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10篇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
2、计价方式:
3、评标办法: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XX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或人民币(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职务: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份;
2、XX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定日期: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地址:)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名称为的发明创造申请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案卷号: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
申请专利类型:发明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人: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
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
发明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代理事务。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 、“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申请费:实申请求费:其它:
合计: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授权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 乙方:
代表: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期:日期:
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3、户籍党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6、社会保险;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8、档案工资调整;9、人事关系接转;10、人事政策咨询;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详细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四川兴咏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会见犯罪嫌疑人; [20] 川兴所刑字第 号
□ 5、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
料
(三)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代理费: 元;
2、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本协议第四条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
1、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2、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元,余款于本案一审审结之日交纳。
3、其它方式:
六、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服务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部份或全部退还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1、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一审审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四川兴咏律师事务所
主任(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受托人)
甲方因与公司因事由,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如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办理委托事项时,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是:
1.以甲方的名义参与甲方与有限公司有关合作参股问题的谈判;
2.草拟合作参股协议、合同以及报批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3.对上述合同、协议进行律师见证;
4.协助处理甲方有关债权、债务剥离事项;
5.就在合作参股中的有关事项向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就合同、协议的执行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协助各项审批、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非诉讼事宜的律师代理费为人民币元,其中在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元,在甲方与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协议)时支付人民币元,剩余部分在本委托事项完毕时支付。乙方开户银行:帐号:
四、甲方必须提供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等,以供乙方律师进行代理活动之用。如发现甲方隐瞒事实,有意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所收报酬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按照甲方委托的事项办理,以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对在履行职责中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涉及的'法律事务,对外要保守秘密。
七、有关本案活动的一切旅差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议。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项办理完毕时止(即办理工商变更完毕时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请在序号前打√)
A、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代理费元人民币
B、内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元人民币
C、税务登记等手续(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财政登记、统计登记、劳动人事登记、社保登记、地税登记、国税登记);代理费元人民币
D、一般纳税人登记;代理费元人民币
E、外商独资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元人民币
F、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元人民币
G、企业变更登记、改制登记、内、外资互转变更登记;代理费元人民币
H、网上申报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代理费元人民币
I、网上申报新产品(黄卡)认证;代理费元人民币
J、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代理费元人民币
K、“双软认定”(软件产品认定、软件企业认定);代理费元人民币
L、申报“自营进出口权”;代理费元人民币
M、申报财政、统计月报;代理费元人民币
N、其他。
合计收费元人民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申办企业的原始材料、相关资料、计算机用户名及密码,并保证在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签字、盖章。
3、甲方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清单,负责整理和起草申办企业的有关文件,并负责提供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5、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尽快完成申办材料的起草、组织、上网、装订、催办等工作,并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6、甲方在委托代理的同时应付给乙方委托事项总金额的50%款项,甲方在取得工商执照或其他委托事项完成后,再付给乙方其余款项。
7、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A、以汇款方式汇入乙方帐户,并及时将汇票传真给乙方;
B、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直接到办公地点支付和结算。
8、遇有特殊情况或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现甲方因经营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会计代账。乙方为武汉市工商局、武汉市财政局核准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正规公司,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时间及业务范围:
(1)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代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便于账本的衔接与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暂定为一年)
(2)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建账;
2、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簿);
3、财务管理咨询;
4、税务登记;
5、国、地税报到;
6、银行交税;
7、出具财务税务报表;
8、地税报税;
9、国税报税;
10、代表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
11、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12、协助甲方公司年检;
13、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健全规范账目;
14、承办其他委托服务。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提供所需的各种真实的原始资料,包括:开出的发票入帐联、开进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银行对帐单、支票头、贷记凭证、银行进帐单、电汇单、现金收支发票等各种单据。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全、不实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
(2)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据相核对,支持乙方人员对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和操作。
(3)及时准确将收到税务部门的信函、电话等内容转交(传达)给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员参加。如传达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按本协定先付费后代理方式及时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及武汉市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保证帐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关财务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用电脑财务软件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好原始凭证的装订、代理纳税申报,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
(3)在执业过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并严加保密甲方的商业秘密。
(4)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的资料年度终了后全部交于甲方保管。
四、收费及收费方式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约定期限的代理费用;
(2)本次协定按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标准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费元;
(3)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元/年的帐簿、帐册、报表、凭证、财务软件费、税务汇算清缴材料等财务会计用品费用;
(4)上门取送票据交通费:元/年(按距离远近,双方协商);
(5)如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中,因甲方业务扩大,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增大,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增加代理费用。
五、其他约定事宜
。
六、其他事项
(1)自签约之日,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日,无论是否继续签合同,都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影响工作完成,需变更约定事项的,事先须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约定书有限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为止。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受托单位:(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二、委托方式:全权委托
三、收费金额: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甲方支付官网查询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合格后付清剩余
五、甲方按照省建设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向乙方相关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未按时提供资料造成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七、协议期限:乙方于年在之前完成委托。未按该协议时间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和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除外)
八、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