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合同(精品13篇)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1、 材料名称:号石 规格:粒径1-3 数量: 约5000m3 单价:
2、 材料名称:号石 规格:粒径2-4 3 单价:
3、 材料名称:江沙 规格:粒径2-4 数量:约5000m3 单价:
4、 材料名称:山皮石 规格:粒径2-4 数量:约5000m3 单价:
第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不予付款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要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按时供货,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供货,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需根据合同所欠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予乙方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单项材料项目:号石每500或1000m3一付款;江沙每500或1000m3一付款;山皮石每500或1000m3一付款
第五条 其它
1、该合同所尽一切事宜仅针对木兰沿江公园项目。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20xx年 7 月 10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二条 质量和包装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 标准。
2。货物性能的其他技术要求是:
3。乙方应当在包装物上注明生产日期。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3。包装标准: 。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 。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 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 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
2。交(提)货时间: 。
3。运输方式: 。
4。运输费用: 。
5。货物交接地点: 。
6。收货人: 。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2。其他约定: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 %以上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 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 元/建材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型号 颜色标号 材质 批次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山东省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山东省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验收:对于生态木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 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生态木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 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生态木,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生态木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应提前通知卖方;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定购石材栏杆约9500米,单价590元/米,合计(大写:伍佰陆拾万伍仟元整),不含税费。(注: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生产加工约20xx年5月份进场安装,20xx年8月30日前完工,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选料加工,保证石材颜色基本一致,保质保量完工。
第四条、乙方进场开始安装时,甲方先付20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工程款,其余尾款安装完工验收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若有设计变更或是数量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生产好的成品甲方按合同价格如数支付。
第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选料加工,按约定工期完工。
2、乙方保证所供石材与所供样品颜色基本一致。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若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延期履约,甲方无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施工道路畅通,材料能够拉到施工现场。
4、工程完工后15天内,甲方为乙方组织收方,核算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如期付款。
第八条、合同生效后,除法定或约定事由,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如需解除合同,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乙方所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零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为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范。
2、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验收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第三条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按期或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全部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乙方违约后,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附件:《材料采购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货物清单
1、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
总价:
备注:
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货物清单的,必须提前月通知乙方。
2、合同总价包括合同货物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利解除合同,另选其他供货商。
第三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年月日前
交货地点:
第四条付款方式
分批付款:
1、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的条件:
①经双方验收合格后;
②申请额为当月验收合格的材料应付款的50%;
③验收合格的材料应付款的40%于工程施工完毕后当年年底付清;
④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书面提出申请;
⑤申请上详细说明乙方认为其应得到的款项,并附上相关的原件有乙方收货工作人员签字的送货单及正版商业发票,并加盖乙方公司印章。
2、甲方标准付款条件为:收到乙方合格付款申请后当月结一百二十天(或次月结九十天),如订货单上有不同之规定则该订货单应优先适用。
3、乙方送货单与甲方入库单不一致时,以甲方入库单为结算依据。
保修金的支付
保修金金额为:验收合格的材料应付款的10%;
在保修期满之后180天内,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保修金结算申请,甲方如对货物质量无异议,应在接到申请后尽快向乙方支付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如乙方在此期限内未提出保修金结算申请,则视作乙方已自动放弃保修金,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保修金。
甲方拒付、保留或抵销部分价款的权利:
1、甲方有权扣留或保留本合同下的任何款项支付,直至货物符合本合同要求为止。
2、多种可扣留、保留或抵销本合同下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甲方认为必要的一部分,用于保护甲方在本合同下为乙方承担的成本、费用、支出和损害。该项权利并不制约甲方以其它方式收回前述款项的权利。
3、对发票有争议时,甲方将支付无争议部分的价款(若有),并在解决争议期间保留余下部分的价款。
4、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本合同所生之债权设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予第三人。
5、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记录来审核乙方费用发生的依据。该项权利一直持续到甲方支付有关发票金额后12个月。
6、本合同下付款币种均为人民币。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可以从新签订书面合同。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保修、保退、保换或者产品在保修、保退、保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比例)的违约金。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如果乙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货款的‰(比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违约金。
第六条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购买方(公章):
供货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供应方(乙方):
采购方(甲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材料用于 项目施工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采购标的设备、价格、数量
。
2、上述单价已包含了乙方材料费、场内外运输费、技术咨询、产品检测费(不包括复试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费(税率%,乙方纳税类型为 )等全部费用。价格为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位置落地价,双方确认价格按约定执行,除合同约定单价价格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元,乙方结算的货款必须交付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 发票,其款项必须经甲方转账支付给乙方,且开票金额与合同、转账金额一致,否则甲方不予以支付货款。
4、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合法、正式和有效的发票,如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乙方应立即重新为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向甲方支付与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总金额相等的违约金;如甲方因为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受到有权机关处罚,乙方还应全额赔偿甲方因该处罚而受到的损失;如乙方因开具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而受到有权机关处罚,该处罚不能作为乙方减轻或免除按照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承担责任的理由。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应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材料经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一次性检测合格。
2、乙方应随车提供该批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材料,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对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资料的,乙方应无条件提供。
4、材料交付甲方前的全部费用、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材料的制造、包装、标识、运输、装卸和码放等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环保规定、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造成损害,并确保最终监测结果达标。
5、其他要求:若甲方所建工程有抗震等级要求的,则乙方应提供满足相应抗震等级要求的材料。
三、验收及交付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时足量供应材料。
2、乙方负责将材料运至甲方 项目施工现场,甲方、乙方及监理公司派出工作人员联合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车。
3、数量及外观验收:
材料存在锈蚀、弯曲变形、损坏等外观瑕疵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乙方按甲方要求码放整齐、完成临时保护措施、插好标识牌。材料的包装、出厂试验检验、运输、装卸、堆码、保护、标识、保险等交付前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4、质量验收:
如材料经检验发生不合格项的,甲方应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停止使用该批材料;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替换并运走停止使用的材料、承担检验费用、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及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共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重新检测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重新检验期间,仍按项履行。
四、违约
1、如乙方供应材料的数量不足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于日内补足、更换,并支付不合格材料价值 %的违约金;
2、经相关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更换,并承担检测费用、支付不合格材料价值%的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如乙方所供应的材料在国家、省、市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质量保修期范围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因乙方供应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所产生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此仲裁结果为终局的。
六、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在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清单
1、 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2、 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3、 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4、 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不予付款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要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按时供货,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供货,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需根据合同所欠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予乙方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付款方式
单项材料项目:材料以每的价格付款;材料以每的价格付款;材料以每的价格付款;材料以每的价格付款。
第五条、其它
1、该合同所尽一切事宜仅针对项目。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价金总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20xx年x月x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20xx年x月x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20xx年x月x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20xx年x月x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20xx年x月x日前付定金x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20xx年x月x日前电汇
20xx年x月x日前电汇
20xx年x月x日前电汇
20xx年x月x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x月x日-x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x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双方材料采购(供应)事宜,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达成如下采购(供应)合作协议:
第一条:关于材料采购(供应)合作计划
1、甲乙双方达成材料采购合作计划,双方约定以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合作:
乙方长期从甲方处采购材料。
乙方指定甲方为某种产品指定供应商,由乙方或乙方下属施工项目经理长期到甲方处采购材料。
2、双方约定材料采购(供应)合作的产品为:
材料名称材料品牌材料规格材料产地材料等级
第二条:关于材料价格
1、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价格结算方式:
一、固定价格。即采用相对较固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二、浮动价格。即按照乙方采购的材料数量,予以相应的价格浮动,乙方累计采购的材料越大,甲方给予乙方的材料价格越低。累计采购按照年度进行。
2、双方采用浮动价格方式的,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进行价格结算(采用固定价格时本条无效):
一、季度结算,根据乙方本季度累计采购数量,予以价格优惠,甲方以差价方式返还乙方优惠部分的费用。
二、半年结算,根据乙方半年的累计采购数量,予以价格优惠,甲方以差价方式返还乙方优惠部分的费用。
三、年度结算,根据乙方本年度累计采购数量,予以价格优惠,甲方以差价方式返还乙方优惠部分的费用。
3、如遇原材料涨价或甲方采构成本增加,甲方要求提高材料采购价格的,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再另行协商新价格。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的,当次采购仍然按照双方以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第三条:关于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付款时间方式:
一、即时支付,即甲方将乙方订购的材料送到乙方反映定位置后,乙方立即支付甲方货款。
二、每周结算:即双主以周为单位进行货款结算,乙方应当在本周及时支付甲方上周供应的材料货款。
三、每月结算:即双主以月为单位进行货款结算,乙方应当在本月及时支付甲方上月供应的材料货款。
2、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付款金额方式:
一、全额付款
二、分期付款:首付%货款,在材料使用经验证后支付%货款,材料质保金%于日后付清。
3、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结算方式:
一、现金
二、银行转帐
第四条:关于材料质量保证
1、甲方应当保证所供应给乙方的材料质量,甲方提供材料的同时,应当向乙方出示相关材料的组成部分原料的相关资料,并确保供应给乙方的材料为环保合格产品。
2、甲方应当按照乙方采购的材料明细单,提供给乙方同一品牌、等级、规格、数量的材料,甲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冒充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出现此类情况的,甲方应当及时更换,给乙方造成误工或其它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供应的材料,应当由双方组织代表进行验收,数量不够的,甲方应当采全额补足的办法,及时供应给乙方,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甲方不再经营乙方预订采购的材料,或该品牌材料或该规格材料的,甲方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让乙方有足够时间更换材料或调整材料的品牌与规格。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乙方相应的补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信誉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大小以现金方式结算。
2、因乙方未及时支付甲方货款而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的,乙方除应足额支付甲方货款外,变当给予甲方相关的经济补偿,赔偿金额按照乙方拖欠金额数量及时间,按当时银行利息予以甲方相关补偿。
第六条:其它补充
第七条:协议生效及持续合作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自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之日起生效,合作时间为年月日。
3、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协议以继续合作,续签新协议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如发生销售(采购)行为的,仍可采用本协议内容。双方另有协议的例外。
第八条:关于纠纷
1、若双方合作当中产生各种纠纷,应当由双方代表人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原材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95%~100%之间。每批成交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签订购销合同后抽签随机确认。不合格原材料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提供不合格原材料而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付与验收
1、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为:。
2、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签定合同起日,即年月日前。
3、因合同货物交付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货物的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
2、甲方必须于签定合同起日,即年月日前付清货款。
3、如果甲方采取分期付款,分期付清以日为一期,首期应付全部货款的%,每期应付全部货款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45%。
2、乙方迟于交货期7天以上,每延长一天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当于货款1%的损失费(最高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0%)。甲方迟于付款期7天以上,每延长一天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货款1%的损失费(最高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0%)
3、乙方迟于交货期32天以上,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相当于货款30%的损失费。甲方迟于付款期32天以上,乙方有权将合同货物从甲方处取回并向甲方索赔相当于货款30%的损失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强制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中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完各自相应的责任后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对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双方材料采购(供应)事宜,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达成如下采购(供应)合作协议:
第一条:关于材料采购(供应)合作计划
1、甲乙双方达成材料采购合作计划,双方约定以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合作:
乙方长期从甲方处采购材料。
乙方指定甲方为某种产品指定供应商,由乙方或乙方下属施工项目经理长期到甲方处采购材料。
2、双方约定材料采购(供应)合作的产品为:
材料名称材料品牌材料规格材料产地材料等级
第二条:关于材料价格
1、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价格结算方式:
一、固定价格。即采用相对较固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二、浮动价格。即按照乙方采购的材料数量,予以相应的价格浮动,乙方累计采购的材料越大,甲方给予乙方的材料价格越低。累计采购按照年度进行。
2、双方采用浮动价格方式的,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进行价格结算(采用固定价格时本条无效):
一、季度结算,根据乙方本季度累计采购数量,予以价格优惠,甲方以差价方式返还乙方优惠部分的费用。
二、半年结算,根据乙方半年的累计采购数量,予以价格优惠,甲方以差价方式返还乙方优惠部分的费用。
三、年度结算,根据乙方本年度累计采购数量,予以价格优惠,甲方以差价方式返还乙方优惠部分的费用。
3、如遇原材料涨价或甲方采构成本增加,甲方要求提高材料采购价格的,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再另行协商新价格。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的,当次采购仍然按照双方以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第三条:关于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付款时间方式:
一、即时支付,即甲方将乙方订购的材料送到乙方反映定位置后,乙方立即支付甲方货款。
二、每周结算:即双主以周为单位进行货款结算,乙方应当在本周及时支付甲方上周供应的材料货款。
三、每月结算:即双主以月为单位进行货款结算,乙方应当在本月及时支付甲方上月供应的材料货款。
2、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付款金额方式:
一、全额付款
二、分期付款:首付%货款,在材料使用经验证后支付%货款,材料质保金%于日后付清。
3、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结算方式:
一、→←现金
二、银行转帐
第四条:关于材料质量保证
1、甲方应当保证所供应给乙方的材料质量,甲方提供材料的同时,应当向乙方出示相关材料的组成部分原料的相关资料,并确保供应给乙方的材料为环保合格产品。
2、甲方应当按照乙方采购的材料明细单,提供给乙方同一品牌、等级、规格、数量的材料,甲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冒充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出现此类情况的,甲方应当及时更换,给乙方造成误工或其它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供应的材料,应当由双方组织代表进行验收,数量不够的,甲方应当采全额补足的办法,及时供应给乙方,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甲方不再经营乙方预订采购的材料,或该品牌材料或该规格材料的,甲方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让乙方有足够时间更换材料或调整材料的品牌与规格。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乙方相应的补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信誉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大小以现金方式结算。
2、因乙方未及时支付甲方货款而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的,乙方除应足额支付甲方货款外,变当给予甲方相关的经济补偿,赔偿金额按照乙方拖欠金额数量及时间,按当时银行利息予以甲方相关补偿。
第六条:其它补充
第七条:协议生效及持续合作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自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之日起生效,合作时间为年月日。
3、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协议以继续合作,续签新协议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如发生销售(采购)行为的,仍可采用本协议内容。双方另有协议的例外。
第八条:关于纠纷
1、若双方合作当中产生各种纠纷,应当由双方代表人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甲方(买受人):【 】
乙方(出卖人):【 】
甲方向乙方采购
(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以下统称为“货物”),货物要求及明细以下表的约定为准:
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1)交付时间:第一批货物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毕,以后每期货物以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
(2)交付地点:;
(3)货物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如需购买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4)包装方式:乙方应当采取能够保护货物完好无损的最合理包装方式或按照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为:)。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1、合同单价及总价
货物单价以本合同第一条第1项表格中的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单价固定不变。每期货物总价款为现场实际所用货物合价,即每期货物总价=单价×货物数量(货物数量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材料进场单载明的数量为准),该价款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约定义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及税费等各项费用。
2、结算条件和付款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要求交付每期货物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向乙方结算每期价款。
(2)每月【 】日为结算日,乙方持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进场单办理结算事宜,当月货款在结算日后次月【 】日前支付至当期货款的【 】%,当期货款的【 】%留作保修金,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3)乙方未在结算日前提交办理结算的相关资料的,当月货款顺延至下个结算日进行结算,以此类推。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发票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在付款日前完成支付的,则该笔款项在乙方提供发票后,于下个付款日前支付。
第三条、验收及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1、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及时进行验收;
(2)甲方验收通过的,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担保责任,不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瑕疵认可与接受,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 (2)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解除合同之时起由乙方承担;
(3)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时起,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保修
1、保修期及范围
货物保修期为【 】年,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算。保修范围包括货物的质量问题、安装调试问题等。
2、保修义务
(1)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保修。确因技术复杂难以按时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过甲方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确认维修完成时间;
(2)货物因质量原因需要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保修期自更换后的货物经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乙方不得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负责更换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或延迟。如更换时,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已经停产或无货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同等质量、规格及效用的替代货物,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对此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供货或货物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货物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过交付期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逾期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自身项目的实际需要通知乙方供货。甲方不承诺最低采购量,乙方对此知悉且无异议。
4、甲方指定【 】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 】手机:【 】),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向甲方供货,否则视同未供货,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付货物的,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货物的具体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通知。
2、乙方应在货物交付前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作相应准备工作。
3、乙方应于货物交付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相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单、说明书、合格证等)。
4、双方对货物的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将货物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经检测,货物质量合格的,甲方承担检验费用;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或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指定【 】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 】 手机:【 】),负责与甲方联络。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具备的一切必要手续、资格,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乙方保证其对所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的情况,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货物向甲方提出权利要求,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货物均为通过正规渠道获得及销售的全新原装正品,货物符合国家以及厂家技术规格要求,享受原厂质保。
第九条、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客户信息等),应当负责保密,具体要求如下: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泄露、复制、使用、散布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且乙方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采取以上行为;
(2)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其员工及所有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或任何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行为不当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的,除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且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按照该批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更换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该批货物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有效期内全部货物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有权将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无论乙方发生何种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甲方主张权益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检验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保全费等。)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本合同双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部分解除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条约定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除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3、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应当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内容需要修改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花岗山购销协议:
一、甲方采购乙方花岗山,合同价款总计人民币万元,大写金额整。
二、合同价款包含下列费用:
1、乙方向甲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
2、乙方将安装固定完毕的合格的标的物在交付地点交付甲方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各个环节的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等费用;
3、乙方在本交易中应当承担的各种税收;
4、乙方向甲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所支出的其他费用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20年7月15日前
交货地点:厂区
四、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当妥善包装标的物,确保标的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2、乙方应当妥善运输标的物,将标的物安全准时运抵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
3、乙方应当承担标的物在运输出发地和目的地的装卸义务。
4、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安装
标的物在交付地点卸货完毕后,乙方应当对标的物进行安装固定,位置正确、美观,确保安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可以在安装固定过程中实施检查。乙方应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及时清理施工区域内所有的废料和垃圾,完工后施工现场不能留下垃圾和杂物。
六、付款方式
花岗山到厂安装验收完毕后一次性结清。
七、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给甲方所需的花岗山。
八、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