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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代理合同7篇

2023-09-03 19:41:15合同

经销代理合同7篇

经销代理合同

经销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拓展销售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甲方将现生产经营的“”牌运动手表(含所有表业公司注册的“”商标的包装品、物),特许给乙方在 (省、市、县、区)辖区内为甲方在该地区的销售总代理。

  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在委托乙方特约经销期间,提供给甲方有关的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证照复印件、特约经销牌匾和授权委托书;乙方应遵守经销原则,只允许在(省、市、县)所辖的范围内代理经销,不得在其它非辖区内转让和销售;甲方同样不出售“”商品给乙方所在总经销辖区内的其他经销商。

  2.以协商为前提,乙方在特约经销开始之前或一周内必须提交一份包括如何在当地构建市场销售网络、如何确保特约经销初期“”在当地销售量不发生聚减、如何响应消费者需求,在短期内提升销售量,和一年内具体时间、地点、拟销数量等内容的可行性经销计划给甲方。以便甲方确立发展方向、规模和作为甲方检验乙方经销能力的依据。

  3.乙方在特约经销期间必须确保代理经销的月销售量最低下限,依据现有的月销售量和区域大小,现确定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每月不低只,约价值万元。

  4.甲方给乙方的货款垫底资金为一万元。

  垫底以外的资金必须每次结清:即每次订货,乙方应提前天下订单,并与货款一起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收到货款后的天内发货。

  5.运输方式和问题交涉:

  甲方按乙方的意愿进行包装送站托运,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货后应立即清点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书面传真告知甲方,否则,概由乙方自负。

  6.经销期限和年检审:甲方委托乙方经销期限为一年,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乙方每年年底交回授权委托书,由甲方年检审后重新授发。

  7.如若乙方擅自违约或变更经销方案造成甲方形象损害或营销渠道受阻的,甲方有权随时取销乙方的代理经销资格。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签章:

  日期:

  乙方代表:

  签章:

  日期:

经销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愿意讲起享有所有权的(车辆型号牌照行驶里程等车辆信息)车辆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同意购买符合第一条约定的甲方的车辆。

  第三条购车款为人民币:元,乙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构成款,

  第四条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购车款的当日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由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车辆过户前甲方没有因转让车辆肇事负债,也没有讲该车辆以任何形式进行抵押或者为自己以及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六条甲方承诺其享有该车辆的完整所有权,任意第三人对该车辆均不享有任何权利。

  第七条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购车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和承诺,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立即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购车款,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立契约书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今就连续性商品交易事宜订立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其制造下列内容的商品连续卖给乙方,乙方买进。

  商品内容:。

  第二条货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货物的数量为准,乙方于第二个月底前以现金支付。但如获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内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三条乙方若有不支付货款、支票无法兑现、停止付款或违反本合约条款的情况,则无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货款债务期限的利益,并需一次付清本合约所规定的一切债务。

  第四条本合约不预先订定期限。

  第五条乙方就第一条的产品保证,以甲方所定的批发价销售,并指导其所属的零售店亦当以此价格销售。

  前项甲乙双方,及乙方所属的零售店间,得另根据甲方所定的条件订立再销售价格合约。

  第六条乙方的销售地区约定为,如欲于上述地区外销售,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乙方于甲方要求时,为履行本合约的债务,需依照甲方的指定,采取下列一种或同时二种的方式。

  (1)推举甲方同意的连带保证人。

  (2)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并根据事先约定付清款项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3)提供保证金。

  (4)寄托有价证券。

  (5)乙方的赊帐债权让转予甲方。

  (6)交付库存的甲方制品。

  第八条乙方违反本合约的条款,或依据第三条债务失去期限的利益,与发生下列的情形时,甲方为顾及其未来。可解除本合约

  (1)乙方的信用有重大变化时。

  (2)乙方的公司组织上有重大变化时。

  第九条若发生与本合约有关的争执,双方同意以甲方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经销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省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

经销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代理甲方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产品,授权在(区域)独家代理,在此区域内销售,代理期限为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关手续资料;

  3、甲方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负责,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甲方承担质量引起的相应责任;

  4、双方合同一经签定,在乙方合法经营、及时支付货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规定的情况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中断产品供应,因由中断货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产生滞销,甲方给予退换(返货的发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期限自发货日起三个月内,超过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市场的稳定,杜绝其他代理商恶意窜货,保证乙方在代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如发现恶意窜货行为,甲方为乙方清市场,并追讨窜货人或窜货单位赔偿乙方市场损失(赔偿标准:进货总金额的5倍);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铺底货,铺底数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执行,在代理结束后,乙方返还货物或按代理价格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在代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发生进货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乙方代理协议签定后,再次提货为现款现货,既乙方将电汇底联连同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3、乙方在代区域内以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的宣传方式销售甲方产品;在销售上出现任何问题(非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帮助协调处理;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最低限价,不得高于物价批准的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供货价供给零售药店,一经发现,取消代理权,扣罚市场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非甲方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要向乙方索赔50万元;

  三、双方协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甲方负责将货物通过邮局、铁路和货栈发给乙方,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包括航空快件、特快专递、公路短途运输),发货方式由甲方决定,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发货失误,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因本协议发生的经济纠纷,则由甲方所在地仲裁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向签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经销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 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

  2、代区域: 辖区范围内。

  3、代理期限: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 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12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年保修,终身维护的质保承诺。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 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 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 %,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但对于房地产工程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业系列产品各项功能的操作装使用。

  (2)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3)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4)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消。

  五、 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 万元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

  万元b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

  万元b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2、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 万元,(甲方按 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 元)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甲方年终考核乙方年进货总额及市场网络建设情况,如按时完成年进货量及市场网络建设,甲方按乙方年进货总金额的

  %给予返利,如超额完成年进货量,超额部分按

  %给予返利。

  4、乙方代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工程用户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5、从第二季度开始,若乙方提货量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每季度进货量的

  % 且市场网络建设达不到协议指标时则不享受区域总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

  六、 其它事项: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 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七、 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八、 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3、甲方提供传喷画和培训手册。

  4、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技术培训时。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大工程项目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技术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5、提供工程

  九、 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经销代理合同 篇6

  一、名词解释

  1、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融资顾问的含义是指:乙方为或代理甲方或其下属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就建设内蒙古XX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安排融资商,即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在上述各情况下,由于乙方的顾问行为,致使相应资金进入甲方的帐户,乙方的代理行为即为完成,甲方就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融资顾问费。

  2、本合同中融资商是指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

  二、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公司建设的项目筹划、组织、协调、操作、办理、安排融资,以满足甲方建设内蒙古XX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的资金需求;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实际融资金额根据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三、甲方所确认的初步贷款条款

  1、合作期限为年;

  2、融资担保品:新建项目及项目经营收费权(或银行红利单);

  3、资金使用方式:固定回报;年建设期不回报,第年开始回报,年回报率13%,合计回报年,到期不还本。

  4、融资条件最后以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项目融资所需的全套项目文件资料,甲方对上述项目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代理期满时,若乙方未安排融资商或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不能达成合作意向,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就上述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或者,在合同解除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向甲方安排过的融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3、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与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

  4、甲方在融资过程中应及时与乙方就融资事宜进行沟通,否则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必须承担乙方陪同甲方与出资人洽谈融资业务所合理支付的工杂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为上述项目融资安排融资商,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3个月为委托代理期。在委托代理顾问期间,甲方自行寻找的融资商,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但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与实现融资相关的所有材料、文件和审批手续,均由甲方递交乙方,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初审、分析、报批,需要由甲方补充提供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供。

  3、融资前期乙方代理顾问行为(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审查、分析、申报、协调、差旅费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参与上述项目融资的全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沟通、签署项目意见书、项目考察、项目谈判、签订融资合同等。乙方的上述行为是辅助性的。项目融资的成功全赖于甲方项目团队的素质及与融资商的诚信协商和项目本身。

  5、乙方对知悉甲方的一切商业机密有保密的责任。

  6、乙方在整个融资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融资顾问费的支付 甲方在资金到达甲方帐户当日,即应通过银行划帐(或按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融资顾问费金额为实际融资额的2%。若资金是分期到帐的,则融资顾问费也相应分期支付。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若违反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并依照国家法律和合同规定追究违约方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在市法院提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或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撤消的融资顾问费支付承诺书》等作为本合同配套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随着本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签署的所有合同相应终止。

  十一、签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经销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品牌系列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市区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品牌系列产品。

  二、授权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四、代理价格

  1、乙方应按照甲方在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2、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五、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六、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七、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八、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九、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3、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4、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5、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7、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8、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9、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十、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十一、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十二、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万元,每完成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万元。

  十三、违约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四、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2、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五、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六、协议的变更:

  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2、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份,双方各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