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11篇】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1、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金额计¥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约地为,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壹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明确各自责任、平等互利、分工协作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及清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叁仟圆整)。
三、交货地点:a县
四、运输方式:乙方免费送货到安装地点,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乙方负责免费安装到位,以及调试完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六、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按有关标准执行。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设备运输抵达现场后,由甲、乙方根据本合同内容组织查收,并由甲方签章确认。
2、在系统未正式交付甲方前,甲方不得自行操纵设备,否则所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应进行验收,并签章确认,三天内若因甲方的原因而不进行验收,则视作验收合格。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1、设备安装完毕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计:元)。剩余合同金额的5%(计:650元)作为质保金90日内付清。
2、如付款逾期,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九、售后服务:
1、乙方随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每半年左右进行一次维护检测。
2、设备安装完毕一年内为质量保修期,在此期间内,属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后乙方仍有维修义务,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服务收费标准收取配件等材料费用。
十、违约责任: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设备未经验收,甲方自行使用则视为验收合格,因此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2、设备运达现场后设备就位由供方和需方共同负责。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执行。
5、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地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厨房设备,乙方供货安装等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品牌: 公司生产的 品牌系列厨房设备产品,具体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以本合同书附件1所列为准。
2、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
第二条 货物的包装标准
1、按国家相关标准或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无相关标准或规定的,采用足以保护货物不受损的包装方式。
2、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安装前设备在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第三条 货物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负责卸货、二次运输、安装、设备的调试,直至整体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2、运输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确保货物按期送达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运到。
3、交货地点:
第四条 货物的交货时间
乙方须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日内将厨房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所列的全部设备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将设备送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对实到设备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设备数量和外观质量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整体质量保证的责任。
2、甲方发现设备外观有质量问题(如设备缺陷、损伤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认为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甲方拒绝接收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
3、双方在设备的调试及整体质量验收时,对质量有异议时,交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资格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以其检验报告为准,设备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设备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接到检验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承担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验收时乙方须随设备提交的附件包括: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合格证书、保修书、安装说明书、设备使用手册、设备出厂测试报告、设备质量证明书等。否则,视为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甲方对货物的验收、认可,不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合同价格
1、设备的价格: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包干总金额为:元。
2、包干总价包含设备出厂价、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费、调试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
第七条 货物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1、甲方在支付乙方每笔款项时,乙方需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应同等金额的合格发票给甲方。
2、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人民币: 元),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 支付合同总价的 %(人民币: 元)。
3、余款人民币 元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二 年,均自设备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接收之日起计(质保期内维保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详见附件)。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产品终身维修。
2、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对延迟维修及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 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乙方不得有将设备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第十条 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并交付由甲方接收时起,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2、 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并接收货物前由乙方承担,接收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付款,否则应承担相应后果。
2、货物送达交货地后,甲方指定堆放、安装地点。
3、将厨房水源、电源、气源连接到所需位臵。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保证所供设备为符合本合同约定品牌、规格、产地等条件的全新产品,并保证所有设备来源合法,保证任何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 在设备交货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负责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现场培训,确保产品及时投入正常使用。
3、 乙方必须保证在合同约定的送货时间将全部货物送抵供货,并在货到工地后 天内安装完毕。乙方未在规定时间送货或安装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若乙方延误供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同时向甲方支付总货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负责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配合甲方进行管线施工安装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电话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买方:
卖方: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汽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二、付款方式、期限
三、交货时间、方式、地点
四、验收方法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卖方代运,以卖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买方办理托收承付。
3.卖方为买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卖方除向买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元/辆。
4.产品质量:按卖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卖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5.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六、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应向买方付违约金元/辆。买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向卖方付违约金元/辆,并付%利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一方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定购厨具设备一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购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详见合同附清单。
二、合同总额:(大写) 。 ¥: 元。
三、付款方式:
四、交货期限:
乙方按收到甲方定金之日起,日内按合同附清单所有设备送至甲方单位,接甲方通知,运抵现场后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五、交货地点及方式:
1)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设备就位、安装、需用起吊设备的费 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采取可靠的包装方式,以确保货物在装卸及运输中完好,如因 包装或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甲方货品损坏,责任由乙方自负并无条件更换或维 修。
六、安装与调试:
1) 乙方负责厨具的安装。安装、调试均为免费,安装时乙方食宿自理。电、气、上下水、管道等安装接驳由甲方负责,包括地面清洁。
2) 工程安装须严格按照双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摆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对图纸的任何修改须双方签字认可。
七、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 (应付金额×天数×5‰)。
2)如果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每日按不能交货货款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应付金额×天数×5‰)。
八、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供应的货品提供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 壹年 内若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属甲方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免收管理费用,但材料费用照实收取。
九、合同变更:
1) 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所有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 方的书面签字认可。
2) 甲方若调换、增补同类厨具,由甲方补充差价,优惠率同此合同(外购设备除外)。
十、附则:
1) 本合同共贰页,所带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3)本合同未涉及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办公桌台:规格,附柜,用高密度板压木皮制作。
2、书柜:规格。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款式按样板。
二、数量、单价及金额:制作小学部办公桌椅共套,价格:桌台为元/套(含附柜),椅子为元/张,个三聚氨板书柜,为元/个。总金额:元。(备注按已有的规格、款式、尺寸、质量现场量取后制作)。这些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甲方按乙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乙方认可并封板,甲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甲方负责修改。(注:用料、材质、尺寸必须按乙方样板,如果末按乙方样板生产,而导致教职工无法使用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加工、售后服务方式:甲方负责全包工包料,严格按照样板要求制作。五年保修,终生保养。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在年月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仓库。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甲方应按原价和乙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七、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即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 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b 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c 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b 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c 乙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提)货时间:年8月13日。
交(提)货地点:甘肃省玉门市国营黄花农场。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由供方送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双方代表对机械设备技术参数进行审核与确认,并组织试车、验收工作,并进行书面确认。
三、运输、包装及卸货:
供方应自行准备符合本合同所供机械设备特性要求的运输工具将其运到需方指定地点,指定定点暂定为玉门市国营黄花农场;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由供方全部承担。
设备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四、质量要求和配置
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的质保期为1年。
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在所供机械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之前,供方必须保证所供机械设备标有型号及参数的铭牌或钢印标识并向需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机械设备配置详见本合同文件“附件技术要求”内容,否则需方可拒绝接货并视为供方违约。
五、售后服务
5.1供方应免费提供其所售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日常保养等相关服务。
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机械设备的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需方提出书面要求或提供损坏部位的相关图片资料,供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负担机械设备维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供方应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供方承担。
质量保证期后,供方仍应承担售后服务。只要需方提出要求,供方应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需方满意,相应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验收:
出厂前的检验和验收:供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到场后的验收:供方承担机械设备在卸至交货地前即已存在的缺陷的任何责任。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合同中每台1万元的定金,即4万元。
机械设备在需方指定地点交接后,需方先垫付运费,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剩余款。
八、违约责任:
逾期供货或者延期付款的,违约方除需继续履行供货或者付款义务外,还应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守约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支付合同款项2%的违约金。
九、解决纠纷方式:
本合同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需方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供方须向需方提供足额正规报账发票。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3份,需方执2份,供方执1份。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设备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如下设备: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机械总价 ,在乙方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以上价格均未含税,含17%增值税另加8%(进口机型10%)。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设备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过程中,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3、设备质保期为年,乙方负责委派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安装、操作,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四、货物验收
交货期限:乙方收到甲方订金后30个工作日内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承担:长途费用由乙方支付,短途中转及搬运费用由甲方负责,经甲乙双方认定确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损失费用双方是具体情况分别分担。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的有关资料。
2、甲方在货到后按照订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甲乙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设备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安装调试、培训。
1、乙方所供整套设备是全新正品,且无任何权利瑕疵;设备设计、选材、制造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设备质量保证期(下称"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免费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超过质保期,乙方有协助甲方对该设备进行维修,同时为甲方提供备件供应、技术支持等义务,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3、设备的安装、调试由买方组织实施,乙方负责指导安装调试事宜,但因指导性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安装过程中设备出现短缺、质量等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若乙方整改不及时和/或而影响甲方安装进度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三、设备的包装应做到防雨、防潮、防震及满足长途运输和吊装的需求,有明显准确的起重、装卸标识、并保证设备质量不受影响能完好无损地达到交货地点。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检验、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设备到货后,乙方自接到通知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派人员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检验,由双方检验人员共同签署设备的外观验收记录,此记录不作为设备质量的有效证明。若发现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存在任何短缺、漏项、损坏等其他情况,卖方必须及时更换、修理或补供。若乙方不能如约参加开箱检验,甲方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并作出验收记录,且此验收记录一经做出则视为乙方对其已经认可。如果甲方在单独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人处理,若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处理,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货款中扣除。如该问题甲方无法自行处理的,甲方有权不验收,解除合同并向卖方主张相应的赔偿。
2、乙方所供的设备,必须有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并加盖有效资质公章。
3、其他验收方法:合同设备需安装调试后运行正常方视为验收合格。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生产厂家要求配置,能达到正常使用的要求。
六、合同的变更和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单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且须经对方的书面认可。
2、除不可抗力外,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随意解除合同、不履行合同、或出现根本性违约的,应适用定金罚则。
3、质量问题责任:
①安装调试后,设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整改超过三天仍未完成,则按退货处理,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必须双倍返还合同定金和退回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②在质保期内,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随即电告甲方处理的意见和措施,并且在接到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若设备故障是由于乙方原因所致,则乙方必须及时予以免费修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派人到场修理,甲方有权自行修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设备故障并非由乙方原因所致,则由甲方自行处理,但乙方仍负有协助的义务。
③在质保期外使用期限之内,如设备发生故障,经第三方专家和/或权威部门鉴定,发生故障的原因确系该设备设计、选材、制作工艺等不合理各/或不符合标准、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免费维修,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卖出、乙方买进后记机器。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待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甲方于乙方按
第二条第2项规定的方式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乙方时,若发生故障、毁损或遗失,应由甲方负责,亦即免除乙方支付价金的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因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纵,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使用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器总金额五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乙方。无论乙方是否使用,从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
第二条规定的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
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日之内交付机器。此期限届满,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合同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
第二条所列之定金以及与定金等额的损失赔偿。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见证人
供方: 签约地点: 需方:市第一人民医院 合同编号:
货币种类:人民币( 元)
一、反之供方应承担超出部分。属于计量器具的需提交计量检定证书或进口型式批准证书,供方提供的产品应能保证计量合格,如需要供方应承担初次计量检测费用。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一切相关违约责任供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保修的条件和期限:技术指标详见招标要求,设备(耗材)的保修期为两年以上。质保期后,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设备零配件的及时供应。维修费先修理后付款,零配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根据新仪器特点及技术要求供方对需方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供方向用户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需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供方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并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双方最终确认所用。供方在接到需方设备故障通知的12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提供备品供用户临床使用,此条款也适用于保修期外。
三、交货地点及联系电话: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承担卸货、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免费送货至需方指定场所并负责免费安装培训。
五、到货期:签合同之日后 10 日内,或年 月 日前
六、包装标准: 供方必须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采用厂家原装包装。
七、验收标准、方式: 不低于生产厂家提供的出厂标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和验收方法,供需双方共同现场验收。属于法定商检的,需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10 %,半年内付款80 %,余款一年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则全部损失及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根据本合同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合同签定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签字盖章各执壹份。本合同未提到
的部分,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每延迟到货一天扣成交总价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需方。
十二、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名称(章) 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 市号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邮政编码 电话及传真 监审科签字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号 电话号码
20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