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合同优秀9篇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小区号楼单元车库,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该车库租赁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须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三、该车库租金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乙方应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手动钥匙把、开关门遥控器只,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或放置无污染、无异味、无液体流淌等对车库不能造成损坏、污损的物品,不用于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门开关遥控装置等附属设施如在租赁期内受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
五、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库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该车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如因此给乙方造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如乙方需要改变该车库用途,必须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
七、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租金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补足相应赔偿),且受损失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舜泰广场2、6号楼北地上临时停车场,共计42个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作为车辆停放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包月使用:
1、使用期限 壹 年,自 20 年 07 月 02日起至 20年 07月 02日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2、使用期限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书面申请。
3、使用期满,甲方决定提前收回所出租车位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告知乙方,保持车位的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二、包月费、押金及支付方式;
1、包月费用标准为160 元/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 :一年付 。
2、包月费用每 壹年 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用日 10天前支付下一次包月费用;本合同有效期内包月费用不予调整。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全部包月费用共计元(大写捌万零陆佰肆拾元整)。
4、包月使用期内每个车位蓝牙卡押金为100元/车,由甲方开具卡押金收据,使用期满后如不继续使用则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备注:如蓝牙卡丢失,押金概不退还。)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车位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包月费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达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期间包月费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需提前收回该车位的,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按实际日期计收使用费用。
3、在使用期间,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人为损坏(包括乙方损坏)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4、甲方仅负责向乙方提供停泊车辆使用地的场地,甲方对乙方的车辆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除将所使用车位用于停车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车位,乙方已交的包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该车位。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包该车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与甲方同时签订,并自行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人: 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1、1期第55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1、1车库地下第55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3600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年07月15日至年07月14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20年7月15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1、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2、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4、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6、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1期第55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1车库地下第55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3600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的:地面停车位
1、租赁地址:
2、规格:x平方米:
1、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a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b每月付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位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1、业主是已承租的形式买断相应地下停车位在该期限内的使用权,期限为20-20年。
2、承租期限为20年,另30年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费续租到20年。
3、租赁费用不退还
4、业主不得将停产位转让、转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5、违反协议,扣除违约金叁万元。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xx小区栋单元号
房屋产权人:
电话:
为了便于停车位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xx开发商将小区现有的停车位委托给甲方进行经营管理。据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位置:
面积: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三周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年人民币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xx开发商的授权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停车位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停车位的卫生清洁工作。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4、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许可;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第五条停车位的所有权及维护
停车位的所有权xx开发商。
其维修养护工作由甲方根据所有者的授权进行维修养护。
第六条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或甲方没有履行职责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其它
1、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日前通知乙方;
2、甲方将建立健全停车位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xx开发商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代表人: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小区栋单元号
房屋产权人: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位置:面积: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三周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年人民币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停车位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停车位的卫生清洁工作。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4、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许可;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第五条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或甲方没有履行职责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其它
1、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日前通知乙方;
2、甲方将建立健全停车位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一方不采取积极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责任方应就扩大部分损失予以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的生效须以乙方购买甲方地下停车场编号停车位为前提条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小区号楼单元车库,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该车库租赁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须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三、该车库租金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乙方应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手动钥匙把、开关门遥控器只,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四、乙方向甲方: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或放置无污染、无异味、无液体流淌等对车库不能造成损坏、污损的.物品,不用于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门开关遥控装置等附属设施如在租赁期内受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
五、甲方向乙方:甲方保证车库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该车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如因此给乙方造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如乙方需要改变该车库用途,必须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
七、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租金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补足相应赔偿),且受损失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