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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租赁合同(精彩15篇)

2023-08-19 09:19:39合同

鱼塘租赁合同(精彩15篇)

鱼塘租赁合同

鱼塘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房称甲方:

  承租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有现将位于鱼塘,面积为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为五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交还甲方。

  二、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每一年交一次,每年是年月日交,但甲方可缓期至年月日交,如乙方逾期仍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乙方使用。

  四、在双方签约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先交人民币伍仟元作为合同押金给甲方,如在合同期间,乙方放弃租权,甲方有权不返还伍仟元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乙方要保证甲方原有道路畅通,各楼房,旱地挖掘,林树全在,乙方不得擅自捣毁,永久性建筑物。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农场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不得侵占甲方原有的各种赔偿。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十、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

  十一、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在书面上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中间人拿一份。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年月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人(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 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 租赁物的购买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甲方根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与甲方一直参加订货谈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 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定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给甲方。人民币计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单在到货港(目的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可抗及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赁物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由乙方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进行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告甲方。

  5.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损害,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不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租赁物运抵到货港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成本是甲方为乙方购买租赁物和乙方交货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部分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 ) /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成本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同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成本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5.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二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万分之五罚息。

  第六条 服务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元,作为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规定,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致使购买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迁离《租金概算表》中所记载的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维修、保养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赁物维修保养合同由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更换租赁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只能用其原制造厂提供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缴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①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办理。

  第九条 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①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①项或第②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②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十条 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重大变故的处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采取下列方式:

  1.向 市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委托书

  2.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买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

鱼塘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经两方协商决定,甲方愿意将自己所有池塘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池塘的概况

  1、位置:

  2、池塘水面和岸堤出租总面积约 亩。

  二、租赁期限

  自起至止,租期为年。

  三、租赁费及缴费方式

  乙方每年向甲方付租赁费元(大写:), 年合计 (大写:)。

  四、租赁协议有关规定

  甲方: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独自将池塘出租、买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赁池塘。若提前收回时,甲方应在收回前6个月予以告知,并给以补偿。

  3、合同期间,租赁池塘的所有上缴及相关事务均有甲方处理,并负责协商妥当。

  4、合同期间,甲方所赡养老人若经乙方同意可居住在鱼棚之内(一个房间),但有义务协助乙方监管好池塘。

  乙方:

  5、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7、租赁期限内,乙方若转让、租赁池塘,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要赔付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房称甲方:

  承租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有现将位于鱼塘,面积为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为五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交还甲方。

  二、每年租金为币:元。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每一年交一次,每年是年月日交,但甲方可缓期至年月日交,如乙方逾期仍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乙方使用。

  四、在双方签约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先交币伍仟元作为合同押金给甲方,如在合同期间,乙方放弃租权,甲方有权不返还伍仟元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乙方要保证甲方原有道路畅通,各楼房,旱地挖掘,林树全在,乙方不得擅自捣毁,永久性建筑物。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农场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不得侵占甲方原有的'各种赔偿。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十、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

  十一、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在书面上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中间人拿一份。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年月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亩,每亩以元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间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3、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7、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八条其它

  。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租予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20xx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 租金支付方式:现定为每年元整,大写:元整。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随行就市(五年为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四、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地点、区域和目的

  租赁的土地和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的工字塘。

  双方同意租赁的土地和鱼塘可用于种植和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期共三年。出租人应自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和鱼塘交付承租人使用,并于20xx年12月30日收回。注(鱼塘水位应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高于标准的,造成他人其他损失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租户负责加固租户的塘基。如果租客周围的基地是租来的,是别人种的,租客应该允许租客带水淋鱼塘里的.庄稼。如果租客想在别人租的鱼塘建瓜棚,要征得租客同意才能建瓜棚。承租人应负责水电设施费。)猪舍等建筑不能建在租赁的土地上,埃及池虱不能在租赁的鱼塘中养殖。

  三、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

  土地和鱼塘年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元)。承租人应在每年月日前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支付一年租金(即元)和一年租金的50%(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承租人完全履行合同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如果没有违约,租赁财产如期归还。承租人每年使用前应缴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逾期一个月的,出租人有权收取当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逾期两个月的,视为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和鱼塘,并收回承租人的当期租金、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人无故解除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出租人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出租给第三方的,除返还当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人支付相当于当期租金两倍的违约金。

  3、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拖欠租金或者其他费用超过日的;

  (二)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三)擅自改变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偏离原租赁状态的;

  (四)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因非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核实,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说明情况,不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土地不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期内,如政策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机关收回土地、鱼塘(出租人提前45天通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方对收回的鱼塘和土地不作任何补偿。

  3、承租方自行承担盈亏和风险。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甲方和乙方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对自己的债务负责。

  2、租赁期内,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

  年月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置于的新堰塘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它相关养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面积:

  堰塘水产养殖面积约30亩。

  二、承包时限:

  承包期为x年从xx年x月至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为每年200元。

  四、甲方权力和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及养殖行为。

  3、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堰塘的`合法养殖活动,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在堰塘水面及堰塘进行正常合法的养殖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养殖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养殖损失。

  五、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承包期间乙方有义务帮甲方看管甲方名下基础设施不被损坏、偷盗。

  3.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堰塘工程设施安全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六、自然灾害:

  1.如遇天气干旱,于农业灌溉用水发生矛盾时,堰塘的中心垂直水位必须保持1米。

  2.如遇天气洪涝,乙方应及时开缺泄水,确保堤坝的安全。如堤坝垮塌,乙方产业损失自负。

  七、如果对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地方农业产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乙方拟租用甲方池塘用于灌溉。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用池塘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池塘名称:,面积约亩。

  二、租期:47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租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肆佰元整。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协议后付,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四、交池塘时间:甲方在年月日前移交给乙方。池塘内原养殖的鱼类等水产物在交池塘前甲方自行处置,否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乙方不负责。

  五、租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无法履行协议,即终止租赁协议,双方均不属违约,其池塘经营权归还甲方。

  六、乙方可根据自己生产的需要,有权对池塘进行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池塘取水、放养水产、家禽等行为。

  八、如遇国家征地,乙方在该池塘范围内修建的基础设施和水产物赔偿费用归还乙方享有,征地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已多支付的承

  包金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期限由甲方据实退还。

  九、违约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守约。

  十二、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方现有位于 鱼池,面积为 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30年,即从20xx年2月1日至2046年2月1日止,到期交还甲方(或继续使用)。

  二、总计租金为人民币:1300元(大写:壹仟叁佰元整)。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租金后使用,并一次交清。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按实际租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经济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七、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

  八、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以书面上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池塘进行水产养殖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于塘口,总面积亩水面承包给乙方进行水产养殖。

  二、承包期限

  从年月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下一轮承包如无特殊情况,在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应优先给乙方继续承包。

  三、税费及上交利润和付款方式

  一切国家规定的税费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应负责协调(目前国家政策扶持,无征收税种)。上述塘口年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承包款合计人民币万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付保证金元整,正式放鱼生产时付年租金元整,年月日前付年租金元整,合同期满时,甲方将保证金退还。

  四、生产经营管理

  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党政领导和管理,服从社会治安,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属地管理原则。

  2、鱼塘道路由乙方维修,一律不准向塘堤旁注水,绝对禁止在鱼塘埂上开挖小口子放水或取土,如发生破坏现象,限期恢复,拒不执行者,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

  3、乙方应自觉维护本区社会治安,实行联防联管,农村隔界沟不准加设通道。不明真相、无业务来往的人员不准留宿。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渔政管理,处理渔政纠纷及其它社会治安案件,给经营者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有关治安联防费用开支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与他人发生纠纷需甲方协助处理,甲方应积极支持,但乙方应负相关费用。

  4、乙方可在自己的承包范围内搭盖生产和生活设施,但不得破坏塘口设施和影响甲方整体规划。合同届满或中止合同半个月内乙方自建的设施必须自行处理,半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或拆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甲方。

  五、安全生产、遵纪守法

  乙方在水面养殖生产、捕捞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切实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现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负责协助处理。乙方来池工作人员必须是守法公民,合法经营,依法管理,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否则,乙方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以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甲乙双方将赔偿违约金伍仟元,并承担其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其它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一切生产,生活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甲方在合同前后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解决、处理,与乙方无关,乙方在合同前后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双方不负连带责任。

  3、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其鱼种,在同等规格、质量、价格基础上,应优先购买甲方其它精养池塘的渔种。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将通过司法程序给予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年月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地方农业产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乙方拟租用甲方池塘用于灌溉。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用池塘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池塘名称:,面积约亩。

  二、租期:47年。即年月X日起至X年月日止。租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租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肆佰元整。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协议后付,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四、交池塘时间:甲方在年月日前移交给乙方。池塘内原养殖的鱼类等水产物在交池塘前甲方自行处置,否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乙方不负责。

  五、租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无法履行协议,即终止租赁协议,双方均不属违约,其池塘经营权归还甲方。

  六、乙方可根据自己生产的需要,有权对池塘进行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池塘取水、放养水产、家禽等行为。

  八、如遇国家征地,乙方在该池塘范围内修建的基础设施和水产物赔偿费用归还乙方享有,征地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已多支付的承

  包金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期限由甲方据实退还。

  九、违约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守约。

  十二、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发包方):

  现地址:

  乙方(承包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鱼塘面积:亩分厘。

  第二条承包期限年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月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方负责,与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万仟佰拾元角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万仟佰拾元角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纠纷的处理办法:.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鱼塘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地点、区域和目的

  租赁的土地和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的`工字塘。

  双方同意租赁的土地和鱼塘可用于种植和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期共三年。出租人应自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和鱼塘交付承租人使用,并于20xx年12月30日收回。注(鱼塘水位应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高于标准的,造成他人其他损失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租户负责加固租户的塘基。如果租客周围的基地是租来的,是别人种的,租客应该允许租客带水淋鱼塘里的庄稼。如果租客想在别人租的鱼塘建瓜棚,要征得租客同意才能建瓜棚。承租人应负责水电设施费。)猪舍等建筑不能建在租赁的土地上,埃及池虱不能在租赁的鱼塘中养殖。

  三、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

  土地和鱼塘年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元)。承租人应在每年月日前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支付一年租金(即元)和一年租金的50%(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承租人完全履行合同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如果没有违约,租赁财产如期归还。承租人每年使用前应缴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逾期一个月的,出租人有权收取当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逾期两个月的,视为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和鱼塘,并收回承租人的当期租金、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人无故解除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出租人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出租给第三方的,除返还当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人支付相当于当期租金两倍的违约金。

  3、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拖欠租金或者其他费用超过日的;

(二)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三)擅自改变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偏离原租赁状态的;

(四)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因非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核实,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说明情况,不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土地不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期内,如政策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机关收回土地、鱼塘(出租人提前45天通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方对收回的鱼塘和土地不作任何补偿。

  3、承租方自行承担盈亏和风险。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甲方和乙方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对自己的债务负责。

  2、租赁期内,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

  年月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15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方现有位于鱼池,面积为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30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交还甲方(或继续使用)。

  二、总计租金为人民币:1元(大写:元整)。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租金后使用,并一次交清。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按实际租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经济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七、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

  八、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以书面上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