划或买受人通知供货数量分批交付后据实结算,出卖人凭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签认的结算单向买受人申请支付。买受人应于出卖人正式申请支付后日内支付已结算货款。买受人预先交付的定金应先行抵付货款。买受人可在最后结算款中扣留货款总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支付。

  双方约定的付款依据为下列第种,出卖人凭付款依据向买受人申请支付:

  (1)经买受人签认的验收单。

  (2)经双方共同签认的结算单。

  第八条 质量保证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年,自起算。

  2、出卖人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能够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使用期限。

  3、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对于因标的物质量问题导致买受人遭受的损失,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若出卖人逾期交付超过天,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标的物的质量、规格、型号、品种、花色不符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如买受人同意使用,双方可通过协商就标的物价款重新达成协议;如买受人不同意使用,可以要求出卖人退换或解除合同。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出卖人应按本条第1款向买受人逾期交货违约金。

  3、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数量交货时,若少交标的物,就少交的部分,买受人如果需要,可要求出卖人补齐,出卖人应照数补交,买受人如不需要,可以要求出卖人就少交部分退货;若多交标的物,就多交的部分,买受人如果需要,可自行留用,双方按实际交货量结算,买受人如不需要,出卖人应将多交部分自行取走,买受人对多交部分不承担任何保管、付款等义务。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出卖人应按本条第1款向买受人逾期交货违约金。

  4、采取送货方式的,标的物错送交货地点或收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将标的物送交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违约金。

  5、买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求退货或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出卖人。

  第十条 补充约定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材料采购合同 篇7

  购买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附表所列)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利解除合同,另选其他供货商。

  其他质量要求:

  第三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年月日

  交货地点: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2、货物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验收。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妥善小心,如果对甲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货物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应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4、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及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付款方式选择如下第( 2 )种方式:

  1、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要求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天内结清货款。

  2、甲方在月日前支付货款给乙方,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可以从新签订书面合同。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1%0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保修、保退、保换或者产品在保修、保退、保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10% (比例)的违约金。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如果乙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货款的1‰ (比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违约金。

  第六条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材料采购合同 篇8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月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