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租赁合同【精彩11篇】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亩;象东村占亩;象西村占亩;象星村占亩。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xx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币元(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元,合计元整(¥元)其中:象东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币元(¥。象牙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币元(¥。象西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币元(¥。象星村占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币元(¥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币元(¥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币贰万元整(¥20xx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亩,填土高度米高平公路,填土款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 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 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 亩; 象东村占 亩; 象西村占 亩; 象星村占 亩。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xx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整(¥ 元)其中:象东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象牙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西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星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 亩,填土高度 米高平公路,填土款 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租予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20xx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 租金支付方式:现定为每年元整,大写:元整。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随行就市(五年为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四、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 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 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 亩; 象东村占 亩; 象西村占 亩; 象星村占 亩。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xx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整(¥ 元)其中:象东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象牙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西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星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 亩,填土高度 米高平公路,填土款 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现地址:
乙方(承包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鱼塘面积:亩分厘。
第二条 承包期限年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月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 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方负责,与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万仟佰拾元角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万仟佰拾元角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第十四条 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出租房称甲方:
承租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有现将位于鱼塘,面积为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为五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交还甲方。
二、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每一年交一次,每年是年月日交,但甲方可缓期至年月日交,如乙方逾期仍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乙方使用。
四、在双方签约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先交人民币伍仟元作为合同押金给甲方,如在合同期间,乙方放弃租权,甲方有权不返还伍仟元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乙方要保证甲方原有道路畅通,各楼房,旱地挖掘,林树全在,乙方不得擅自捣毁,永久性建筑物。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农场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不得侵占甲方原有的各种赔偿。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十、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
十一、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在书面上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中间人拿一份。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年月日
出租方:仙桃市五湖渔场分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总场授权其管理和出租的鱼池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并承担相应的其他任务,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形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项费用自理。租赁费一年一议,定额上缴。
第二条:
租赁地点及面积:五湖渔场第 排 号鱼池,占地面积 亩,其中水面 亩。
第三条:
租赁费和其他任务指标:
1、乙方20xx年向甲方上缴租金共计 元。
2、上级分配给甲方的水利任务、抗洪抢险、共同生产费用及场内公路护坡、沟渠疏洗等各项义务工,甲方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分摊给乙方。
第四条:
鱼池租赁承包期: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31日止。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乙方上缴租金时间为本年的4月1日之前,对无能力年初上缴资金的承包户,也可常年分期上缴,但不得超过次年元月1日,超过日期的欠款部分按同期农业银行最高贷款利率的'150%计息。历年欠缴的利息从上期的结算截止日起到本年还清之日止,按以上标准计息,当年欠款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应于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前交清。
2、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必须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交。乙方未取得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交款,视为乙方未向甲方交款。
3、乙方对本人承包辖区周围的沟渠、道路、电线、树木等公共财物负有保管责任,不得蓄意损坏。对以上设备及财产人为造成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场与承包户合资兴建的石子公路,其段面维修费场与承包户各承担50%。乙方所受益排灌沟渠,由乙方自觉投劳,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未缴清甲方租金和历年欠款本、息之前,乙方对租赁鱼池所产生的收益不得自行处置,所有产品如需出售,必须通知甲方派员到场,由甲方收取产品销售款,冲抵乙方应缴甲方当年租金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否则,乙方应向甲方结付销售款20%的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鱼池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合同期满或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租赁鱼池期间投入的鱼池改造资金、房屋等资产和租赁鱼池内剩余的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产品或财产没有处理,影响下轮承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总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五湖渔场规章制度协商解决。
9、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以前就本合同约定鱼池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自行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租赁标的物
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间,亭子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
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
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年,自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同价款
每年元整,需于次年月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
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重大违约情形
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
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
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
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
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
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计算。
十、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
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
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时的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年;解除合同需提前日通知对方。
十二、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
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 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 亩; 象东村占 亩; 象西村占 亩; 象星村占 亩。
二、租赁期限:
从20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
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整(¥ 元)其中:象东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年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年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象牙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年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年月20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西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年日至20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年月20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星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年月20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年日至20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 亩,填土高度 米高平公路,填土款 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电话: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村农家乐门前鱼塘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承包给乙方,但不准出卖,可转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无能力经营,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10年,自年08月22日起至年08月21日止。
第三条乙方交付甲方租金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承包款【大写】捌万元整,每年乙方交付甲方租金捌仟元整,时间为每年08月31日,租金每年按期交到镇农财中心村委会集体账号,缴款账号:;否则合同无效。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三项动力电引入到渔场边,应免费提供大口井及抽水设施。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无偿全部给予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1米。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6、在乙方承包期间,如有当地村民滋事,甲方必须出面解决。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鱼塘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
4、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5、乙方抓住偷鱼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6、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单方面毁约,应赔偿总投资30%的违约金给对方。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住址:----------------------------------------------
甲方将郑州市---------------------路---------------小区---#楼-------#住宅用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千 百元整。 乙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十天内支付。押金为-------元整。租赁期满且乙方不再租赁的,甲方在乙方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且确认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没有损坏后退还给乙方。
三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电等设施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3个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5、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6、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不到合同期退房的,押金不退。
7、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赁期满,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约定: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电脑桌一个。(5)空调一台(型号----------------)、(6)热水器一台(型号--------)、(7)电视一台(型号---------------)(8)房间钥匙两把、(9)燃气IC卡一张、(10)橱柜含灶具烟机一套(---------------):(10)座便器、洗手盆、花洒等。(11)窗帘等
(二)当前的水、电、气等表状况:(1)水表户号---------现为---------度;(2)电表户号--------现为:-------度;(3)燃气户号------------现为---------度。
五、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从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乙方入住日为-------年----月----日。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