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租赁合同13篇
承租方(甲方): 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幸福家园项目部 出租方(乙方): 市区擎天柱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幸福家园廉租房
(二)、工程范围:
1、
2、
3、
5、
6、
7、
8、
9、
10、1
1、1
2、13号栋外墙脚手架
(三)、施工地点: 县黄花镇长龙村
(四)、脚手架搭设形式: 门式钢管脚手架
(五)、脚手架搭设总面积: 约4平方米
(六)、承包内容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认的外架搭设方案,配备相应的门式钢管脚手架、架料、配件、人工。以包工、包料、包搭拆劳务承包及架料租赁方式与甲方合作。
(2)、属于本合同范围内乙方提供门架所有材料及临边防护、悬挑架等搭设所需的材料(门架架料、连墙件、预埋件、底托等配件,含材料保管)。
(3)、提升机进出料口钢管架1﹟、2﹟、5﹟、7﹟、8﹟、10﹟栋每栋二处,其他栋每栋一处,卸料平台5﹟、7﹟、8﹟、10﹟栋每栋二座,1﹟、2﹟不搭设,其他栋每栋一座,同时负责材料场内装卸、成堆、收检。
(4)、外架及外架以内所有防护搭设及文明施工相关工作(如安全网挂设、清理、补整,宣传标语挂设等)。
(5)、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
(6)、所有门架必须提供生产合格证及相关安监部门的所有手续和费用。
(7)、外架搭设必须满足每道工序(砌筑、粉灰、油漆)施工操作的要求,符合安全操作规范。
(8)、外架能够满足每栋房屋天沟底的支模架要求。
(9)、涉及外架施工所需的各种劳动工具、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如扳手、大锤、电锤、手套、雨衣、套鞋、安全帽、安全带等)。
(七)、承包单价及计算方法:
a、按蓝图总建筑面积结算的分栋面积计算。
b、面积计算:采用包干形式,4个半月 元2(不满4个半月按4个半月结算,如在年春节前起架,乙方给与甲方春节15天免记租金),工期超过 4个半月后,租金按 元2计价。(不满4个半月按4个半月结算)
c、外墙脚手架租赁结算依据为乙方进场搭完
第一步架开始计价,直至拆除最后一步架为止停止计算租金。计算租金标准一律按照整栋建筑总面积计价。乙方进场搭设之日,甲方应为乙方做好签证和记录,以此作为结算凭证。
(八)、工期
脚手架使用期:初估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 6 个月时间。
第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a、每栋搭设至三层顶支付该栋已完成工程量的 50 %。
b、每栋架子搭设完毕支付该栋总工程款的 50 %。
c、每栋拆架
第三层时支付该栋总工程款的 70 %。
d、每栋拆架到底付该栋总工程款的 85 %。
e、拆架完后三个月内付 100 %。
第三条:质量要求与奖惩
(一)、乙方必须确保承包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凡不符合国家验收及双方合同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但须出具书面通知,返工的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造成工期延误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二)、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乙方根据其企业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搭设完
第一步架并自检,然后交甲方质检员验收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往上搭设,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人员必须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搭设质量,以保证施工进度,避免返工和无效劳动。门架搭至甲方操作层面时,甲方质检人员需验收签证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甲方签证验收甲方就投入使用则视同甲方己验收合格。
(三)、甲方质检员在验收时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乙方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予以执行,对符合合同条款的整改意见,须无条件的进行整改。
(四)、工程量变更和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条款的整改意见和中途变更,须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变更通知单,由乙方执行完工后,向甲方提交完工相关资料及变更费用清单,由甲方在24小时内予以签证留存,作为结算依据。超过24小时甲方未作答复,乙方则视同甲方已认可该项目在结算中一并执行。
第四条:施工安全及责任
(一)、乙方须指定工地安全负责人,并纳入甲方安全日常管理。乙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无重伤,死亡事故。
(二)、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治安管理条例,凡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若甲方不按规定使用脚手架而造成事故或损失应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文明施工及奖罚
(一)、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材料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整齐堆放。
(三)、应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或垃圾及时转运到甲方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不得到处乱扔,如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时,由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用从乙方结账单中加倍扣罚,(甲方须有乙方签收的书面整改通知单作为凭证)。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如有发生,项目部将视其情节给予罚款(甲方须在现场予以指证和处理)。
第六条:双方职责与义务
(一)、双方职责与义务补充
a、甲方职责与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国家法令、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及施工时一切规章制度。
2、组织员工学习有关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或施工规范。
3、提供住宿、食堂(伙食费乙方自理),提供施工材料到施工现场和仓库。
4、负责施工项目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等各方面的技术交底。
5、乙方因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罚款和直至辞退乙方出场。
6、甲方有权指挥班组长清退甲方人员认为有不良行为的乙方施工人员。
7、地下室部位,需要悬挑架的底层槽钢及预埋件材料由甲方提供,但安装及辅材由乙方负责,楼梯间防护材料(48钢管含钢管油漆、48扣件及竹架板)由甲方提供,但全部由乙方搭设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承建工程,工程地点在,租用甲方建筑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钢管、扣件、顶托按实际数量以收货单据为准,租赁届满,乙方归还租赁物,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乙方在收货时点清器材数量,验收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乙方承担器材自收货时起至归还止这一期间丢失、毁损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三、甲方将乙方租赁的货物送至乙方工地,由乙方卸车;归还时由乙方送回甲方时由甲方卸车。
四、乙方授权,身份证号码为,乙方现指定的收货人为身份证号码为,收货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收货行为乙方均予确认。
五、乙方要货数量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给甲方,否则造成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但如果因甲方的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六、器材成本价及租金收取标准:。
七、租期起止时间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送货当天不计),租期不足三十天,按日计算租金。租金结算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乙方应于每月的五号提请甲方结算租金。
八、付款方式:按本工地劳务公司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付款方式同样,建设单位付劳务公司进度款,劳务公司付物资租赁站次月租金,乙方逾期天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至租赁物收回前,甲方有权按照租金标准收取。
九、乙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用的器材。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不得转租、转借、转换工地;不得截断、焊接、打眼;如转租、转借、转换工地,须经甲方同意。
十、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没有归还租赁物,则甲方可以视同租赁物已被乙方丢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按赔偿费支付时器材的市场价折旧予以赔偿。
十一、承租方承租钢管需定制标杆、加刷指定颜色油漆时,要提前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按双方商定价格收取油漆费。
十二、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担保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担保方(盖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及相关约定事项、租赁物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给第三方,不得用于变卖、抵押、还债及其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用途。乙方在承租时应当面检查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是否齐全、外形是否整体完好等甲乙双方有可能产生异议的内容;如有问题需在本合同第四条备注一栏书面注明,否则即表示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齐全、外形整体完好、没有其他任何问题。乙方在租赁期间物资由乙方自行负责运送、上卸车、搭设、保管。乙方在将租赁物资返还给甲方时,应将租赁物质上附着的水泥等污物清理干净,并将物资运送、卸载至甲方指定的存放处。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任何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甲方无关。
第二条 租赁时间物资租赁期为:年月日始 至 年月日止,为期天。
第三条 租金
1、押金及相关约定事项 、总租金为:¥元,人民币: ,租金应在乙方归还甲方物资时全额付清。
2、承租人必须交纳身份证明或押金,押金为物资总价值的百分之,押金为:¥元,人民币: 。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押金,并可视具体违约情况,向乙方要求其他赔偿。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物品不被损坏,不被丢失;乙方在将租赁物资返还给甲方时,甲方应对租赁物资进行检查验收;
如发现乙方有损坏、丢失甲方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情况,乙方应按照门架框 元片、踏板 元块、拉杆元支、轮子元个、连接头元个、拉杆销 元个、支撑销 元个对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在归还物资时,应按协议规定付清相关费用,租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租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押金、赔偿金,甲方可每日按照其 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如乙方因工程进展情况,需要延期租赁甲方物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5日内,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如逾期未重新签订合同,从超期的第五天开始乙方除需要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外,另需每天向甲方支付总租金2%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所有物资并要求乙方付清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备注:
第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区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不得涂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到期日期为租赁截止日期,乙方合同如有丢失,按甲方一份为主。
出租方代表: 承租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
规格;
数量;
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租赁合同范本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所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租赁、搭设费用及期限:
1、脚手架租赁数量:114套,租赁期限:10天租金:元
2、租用调节杆:50只 租赁期限:10天租金::元
3、运费:4次XXX元
4、搭设人工费:30个工200元6000元合计:171XXXX006XXX元
5、税金:D8元总计:896XXXX9408元(脚手架租赁期限及搭设人工按现场实际情况计算)
搭设方案见附图
注:脚手架每套包括(门架两片、台板一块、斜撑两付)
第三条:验收方式:
以按图纸搭设,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验收标准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
2、安装时要将脚手架安装平稳,地面不平时必须用调节轮或调节脚,超过两层要安装固定件和安全建筑物固定,工作台移动时严禁登人。
3、租赁物件在甲方搭设期间内发生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时,由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脚手架在使用期间由于甲方搭设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解决。如不能解决时,由出租方所在地经济法庭判决。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以正本为凭。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的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现就脚手架搭设、拆除脚手架和租赁工程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履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施工所需的脚手架材料搬运的运费和搭设、维护以及工程完工后的脚手架拆除。(脚手架一次搭设完成,如中途有拆搭现象另加人工费)
开工时间:
三、施工面积及金额:
1、施工面积为1800立方米(长25米、宽12米、高6米)
2、施工金额为每立方米(共计元整)
3、租赁金额每套每天元共计套(租赁费用按开工日期计算)
4、乙方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四、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
2、组织安全教育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就 租赁甲方门式脚手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损坏、遗失赔偿价(见下表):
二、租赁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用时间最少为 天,不足 天,按 天计租,超出租期按日计租,在 年 月 日开始送货。(具体按实际进场日期计算。)
三、付款方式:
签合同生效后第一批货到齐工地付壹拾万正,其余到春节前再付甲方租金。
四、乙方不履行上述付款方式,甲方未收到租金款,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供货,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货,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送货。
五、运输费用负担:
甲乙双各负责一程,进场时,甲方负责将产品运到乙方工地,乙方负责卸货。退场时,乙方负责将租用的产品全部运甲方所在地(南宁市范围内甲方负责卸货。)
六、乙方租用结束并将所租用的产品全部由乙方运回甲方所在地(南宁市范围内)后,进行租金及运费结算,剩余押金多退少补,并无息退补(支票或汇款)。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所租用产品只有使用权,产品的其它一切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将租用甲方的产品变相抵押、转让、转租或转移地点,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有权收回所租用的一切产品,并按产品的实际价值追回一切经济损失。租金及其它费用照计。
八、乙方不得随意将租用的产品改型截断,对改型截断产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并按上述赔偿价,赔偿给甲方。
九、验收方式:
甲方将租用的产品运送到乙方工地,乙方进行验收,不合要求的产品即退回甲方,收货单乙方签收即生效。
十、乙方工地搭、建、拆,一切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一、以上各项合约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终止与解除:甲乙双方货、款全部清算完即告终止。
十四、送货时间: 年 月 日。
十五、备注:按附表计划内发货。
甲 方单位名称(章):
年月日
乙 方单位名称(章):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及相关约定事项
1、租赁物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借)给第三方,不得用于变卖、抵押、还债及其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用途。
2、乙方在承租时应当面检查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是否齐全、外形是否整体完好等甲乙双方有可能产生异议的内容;如有问题需在本合同第四条备注一栏书面注明,否则即表示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齐全、外形整体完好、没有其他任何问题。
3、乙方在租赁期间物资由乙方自行负责运送、上卸车、搭设、保管。乙方在将租赁物资返还给甲方时,应将租赁物质上附着的水泥等污物清理干净,并将物资运送、卸载至甲方指定的存放处。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任何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甲方无关。
第一条租赁时间
物资租赁期为:年月日始 至 年月日止,为期天。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相关约定事项
1、总租金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 ,租金应在乙方归还甲方物资时全额付清。
2、承租人必须交纳身份证明(原件)或押金,押金为物资总价值的百分之,押金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 。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押金,并可视具体违约情况,向乙方要求其他赔偿。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物品不被损坏,不被丢失;乙方在将租赁物资返还给甲方时,甲方应对租赁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乙方有损坏、丢失甲方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情况,乙方应按照门架框150元/片、踏板150元/块、拉杆90元/支、轮子90元/个、连接头30元/个、拉杆销15元/个、支撑销15元/个对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在归还物资时,应按协议规定付清相关费用,租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租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押金、赔偿金,甲方可每日按照其(租金、押金、赔偿金的) 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如乙方因工程进展情况,需要延期租赁甲方物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5日内,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如逾期未重新签订合同,从超期的第五天开始乙方除需要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外,另需每天向甲方支付总租金2%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所有物资并要求乙方付清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备注:____。
第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区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不得涂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到期日期为租赁截止日期,乙方合同如有丢失,按甲方一份为主。
出租方(甲方)代表(签字): 承租方(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一、乙方因施工需要租用甲方脚手架套,每套每天3元,轮子另计每只每天1元,租用时间自年月日天。
二、运费及力资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代为联系车辆,费用按实由承租方支付。甲方有权拉回租赁脚手架。
三、时间
四、租赁方式
五、乙方不得转租或转移工地,如需转租或转移工地必须与甲方结清租赁款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六、一切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责任自负,甲方概不承担。
七、安全注意事项:
1、三层以上必须先固定后施工,或多搭组合,确保安全。
2、移动脚手架时人员必须从作业平台上下到地面后方可移动,且移动速度应小于1米/分;移动后作业时,必须将轮子刹车踩下;不可在作业平台上架设梯子。
3、应尽量避免使脚手架受到突如其来的水平冲击及撞击。严禁在脚手架外悬挂重物,防止脚手就爱偏载而翻倒。万向轮的承载能力为100kg/个,切勿超载,应避免两人同时由一边上下,以防侧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运输车号: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押金:
固定住址: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地方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及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使用地点:
二、租赁物品的数量:
钢管约:米,扣件约:只,顶丝约:套;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租方如需续租必须再另签合同,出租物在归还完毕后租金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
四、租赁价格
(1)钢管租赁以每天元/米,扣件租赁以每天元/只,顶丝租赁以每天元/套(所定价格不含开票价格);
(2)租赁物质量标准,承租方在提货时应自行检查和验收租赁物的质量与数量,在提货验收后出租方不承担在租赁期间的任何事故责任(钢管长短正负10公分)。
五、租赁物的损坏、丢失、赔偿、维修
(1)承租方归还时不得任意串换钢管,弯钢管无法调直的出租方可以拒收,扣件在归还时生锈转不动的按少丝处理,少丝每套元,扣件每只清理上油费元,顶丝清理上油费元,所有丢失物品全部按在回货时市场价格的100%赔偿或钢管每米扣件每只顶丝每套经双方确认后,丢失物品款项应在五天内及时赔偿到位,否则仍继续计算租金。
六、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承租方应缴纳
(2)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月结算单后由工地负责人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应配合签单手续,如有异议,可在月结算单送达5日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累计三个月未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押金在最末次结算时,冲抵应付款、多退少补。
七、租赁物的运输及堆放
(1)租赁物往返运输及装卸,堆放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理。
(2)工程结束后,承租方应及时把所租赁的规格、数量组织退货。
(3)租赁物归还出租方仓库时,承租方应堆放整齐,以便验收,否则出租方有权拒收。
八、承租方委托下列担保人提货、验收、送货、签单。
如需换人由承租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九、违约责任
承租方应按合同规格及时付款,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按每天违约部分3%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之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执一份,租金及其他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十、不详之处,另签条款(春节报停天,其他时间一律不予报停)。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地方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及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物的使用地点:
二、 租赁物品的数量:脚手架约: 米,扣件约: 只, 顶丝约: 套;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方如需续租必须再另签合同,出租物在归还完毕后租金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 四、 租赁价格
(1)脚手架租赁以每天 元/米,扣件租赁以每天 元/只,顶丝租赁以每天 元/套(所定价格不含开票价格);
(2)租赁物质量标准,承租方在提货时应自行检查和验收租赁物的质量与数量,在提货验收后出租方不承担在租赁期间的任何事故责任(脚手架长短正负10公分)。
五、租赁物的损坏、丢失、赔偿、维修
(1)承租方归还时不得任意串换脚手架,弯脚手架无法调直的出租方可以拒收,扣件在归还时生锈转不动的按少丝处理,少丝每套 元,扣件每只清理上油费 元,顶丝清理上油费 元,所有丢失物品全部按在回货时市场价格的100%赔偿或脚手架每米扣件每只顶丝每套经双方确认后,丢失物品款项应在五天内及时赔偿到位,否则仍继续计算租金。
六、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承租方应缴纳
(2)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月结算单后由工地负责人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应配合签单手续,如有异议,可在月结算单送达5日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累计三个月未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押金在最末次结算时,冲抵应付款、多退少补。
七、租赁物的`运输及堆放
(1)租赁物往返运输及装卸,堆放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理。
(2)工程结束后,承租方应及时把所租赁的规格、数量组织退货。
(3)租赁物归还出租方仓库时,承租方应堆放整齐,以便验收,否则出租方有权拒收。
八、承租方委托下列担保人提货、验收、送货、签单。如需换人由承租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九、违约责任
承租方应按合同规格及时付款,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按每天违约部分3%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之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执一份,租金及其他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十、不详之处,另签条款(春节报停 天,其他时间一律不予报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工程项目基本描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项目情况简述: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租赁的建筑器材明细如 下:
租赁数量及物资原值明细表(实心)
注:租赁物品名称、规格、租赁数量、以发放单,验收单为准,租赁费以实际租赁数量结算,单价及物资原值以本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间、租赁费、运费和押金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租赁时间自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之日开始计算租费,回送租赁物时验收单记载之日结束租赁时间,租赁期限初定天,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期满前日内通知乙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2、租金按照元/天/吨(大写元/吨,运费元/吨。
3、租金按月支付,乙方每月日之前向甲方送达当月租金发票、运输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于每月初前五日内支付上月发生的全部租金。
第四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甲方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无权对租赁物进行买卖、抵押、质押、出借及转租。
第五条:提货方式、费用负担及相关的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工地,乙方负责出场装卸车,甲方负责施工场地的装卸车。
2、甲方提货时需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按乙方规定时间送到甲方现场。
第六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
1、 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 租赁物件退还时,如有保养不善、丢失、报废或缺损等,甲方应按附件《退租验收标准及维修
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七条:其他事项
提货单和验收单上甲方有效签字人为 。乙方有效签字人为 或 ,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甲方对租赁物进行买卖、抵押、质押、出借及转租的,乙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终止合同,
另加收已产生租金数额的50%违约金。
第九条: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甲乙双方均可到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退租验收标准及维修收费标准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
规格;
数量;
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