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合集6篇】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 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 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一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 元,其余代理费于 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 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元,如 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 元;
4.其他特别规定: 。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受托律师: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就甲方与 货物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甲方现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处理该案,乙方指派 律师为案件的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代表甲方与 协商索赔事宜。
2、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向 提起索赔诉讼。
第二条 委托权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权限包括: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有关材料,申请证据保全和证据调查;
3、参与一、二审诉讼,并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和签订和解协议,参与调解;
4、代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和(或)裁定提起上诉;
5、 代为对一审和(或)二审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决申请复议和(或)申请再审;
6、代为接收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
7、代为接受赔款;
8、代为处理与诉讼和执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资料、文件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虚假陈述、疏漏陈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足够的便利和协助。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足额、及时支付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律师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作为甲方聘请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服务,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案件处理的进展。
3.乙方应恪守职业准则,对于在处理本协议委托事项期间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对本协议委托事项全程负责。除非获得甲方许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协商和解或诉讼中和解、调解的金额,须经甲方确认,乙方才能与索赔人达成协议。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该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的三天内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处理所发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费用,如诉讼费、检验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证人(检验人)出庭费用等,由甲方承担支付。
3. 上述约定之律师费用,包括乙方律师在 内的差旅费和通讯费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确认,乙方律师为办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于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发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该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协商解决不成,提请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 方: (盖章)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盖章)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本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1、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2、根据尽职调查的情况,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及深度应满足项目交易的要求;
3、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之上,从法律及相关角度判断本项目交易是否可行,并在交易可行的前提下推荐合适的交易模式和交易安排,供甲方作为决策依据,此处所述的交易模式以及交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协议)乙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并且交易模式以及交易安排的内容及深度完全满足甲方决策要求;
4、根据本项目需要或者甲方的要求,起草、修改及审阅有关交易的协议等文件;
5、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相关交易谈判;
6、根据本项目需要或者甲方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有关问题从法律及相关角度发表意见或起草相关协议;
7、为完成本项目交易,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8、乙方为本项目向甲方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运营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非因乙方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瑕疵所导致的纠纷或诉讼除外),乙方必须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对协议进行补充和完善等方式提供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全方位服务,需就甲方与合作各方、本项目运营中涉及的各种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做出交易安排。
上述第1、2、3、4、5、6、7条所列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月内完成,涉及具体事项完成的工作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二条 服务方式
1、乙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由律师负责组织一个人核心工作小组,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包括口头、书面和现场办公,如果甲方要求书面答复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3、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开始工作,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4、乙方判断交易可行的情况下,需就其向甲方提出的交易模式提供成功交易的案例作为样板,并保证相应材料的真实。
5、乙方律师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所涉项目的基本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意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第四条 法律服务费用及工作费用
为完成前述法律服务工作,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如下法律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的法律服务费用分为两期
1、本协议第一条第1、2、3项工作,首期法律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2、本协议所述其他工作,法律服务费即第二期法律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本项目法律服务费用是以后双方类似项目服务收费的上限。
1、首期法律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第1、2、3项工作后,认为本项目交易可行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以下简称评估)。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和时间支付首期法律服务费。
(1)经评估后,乙方提出的交易模式和安排可行:甲方依程序决策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法律服务费给乙方指定账户。
(2)经评估后,乙方提出的'交易模式和安排不可行:收取首期法律服务费的%,双方合作终止。
2、第二期法律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1、2、3、4、5、6、7项所述的全部工作后,就其设计的交易模式和协议等文件,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有无重大缺陷和遗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第二期的法律服务费用。
(1)项目交易成功,经评估,乙方交易模式和协议无重大缺陷和遗漏:标志交易成功的交易相关协议签署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二期法律服务费用的%给乙方指定账户,剩余的`%待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法律服务时一次性付清。
(2)项目交易成功,经评估,乙方的交易模式和协议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甲方将扣除部分法律服务费用(如每项重大缺陷和遗漏扣除(大写:元人民币),标志交易成功的交易相关协议签署后的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扣除后应付的法律服务费用的%付至乙方指定账户,扣除部分待乙方修改完善后另行支付;剩余的%待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法律服务时一次性付清。
(3)项目交易不成功,甲方在项目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法律服务费的%给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商业服务发票后,甲方再依照本协议上述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将法律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账户号:,开户银行:。
4、工作费用
乙方在本项目中所需的异地差旅、交通、食宿及工商查询等第三方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超出甲方标准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出差应事先证得甲方同意。甲方报销标准详见附件1。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更换代理律师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违反规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内不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代理费。
2、因乙方律师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对方当事人未能就项目进行合作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有效期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
2、审理机关:市人民法院。
3、委托代理的审理阶段:。
二、委托代理权限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反请求,代为提起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特别授权)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依法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
2、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律师代理费
根据律师收费文件规定,经协商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收费方式:顾问单位优惠收费:本案涉案标的为元,应收律师费,协商优惠收费为元。
六、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履行。
1、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或由相关行政部门收取的因鉴定、翻译、评估、公证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办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2、3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指派的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撤诉的';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的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本案委托事项止(收到判决或仲裁决定、调解书,和解及撤诉等)。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法则明非讼字〔〕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请乙方委托律师担任甲方处理该项事务的代理人。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担任代理人的责任,是就该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或草拟合同,或参与谈判、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详细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如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则甲方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单方面解除与甲方的委托关系,应将甲方所交费用全部退还。
五、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如下:
1、律师费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2、如需要乙方律师到市区外进行与本项事务有关活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均由甲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权限如下:
1、
2、
七、甲、乙双方特殊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至
甲方:
代表:
乙方:
经办律师: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律师事务所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 。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月 日签订《 委托代理合同》。
2、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 元 。(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 元 )。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 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 由甲方承担。
4、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6 份(已交法院的 0 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 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书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1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青岛食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代理诉讼事宜,现因甲方未依约定支付代理费,甲乙双方协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8月1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3、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已将甲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三份退还甲方。
4、双方就委托事务再无争议,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再无争议。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主办律师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