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汇总9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标准:
甲方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的以下设备 出租给乙方租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抵押、转租甲方设备。
第二条、合同的押金、租金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机械使用期间租金结算,合同结束后,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给乙方(不计利息)。
2、租金计算,甲方按月或(天): 收取,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租期为 个月。
3、租金支付方式:先使用后再交租金,即按时间计算租用1个月即结算一次租金,逾期十日乙方拒付租金,甲方终止合同,强制拉回全机械设备。
第三条、合同提货地点与归还地点:合同设备使用地点。
第四条、合同设备使用地点。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设备的.进退场、安装、拆除以及办理好相关(安装、使用)手续工作由甲方负责,安装、拆除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的设备是合格的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装拆单位要具有相应资质,装拆人员要有相应上岗操作证,不得违章作业或野蛮操作,若发生意外事故则由安装方自行负责。
3、甲方对设备保修3个星期(不含电机),超出保修期如须甲方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下列情况如电压不足、短路、浸水受潮、使用不当及易损正常磨损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4、正常使用中的易耗黄油由甲方负责。
5、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及保修甲方设备,在乙方作用期间如丢失、损坏的,按价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扣除押金以抵赔偿。
6、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工场进行设备给予维护及监督,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人工费由甲方自理。
7、在乙方使用期间因不可抗力或乙方人员操作因素引起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交租金及结算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使用,终止合同,强制拉回全部机械设备,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租金和押金为未含税价,如乙方需要开具含税发票,须另缴纳 %的租金。
第七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并由签订合同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退还设备、结算付清余款后合同结束。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签订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出租设备名称: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高度:
四、设备使用地点:工程名称:
五、租赁时间:20年月日(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六、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进出场安装费按元包干。(费用包括:检测费、地角螺栓、运输费、吊装、工资)。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月租费为元包干。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算,超出叁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操作人员(司机)按元/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额。
3、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使用一个月后乙方应及时支付该月租金元给甲方,月清月结,租赁费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过五天。
4、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个月以上的停机,停机时间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赁费的60%收取滞停台班费,即元/月,固定设备中途不报停,竣工报停以双方认可的报告为依据,从乙方工程申请开工日直至报停日止。
5、设备退场前,乙方应付清所有款项。否则甲方可以拒绝停报或退场,并仍按正常租赁费用收取。
6、基础制作、异形附着及预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费日期计算方法:
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费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均双方认可为终止日。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派有证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于28个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时)。
3、操作指挥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作业,考虑24小时连续作业。为我公司司机的稳定,工作的灵活性,裁减人员只能考虑裁减指挥。
4、甲方负责提供塔机基础图纸。
5、甲方及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时间中小修超过4小时,则不收取当日租金;大修如果超过2天则扣除当月租金(主电机除外),但不负责间接损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话的对讲机2台、吊盆3个、料斗2个、吊绳3付及配电箱至塔吊的电缆。
8、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有关资料。
九、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请报告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食宿费用。
3、提供甲方进出场条件,如设备专线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所耗电费;并保证塔机工作所需电压,因电压不稳导致烧坏电机,损失由乙方负责。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结合现场进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十、安全事故:
1、特别声明在塔吊安装前必须买好保险,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设备发现故障而不及时处理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章指挥作业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指挥失误及与塔机操作无关人员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安地脚螺丝或20日内未安装塔吊,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的名称: 。
设备使用地点: 。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第三条:租金支付
租金:(小写):元整; (大写):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
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2、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附件具备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日 期:
出租方(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租方(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年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第三条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第四条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条设备租赁期限为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包括手续费%),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第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第八条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第九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项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担保单位:代表人: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工程机械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租赁设备如下;
二、计算支付
1、租赁费用租金按月支付,每月 号为结算支付日期,所结算和支付的费用为上月的租赁费用,甲方以转账形式结算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提供发票。
2、结算时,乙方凭甲方机械管理部门提供的机械运转记录和罚款记录到合同部进行结算。
3、设备进场、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三、甲方负责燃油费用和机械操作员食宿,乙方负责其他全部机械日常费用。
四、乙方必须配备两名机械操作手24小时听从安排,乙方机械必须保证保险手续齐全(含司机保险),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在安全的.情况下服从甲方指挥调配,
并按甲方指定位置停放,否则出现一切机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例如油料丢失,机械扳手部件丢失等)。如有不听从安排的,每次事情节扣除相应租金。
五、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因机械性能不好,影响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机械或将所租用机械退租。机械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能超过2天,超出两天扣除超出天数租金。
六、因地震、降雨、灾害天气造成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按天扣除租赁费用。 七、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九、补充: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账号 开户行:
联系人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机械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的施工需要,部分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改造,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在遵守原设备租赁合同(6月21日签定)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
第一条:改造机械设备概况:
搅拌机2台:上料斗爬轨加长;
螺旋输送机2台(含水泥称):水泥直接输送到搅拌筒里。
要求以上设备状况良好,砼拌合能力达到35立方/小时以上,并必须能满足乙方的其它施工要求。
第二条:改造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⒈甲方拥有对改造设备的所有权。
⒉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以上设备的使用权。
第三条:租金结算方式:
在原租赁合同综合单价24。2元/立方的基础上上浮1。8元/立方,合计为26元/立方(贰拾陆元每立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 型: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标物。
1、甲方将位于淄博市临淄区路的店铺(含其室内设备)套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项目。
2、甲方出租店铺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店铺所配备室内设备情况:
第二章租赁期限。
1、店铺(含其室内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金为元/年,共计元。
2、租金的支付期限: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前六个月的租金元,以后每六个月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元。
3、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房屋及室内设备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用该房屋使用保证金维修房屋及室内设备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如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标的物的交付。
1、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应与甲方进行现场交接。甲方交付店铺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
2、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营业证件。
第五章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1、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指示或有关收费标准计算;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天内按月支付给甲方或相关收费部门、单位。
3、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租赁店铺提供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物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房屋的维修及装修。
1、合同期内,店铺的维修除房屋的主体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之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店铺室内设备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合同期内,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对乙方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
1、乙方自行对店铺进行装修并承担费用。
2、乙方装修店铺前应当将其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配电线路图、平面尺寸图等有关装修资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的装修行为存在危险或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险或安全隐患。
5、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的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具有所有权、出租权或转租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店铺及室内设备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扰和干涉。
2、合同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的店铺进行改建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八章乙方保证及责任。
1、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承租的店铺及室内设备私自进行出借、转让、转租。
2、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4、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承租店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室内设备。乙方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5、乙方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天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店铺或者室内设备出借、转让、转租他人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损害甲方的整体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5、乙方私自变更租赁店铺经营用途及室内设备用途的;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交回店铺及室内设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其保证及责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乙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天内据实结算租金后退还乙方结余的租金。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
一、租赁设备:
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租赁服务,此次活动为天(不含设备安装时间)周期,乙方提供调音人员,并服从甲方指挥,积极配合甲方主持人。设备晚间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间内。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用地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年月日时,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技术人员(调音员)进行现场调音。
四、设备租金及预付款
1、设备租赁费已包含人员服务费。
2、此次租赁设备费用为:元。(含税,是?否?)运输费用为:元。
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总款的20%作为订金,约为元。乙方到达现场安装音响设备并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租赁总款的50%,约为元,使用完毕当日或次日交付其余款项即为:元。(具体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协商)
五、责任、违约条款: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如甲方退订,乙方扣留预付款,作为甲方违约金。若甲方交付定金后,乙方不能提供相关器械,甲方有权要求返还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3、如演出进程中因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足够声压级的专业音响设备,保证活动过程中音色优美顺畅,在活动过程中,音响出现断音(指话筒)现象应不超过三次/天(次数不累计),特别说明:话筒使用条件一定要在距话筒接收机25米范围以内,如果有人阻挡在话筒与接收机之间,产生频率阻隔致使话筒断音,或因无线电频率干扰产生的噪声,乙方无责。否则甲方有权扣留总金额的的20%款项。
5、若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乙方协商设备的保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条款不适用于一天的租赁活动)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规办理。如发生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此书面协议可作为参考依据。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