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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加工合同8篇

2023-09-10 09:19:38合同

模具加工合同8篇

模具加工合同

模具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模具加工承揽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项目、数量、金额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

  3、产品型号:。

  4、数量:。

  5、单价:人民币元整(大写:);

  合计金额(含%的增值税):人民币元整(大写:);

  以上费用包括全部材料费、备件费、制作费、制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及年的保修费用等。

  第二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要求的制件。

  2、模具必须按照制作项目列明的要求制作,且必须有合理可靠的冷却系统。

  3、详尽的技术要求(略),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4、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万啤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 加工工期

  1、工作期为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即于年月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的,乙方于天内(即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若甲方提出改模的,具体工期由双方补充协定。

  第五条 模具验收以及交付

  1、模具验收的依据:

  (1)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

  (2)双方商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

  (3)模具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

  2、模具验收合格规定:

  甲方连续试产天或产量达到件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模具无异常,制件合格率%以上,甲方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天内不投(试)产,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乙方交试模样件后,由于甲方原因天内不能检验确认的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模具验收后,年内乙方对模具制造质量负责,并无条件地提供快速服务(小时内要给予响应)。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提供快速服务,可根据产生的成本酌情收取改模费。

  3、《模具验收报告》上应有甲方技术、检验及使用单位签字并经甲方生产技术部长批准方为有效。

  4、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加工厂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收货及不合格处理

  1、乙方所交模具经甲方有关部门(技术、质检、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凭《模具验收报告》方可收货,甲方凭《模具工装验收单》办理向乙方付款结算手续。

  2、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作,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

  3、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第七条 模具加工费用的支付

  1、签订合同日内,甲方将模具金额的%,即万元付至乙方帐户,作为合同定金。

  2、模具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收乙方增值税票后,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即万元付清。

  3、模具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验收后年内付清。

  第八条 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商业保密承诺

  1、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2、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为甲方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每向其他任一单位或个人提供模具,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第九条 后续服务

  1、模具连续正常使用,乙方保修年,并提供必要的易损易耗备件。

  2、属甲方设计或使用原因造成模具更改或损坏,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天甲方甲方可按总造价的%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向甲方倍返还定金。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的计算标准为该模具的制造费用。

  6、乙方违反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编码: 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模具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为确保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遵循平等,互惠互利的合作诚意,特订立本合同。依据本合同制定的有关附件、补充协议及相关修订书,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样品或图纸来设计制造模具。

  2、 在生产中,甲方如需修改样品或图纸,应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 乙方如需对结构、工艺、制造技术进行调整和改动,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认可后进行。

  4、 模具交付甲方使用后,如非正常使用,导致模具损伤,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质量要求:

  1、 我司提供模架、模芯材料(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模具保证使用30万次)。

  2、 模具及附件均采用公制通用标准制造。

  3、 模具试用于双方确认的机台及相关的技术指标。

  三、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 3 天内付总金额的

  2、 样件合格时付合同剩余总金额的余款,即人民币元。

  3、 更改图纸或样件造成的费用由客户负责。

  4、 保修期限:模具验收合格后,正常条件下使用一年内进行无偿保修。

  四、交货期限:

  在客户图纸确认及收到预付款后天首试。

  五、模型所有权:

  模型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六、保密:

  甲方提供的图纸等相关材料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密。

  七、违约责任及索赔:

  1、如因制作方原因模具制作拖期不能按期试模,超期一天扣罚模具合同的5‰,但最多不超过模具总价的10%,如果因为客户图纸问题及产品检验等原因造成的拖期,由客户自行负责。

  2、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经对方签字认可,提出方须向对方支付因终止合同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作为赔偿。违约方赔付金额不得大于该合同货款总金额。

  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违约,双方应及时通报协商解决。

  八、合同履行: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该协商应在五天内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由当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2、争议进行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3、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的转让、变更、解除和终止,双方必须另定合同。

  九、其它: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模具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上列价格为含包装费之成品含税价,从乙方至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  

  一、 质量标准和资质要求  

  1、 产品质量标准见经双方盖章的附件(一)。  

  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和条件。  

  二、 订货和交货  

  1、甲方按实际需求向乙方书面下达生产订单。  

  2、乙方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每一订单品种、规格、等级和数量为甲方定牌生产产品,并于甲方下达生产订单之日起天内生产完毕。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  

  三、 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  

  1、甲方派员在乙方工厂对委托加工产品进行初步验收。  

  2、客户对产品所提异议,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处理;若产品经判定为不符本合同双方约定质量标准,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交付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责任期限,应以该产品自甲方出卖给第三方之日起算年。出卖之日以甲方开具发票之日为准。  

  四、 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 □承兑汇票

  2、付款条件  □收货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 付款期限:□短期( )天□月结30天

  □月结60天 □月结90天  

  3、若为人民币结算,为了保证甲方验收记帐和按时付款,乙方在送货同时或后7个工作日天内,须向甲方提供发票,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日期顺延一个月,并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五、 产品的包装  

  1、产品采用甲方指定的包装予以包装。  

  2、甲方提供包装设计图稿和要求,乙方负责制作。  

  六、 知识产权的保护  

  1、乙方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对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包装上使用“

  ”注册商标标识,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2、未经甲方特别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3、双方应对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八、 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1、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有关要求。  

  七、 违约责任  

  1、因委托加工产品遭甲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或由甲方代理乙方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客户质量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生产造成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款、施工费等各项依法可获得的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货款额的日千分之八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达15天,视为乙方履行订单不能。  

  4、乙方履行订单不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乙方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应负责更换。由于更换而造成甲方逾期交货给第三人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一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八、 其它  

  九、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若期满双方有意继  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十、 本协议及附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模具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年月日

  交货地点: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方提供,其费用由方承担。线的供应商:线价: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元/粒,钮门元/粒,打枣元/粒,剪线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

模具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年8月1日至20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泸州生态源*窖酒厂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朱坪三社 地址:

  年 月 日

模具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模具加工承揽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项目、数量、金额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

  3、产品型号:。

  4、数量:。

  5、单价:人民币元整(大写:);

  合计金额(含%的增值税):人民币元整(大写:);

  以上费用包括全部材料费、备件费、制作费、制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及年的保修费用等。

  第二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要求的制件。

  2、模具必须按照制作项目列明的要求制作,且必须有合理可靠的冷却系统。

  3、详尽的技术要求(略),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4、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万啤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 加工工期

  1、工作期为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即于年月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的,乙方于天内(即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若甲方提出改模的,具体工期由双方补充协定。

  第五条 模具验收以及交付

  1、模具验收的依据:

  (1)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

  (2)双方商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

  (3)模具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

  2、模具验收合格规定:

  甲方连续试产天或产量达到件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模具无异常,制件合格率%以上,甲方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天内不投(试)产,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乙方交试模样件后,由于甲方原因天内不能检验确认的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模具验收后,年内乙方对模具制造质量负责,并无条件地提供快速服务(小时内要给予响应)。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提供快速服务,可根据产生的成本酌情收取改模费。

  3、《模具验收报告》上应有甲方技术、检验及使用单位签字并经甲方生产技术部长批准方为有效。

  4、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加工厂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收货及不合格处理

  1、乙方所交模具经甲方有关部门(技术、质检、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凭《模具验收报告》方可收货,甲方凭《模具工装验收单》办理向乙方付款结算手续。

  2、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作,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

  3、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第七条 模具加工费用的支付

  1、签订合同日内,甲方将模具金额的%,即万元付至乙方帐户,作为合同定金。

  2、模具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收乙方增值税票后,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即万元付清。

  3、模具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验收后年内付清。

  第八条 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商业保密承诺

  1、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2、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为甲方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每向其他任一单位或个人提供模具,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第九条 后续服务

  1、模具连续正常使用,乙方保修年,并提供必要的易损易耗备件。

  2、属甲方设计或使用原因造成模具更改或损坏,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天甲方甲方可按总造价的%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向甲方倍返还定金。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的计算标准为该模具的制造费用。

  6、乙方违反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编码: 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模具加工合同 篇7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模具加工合同 篇8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