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最新11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开发的项目区域内的`楼盘,委托乙方在省市代理销售。
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销售价格由甲方代表开发商随时提供详细价格表作为销售价格依据。
乙方不经同意不得以高出或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
甲方保证乙方的销售价格与销售现场的销售价格完全一致,并享受与销售现场同样的优惠活动及政策。
四、甲方和开发商保证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等一切相关手续文件真实、合法。
若购房客户因购房合同内容引起的纠纷,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乙方客户到地,甲方负责接送站和安排到现场看房,并安排食宿和购买车船票。
六、乙方所有促销广告内容均须由甲方认可,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否则出现任何问题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销售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房租、人员工资、广告宣传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客户确认方法:凡由乙方带来的客户和由乙方通知甲方登记的客户,以及在现场通过客户登记时得知是通过乙方宣传推广而得知信息自己来售楼处的客户,任何时候成交均计入乙方业绩。
八、销售代理佣金及支付方式
1、正常价格基础上乙方提取佣金比例
①销售第1—10套,按总价的%提取。
②销售第11套以上,按总价的%提取。
2、佣金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
①签订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房款,乙方可按满额结算佣金;
②签订购房合同并按规定交齐首付款或分期付款已付清%以上房款,先结算已付房款部分的佣金,余额佣金等购房户办理完按揭借贷手续并且放贷或分期付款全部付清后即结清。
3、结算时间:双方每月日前核对确认上月销售报表,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佣金。
4、乙方须于每月日前提供开发商认可的正规发票。
九、如遇客户退房并经开发商同意的,销售业绩取消,乙方收取的代理佣金退还开发商。
十、如遇销售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解决办法。
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终止,可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合作期间如因乙方经营不善造成无法履行合约,乙方可提出解除合约。
十二、争议解决
1、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x
地址:x
电话:x
邮编:x
乙方:x
地址:x
电话:x
邮编: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xxxxx(甲方产品名称)销售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xxx的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xxx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如登记表中内容变更,乙方应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对甲方的工作做出评价和投诉,具体事宜请与甲方联系。
5.乙方代理的市场区域为。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乙方试运营xxx个月,合格者将正式颁发授权书。
4.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其产品的先进完善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6.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7.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4.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零售价。如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甲方的限价规定(如低价销售现象)并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代理授权,并取消其区域代理资格。
5.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甲方须对客户进行备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xxx地区代理的名义但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第四条产品价格、保证金及预付款、财务结算
1.产品的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网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xxx元人民币,并预付不低于xxx元人民币的登录费。
3.保证金及预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关规定,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4.结算
A.乙方代理登录xxxxx(产品名称),须在乙方预付登录费足够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确认付款后开通,同时甲方将从乙方预付登录费中自动扣除乙方开通xxx的登录费用,每月x日甲乙双方应对上月x日至本月x日登录开通的xxx数量及清单进行核对,并由甲方给乙方开据相应登录款项的发票。
B.甲方为乙方每月开据的发票金额为:上月x日至当月x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xxx代理登录费的金额。
C.当乙方未能按A的规定全额支付开通xxx登录费时,甲方核实后有权取消对应xxx的服务,同时保留法律追索权。由此带来的与客户之间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D.本协议到期或者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执行,乙方已支付预付款,在扣除应付款项后仍有余款时,甲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五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x年月日至x年月日。
第六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xxx 代表(签字):xxxx
xxx年xxxxx月xxxxx日 xx年xxxxx月xxxxx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第三条 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 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 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 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 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
第十条 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代销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饲料销售协议:
一、乙方保证年代理销售甲方饲料不少于吨;
二、乙方提出需要甲方供货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数量。
三、乙方完成年销售任务后,甲方将根据实际销售量奖励乙方。
四、代理销售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六、乙方保证年代理销售甲方饲料不少于60吨;
七、乙方提出需要甲方供货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数量。
八、乙方完成年销售任务后,甲方将根据实际销售量奖励乙方。
九、代理销售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权所属的“”项目(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市路号,可售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左右;该项目的商业和写字楼单位均为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销售范围,所有可销售物业均视为乙方业绩并可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
二、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后x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推盘量指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实际公开销售的物业面积)的%,项目正式开盘后12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的%,乙方销售业绩以《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销售面积为标准统计。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在20年x月x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如项目在正式开盘前未完全具备销售条件(指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其他销售手续不齐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随之顺延或不再生效。
3、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对应的代理费。如甲方与乙方解约,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以购房合同和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统计基数)对应的代理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时,在乙方完成项目%销售率后,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四、策划、设计、代理费的相关约定
1、策划、设计、推广及销售人员基本费用;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每月五号支付当月基本费用x万元,至项目销售完毕的当月终止支付。
2、项目商业部分(包括酒店、写字楼、车库)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乙方代理费标准为销售总额的2%,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商业销售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
五、销售代理费的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月x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代理费。
2、客户交付部分首期款并签定购房认购书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实收购房款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3、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购房合同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4、如由于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超出上述约定时间个工作日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定影响乙方结算的,甲方须按照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自行销售,所有销售成绩(包括项目团购部分及关系户购买)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须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6、甲方支付代理费前,乙方可提供收据,甲方支付代理费后,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7、甲方支付策划代理费只以对公转账进行:
帐户名称:市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户号码:
六、关于溢价代理费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如乙方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价格超出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按x:x分配,即甲方分配%,乙方分配%,乙方分配的%即为乙方溢价代理费。
2、结算时根据每套实际成交价格与项目底价价格的差额,进行溢价代理费的结算,即乙方溢价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实际销售价×已销售面积—销售底价×已销售面积)×分配比例,乙方溢价代理费以客户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认购书为计算依据。
3、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为:本项目酒店销售平均底价为元每平方米、写字楼销售平均底价为元每平方米、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平均底价为元每平方米。
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溢价代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季度末按约定溢价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溢价代理费。
5、甲方不得对项目价格任意打折,如甲方对关系户打折成交价格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则该部分的销售不计入双方计算溢价代理费的基数。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拥有合法手续,并负责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卖方职责;项目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所需宣传广告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广告推广费用投入控制在项目总值的2%以内。
3、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的装修、办公家具、投影机等销售硬件设施及负责售楼处的电话、水电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规划设计建议、项目商业策划报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项目推广宣传、项目销售计划等。
2、乙方负责项目销售执行工作、售楼处置业顾问的培训和销售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置业顾问工装(秋冬装、春夏装)和销售文具并承担费用,如甲方对置业顾问工装有特殊要求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项目所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品牌系统设计》、《项目现场包装设计》《项目销售物料系统设计》《项目广告推广系统设计》等设计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推广所需的文案撰写工作,包括报纸广告、新闻宣传、网络推广、销售物料的文案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工作,包括参加房交会、开盘活动、促销活动等策划工作。
6、乙方须参加与其他专业公司(规划设计院、景观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沟通会议。
7、项目销售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须制作价格方案送审。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所确定之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入伙时间等销售条件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须严守代理中介职业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及声誉。
8、针对甲方项目,乙方须成立专业策划销售团队组成的项目部;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有人员和置业顾问的奖金、提成等费用。
九、关于双方工作分工对接的约定:
1、乙方负责客户接待、谈判并签定购房认购书,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买卖合同》的审核并盖章。
2、甲方须派相关人员驻留售楼处现场,负责收款(定金和房款)及银行按揭办理;
3、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计划等均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须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向甲方及时汇报销售进度。甲方须指派专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并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4、针对甲乙双方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销售统计等文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即为有效。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作违约并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视为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市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总代理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第一条 总则
1.委托方与总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2.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 款和条 件,与卖方洽淡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 定义
本协议术语的意义如下:
1.“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 款和条 件由委托人按照条 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2.“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3.“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 总代理
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淡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 款和条 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淡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 款和条 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淡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淡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 款和条 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4.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淡,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 款和条 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淡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淡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与卖方议定转让或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 款和条 件;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 款和条 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 款和条 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支付。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 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则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 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
条 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处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 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立即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39;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根据签字时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 例制订。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 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在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通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地址寄发对方。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
委托人:
总代理人: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甲方:
乙方:
为使翰林国际尾盘商铺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公司(下称甲方)自20xx年5月15日起,正式委托新乡市丰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翰林国际项目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翰林国际项目尾盘商铺
项目地址:位于新乡市健康路与和平路交汇处西南角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共 间,分别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借款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 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3、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4、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5、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销售佣金以溢价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后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招商佣金提取每间商铺一个月租金。
3、以上资金由乙方代收扣除佣金后转给甲方
4、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第八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 签约地: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网络服务销售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网络服务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
甲、乙双方就代理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权范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代理甲方从事销售产品、收取费用及售后服务工作。
(二)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
(三)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及产品范围进行调整。
第二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生效,乙方有3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间,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本合同,见习期结束后,甲方未提出延长见习期或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自动转为正式代理期。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服务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甲方按不同服务内容、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
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以币现金或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
甲方在支付代理手续费时应扣除各项罚金并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个人费用。
第六条
乙方从事代理活动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不受非法干预;
(二)要求甲方支付约定的代理手续费;
(三)获得甲方提供的有关单证和材料。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业务人员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履行个人代理人职责;
(三)维护甲方的利益,不得损害甲方的信誉;
(四)以诚信为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甲方业务情况和服务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甲方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甲方;
(五)保守甲方和客户的秘密;
(六)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范围和服务条款开展业务活动,遵守甲方有关的业务操作规程和财务管理要求;
(七)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甲方对其业务的各项考核;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得代理任何其他网络公司的业务;
第八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签发网络服务合同,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网络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业务情况进行考核。
第九条
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承揽的业务,应承担责任,不得无故拒绝;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条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付金额为元的保证金及经甲方确认的个人或法人出具的经济担保书。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间,因下列原因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二)不符合代理条件,或丧失销售顾问资格的;
(三)达不到考核标准,不适合从事销售顾问业务的;
(四)违反甲方有关销售顾问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的。
第十三条
除见习期外,乙方请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未被支付的佣金或者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钱款、单证、销售顾问证、文件、手续、资料等),不得再以甲方销售顾问名义进行活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应得佣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予以罚款或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抵押金不再退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欺诈行为或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或挪用、侵占服务费或擅自涂改、伪造服务单证的,甲方除有权扣留乙方的佣金和保证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代理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一年。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公司结合现在的市场需求的特殊情况,成功地开发了既科学,又适应市场的产品。现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合作、友好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专业的公司的产品代理机构,甲方为授权方,乙方为独立的经营机构和代理机构。
二、本合同从起至止。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开展工作,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三.乙方按照1200元平方米钢木试验台造价支付甲方费用,甲方开具相关发票接收相关货款。按照实际客户签订合同后收到定金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完成得到客户单位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95%费用,余下工程保证金5%,在工程验收合格的一年到期支付。
销售工程中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售后维修服务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实施。保质期按照乙方与客户合同约定执行,
四、在本合同签定之后,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运营工作和管理工作方面的培训,乙方应认真学习,以便尽快在乙方代理地区开展工作。甲方对乙方的第一次系统完善的培训,甲方不收培训费。如以后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提升培训,甲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收费。
五、乙方应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特别是对信息的处理,不得有严重滞后的情况出现,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由甲方的不负责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也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资料为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是为了帮助乙方经营而借与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乙方不得作翻印、复制、模仿或向第三者提供模仿甲方的经营资料。不管合同期限内或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有此行为产生,乙方同意甲方以侵害甲方知识产权对乙方进行处理。
七、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八、乙方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乙方的运营,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将乙方转让给第三者,此时甲方有优先接受的
十二、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乙方赔偿损失。
十三、乙方违约,甲方因此而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代理费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十四、乙方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害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乙方亦须向甲方赔偿损失。十五、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十六、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乙方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乙方的充分理解。
十七、乙方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十八、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业务发生所在地法院。
二十、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 A、B店 100% 覆盖率,批发店 80% 覆盖率,如有新的 A、B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30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 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 的折扣。
此外,以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哪天为准,按乙方的销售额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比较,达到或超过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可以享受当月乙方销售总额的 2 %的奖励( 以货代款 ) 。如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享受奖励为:乙方的销售额( A) 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 (W) 比,乘以乙方当月销售总额的 2 %,即:( A÷ W) × A × 2%( 以货代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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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四、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担保条款
1、丙方 为本协议的担保人。
2、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无法收回货款以及蒙受损失,担保人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后,同意立刻由担保人支付任何经销商拖欠的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 包括法律费用 ) 。
3、担保期限: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 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协议在没有担保人时,除担保条款外,其他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帐户: 帐户: 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